第十四章 舍 生 取 义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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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
一双大手凌空轰击落来,凌厉无匹的掌风不仅把地窖的出口端轰击的坍塌下来,余劲更是生生把马景达掀翻了一个跟斗,手上的尸体也脱手飞出去,而他摔落地上之时,又好像被抽动的陀螺一般疯狂的打滚,最终狠狠地撞在床头,哗啦声中,床架子瞬间崩溃,小安也滚落了下来,即便是在如此生命垂危之中,马景达侠义心肠勃发,不管不顾他的心脏是否已经遭遇到了致命的打击,那咸的、热的、夹带着某些酱状之物的血已经逼近喉咙,强忍不发,直到伸出双手把小安抱住,才“哇”的血箭怒喷而出!
小安骇然道:“马先生!你——”
马景达也顾不得他的手已经沾满了血,一把捂住了小安的嘴巴,低声喝道:“莫作声!哇!......”
他不许小安作声,自己却忍耐不住一连狂吐血,那动静,几乎可以把聋子都足够震穿耳膜了。
一声冷冰冰的笑声,冷冷道:“老余,我没说错吧,这里有个地窖,显而易见的,那梦家小子就是被藏在里面啦。”
一个淡然的声音道:“郑老板,我倒是不明白了,你刚才明明发觉这儿有古怪,却是为何不立即出手捉人,要等到我来才返回来呢?这可不是你郑老板的风格呀。”
郑老板似乎讪讪一笑,道:“还不是彭半剑那小子在一边么,倘若我出手捉人了,怕是落不到好处啊。”
那老余“哦”了一声,道:“原来如此。彭半剑号称凭手中半把断剑打遍大江南北鲜有对手,想来,盛名之下无虚士,此人当得极之棘手的。”
郑老板叹了口气道:“至少,我没有把握击败他手上的半把剑。”
老余微微一笑道:“却是没有想到,一向鲜有服人的郑老板居然也有顾忌之人。不过——”
他微微一顿,道:“你的顾虑是正确的,毕竟,江湖之上,敢于轻视彭半剑的人,都变成了死人了。对他避之锋芒,并不丢脸。”
郑老板正色道:“既然如此,事不宜迟,便下去把人带走算了,免得肘腋生变。”
此时,地窖里面居然有了一些光亮,原来,却是地窖上面的屋子生生被强悍的内家真力夷为平地,皎洁的月色从地窖口处洒之下来了,这样一来,地窖里面的马景达和小安一大一小两个人,根本无处隐藏。
地窖的洞口忽然一暗,一道高大的黄衫身影站在洞口处,冷冰冰道:“里面那谁,识趣的,赶紧把人给带上来,要不然,刚才那个,便是榜样。”
马景达不搭话,但是,他的身子颤抖的极是厉害,连小安都感觉到了,那双紧紧抱着他的手臂好像农家阿婆筛糠一般猛烈的抖动,那恐惧之情,可见一斑。其实,这也怪不得他的,因为,他已经看见了,站在地窖洞口之人,正是去而复返的郑回郑老板。
一个人,他的种种传说即便是有多么的可怕,只要没有与他产生实质性的碰撞,那也仅仅止步于传说。
可是,当忽然有了这么一天,必须真实的面对着这个人,那么,他的高度,往往由于他夹带着凌厉无比的气势降临于眼前,必须得跟他相遇较量之时际,便会被无形的扩大了形象,形成了一种难以负荷的巨大的压力。
毕竟,传说太过于遥远,而现实,尤其是面对面的现实,才是切切实实关系到自身生命之安危的重大事情。
马景达虽然自信他的武功绝对可以挤上一流层次,但是,他还是有自知之明的,知道他决计不可能是郑回的对手的。何况,听他们刚才的对话,和郑回一起的,还有一个老余——在黄衫派里面,能够被郑回高看一眼,把老余带来对付彭半剑的高手,绝非寻常之辈。
黄衫派里面,姓余的高手,或许不少,但是,可以跟郑回匹肩的余姓高手,便只有一个:“闪电剑”,余不意!
“闪电剑”,这绰号有点俗气,但是,却实实在在的阐释了余不意的剑的确出手之快,绝对是快若闪电的,往往,在与人交锋之时,一剑见高下,生死立判!
而,至今,他还好好的活着,那么,便是表示了,跟他对敌之人,皆彻底消失于这个世上了。
黄衫派,从他们的总把子云中龙以降,有四名超级高手,郑... -->>
轰!
一双大手凌空轰击落来,凌厉无匹的掌风不仅把地窖的出口端轰击的坍塌下来,余劲更是生生把马景达掀翻了一个跟斗,手上的尸体也脱手飞出去,而他摔落地上之时,又好像被抽动的陀螺一般疯狂的打滚,最终狠狠地撞在床头,哗啦声中,床架子瞬间崩溃,小安也滚落了下来,即便是在如此生命垂危之中,马景达侠义心肠勃发,不管不顾他的心脏是否已经遭遇到了致命的打击,那咸的、热的、夹带着某些酱状之物的血已经逼近喉咙,强忍不发,直到伸出双手把小安抱住,才“哇”的血箭怒喷而出!
小安骇然道:“马先生!你——”
马景达也顾不得他的手已经沾满了血,一把捂住了小安的嘴巴,低声喝道:“莫作声!哇!......”
他不许小安作声,自己却忍耐不住一连狂吐血,那动静,几乎可以把聋子都足够震穿耳膜了。
一声冷冰冰的笑声,冷冷道:“老余,我没说错吧,这里有个地窖,显而易见的,那梦家小子就是被藏在里面啦。”
一个淡然的声音道:“郑老板,我倒是不明白了,你刚才明明发觉这儿有古怪,却是为何不立即出手捉人,要等到我来才返回来呢?这可不是你郑老板的风格呀。”
郑老板似乎讪讪一笑,道:“还不是彭半剑那小子在一边么,倘若我出手捉人了,怕是落不到好处啊。”
那老余“哦”了一声,道:“原来如此。彭半剑号称凭手中半把断剑打遍大江南北鲜有对手,想来,盛名之下无虚士,此人当得极之棘手的。”
郑老板叹了口气道:“至少,我没有把握击败他手上的半把剑。”
老余微微一笑道:“却是没有想到,一向鲜有服人的郑老板居然也有顾忌之人。不过——”
他微微一顿,道:“你的顾虑是正确的,毕竟,江湖之上,敢于轻视彭半剑的人,都变成了死人了。对他避之锋芒,并不丢脸。”
郑老板正色道:“既然如此,事不宜迟,便下去把人带走算了,免得肘腋生变。”
此时,地窖里面居然有了一些光亮,原来,却是地窖上面的屋子生生被强悍的内家真力夷为平地,皎洁的月色从地窖口处洒之下来了,这样一来,地窖里面的马景达和小安一大一小两个人,根本无处隐藏。
地窖的洞口忽然一暗,一道高大的黄衫身影站在洞口处,冷冰冰道:“里面那谁,识趣的,赶紧把人给带上来,要不然,刚才那个,便是榜样。”
马景达不搭话,但是,他的身子颤抖的极是厉害,连小安都感觉到了,那双紧紧抱着他的手臂好像农家阿婆筛糠一般猛烈的抖动,那恐惧之情,可见一斑。其实,这也怪不得他的,因为,他已经看见了,站在地窖洞口之人,正是去而复返的郑回郑老板。
一个人,他的种种传说即便是有多么的可怕,只要没有与他产生实质性的碰撞,那也仅仅止步于传说。
可是,当忽然有了这么一天,必须真实的面对着这个人,那么,他的高度,往往由于他夹带着凌厉无比的气势降临于眼前,必须得跟他相遇较量之时际,便会被无形的扩大了形象,形成了一种难以负荷的巨大的压力。
毕竟,传说太过于遥远,而现实,尤其是面对面的现实,才是切切实实关系到自身生命之安危的重大事情。
马景达虽然自信他的武功绝对可以挤上一流层次,但是,他还是有自知之明的,知道他决计不可能是郑回的对手的。何况,听他们刚才的对话,和郑回一起的,还有一个老余——在黄衫派里面,能够被郑回高看一眼,把老余带来对付彭半剑的高手,绝非寻常之辈。
黄衫派里面,姓余的高手,或许不少,但是,可以跟郑回匹肩的余姓高手,便只有一个:“闪电剑”,余不意!
“闪电剑”,这绰号有点俗气,但是,却实实在在的阐释了余不意的剑的确出手之快,绝对是快若闪电的,往往,在与人交锋之时,一剑见高下,生死立判!
而,至今,他还好好的活着,那么,便是表示了,跟他对敌之人,皆彻底消失于这个世上了。
黄衫派,从他们的总把子云中龙以降,有四名超级高手,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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