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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在你上一个生日的时候我对你说过的话吗。在你脆弱无助,需要关心,渴望一个坚实臂膀的时候,我会是能够给予你安全感的丈夫。在你霸道又英姿飒飒,需要顺从,渴望一个温柔的笑脸的时候,我会是能够给予你无限体贴的妻子。”她朝前走了一步,两个人四目相对,“可是,当有比我更适合你的人出现,而你跟他的结合更容易被父母接受的时候,那个时候,我会是你一辈子的亲人。”
“别说这辈子只爱我这种话。”路西绽抱住她,叹了一声气,“你要爱你爸爸,你妈妈,甚至是你未来的丈夫。至于我,只要能在你心里,有一个小小的位置,那就足够了。”
“放心地走,我会过得很好。”
那天晚上,星星很多,每一颗,都像是凝结而成的眼泪,在黑夜里闪闪发光。
乔沈两家联姻,在f市是一件大事,乔一海和沈国栋包下了整个希尔顿,为乔倚夏和沈珩举行订婚宴,风光无限,两个人郎才女貌,怎么看都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于是理所应当的迅速占据了各大报刊杂志的头条。
订婚宴办的很气派,男女主角也格外和谐,酒席上,乔倚夏终于见爸爸露出了久违的笑容,那种笑容,不是虚伪的交际应酬做派,而是发自内心的喜悦。这样的话,似乎一切的牺牲都是值得的。作为女儿,她所带给父亲的,终于不再只有痛苦了。
结婚的日子定在一个月以后,那一天刚好立冬,据说挺吉祥。不过这并不在乔倚夏的关心范围之内,如果结婚的对象注定不是路西绽的话,那么是谁,日子订在一天后或者一个月后,统统无所谓。她不过是机械地去完成任务罢了。
可是她还是做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回到a市,去白英和商陆夫妻的墓前,为他们两口子送上了两束百合花。百合象征纯洁,他们之间的爱情,比天空还要湛蓝,比云朵还要纯粹。只愿他们去到天堂,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遇到彼此,好好地相爱,相守一生,别再遇到她跟路西绽了。
日子的平淡无奇,几乎已经抹杀掉了一切奇迹出现的可能性。乔倚夏每天按部就班地去公司上班,晚上下班,陪爸妈吃饭,看电视,她总是在试图弥补一些东西,可是隐约中发现,她们一家人之间的关系已经在她回家之后发生改变了。乔一海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时不时地凶她,好像生怕她会受什么刺激一样,说话变得柔声细语。乔母就更不用说了,几乎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这种呵护和关心,丝毫没有减轻她的负担,反倒是让她更加喘不过气来了。
一直到结婚的前两天,乔倚夏接到了孟流琛的电话,他手里提着一个精致的袋子,有礼貌地像乔母问好。乔母一向喜欢乖巧懂事的孩子,加上孟流琛又是路西绽的弟弟,模样俊俏,乔母看见他就有种莫名的亲切感,同他亲近的不得了。
“流琛,这些日子,你姐姐过得还好吧?”
孟流琛叹了一声气,点点头:“她前一阵子出国了,昨天才刚刚回来。”
“出国?”
“嗯。我本来以为她改变主意,要回美国继续工作的。不过我猜错了。”他将手中的袋子递给乔倚夏,沉甸甸的,“这是她托我带给你的。”
袋子很大,做工也很精致,拉着拉链。乔倚夏把它放在自己的腿上,顺着拉链缓缓拉开。
婚纱。
乔倚夏曾经对路西绽说过,她最喜欢vias的婚纱,模特们穿上以后,长长的裙摆拖到地上,盘起好看的头发,白衣无暇,就像天边的仙子一样美。她把婚纱慢慢展开,铺在床上,乳白色的婚纱像是一场刚刚下过的雪,同她金色的床单相得益彰。这不是寻常的抹胸婚纱,胸口处紧密衔接着一层透明的纱,上面绣着飞舞的蝴蝶,和精致的玫瑰花。腰间整齐排布着水钻,下面是一层又一层的上等纺纱,优雅而高贵,像旧时候公主穿的华服。
“后来我才知道,姐姐透过关系,去了普洛诺维斯的总部,巴塞罗那。老板愿意破例,让姐姐参与设计,制作一件婚纱。”
乔倚夏坐在床沿,紧紧闭上眼睛。孟流琛的话,话里的每一个字都深深刺痛着她的心。她就要在两天后穿上婚纱了,可跟她走进婚姻殿堂的那个人,却不是她朝思暮想的爱人。
“倚夏,姐姐说,你结婚的那天,她会来。”他皱了皱眉头,无谓地耸了耸肩,“倚夏,我不怪你,因为如果我是你,我也会这么做。作为你的朋友,我没法祝福你跟沈珩百年好合,我只希望,婚礼之后,你跟我姐姐,能够再也不见。”
得在你上一个生日的时候我对你说过的话吗。在你脆弱无助,需要关心,渴望一个坚实臂膀的时候,我会是能够给予你安全感的丈夫。在你霸道又英姿飒飒,需要顺从,渴望一个温柔的笑脸的时候,我会是能够给予你无限体贴的妻子。”她朝前走了一步,两个人四目相对,“可是,当有比我更适合你的人出现,而你跟他的结合更容易被父母接受的时候,那个时候,我会是你一辈子的亲人。”
“别说这辈子只爱我这种话。”路西绽抱住她,叹了一声气,“你要爱你爸爸,你妈妈,甚至是你未来的丈夫。至于我,只要能在你心里,有一个小小的位置,那就足够了。”
“放心地走,我会过得很好。”
那天晚上,星星很多,每一颗,都像是凝结而成的眼泪,在黑夜里闪闪发光。
乔沈两家联姻,在f市是一件大事,乔一海和沈国栋包下了整个希尔顿,为乔倚夏和沈珩举行订婚宴,风光无限,两个人郎才女貌,怎么看都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于是理所应当的迅速占据了各大报刊杂志的头条。
订婚宴办的很气派,男女主角也格外和谐,酒席上,乔倚夏终于见爸爸露出了久违的笑容,那种笑容,不是虚伪的交际应酬做派,而是发自内心的喜悦。这样的话,似乎一切的牺牲都是值得的。作为女儿,她所带给父亲的,终于不再只有痛苦了。
结婚的日子定在一个月以后,那一天刚好立冬,据说挺吉祥。不过这并不在乔倚夏的关心范围之内,如果结婚的对象注定不是路西绽的话,那么是谁,日子订在一天后或者一个月后,统统无所谓。她不过是机械地去完成任务罢了。
可是她还是做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回到a市,去白英和商陆夫妻的墓前,为他们两口子送上了两束百合花。百合象征纯洁,他们之间的爱情,比天空还要湛蓝,比云朵还要纯粹。只愿他们去到天堂,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遇到彼此,好好地相爱,相守一生,别再遇到她跟路西绽了。
日子的平淡无奇,几乎已经抹杀掉了一切奇迹出现的可能性。乔倚夏每天按部就班地去公司上班,晚上下班,陪爸妈吃饭,看电视,她总是在试图弥补一些东西,可是隐约中发现,她们一家人之间的关系已经在她回家之后发生改变了。乔一海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时不时地凶她,好像生怕她会受什么刺激一样,说话变得柔声细语。乔母就更不用说了,几乎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这种呵护和关心,丝毫没有减轻她的负担,反倒是让她更加喘不过气来了。
一直到结婚的前两天,乔倚夏接到了孟流琛的电话,他手里提着一个精致的袋子,有礼貌地像乔母问好。乔母一向喜欢乖巧懂事的孩子,加上孟流琛又是路西绽的弟弟,模样俊俏,乔母看见他就有种莫名的亲切感,同他亲近的不得了。
“流琛,这些日子,你姐姐过得还好吧?”
孟流琛叹了一声气,点点头:“她前一阵子出国了,昨天才刚刚回来。”
“出国?”
“嗯。我本来以为她改变主意,要回美国继续工作的。不过我猜错了。”他将手中的袋子递给乔倚夏,沉甸甸的,“这是她托我带给你的。”
袋子很大,做工也很精致,拉着拉链。乔倚夏把它放在自己的腿上,顺着拉链缓缓拉开。
婚纱。
乔倚夏曾经对路西绽说过,她最喜欢vias的婚纱,模特们穿上以后,长长的裙摆拖到地上,盘起好看的头发,白衣无暇,就像天边的仙子一样美。她把婚纱慢慢展开,铺在床上,乳白色的婚纱像是一场刚刚下过的雪,同她金色的床单相得益彰。这不是寻常的抹胸婚纱,胸口处紧密衔接着一层透明的纱,上面绣着飞舞的蝴蝶,和精致的玫瑰花。腰间整齐排布着水钻,下面是一层又一层的上等纺纱,优雅而高贵,像旧时候公主穿的华服。
“后来我才知道,姐姐透过关系,去了普洛诺维斯的总部,巴塞罗那。老板愿意破例,让姐姐参与设计,制作一件婚纱。”
乔倚夏坐在床沿,紧紧闭上眼睛。孟流琛的话,话里的每一个字都深深刺痛着她的心。她就要在两天后穿上婚纱了,可跟她走进婚姻殿堂的那个人,却不是她朝思暮想的爱人。
“倚夏,姐姐说,你结婚的那天,她会来。”他皱了皱眉头,无谓地耸了耸肩,“倚夏,我不怪你,因为如果我是你,我也会这么做。作为你的朋友,我没法祝福你跟沈珩百年好合,我只希望,婚礼之后,你跟我姐姐,能够再也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