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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顿担任首领的第一战,也是所有战士的第一战。那次偷袭火魔人的战斗被所有参加的战士自动忽略了,偷袭毕竟是偷袭,不算战争,只能是乘人不备的下手。这是蛮牛战士所不齿的。实际上,就算是偷袭的那一次,雷巨在发动攻击的时候还是大喊了一声,等于是提前暴露了自己的藏身位置,给对方反应和应战的准备时间。可惜即便如此,十多个火魔人在几个蛮牛战士面前也不够看的,一通乱砍之后,以摧枯拉朽的胜利宣告了蛮牛的勇猛。
没有哪个人会和自己的小命过不去,他们心里更清楚,如果战败……结局很可能是蛮牛覆灭。当然以蛮牛部落作死的先祖来说,这都不是个事,打仗嘛!死就死了,要是赢了呢?
反正打不过敌人,是自己该死,打的过还不去打,那是懦夫。蛮牛的人最恨的不是仇家,而是部落里的懦夫。
所以,雷虎明知道自己肯定打不过猛,可为了彰显自己的勇气和永不服输的斗志,他挑战了蛮牛的第二条好汉。结局是他被对方踩在脚下,因为呼吸不畅憋地都快翻白眼了,还咬着牙艰难道:“我没输。”不是输不起,而是斗志永远不熄灭。
不管是这种性格是傻也好,憨也罢。反正李顿也不太反感,至少手下勇猛些对他来说并不是坏事。反而如果他生在苍鹰部落,那可能就要坐蜡了。他甚至还要对整个部落大动干戈,用来培养他们强者的气质。一个首领竟然会让战士放下武器的部落,很难让人相信这还是一个生活在蛮荒的部落。
找来格桑,后者随手抹去了脸上的汗水,湿答答的头发黏在了额头和脖子上,格桑甚至没有发现,他已经和半个月前被蛮牛部落刚刚救回来的时候已经判若两人。可他依旧在蛮牛战士之中处于垫底的存在,就连岩石的忍耐力也要比他强上不是一星半点。对于身体的打熬,他渐渐地习惯了。毕竟底子在,说不上辛苦,甚至在身体的劳累之下,让他可以释放一些内心的痛苦。
“首领,找我?”
自从李顿和炎虎的对峙之后,格桑在称呼李顿的时候刻意将李顿的名字忽略掉。拥有一个能够用勇气来鼓舞部落的首领是一个部落的幸运,而苍鹰部落却一直没有这样的幸运。
他们富足,满足,却失去了蛮荒人该有的勇猛。
李顿摊开了从背囊中取出的桦树皮,上面是用兽血和矿物研磨之后混合的墨水勾勒出来的地图。很简陋,去能够让熟悉这片山林的人一眼就看出周围的地势。
“明天就要出发了,我们直接穿过森林,在傍晚的时候抵达这个位置。中间就连吃饭喝水都将在行军中度过,你要有所准备。”李顿说着,将手指在白头山下的一个点。要是之前的李顿,这么强度的行军奔袭,肯定坚持不下来。如果说是穿越前的那个李顿,半道上累地尿血也不是不可能。可现在……他完全有自信能够完成这趟行军,甚至在抵达目的地之后,视情况而定是否要发动攻击。
“这里?”格桑有点暗暗吃惊,并非他故意吃惊,而是距离太远。中途难道就不休息吗?
李顿见格桑疑惑,开口道:“蛮牛的战士在成年之后要求带着食物和补给,不休息行军三天三夜。这是对一个合格战士最基本的体力要求,现在食物补给已经足够了。而水源在周围根本就不缺,但是如果在森林逗留时间太长,可能会被火魔人警觉。兵贵精而不在于多,兵贵快而不在于久,奔袭战是累一点,但对方也会失去防备,是我们最好的选择,也是唯一的选择。所以……我们抵达苍鹰部落的营地之后,就可能投入战斗。而我找你的原因不是询问白头山的情况,该知道的我都已经清楚了。现在你看着我的眼睛,我要问你的是,你的身体能够应付这样的强度的作战和奔袭吗?”
“天哪,这群疯子,会死人的。”格桑在心底里哀嚎道。
李顿担任首领的第一战,也是所有战士的第一战。那次偷袭火魔人的战斗被所有参加的战士自动忽略了,偷袭毕竟是偷袭,不算战争,只能是乘人不备的下手。这是蛮牛战士所不齿的。实际上,就算是偷袭的那一次,雷巨在发动攻击的时候还是大喊了一声,等于是提前暴露了自己的藏身位置,给对方反应和应战的准备时间。可惜即便如此,十多个火魔人在几个蛮牛战士面前也不够看的,一通乱砍之后,以摧枯拉朽的胜利宣告了蛮牛的勇猛。
没有哪个人会和自己的小命过不去,他们心里更清楚,如果战败……结局很可能是蛮牛覆灭。当然以蛮牛部落作死的先祖来说,这都不是个事,打仗嘛!死就死了,要是赢了呢?
反正打不过敌人,是自己该死,打的过还不去打,那是懦夫。蛮牛的人最恨的不是仇家,而是部落里的懦夫。
所以,雷虎明知道自己肯定打不过猛,可为了彰显自己的勇气和永不服输的斗志,他挑战了蛮牛的第二条好汉。结局是他被对方踩在脚下,因为呼吸不畅憋地都快翻白眼了,还咬着牙艰难道:“我没输。”不是输不起,而是斗志永远不熄灭。
不管是这种性格是傻也好,憨也罢。反正李顿也不太反感,至少手下勇猛些对他来说并不是坏事。反而如果他生在苍鹰部落,那可能就要坐蜡了。他甚至还要对整个部落大动干戈,用来培养他们强者的气质。一个首领竟然会让战士放下武器的部落,很难让人相信这还是一个生活在蛮荒的部落。
找来格桑,后者随手抹去了脸上的汗水,湿答答的头发黏在了额头和脖子上,格桑甚至没有发现,他已经和半个月前被蛮牛部落刚刚救回来的时候已经判若两人。可他依旧在蛮牛战士之中处于垫底的存在,就连岩石的忍耐力也要比他强上不是一星半点。对于身体的打熬,他渐渐地习惯了。毕竟底子在,说不上辛苦,甚至在身体的劳累之下,让他可以释放一些内心的痛苦。
“首领,找我?”
自从李顿和炎虎的对峙之后,格桑在称呼李顿的时候刻意将李顿的名字忽略掉。拥有一个能够用勇气来鼓舞部落的首领是一个部落的幸运,而苍鹰部落却一直没有这样的幸运。
他们富足,满足,却失去了蛮荒人该有的勇猛。
李顿摊开了从背囊中取出的桦树皮,上面是用兽血和矿物研磨之后混合的墨水勾勒出来的地图。很简陋,去能够让熟悉这片山林的人一眼就看出周围的地势。
“明天就要出发了,我们直接穿过森林,在傍晚的时候抵达这个位置。中间就连吃饭喝水都将在行军中度过,你要有所准备。”李顿说着,将手指在白头山下的一个点。要是之前的李顿,这么强度的行军奔袭,肯定坚持不下来。如果说是穿越前的那个李顿,半道上累地尿血也不是不可能。可现在……他完全有自信能够完成这趟行军,甚至在抵达目的地之后,视情况而定是否要发动攻击。
“这里?”格桑有点暗暗吃惊,并非他故意吃惊,而是距离太远。中途难道就不休息吗?
李顿见格桑疑惑,开口道:“蛮牛的战士在成年之后要求带着食物和补给,不休息行军三天三夜。这是对一个合格战士最基本的体力要求,现在食物补给已经足够了。而水源在周围根本就不缺,但是如果在森林逗留时间太长,可能会被火魔人警觉。兵贵精而不在于多,兵贵快而不在于久,奔袭战是累一点,但对方也会失去防备,是我们最好的选择,也是唯一的选择。所以……我们抵达苍鹰部落的营地之后,就可能投入战斗。而我找你的原因不是询问白头山的情况,该知道的我都已经清楚了。现在你看着我的眼睛,我要问你的是,你的身体能够应付这样的强度的作战和奔袭吗?”
“天哪,这群疯子,会死人的。”格桑在心底里哀嚎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