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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蔡邕
那个混混看见如此可爱的小姑娘,对身后的兄弟说:“着啊,这么漂亮的小娘皮,我们把她弄到青楼去,最少能得二三百两银子!”说完就把爪子向小姑娘的脸颊伸去。
阿布个没心没肺的家伙,反正只要不是调戏他的阿秀,再漂亮的姑娘,他也没有救美的觉悟。毕竟阿布才十岁大的孩子,虽然他喜欢阿秀,但是他对阿秀的喜欢并不是因为阿秀漂亮,而是一种感情。就像初恋一样,为什么说初恋是最美好的,就是因为初恋是一种心灵感觉。而不是像人说的,男人就是下半身考虑的动物,见了美女就想要的那种对异性的渴望。
而阿布这时才十岁,正处于这种初恋的感觉下,所以他对这个小美女可没什么感觉,也就起了看热闹的心思,毕竟进贤冠不是人人都能戴的。要知道古代的冠,可不是人人能戴的,戴上了冠,就说明是士,而戴进贤冠的人,最不济也应该是个孝廉。
可是,我却是不行。看着那只肮脏的爪子,就要碰到那张晶莹剔透的脸颊时。我用阴沉的声音说道:“你如果碰到了她的脸颊,我就把你那只肮脏的爪子给砍下来!”而阿布听见我的声音就知道,我怒了。而且我一旦怒了,就会像狼一样凶狠。阿布用幸灾乐祸的眼神看着那不知死活的混混,而那个混混却还在得意洋洋。
那个混混听见我说话,向我看来,看到我只是个十来岁的少年,大笑道:“谁的裤裆没夹紧,露出你这么……啊……”那个混混话没说完,我一个箭步跳起,用膝盖顶向他的下巴,就见那个混混被我一个重击,飞了出去,摔在地上,一些小白点像暗器一样撒了出来。那一群混混,见老大被我打了,就全都围了上来。
而我这时却挡在马车前,对着那个小姑娘温柔一笑,说:“别看!”说完,我放下帘子。猛地冲进混混群中,几乎是一拳一个,打倒在地。而且还尽量避免混混受伤时的血液和倒地时的扬起灰尘扑在我身上。不一会,就那群混混,就只能在地上直哼哼了!我这架打的那叫个潇洒。
那个中年男子看的是目瞪口呆,而阿布却是摇摇头说:“大哥现在越来越厉害了,看来平时和我练手的时候,应该留了不少余力吧!”
这时,就看见一票衙役从街口冲过来。看来中国的警察,自古以来都是在事情结束才出场。我都把这些混混放倒了,他们才出现。而这群混混惹事的时候他们在哪?我摇摇头,把不相干的念头甩出脑袋。我发现,我现在越来越能感慨了。
那些衙役中走出一个带头的,我记不得汉代衙役头叫什么了,我就记得管治安的好像叫做县尉,一县的士兵衙役什么的都归他管,不过这里咱们就叫他衙役头。
衙役头说:“谁那么大胆,敢当街闹事?不怕王法么?”我心道:怎么这年头都喜欢把王法挂在嘴边的,有种你去找汉灵帝刘宏研究下王法,看看他会不会抽你。现在汉灵帝应该上台了吧。现在好像年号叫什么熹平,就是不知道是不是刘宏当皇帝,我就记得东汉末年,有个中平元年,那是张角老大造反的那一年,也就是公元184年,喜欢玩三国志的兄弟应该都知道,然后就是196年的建安元年了。咳,又想远了,先应付眼前吧。
那个衙役头看没人理他,似乎很恼火,走到我面前指着躺在地上的混混说:“这些人是你打的?跟我走一趟吧!”估计他是看在场的人中我最好欺负。阿布冲过来,刚要说话,我制止了他。
“大人,你问都不问就拿人,未免太霸道了吧。刚才你还说王法,这就是王法?”我向衙役头问道。
“呦呵,你小子太不知死活了,敢这么和我说话,我说的就是王法!”说完就把腕口粗的铁链子套在了我脖子上,拉着我就往县衙走,然后叫其他衙役扶起几个带头的混混一起带回县衙。
那个中年男子,看着衙役把我带走了,叫家奴赶着车一起往县衙走。那个衙役对中年男子说:“先生,你跟着作甚?还不离开!”
中年男子说:“别人帮了我,而我却独自离开,是否有点不仗义?”
衙役头说:“先生,你别敬酒不吃吃罚酒,到了县衙我会教你好看的!”衙役头威胁到。
中年男子冷笑道:“那就试试!不是说,你说的就是王法么?我倒要看看,这个王法是不是和你说的一样!”说完理也不理那个衙役头,就向县衙走去。那些小混混敢惹这个先生,毕竟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可是这个衙役不敢啊。中年男子身上的贵气那么明显,若是得罪死了,就怕吃不了得兜着走了!
来到县衙,衙役把我们往大堂一送,就去后衙请县令去了。
县令来到大堂,看见我和中年男子,问道:“为何不跪?”
中年男子问道:“我大汉何时有见官下跪的律法了?”县令愕然,不过看着中年男子的进贤冠,他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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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蔡邕
那个混混看见如此可爱的小姑娘,对身后的兄弟说:“着啊,这么漂亮的小娘皮,我们把她弄到青楼去,最少能得二三百两银子!”说完就把爪子向小姑娘的脸颊伸去。
阿布个没心没肺的家伙,反正只要不是调戏他的阿秀,再漂亮的姑娘,他也没有救美的觉悟。毕竟阿布才十岁大的孩子,虽然他喜欢阿秀,但是他对阿秀的喜欢并不是因为阿秀漂亮,而是一种感情。就像初恋一样,为什么说初恋是最美好的,就是因为初恋是一种心灵感觉。而不是像人说的,男人就是下半身考虑的动物,见了美女就想要的那种对异性的渴望。
而阿布这时才十岁,正处于这种初恋的感觉下,所以他对这个小美女可没什么感觉,也就起了看热闹的心思,毕竟进贤冠不是人人都能戴的。要知道古代的冠,可不是人人能戴的,戴上了冠,就说明是士,而戴进贤冠的人,最不济也应该是个孝廉。
可是,我却是不行。看着那只肮脏的爪子,就要碰到那张晶莹剔透的脸颊时。我用阴沉的声音说道:“你如果碰到了她的脸颊,我就把你那只肮脏的爪子给砍下来!”而阿布听见我的声音就知道,我怒了。而且我一旦怒了,就会像狼一样凶狠。阿布用幸灾乐祸的眼神看着那不知死活的混混,而那个混混却还在得意洋洋。
那个混混听见我说话,向我看来,看到我只是个十来岁的少年,大笑道:“谁的裤裆没夹紧,露出你这么……啊……”那个混混话没说完,我一个箭步跳起,用膝盖顶向他的下巴,就见那个混混被我一个重击,飞了出去,摔在地上,一些小白点像暗器一样撒了出来。那一群混混,见老大被我打了,就全都围了上来。
而我这时却挡在马车前,对着那个小姑娘温柔一笑,说:“别看!”说完,我放下帘子。猛地冲进混混群中,几乎是一拳一个,打倒在地。而且还尽量避免混混受伤时的血液和倒地时的扬起灰尘扑在我身上。不一会,就那群混混,就只能在地上直哼哼了!我这架打的那叫个潇洒。
那个中年男子看的是目瞪口呆,而阿布却是摇摇头说:“大哥现在越来越厉害了,看来平时和我练手的时候,应该留了不少余力吧!”
这时,就看见一票衙役从街口冲过来。看来中国的警察,自古以来都是在事情结束才出场。我都把这些混混放倒了,他们才出现。而这群混混惹事的时候他们在哪?我摇摇头,把不相干的念头甩出脑袋。我发现,我现在越来越能感慨了。
那些衙役中走出一个带头的,我记不得汉代衙役头叫什么了,我就记得管治安的好像叫做县尉,一县的士兵衙役什么的都归他管,不过这里咱们就叫他衙役头。
衙役头说:“谁那么大胆,敢当街闹事?不怕王法么?”我心道:怎么这年头都喜欢把王法挂在嘴边的,有种你去找汉灵帝刘宏研究下王法,看看他会不会抽你。现在汉灵帝应该上台了吧。现在好像年号叫什么熹平,就是不知道是不是刘宏当皇帝,我就记得东汉末年,有个中平元年,那是张角老大造反的那一年,也就是公元184年,喜欢玩三国志的兄弟应该都知道,然后就是196年的建安元年了。咳,又想远了,先应付眼前吧。
那个衙役头看没人理他,似乎很恼火,走到我面前指着躺在地上的混混说:“这些人是你打的?跟我走一趟吧!”估计他是看在场的人中我最好欺负。阿布冲过来,刚要说话,我制止了他。
“大人,你问都不问就拿人,未免太霸道了吧。刚才你还说王法,这就是王法?”我向衙役头问道。
“呦呵,你小子太不知死活了,敢这么和我说话,我说的就是王法!”说完就把腕口粗的铁链子套在了我脖子上,拉着我就往县衙走,然后叫其他衙役扶起几个带头的混混一起带回县衙。
那个中年男子,看着衙役把我带走了,叫家奴赶着车一起往县衙走。那个衙役对中年男子说:“先生,你跟着作甚?还不离开!”
中年男子说:“别人帮了我,而我却独自离开,是否有点不仗义?”
衙役头说:“先生,你别敬酒不吃吃罚酒,到了县衙我会教你好看的!”衙役头威胁到。
中年男子冷笑道:“那就试试!不是说,你说的就是王法么?我倒要看看,这个王法是不是和你说的一样!”说完理也不理那个衙役头,就向县衙走去。那些小混混敢惹这个先生,毕竟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可是这个衙役不敢啊。中年男子身上的贵气那么明显,若是得罪死了,就怕吃不了得兜着走了!
来到县衙,衙役把我们往大堂一送,就去后衙请县令去了。
县令来到大堂,看见我和中年男子,问道:“为何不跪?”
中年男子问道:“我大汉何时有见官下跪的律法了?”县令愕然,不过看着中年男子的进贤冠,他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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