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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康建国又问道:“你打扫房间需要多久?”
“大概七八分钟吧,时间不等。有时候三四分钟就完事。”
“请说具体点。”
“应该是三四分钟,因为我打扫的那个房间客人临时退房,不太脏,随便收拾一下就好了。”
康建国询问完后,对公诉方道:“你们有什么需要询问吗?”
钟世伟摆摆手道:“没有了。”
“好,被告方谈质证意见。”
高磊站起来道:“法官,公诉人,刚才大家都听到了,有两名证人作证,而且都是在案发现场的直接见证人,时间吻合,地点吻合,我们有理由相信证词的真实性和关联性,足以证明李强不具备作案时间。”
“从常理看,从楼下进入房间再下楼,至少要用去2分钟的时间,如果我说多了可以减去1分钟,那么,4分钟的时间可以做什么?在座的都是成年人了,有些话我们可以直截了当说,如果行事4分钟够吗?脱*衣服也差不多要好几分钟吧,更别说干其他的了。”
“即便如此,李强在送上酒店后,还不忘让徐雯雯给家里打电话,这说明什么,他们之间只是单纯的友谊,如果你们把这种情谊想的那么龌蹉,只能说这个社会已经失去了最起码的信任。如此下去,谁还会做好事?”
“所以,我方坚持李强无罪,请法官明查。”
说完,高磊镇定气若坐了下去,那神情表现得十分自信。看来,这些年跟着刘成功锻炼确实有了长足进步,这点,正是马哲所欠缺的。
听到此,马哲有些绝望。他们怎么可以这样,红口白牙,黑白颠倒,把自己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令人发指。
还不到自由辩论阶段,没想到范鹏也提供了证据。律师将一沓资料递给法官道:“法官,这是我询问原告当晚吃饭唱歌同学的笔录,有三个人证明,晏某在吃饭时只喝了一小杯酒,唱歌的时候喝了半杯啤酒,而且有说有笑,完全不像醉酒的样子。”
“在李强提出送其回家后满口答应,在唱歌未结束后进跟着李强离去。这说明晏楠在离开时完全处于清醒状态。”
“另外,我调查过晏某的社会关系。据了解,晏某在学校期间,与多名社会人员有染,经常一起出去吃饭喝酒。还有她是学舞蹈的,据了解为了高考在坞州某舞蹈工作室报了班,和多名异性朋友在外租住房屋,私*生活极其混乱,笔录中有所体现。”
“第三,据范鹏说,晏某一直对他有好感,仰慕他的才华,曾多次主动打电话邀请吃饭,甚至还提出谈恋爱的想法,范鹏因为与其哥哥是好友拒绝了她。”
“综上所述,晏某生性*豪放,喜欢与异/交朋友,且当晚没醉酒,意识清醒,并爱慕范鹏,可以说,当晚进入酒店发生/关系都是自愿的,不存在强/一说。我认为,对方是在得不到范鹏的芳心而做出过激行为,所以,我方对公诉方的指控忽视了客观事实。同时,我认为公安机关在审讯过程中是否刑讯逼供保留意见。”
p; 康建国又问道:“你打扫房间需要多久?”
“大概七八分钟吧,时间不等。有时候三四分钟就完事。”
“请说具体点。”
“应该是三四分钟,因为我打扫的那个房间客人临时退房,不太脏,随便收拾一下就好了。”
康建国询问完后,对公诉方道:“你们有什么需要询问吗?”
钟世伟摆摆手道:“没有了。”
“好,被告方谈质证意见。”
高磊站起来道:“法官,公诉人,刚才大家都听到了,有两名证人作证,而且都是在案发现场的直接见证人,时间吻合,地点吻合,我们有理由相信证词的真实性和关联性,足以证明李强不具备作案时间。”
“从常理看,从楼下进入房间再下楼,至少要用去2分钟的时间,如果我说多了可以减去1分钟,那么,4分钟的时间可以做什么?在座的都是成年人了,有些话我们可以直截了当说,如果行事4分钟够吗?脱*衣服也差不多要好几分钟吧,更别说干其他的了。”
“即便如此,李强在送上酒店后,还不忘让徐雯雯给家里打电话,这说明什么,他们之间只是单纯的友谊,如果你们把这种情谊想的那么龌蹉,只能说这个社会已经失去了最起码的信任。如此下去,谁还会做好事?”
“所以,我方坚持李强无罪,请法官明查。”
说完,高磊镇定气若坐了下去,那神情表现得十分自信。看来,这些年跟着刘成功锻炼确实有了长足进步,这点,正是马哲所欠缺的。
听到此,马哲有些绝望。他们怎么可以这样,红口白牙,黑白颠倒,把自己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令人发指。
还不到自由辩论阶段,没想到范鹏也提供了证据。律师将一沓资料递给法官道:“法官,这是我询问原告当晚吃饭唱歌同学的笔录,有三个人证明,晏某在吃饭时只喝了一小杯酒,唱歌的时候喝了半杯啤酒,而且有说有笑,完全不像醉酒的样子。”
“在李强提出送其回家后满口答应,在唱歌未结束后进跟着李强离去。这说明晏楠在离开时完全处于清醒状态。”
“另外,我调查过晏某的社会关系。据了解,晏某在学校期间,与多名社会人员有染,经常一起出去吃饭喝酒。还有她是学舞蹈的,据了解为了高考在坞州某舞蹈工作室报了班,和多名异性朋友在外租住房屋,私*生活极其混乱,笔录中有所体现。”
“第三,据范鹏说,晏某一直对他有好感,仰慕他的才华,曾多次主动打电话邀请吃饭,甚至还提出谈恋爱的想法,范鹏因为与其哥哥是好友拒绝了她。”
“综上所述,晏某生性*豪放,喜欢与异/交朋友,且当晚没醉酒,意识清醒,并爱慕范鹏,可以说,当晚进入酒店发生/关系都是自愿的,不存在强/一说。我认为,对方是在得不到范鹏的芳心而做出过激行为,所以,我方对公诉方的指控忽视了客观事实。同时,我认为公安机关在审讯过程中是否刑讯逼供保留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