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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谁伏击谁?
“黑褐色的眼睛,头发,鼻子很高……”
斯科特小心翼翼的用右手揉了揉眼睛,缓解一下因此而导致的疲劳——露出衣袖之外一点,淬了毒的臂弩上两支小矢幽幽的闪着寒光,让他不得不谨慎小心,要是碰破了一点儿自己的油皮的话,虽然不会立刻就死,但也足够让他这样的大汉木桩一样栽倒在地上。
“**……”
健壮的佣兵低低的骂了一句,虽然不过是融雪之月的开端,不过吹拂过脸皮的风中气息,已经带着令人厌恶的燥热了。周围熙熙攘攘的人群,嘈杂凌乱的街道,都令这种燥热更加的变本加厉……并非难以忍受,可就像是熟睡的时候在耳边嗡鸣的一只蚊虫一样令人厌恶。
其实,无论是谁,在身上系上了将近二十磅的东西走上几里,还要挂上一件带着兜帽的斗篷的时候,大概都会觉得有些燥热的,特别是他如果还长了一副超过六尺高的身板,却经常需要偻佝起身体,藏在``阴暗的角落,又必须时刻盯紧人群之中的特定目标的时候,
哦,或者燥热的不是天气也不是服装,而对这种几乎是抓瞎般的跟踪行动已经厌烦透顶的心情?
或者是因为过了今天,自己就已经三十五岁的缘故?听说人到了这个岁数,总是有些悲哀的,对于什么都有点烦躁。
但其实斯科特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好悲哀,虽然他现在也没有成为二十几岁的时候,笃定能够成为的那种呼风唤雨的大人物,但却比原本抱着差不多梦想的同伴好得多——总幻想着成为屠龙英雄的萨瓦奇已经失踪了三年,不出意外的话,已经变成了什么魔兽的大粪了吧……理拉还在不住地在牢房进进出出,说定的百万家财却一个子儿也没见,至于说那个原本想要找个年轻的什么爵来当金龟婿的克莉娅……被一个小白脸骗光了所有积蓄的女佣兵?只能说是她所有的脑子都塞到胸前的那两坨里面去了吧。
这又能怪谁呢?佣兵的生活是总是很苦的,刀头舔血,却未必醉生梦死。而半辈子出生入死,换来的不过是满身伤痛和残疾,得到的那几个子儿的积蓄,还没有帮贵族解决不开眼纠缠不放的ji女私生子得到的报酬多。
其实他们在一开始的时候就已经知道这些,却直到现在才能正视……但或者,这不是他们的悲哀,而是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人都几乎是这样的,就像是受难之神的那个牧师说的——高高在上的贵族老爷也好,指挥着贵族的国王陛下也好,看似自由的商贾也好,身份崇高或者富甲一方不见得就有优越于他人的思想,没有人可以感到长久满足,幸福只是一时,痛苦与愁懑伴人一生。
不过,斯科特却并不想要这样的生活,如果幸福只是一时,那么就让他来的多一点儿,更多一点儿,直到让痛苦和忧愁无处容身吧……
因此,才成就了现在的斯科特,结束了到处乱蹿的冒险生涯,习惯了拿钱办事的契约条文,但他仍就是个冒险者,一个猎人,只是狩猎的场所,已经从荒野中的遗迹,地下的隧道,茂密的丛林和干枯的荒原换成了这里,这个名为罗曼蒂的,被称为都市的迷宫。
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转变,只是把目标从魔兽转换成了人。
挺简单的,或者比想象的还简单不是吗?
晃了晃脑袋,将这个导致了走神的思绪扔出去,斯科特再次从衣袖里扯出那一小片羊皮纸,看了一眼上面用木炭勾勒出的简单图画,然后模糊的诅咒了一句——这一次活儿如此麻烦,或者都不过是因为那个白痴的雇主,据说还是个大富商家的什么玩意儿,但却连目标的详细样子都没得知道,只能提供这种粗陋的东西。要不是事先得到了老兔子那边的帮助,说不定自己一辈子也别想完成这任务了。
活动了一下有些发酸的脖子,斯科特眯起了眼睛,扫过面前那栋屋子。
跟那几个小心的混迹在人群之中,却明显兴高采烈的小夥子们不同——经验告诉前冒险者,这一次遇到的两个家伙显然是不好惹的,尽管从画像上来看,不过是两个土头土脑的乡巴佬,可是光是花了三天才确定他们的位置这一点,就已经足够说明他们的本事了。
要知道,那老兔子克兰别的本事没有,撒网的手段却不是玩笑的——依靠在遍布着罗曼蒂的大街小巷,几百甚至上千个金手指们来完成的监视,即使是斯科特自己,不离开罗曼蒂城又没有帮手的话,也顶多也只能保证一天半天之内不会被这帮小兔崽子们发现而已。
而这个目标……他们之中可是还有一个矮人,那种特殊的体型可是非常引人瞩目的。
好吧,可能还不止如此,矮人们的战斗力也都是非常可怕的,他们矮胖的身体健壮的出奇,又都极为擅长于锻造,因此人人都少不了一件好铠甲,即使是在城市里,跟这种家伙硬拼的话,普通人也没有多少胜算——就算他不用武器,那几百磅连着铠甲的身体撞过来也会让人骨断筋折,更何况,据斯科特从那位雇主的某个手下那里套出来的消息,那个年轻的家伙,似乎还有着一些莫名其妙的能力。
莫名其妙的能力?
或者这就是为何这一次对付两个人,他们却调来了七个年轻力壮的好手的原因——那应该是个法师吧,即使只是个学徒,与一个矮人的组合也足够棘手的了,即使自己这边现在已经掌握了他们的动向,只差出手,但万一失手,说不定就会有些什么麻烦。
不过一切顺利的话,这就是一次微不足道的绑架事件,手脚干净一点儿,甚至周围都不会有太多人发现——而只要把那两个睡成了死猪的家伙往雇主那里一扔,明晃晃的四十个白金币就到手了。足够自己舒舒服服的挥霍到年底。
前佣兵缩进了一点身体,暗自给自己一点诱惑好让精神不那么紧绷……因为一些古怪的高声咳嗽已经穿过了人群,那是约好的暗号。
目标已经出现在视野之中了。
一高一矮的身影从那栋老房子里面现身,带着兜帽的长斗篷松松垮垮,但却并不扎眼,很快就混进了人群里面,随着人流隐现不定。
不过这点小事难不倒斯科特,前佣兵慢慢的从阴影里向前游荡,很快就把那两个影子套进了心头的准绳之中——近一点,再近一点,虽然这不是自己最喜欢的改装十字弩,不过自己也已经不是那个二十郎当岁的毛头了,手臂的筋肉和反应都已经璀至巅峰的现在,斯科特坚信自己有能力在
就是这里
抬手,扣动机括,小小的臂弩箭矢破空时带起飕飕之声,仿佛死神吹响的短笛,又像是地狱魔王的呼吸……
斯科特不喜欢这种阴损的声音,就像他也不喜欢上面涂抹的,传闻是地底下黑暗精灵们调制出来的**一样,那是佣兵都很讨厌的下作事情——但是你不能不承认,这玩意力道既强劲且快,射箭的人距离接近,只有三、四十尺的话,会让人来不及拔出兵刃格挡。而那威力之强,即使是巨人也说不定没法抵抗。
只要中了一下的话……但那个矮人有可能不会中的,如果他穿了全身甲,又活动了身体的话,不过只要那个施法者倒下了,六个已经将他们围起来的家伙手里的家伙,也足够让他好过——谁让他并不是必要的目标,被定下了死活不论的标签呢?
噗,叮
斯科特的身体僵硬了一下。
预料之中的某些事情没有发生,那个矮胖一些的身影几乎悄无声息的地便倒了下去——小小的箭矢没有遇到任何阻碍就埋在了他的身体里,相反倒是那个高瘦一些的家伙身上竟然发出了一个金属的颤鸣,将那支箭矢挡了... -->>
第二十九章谁伏击谁?
“黑褐色的眼睛,头发,鼻子很高……”
斯科特小心翼翼的用右手揉了揉眼睛,缓解一下因此而导致的疲劳——露出衣袖之外一点,淬了毒的臂弩上两支小矢幽幽的闪着寒光,让他不得不谨慎小心,要是碰破了一点儿自己的油皮的话,虽然不会立刻就死,但也足够让他这样的大汉木桩一样栽倒在地上。
“**……”
健壮的佣兵低低的骂了一句,虽然不过是融雪之月的开端,不过吹拂过脸皮的风中气息,已经带着令人厌恶的燥热了。周围熙熙攘攘的人群,嘈杂凌乱的街道,都令这种燥热更加的变本加厉……并非难以忍受,可就像是熟睡的时候在耳边嗡鸣的一只蚊虫一样令人厌恶。
其实,无论是谁,在身上系上了将近二十磅的东西走上几里,还要挂上一件带着兜帽的斗篷的时候,大概都会觉得有些燥热的,特别是他如果还长了一副超过六尺高的身板,却经常需要偻佝起身体,藏在``阴暗的角落,又必须时刻盯紧人群之中的特定目标的时候,
哦,或者燥热的不是天气也不是服装,而对这种几乎是抓瞎般的跟踪行动已经厌烦透顶的心情?
或者是因为过了今天,自己就已经三十五岁的缘故?听说人到了这个岁数,总是有些悲哀的,对于什么都有点烦躁。
但其实斯科特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好悲哀,虽然他现在也没有成为二十几岁的时候,笃定能够成为的那种呼风唤雨的大人物,但却比原本抱着差不多梦想的同伴好得多——总幻想着成为屠龙英雄的萨瓦奇已经失踪了三年,不出意外的话,已经变成了什么魔兽的大粪了吧……理拉还在不住地在牢房进进出出,说定的百万家财却一个子儿也没见,至于说那个原本想要找个年轻的什么爵来当金龟婿的克莉娅……被一个小白脸骗光了所有积蓄的女佣兵?只能说是她所有的脑子都塞到胸前的那两坨里面去了吧。
这又能怪谁呢?佣兵的生活是总是很苦的,刀头舔血,却未必醉生梦死。而半辈子出生入死,换来的不过是满身伤痛和残疾,得到的那几个子儿的积蓄,还没有帮贵族解决不开眼纠缠不放的ji女私生子得到的报酬多。
其实他们在一开始的时候就已经知道这些,却直到现在才能正视……但或者,这不是他们的悲哀,而是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人都几乎是这样的,就像是受难之神的那个牧师说的——高高在上的贵族老爷也好,指挥着贵族的国王陛下也好,看似自由的商贾也好,身份崇高或者富甲一方不见得就有优越于他人的思想,没有人可以感到长久满足,幸福只是一时,痛苦与愁懑伴人一生。
不过,斯科特却并不想要这样的生活,如果幸福只是一时,那么就让他来的多一点儿,更多一点儿,直到让痛苦和忧愁无处容身吧……
因此,才成就了现在的斯科特,结束了到处乱蹿的冒险生涯,习惯了拿钱办事的契约条文,但他仍就是个冒险者,一个猎人,只是狩猎的场所,已经从荒野中的遗迹,地下的隧道,茂密的丛林和干枯的荒原换成了这里,这个名为罗曼蒂的,被称为都市的迷宫。
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转变,只是把目标从魔兽转换成了人。
挺简单的,或者比想象的还简单不是吗?
晃了晃脑袋,将这个导致了走神的思绪扔出去,斯科特再次从衣袖里扯出那一小片羊皮纸,看了一眼上面用木炭勾勒出的简单图画,然后模糊的诅咒了一句——这一次活儿如此麻烦,或者都不过是因为那个白痴的雇主,据说还是个大富商家的什么玩意儿,但却连目标的详细样子都没得知道,只能提供这种粗陋的东西。要不是事先得到了老兔子那边的帮助,说不定自己一辈子也别想完成这任务了。
活动了一下有些发酸的脖子,斯科特眯起了眼睛,扫过面前那栋屋子。
跟那几个小心的混迹在人群之中,却明显兴高采烈的小夥子们不同——经验告诉前冒险者,这一次遇到的两个家伙显然是不好惹的,尽管从画像上来看,不过是两个土头土脑的乡巴佬,可是光是花了三天才确定他们的位置这一点,就已经足够说明他们的本事了。
要知道,那老兔子克兰别的本事没有,撒网的手段却不是玩笑的——依靠在遍布着罗曼蒂的大街小巷,几百甚至上千个金手指们来完成的监视,即使是斯科特自己,不离开罗曼蒂城又没有帮手的话,也顶多也只能保证一天半天之内不会被这帮小兔崽子们发现而已。
而这个目标……他们之中可是还有一个矮人,那种特殊的体型可是非常引人瞩目的。
好吧,可能还不止如此,矮人们的战斗力也都是非常可怕的,他们矮胖的身体健壮的出奇,又都极为擅长于锻造,因此人人都少不了一件好铠甲,即使是在城市里,跟这种家伙硬拼的话,普通人也没有多少胜算——就算他不用武器,那几百磅连着铠甲的身体撞过来也会让人骨断筋折,更何况,据斯科特从那位雇主的某个手下那里套出来的消息,那个年轻的家伙,似乎还有着一些莫名其妙的能力。
莫名其妙的能力?
或者这就是为何这一次对付两个人,他们却调来了七个年轻力壮的好手的原因——那应该是个法师吧,即使只是个学徒,与一个矮人的组合也足够棘手的了,即使自己这边现在已经掌握了他们的动向,只差出手,但万一失手,说不定就会有些什么麻烦。
不过一切顺利的话,这就是一次微不足道的绑架事件,手脚干净一点儿,甚至周围都不会有太多人发现——而只要把那两个睡成了死猪的家伙往雇主那里一扔,明晃晃的四十个白金币就到手了。足够自己舒舒服服的挥霍到年底。
前佣兵缩进了一点身体,暗自给自己一点诱惑好让精神不那么紧绷……因为一些古怪的高声咳嗽已经穿过了人群,那是约好的暗号。
目标已经出现在视野之中了。
一高一矮的身影从那栋老房子里面现身,带着兜帽的长斗篷松松垮垮,但却并不扎眼,很快就混进了人群里面,随着人流隐现不定。
不过这点小事难不倒斯科特,前佣兵慢慢的从阴影里向前游荡,很快就把那两个影子套进了心头的准绳之中——近一点,再近一点,虽然这不是自己最喜欢的改装十字弩,不过自己也已经不是那个二十郎当岁的毛头了,手臂的筋肉和反应都已经璀至巅峰的现在,斯科特坚信自己有能力在
就是这里
抬手,扣动机括,小小的臂弩箭矢破空时带起飕飕之声,仿佛死神吹响的短笛,又像是地狱魔王的呼吸……
斯科特不喜欢这种阴损的声音,就像他也不喜欢上面涂抹的,传闻是地底下黑暗精灵们调制出来的**一样,那是佣兵都很讨厌的下作事情——但是你不能不承认,这玩意力道既强劲且快,射箭的人距离接近,只有三、四十尺的话,会让人来不及拔出兵刃格挡。而那威力之强,即使是巨人也说不定没法抵抗。
只要中了一下的话……但那个矮人有可能不会中的,如果他穿了全身甲,又活动了身体的话,不过只要那个施法者倒下了,六个已经将他们围起来的家伙手里的家伙,也足够让他好过——谁让他并不是必要的目标,被定下了死活不论的标签呢?
噗,叮
斯科特的身体僵硬了一下。
预料之中的某些事情没有发生,那个矮胖一些的身影几乎悄无声息的地便倒了下去——小小的箭矢没有遇到任何阻碍就埋在了他的身体里,相反倒是那个高瘦一些的家伙身上竟然发出了一个金属的颤鸣,将那支箭矢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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