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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之后,我和任雪、胖子、温美晴四人回归了都市。
紧接着,我去了九爷给我安排的学校继续读书。
九爷给我找了一个民办学校,名为‘清北中学’,听这名字就知道了很6了,这里的学生,只要两种人。一种是出生平民,但是学习成绩非常好,是考清华北大那种名校的学霸。还有一种,就是成绩一般,但是家里是官二代富二代的那种混学历的。
也就九爷门脉广,否则的话,凭我语文,数学,英语,理综四门入学考试加起来只考了两位数分数的顶级学渣,是不可能进入这‘清北中学’的。
任雪和胖子两个人,非得跟过来和我一起读,任雪成绩好,直接考进来了。至于胖子,家里有钱也混进来了。
我们三个人分在同一个班级,我和任雪二人,依然还是同桌。
这学校官二代和富二代很多,很多学生来上课都是开名车过来,住在家里,学校也没有强硬的规则说一定要住校。
我来上学的时候,九爷给了我一笔钱。虽说这笔钱对于土豪来说,算不了什么,可对于我来说,却是一笔天文数字。足够我现在到大学毕业这些年的花销了。
住校生规矩太多,我不想在学校住校。所以在学校附近租了一个房子住,本来嘛,我租的房子是一室一厅带厨房的,适合一个人住。可没想到啊,任雪这霸道的妮子,以她离家太远,又不想住校,所以搬了过来。
没错,现在的我,正在和任雪同居。
而且,还是一室一厅那种,住一个卧室。
原本我以为,我梦想中的幸福生活开始了,然而现实是残酷的,任大小姐的到来,成了我苦逼日子的开端。
我和任雪虽然同居,而且住一个卧室。但是,她睡沙发床,盖天空被,我呢,睡地板,盖天花板。
这妮子,还是个大懒猫,以前从来没有动手做过饭,我叫她去煮个粥,她么的,她居然往里面加酱油,而且,加的狠呐,那种大瓶子1升的加加酱油,她直接倒了半瓶进去。把好好的一份粥,煮成了墨水。
从那以后,我就没叫她再煮过粥什么东西了,连白开水都不敢叫她烧。
那么,做饭这样的事情,自然要我来了。
我以前,喜欢睡懒觉,经常不吃早点。可任雪这妮子,有早起做瑜伽的习惯。每天她六点钟准时起床,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揪我耳朵,把我从美梦中叫醒,然后,让我去准备早餐。
自己呢,就换上那种透明的,丝白色的,如白玉绸缎一样太极服,在客厅里做瑜伽。
她身体柔韧度特别好,练过柔术,能够把自己绕成呼啦圈,放进冰箱里。
每天早上,我在厨房里准备早餐,偷偷的往客厅看,便可以看到她在那里做各种造型。
我觉得每个早上,对我来说就是煎熬。
每天早上,我都看着一个要熟透的水蜜桃,在我眼前晃荡,有时候,那水蜜桃还把外面的皮稍稍打开,留下鲜美的嫩枝来诱惑我,可是,每当我张开嘴巴,想要舔一舔那鲜美嫩汁的时候,那该死的水蜜桃就飞走了。
哎,那种可以看到水汁色泽,闻到水汁味道,但是,却不能吃的日子,真像被架在火炉上烘烤一样难熬啊。
明天是圣诞节,今夜,是平安夜。
现在的学生们,可能中秋这样的节日都会忘记去过,但是,平安夜这样节日,是绝对不会忘记的。
平安夜,也叫脱单夜,这一天,不知道多少骑士,会在这个晚上取得人生的第一滴血。
早上,早早的任雪便醒来了。
然后,趴在我的身上,伏下身子,伸出白皙的右手,用指尖划过我的耳垂,然后,轻车熟路,小手在我耳朵上那么轻轻一揪。
“懒火火,起床了,都太阳都快照屁股上了。”
我迷糊的睁开眼,嘟囔着,“今天不是周六吗?睡觉,继续睡觉。”
“呃…你是不是傻... -->>
几天之后,我和任雪、胖子、温美晴四人回归了都市。
紧接着,我去了九爷给我安排的学校继续读书。
九爷给我找了一个民办学校,名为‘清北中学’,听这名字就知道了很6了,这里的学生,只要两种人。一种是出生平民,但是学习成绩非常好,是考清华北大那种名校的学霸。还有一种,就是成绩一般,但是家里是官二代富二代的那种混学历的。
也就九爷门脉广,否则的话,凭我语文,数学,英语,理综四门入学考试加起来只考了两位数分数的顶级学渣,是不可能进入这‘清北中学’的。
任雪和胖子两个人,非得跟过来和我一起读,任雪成绩好,直接考进来了。至于胖子,家里有钱也混进来了。
我们三个人分在同一个班级,我和任雪二人,依然还是同桌。
这学校官二代和富二代很多,很多学生来上课都是开名车过来,住在家里,学校也没有强硬的规则说一定要住校。
我来上学的时候,九爷给了我一笔钱。虽说这笔钱对于土豪来说,算不了什么,可对于我来说,却是一笔天文数字。足够我现在到大学毕业这些年的花销了。
住校生规矩太多,我不想在学校住校。所以在学校附近租了一个房子住,本来嘛,我租的房子是一室一厅带厨房的,适合一个人住。可没想到啊,任雪这霸道的妮子,以她离家太远,又不想住校,所以搬了过来。
没错,现在的我,正在和任雪同居。
而且,还是一室一厅那种,住一个卧室。
原本我以为,我梦想中的幸福生活开始了,然而现实是残酷的,任大小姐的到来,成了我苦逼日子的开端。
我和任雪虽然同居,而且住一个卧室。但是,她睡沙发床,盖天空被,我呢,睡地板,盖天花板。
这妮子,还是个大懒猫,以前从来没有动手做过饭,我叫她去煮个粥,她么的,她居然往里面加酱油,而且,加的狠呐,那种大瓶子1升的加加酱油,她直接倒了半瓶进去。把好好的一份粥,煮成了墨水。
从那以后,我就没叫她再煮过粥什么东西了,连白开水都不敢叫她烧。
那么,做饭这样的事情,自然要我来了。
我以前,喜欢睡懒觉,经常不吃早点。可任雪这妮子,有早起做瑜伽的习惯。每天她六点钟准时起床,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揪我耳朵,把我从美梦中叫醒,然后,让我去准备早餐。
自己呢,就换上那种透明的,丝白色的,如白玉绸缎一样太极服,在客厅里做瑜伽。
她身体柔韧度特别好,练过柔术,能够把自己绕成呼啦圈,放进冰箱里。
每天早上,我在厨房里准备早餐,偷偷的往客厅看,便可以看到她在那里做各种造型。
我觉得每个早上,对我来说就是煎熬。
每天早上,我都看着一个要熟透的水蜜桃,在我眼前晃荡,有时候,那水蜜桃还把外面的皮稍稍打开,留下鲜美的嫩枝来诱惑我,可是,每当我张开嘴巴,想要舔一舔那鲜美嫩汁的时候,那该死的水蜜桃就飞走了。
哎,那种可以看到水汁色泽,闻到水汁味道,但是,却不能吃的日子,真像被架在火炉上烘烤一样难熬啊。
明天是圣诞节,今夜,是平安夜。
现在的学生们,可能中秋这样的节日都会忘记去过,但是,平安夜这样节日,是绝对不会忘记的。
平安夜,也叫脱单夜,这一天,不知道多少骑士,会在这个晚上取得人生的第一滴血。
早上,早早的任雪便醒来了。
然后,趴在我的身上,伏下身子,伸出白皙的右手,用指尖划过我的耳垂,然后,轻车熟路,小手在我耳朵上那么轻轻一揪。
“懒火火,起床了,都太阳都快照屁股上了。”
我迷糊的睁开眼,嘟囔着,“今天不是周六吗?睡觉,继续睡觉。”
“呃…你是不是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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