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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纸的质量很好,正翻到某一页。叶仲锷被作者的名字吸引,跟那个女孩借杂志一观,女孩见有帅哥搭话,极热情地把杂志递给他,主动搭话:“你也喜欢这本杂志?我也喜欢。”
文章是钟之璐写的,名字叫“西行漫记”,好几个页码,写的是她在敦煌的游记。文章里有她的一张照片,背后是山峦,脚下连绵无穷的黄色砂石,她穿着衬衣短裤,一只手扶着遮阳帽,笑容清澈,阳光比之亦为不如。
叶仲锷凝视那张照片会心微笑。
童展倾过身子过来看,说:“看什么人看得这么入迷?哎,这女孩真漂亮,看上去像块水晶。”
这个比喻叶仲锷也很赞同,笑着拍他的肩膀,“挺有眼光的。”
离开酒吧后他去附近的报亭买了那期杂志,回去仔细地看了看,发现这篇文章跟她写的新闻稿差距很大,前者文笔极佳,毫不媚俗,字字句句酣畅淋漓,写到敦煌失落的文物,让人恨不得拍桌长叹。叶仲锷终于忍不住给她打电话,说:“我在杂志上看到你的文章了,写敦煌那篇文章,写得很好。”
她不知所措,甚至不好意思,“啊,那个啊。今年暑假的时候去了一次,回来写的。叶先生,谢谢你的夸奖,我觉得也不算很好,有些地方马虎了。”
他说:“照片也好,很漂亮。”
她仿佛更不好意思,辩解一样地说:“我给编辑的本来都是风景照,不小心夹了一张个人的照片,没想到她偏偏选了我的。我也是看到杂志才想起来的。”
叶仲锷心说那个编辑太聪明了,她的人的确比景色更漂亮和动人,嘴上却问她:“你什么时候有空?我最近想去敦煌,麻烦你给我讲一讲,好吧?”
仿佛想了想,她答应下来。
吃饭的时候他事无巨细地问她一切细节,实际上他压根就没有去敦煌的打算,可却被她说得蠢蠢欲动,真的想去看看,而且,身边一定要有她。她引经据典,神采飞扬,如果有速记员在一旁记录,会发现她随口就说出完整华丽的文章。换一个人口述这番话,肯定有人觉得拽文和卖弄,可是从她嘴里说出来,就不是,只会让人觉得感动,因为她的热情和真挚。
他微笑着看她,觉得心满意足,多少年没有这么看过一个女人了?
趁着她去洗手间的时候,童展特地从几张桌子外过来跟他招呼,说:“你真的陷进去了,不过,这个女孩,恐怕不好追。”
结账的时候老问题又出来了,她要求AA制,很坚持地拿出钱给他。叶仲锷苦笑,平生第一次觉得这么的无计可施。让她付钱,严重违悖了他历来的原则和绅士风度,更何况这里的东西又贵,就算她家境殷实,不过是个学生而已,她的吃穿用度告诉他,她平时相当节省;可如果他坚持不要,她绝对会生气,两个人本来就不算熟,之后,她岂不是更可以不见他?
当时他决定,以后再也不自作主张,一定要先问问她的意思。
离开饭店的时候,她接到一个电话,看起来很高兴,神情雀跃,他忍不住问她:“怎么了?谁的电话?”她带着理所当然的神情说:“我男朋友啊。”
叶仲锷的心一瞬间沉到海底,强迫自己面不改色,“哦,你有男朋友?”
“是啊,”她笑容毫无城府,“他是我的高中同学,在国外,我们好几年都没见了。”
有十几秒钟,他根本说不出话来,他对她的生活一无所知。其实早就应该想到的,世人都不是瞎子,以她的才貌,不会缺人爱慕。学校除了可以用来读书增加学问,同时也是个谈恋爱的好地方。他咬着牙关想,一个在国外,一个在国内,好几年的时间不见,居然还没有分手,那感情得深刻到什么程度?他岂不是机会渺茫?
虽然后来的事实证明,那个叫陶儒的男生从来也没成为他的威胁,但毫无疑问,叶仲锷那段时间过得真是惊心,越发小心翼翼。他们有的时候在网上聊天,有的时间见见面,在他存心诱导之下,她把她跟陶儒的事情和盘托出,本来可以说得都不多,很快叶仲锷把这两个人看得清清楚楚。他满意地发现,其实钟之璐对陶儒的感情并没有很深,男朋友这三个字对于她,更接近一种符号和挡箭牌的存在。没有旁人的提醒,她几乎都想不起这个人。
天渐渐亮起来,叶仲锷离开病房,打电话回家找父亲。只要不出差,不在外地考察,叶青茂总是这个时间起床,在院子里锻炼半个小时,然后回家洗澡吃早饭,这也会花半个小时。最后花三分钟整理着装,再出门。因为离得近,他就步行去省委上班。作息规律,若干年都未曾变过,像家中墙上的那只挂钟那样准确。
按照常理看来,叶青茂这样的人往往古板,可是他不是,他比世界上绝大多数父亲都要开通。小的时候,耐心地辅导他做作业,教他下棋,教他学会沉住气;长大一点,叶青茂政绩显著,仕途愈走愈顺,但还是从百忙之中抽时间出来陪他打篮球,父子两个在政府大院的篮球架下争抢一只球,被群众传为佳话。
他们父子的确处得跟朋友似的,叶仲锷从来也没怕过他,可今天却有些担心,果不其然,叶青茂一听完电话,声音就沉了:“之璐伤得重不重?”
“不算太重,”叶仲锷说,依然觉得心有余悸,“没有伤到筋骨,都是皮肉伤,在背上,医生说,休养几个月就会好。”
“嗯。”叶青茂一顿,重重地说,“我让你别离婚,你又死要面子,拉不下脸道歉,现在好了?真出事了你哭都没地方哭。看看你最近都做了些什么事情?我跟你说过,问题拖不得,越拖越大,还要把多少人拖下水去?早点把手里的麻烦解决了!”
声音严厉,仿佛就是当面说的,叶仲锷点头说:“爸,我知道了。让妈接电话吧。”
当妈的说话就委婉多了,刘玉语气温和,先问两人有没有受伤,伤情怎么样,吃了早饭没有,叶仲锷说:“这段时间,让田阿姨过来照顾之璐吧,她背上都是伤,动不了。”
刘玉叹口气,说:“我们马上过来,你一晚上没睡吧,先休息一会。”
叶仲锷答应两声就挂了电话。现在这种时刻,半点都不敢休息。他随即打了几个电话给公司的常务副总马烨,随后是跟老费和周云确认情况。怕电话被人窃听,几个人说的都不多。三言两语大家都心领神会。他回到病房,发现之璐还在睡,脸上的表情看起来像个天真的孩子,他心里柔软,俯身吻她。
一吻之下,之璐猛然睁开了眼睛,叶仲锷唇角带出一个笑,“睡美人醒了?”
之璐看了一眼桌子,“我要喝水。”
喝完水后叶仲锷要扶着她再次躺下,她不肯,执意坐着,说睡得半边身子都麻了。叶仲锷无奈,“亲爱的,你就听我一次吧。”
她说:“我坐着也能休息。”
叶仲锷握着她的手,说:“你好一点,我们就去把复婚的手续办了。”
清晨,阳光射进屋子,温柔而多情,仿佛无数只小手的抚摸。叶仲锷继续说:“这次,我会改的。我不会再让人跟着你,也不会用任何手段追踪你,也不会再阻挠你干这干那,你要做记者就做记者,要念书就念书,随便你怎么样,我都不会再干涉你。”
之璐轻轻说:“你送给我那个手机,是在我差点出车祸之后吧?”
叶仲锷承认:“是,我想知道你每分钟都在哪里。平时无所谓,关键的时候,却能救命。我害怕那种事情再来一次,可昨天还是发生了,好在你没事。”
“我也会改的,这几年,谢谢你包容我,”之璐微笑,“我会在家里多用心,不过也没什么了,念博士的话,时间会很多。”
“你到底还是把我的话听进去了,”叶仲锷理了理她额前的乱发,“我是真的觉得,你适合做学问。”
之璐些微颔首,“你是对的,我也觉得,回去读书很好。”
她精神不济,不过几句话就有疲惫的痕迹。叶仲锷扶着她躺下,这次她没有拒绝,躺好后随口问他:“你的那些女人呢?”
“没有别的女人。认识你之后,就没有别的女人。”叶仲锷看着她的眼睛,开口。
“嗯。”之璐闭上眼睛休息,不再说话。
他是真的没有别的女人。他向来都诧异有的男人为什么能够三妻四妾,有什么二奶小蜜,他对此向来都不以为然,深为不屑。
叶仲锷承认自己可能心高气傲。工作的时候可能有些刚愎自用,独断独行,得罪人也在所不惜,不过相对于他的职务,这也是必要的素质。这些,他都是从他父亲身上学到的。
他回国的那个晚上,叶青茂郑重地找他谈过一番话,说:“国内比国外更残酷,这是国情决定的。别的事情,你心里也有数,我不跟你嗦;只是,我跟你强调一点,要成功,男女问题上就一定要慎重再慎重。这些年,我见到过落马的这些官员,一大半的原因都是这个。所以,一步都不能踏错,否则,毁及自身。”
做父亲的,是在拿自己一辈子的经验警告他。叶仲锷把这番话一字不拉地记了下来,并且完全奉行照做。那两年,他有两三个女友,虽然最后分开了,但过程都是一心一意,事后也做得仁至义尽,没惹下任何麻烦。只有戴柳让他有些意外。
不记得怎么认识,反正他并不讨厌她,因为她的能干也许对她有点好感,她又很清楚明白地表达喜欢他,于是就这么暧昧了两三个月,都算不上男女朋友,直到遇到钟之璐。
叶仲锷找到她,很坦诚地把事情说得清楚,说他们没必要见面,做朋友好了。戴柳震惊了一阵子,然后沉默不语,不做表态。
可她是新闻主播,深刻地明白流言蜚语的妙用,传播面广,杀伤力巨大,并且,难以找到始作俑者。消息传得很开,他想了想就明白了原委,去找她,严厉地质问原因。戴柳哭了,哭得很惨,和她平时端庄的模样判若两人。他态度坚决,毫无回转之意。最后她就说:“我答应你,不再来烦你,但你要答应我一件事情。”
他看她一眼,淡淡地说:“我不是张无忌。”
她说:“你不是说过,还可以做朋友?我以后万一遇到了困难,希望你能帮我。”
叶仲锷那几天一直在等着之璐来问他,可是她没有,实际上,一直到结婚之后,她都没问过他任何前女友和戴柳的事情。他完全不能理解,女人的心胸怎么能宽大到那个地步?听到别人对老婆女友的抱怨,他感慨,还是自己的老婆好;然后又想,是不是她根本就不爱自己?所以漠不关心?
现在才知道,原因这么简单。
不过是,她他罢了。
一种足以赢得所有人尊敬的,一种让人可以托付生命的,她就像自己一样他,这种感情纯粹得近乎童话,可就是真的存在她的身上。
刷,纸的质量很好,正翻到某一页。叶仲锷被作者的名字吸引,跟那个女孩借杂志一观,女孩见有帅哥搭话,极热情地把杂志递给他,主动搭话:“你也喜欢这本杂志?我也喜欢。”
文章是钟之璐写的,名字叫“西行漫记”,好几个页码,写的是她在敦煌的游记。文章里有她的一张照片,背后是山峦,脚下连绵无穷的黄色砂石,她穿着衬衣短裤,一只手扶着遮阳帽,笑容清澈,阳光比之亦为不如。
叶仲锷凝视那张照片会心微笑。
童展倾过身子过来看,说:“看什么人看得这么入迷?哎,这女孩真漂亮,看上去像块水晶。”
这个比喻叶仲锷也很赞同,笑着拍他的肩膀,“挺有眼光的。”
离开酒吧后他去附近的报亭买了那期杂志,回去仔细地看了看,发现这篇文章跟她写的新闻稿差距很大,前者文笔极佳,毫不媚俗,字字句句酣畅淋漓,写到敦煌失落的文物,让人恨不得拍桌长叹。叶仲锷终于忍不住给她打电话,说:“我在杂志上看到你的文章了,写敦煌那篇文章,写得很好。”
她不知所措,甚至不好意思,“啊,那个啊。今年暑假的时候去了一次,回来写的。叶先生,谢谢你的夸奖,我觉得也不算很好,有些地方马虎了。”
他说:“照片也好,很漂亮。”
她仿佛更不好意思,辩解一样地说:“我给编辑的本来都是风景照,不小心夹了一张个人的照片,没想到她偏偏选了我的。我也是看到杂志才想起来的。”
叶仲锷心说那个编辑太聪明了,她的人的确比景色更漂亮和动人,嘴上却问她:“你什么时候有空?我最近想去敦煌,麻烦你给我讲一讲,好吧?”
仿佛想了想,她答应下来。
吃饭的时候他事无巨细地问她一切细节,实际上他压根就没有去敦煌的打算,可却被她说得蠢蠢欲动,真的想去看看,而且,身边一定要有她。她引经据典,神采飞扬,如果有速记员在一旁记录,会发现她随口就说出完整华丽的文章。换一个人口述这番话,肯定有人觉得拽文和卖弄,可是从她嘴里说出来,就不是,只会让人觉得感动,因为她的热情和真挚。
他微笑着看她,觉得心满意足,多少年没有这么看过一个女人了?
趁着她去洗手间的时候,童展特地从几张桌子外过来跟他招呼,说:“你真的陷进去了,不过,这个女孩,恐怕不好追。”
结账的时候老问题又出来了,她要求AA制,很坚持地拿出钱给他。叶仲锷苦笑,平生第一次觉得这么的无计可施。让她付钱,严重违悖了他历来的原则和绅士风度,更何况这里的东西又贵,就算她家境殷实,不过是个学生而已,她的吃穿用度告诉他,她平时相当节省;可如果他坚持不要,她绝对会生气,两个人本来就不算熟,之后,她岂不是更可以不见他?
当时他决定,以后再也不自作主张,一定要先问问她的意思。
离开饭店的时候,她接到一个电话,看起来很高兴,神情雀跃,他忍不住问她:“怎么了?谁的电话?”她带着理所当然的神情说:“我男朋友啊。”
叶仲锷的心一瞬间沉到海底,强迫自己面不改色,“哦,你有男朋友?”
“是啊,”她笑容毫无城府,“他是我的高中同学,在国外,我们好几年都没见了。”
有十几秒钟,他根本说不出话来,他对她的生活一无所知。其实早就应该想到的,世人都不是瞎子,以她的才貌,不会缺人爱慕。学校除了可以用来读书增加学问,同时也是个谈恋爱的好地方。他咬着牙关想,一个在国外,一个在国内,好几年的时间不见,居然还没有分手,那感情得深刻到什么程度?他岂不是机会渺茫?
虽然后来的事实证明,那个叫陶儒的男生从来也没成为他的威胁,但毫无疑问,叶仲锷那段时间过得真是惊心,越发小心翼翼。他们有的时候在网上聊天,有的时间见见面,在他存心诱导之下,她把她跟陶儒的事情和盘托出,本来可以说得都不多,很快叶仲锷把这两个人看得清清楚楚。他满意地发现,其实钟之璐对陶儒的感情并没有很深,男朋友这三个字对于她,更接近一种符号和挡箭牌的存在。没有旁人的提醒,她几乎都想不起这个人。
天渐渐亮起来,叶仲锷离开病房,打电话回家找父亲。只要不出差,不在外地考察,叶青茂总是这个时间起床,在院子里锻炼半个小时,然后回家洗澡吃早饭,这也会花半个小时。最后花三分钟整理着装,再出门。因为离得近,他就步行去省委上班。作息规律,若干年都未曾变过,像家中墙上的那只挂钟那样准确。
按照常理看来,叶青茂这样的人往往古板,可是他不是,他比世界上绝大多数父亲都要开通。小的时候,耐心地辅导他做作业,教他下棋,教他学会沉住气;长大一点,叶青茂政绩显著,仕途愈走愈顺,但还是从百忙之中抽时间出来陪他打篮球,父子两个在政府大院的篮球架下争抢一只球,被群众传为佳话。
他们父子的确处得跟朋友似的,叶仲锷从来也没怕过他,可今天却有些担心,果不其然,叶青茂一听完电话,声音就沉了:“之璐伤得重不重?”
“不算太重,”叶仲锷说,依然觉得心有余悸,“没有伤到筋骨,都是皮肉伤,在背上,医生说,休养几个月就会好。”
“嗯。”叶青茂一顿,重重地说,“我让你别离婚,你又死要面子,拉不下脸道歉,现在好了?真出事了你哭都没地方哭。看看你最近都做了些什么事情?我跟你说过,问题拖不得,越拖越大,还要把多少人拖下水去?早点把手里的麻烦解决了!”
声音严厉,仿佛就是当面说的,叶仲锷点头说:“爸,我知道了。让妈接电话吧。”
当妈的说话就委婉多了,刘玉语气温和,先问两人有没有受伤,伤情怎么样,吃了早饭没有,叶仲锷说:“这段时间,让田阿姨过来照顾之璐吧,她背上都是伤,动不了。”
刘玉叹口气,说:“我们马上过来,你一晚上没睡吧,先休息一会。”
叶仲锷答应两声就挂了电话。现在这种时刻,半点都不敢休息。他随即打了几个电话给公司的常务副总马烨,随后是跟老费和周云确认情况。怕电话被人窃听,几个人说的都不多。三言两语大家都心领神会。他回到病房,发现之璐还在睡,脸上的表情看起来像个天真的孩子,他心里柔软,俯身吻她。
一吻之下,之璐猛然睁开了眼睛,叶仲锷唇角带出一个笑,“睡美人醒了?”
之璐看了一眼桌子,“我要喝水。”
喝完水后叶仲锷要扶着她再次躺下,她不肯,执意坐着,说睡得半边身子都麻了。叶仲锷无奈,“亲爱的,你就听我一次吧。”
她说:“我坐着也能休息。”
叶仲锷握着她的手,说:“你好一点,我们就去把复婚的手续办了。”
清晨,阳光射进屋子,温柔而多情,仿佛无数只小手的抚摸。叶仲锷继续说:“这次,我会改的。我不会再让人跟着你,也不会用任何手段追踪你,也不会再阻挠你干这干那,你要做记者就做记者,要念书就念书,随便你怎么样,我都不会再干涉你。”
之璐轻轻说:“你送给我那个手机,是在我差点出车祸之后吧?”
叶仲锷承认:“是,我想知道你每分钟都在哪里。平时无所谓,关键的时候,却能救命。我害怕那种事情再来一次,可昨天还是发生了,好在你没事。”
“我也会改的,这几年,谢谢你包容我,”之璐微笑,“我会在家里多用心,不过也没什么了,念博士的话,时间会很多。”
“你到底还是把我的话听进去了,”叶仲锷理了理她额前的乱发,“我是真的觉得,你适合做学问。”
之璐些微颔首,“你是对的,我也觉得,回去读书很好。”
她精神不济,不过几句话就有疲惫的痕迹。叶仲锷扶着她躺下,这次她没有拒绝,躺好后随口问他:“你的那些女人呢?”
“没有别的女人。认识你之后,就没有别的女人。”叶仲锷看着她的眼睛,开口。
“嗯。”之璐闭上眼睛休息,不再说话。
他是真的没有别的女人。他向来都诧异有的男人为什么能够三妻四妾,有什么二奶小蜜,他对此向来都不以为然,深为不屑。
叶仲锷承认自己可能心高气傲。工作的时候可能有些刚愎自用,独断独行,得罪人也在所不惜,不过相对于他的职务,这也是必要的素质。这些,他都是从他父亲身上学到的。
他回国的那个晚上,叶青茂郑重地找他谈过一番话,说:“国内比国外更残酷,这是国情决定的。别的事情,你心里也有数,我不跟你嗦;只是,我跟你强调一点,要成功,男女问题上就一定要慎重再慎重。这些年,我见到过落马的这些官员,一大半的原因都是这个。所以,一步都不能踏错,否则,毁及自身。”
做父亲的,是在拿自己一辈子的经验警告他。叶仲锷把这番话一字不拉地记了下来,并且完全奉行照做。那两年,他有两三个女友,虽然最后分开了,但过程都是一心一意,事后也做得仁至义尽,没惹下任何麻烦。只有戴柳让他有些意外。
不记得怎么认识,反正他并不讨厌她,因为她的能干也许对她有点好感,她又很清楚明白地表达喜欢他,于是就这么暧昧了两三个月,都算不上男女朋友,直到遇到钟之璐。
叶仲锷找到她,很坦诚地把事情说得清楚,说他们没必要见面,做朋友好了。戴柳震惊了一阵子,然后沉默不语,不做表态。
可她是新闻主播,深刻地明白流言蜚语的妙用,传播面广,杀伤力巨大,并且,难以找到始作俑者。消息传得很开,他想了想就明白了原委,去找她,严厉地质问原因。戴柳哭了,哭得很惨,和她平时端庄的模样判若两人。他态度坚决,毫无回转之意。最后她就说:“我答应你,不再来烦你,但你要答应我一件事情。”
他看她一眼,淡淡地说:“我不是张无忌。”
她说:“你不是说过,还可以做朋友?我以后万一遇到了困难,希望你能帮我。”
叶仲锷那几天一直在等着之璐来问他,可是她没有,实际上,一直到结婚之后,她都没问过他任何前女友和戴柳的事情。他完全不能理解,女人的心胸怎么能宽大到那个地步?听到别人对老婆女友的抱怨,他感慨,还是自己的老婆好;然后又想,是不是她根本就不爱自己?所以漠不关心?
现在才知道,原因这么简单。
不过是,她他罢了。
一种足以赢得所有人尊敬的,一种让人可以托付生命的,她就像自己一样他,这种感情纯粹得近乎童话,可就是真的存在她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