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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明一看这情景,知道艾灵柔是不想提及此事,也知趣的不再提。朱明答道:“是这么回事。当时吧,我正在屋子里睡觉,就听见外面吵吵闹闹的,我就出去看了看。一看不要紧,原来是有人在念靖曼家门口闹事儿呢。我是谁?我是威猛无比的帅哥朱明!所以,我首当其冲,上去就和那个老张头理论了一番。老张头被我说的是痛哭流涕,感恩戴德的非说我是国舅爷,要巴结我。还死乞白赖的让我去他家吃饭,之后……”听完了朱明所说的话,艾灵柔才意识到刚才自己是错怪他了。艾灵柔有些尴尬的低下头,红着脸小声的说道:“对不起啊,我错怪你了。”
朱明呵呵一笑,说道:“不用说什么对不起,我也确实有些喜欢她的。”
艾灵柔的身子一僵,不过随即也释然了。想想也就算了吧,只要他还爱着自己,那也就足够了。
艾灵柔强颜欢笑道:“呵呵,没什么的。只要相公心里有我,就足够了。”她故意没说朱明,而是叫的相公。就是想告诉朱明,自己一辈子都是他的人了。甩也甩不掉的!
朱明哪里不明白艾灵柔的小心思,上前把她揽入了怀中,幽幽的说道:“在这个世界上,我只有两个亲人。一个是你,一个是瑚儿公主,你们是我不能割舍的一部分。可以说,没有你们,我在这个世界也就失去了意义。但是还有一个人,是我一辈子都不能忘掉的人——念靖曼。她是我的恩人,救命恩人!如果没有她的话,我早就在荒郊野外喂狼去了。所以,对她的那份情,是感恩之情。并不掺杂任何的儿女情长,你知道么?”
艾灵柔靠在朱明温暖的怀抱里,静静聆听着朱明发自肺腑的话,心中一阵感动。朱明把她当成了至亲至爱的亲人,她又何尝不是呢。在她的心里,朱明早都是生命中的一部分了。若说真的让她离开朱明,除非是杀了她。现在,她唯有紧紧的抱着朱明,以此来告诉他,自己很爱他。
两人环抱了好久,不知不觉,哪来了一阵轻风,把微弱的灯光给吹熄灭了……
………
“少爷,今天我们要去哪啊?”一个油光粉面的家伙献媚的说道。
“本少爷今天心情好,咱们就去城郊的山上打猎吧!”一个长相小白脸似的书生说道。仔细一看,这家伙不正是吴旭升的大儿子吴觉行么!
吴觉行今天穿的很有书卷气息,有那么一点点文人骚客的风范。他今天看起来神采奕奕,精神极佳。原因是啥呢?就是因为这家伙昨天刚抢来一个姨太太,是一户商家老板的女儿。小妞不禁脸蛋好,身材好。最主要的是,经过咱们吴家大少昨夜的验证,这妞还是个雏儿。
这更是让吴觉行高兴了一回,一夜*了七八次。只把小妞整的是都下不来床了,,对吴觉行更是服服帖帖,百依百顺。这大大满足了吴觉行那膨胀的虚荣心。
由于昨夜的夜战,让吴觉行耗费了大量的体力,所以今天走路都有点飘飘的。但这并不影响吴觉行的兴致,吩咐了下人牵了马,带着这油光粉面的管家吴笛便往城郊赶去了。
两人快马奔腾的赶往城郊的小山坡,这里野生的动物比较多。一般有钱人有事没事都爱上这里打打猎,吃吃正宗的野什么的。两人来到了山脚下,吴觉行停了下来。管家吴笛连忙拿出弓箭交予吴觉行,吴觉行拿在手上,试了试。就开始寻找起猎物来。
突然,吴觉行发现了一个野山兔。他笑了笑,就瞄准了那个山兔。
吴觉行全身贯注的瞄着兔子,“嗖!”的一声,箭穿透了兔子的心脏。可怜的兔子挣扎了两下,便不动弹了。
吴笛见状,连忙竖起大拇指,拍起马屁:“少爷真是好箭法!”
吴觉行不可置否的笑道:“少拍马屁了,快去把那兔子给我捡回来,今天我要烤了他!”
“是!是!”吴笛就屁颠屁颠,一瘸一拐的跑向了兔子的方向。
吴笛边跑边想,幸亏这次少爷射中了。要是没射中的话,自己还要拿准备好的东西去忽悠他了。这败家少爷,真是让人头疼啊!
吴笛是吴觉行家的老管家了,是吴旭升捡回来的孤儿。从小就和大少爷吴觉行在一起,两人岁数相差不大。不过身份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因为吴笛是仆人,所以每天他都要喂吴... -->>
朱明一看这情景,知道艾灵柔是不想提及此事,也知趣的不再提。朱明答道:“是这么回事。当时吧,我正在屋子里睡觉,就听见外面吵吵闹闹的,我就出去看了看。一看不要紧,原来是有人在念靖曼家门口闹事儿呢。我是谁?我是威猛无比的帅哥朱明!所以,我首当其冲,上去就和那个老张头理论了一番。老张头被我说的是痛哭流涕,感恩戴德的非说我是国舅爷,要巴结我。还死乞白赖的让我去他家吃饭,之后……”听完了朱明所说的话,艾灵柔才意识到刚才自己是错怪他了。艾灵柔有些尴尬的低下头,红着脸小声的说道:“对不起啊,我错怪你了。”
朱明呵呵一笑,说道:“不用说什么对不起,我也确实有些喜欢她的。”
艾灵柔的身子一僵,不过随即也释然了。想想也就算了吧,只要他还爱着自己,那也就足够了。
艾灵柔强颜欢笑道:“呵呵,没什么的。只要相公心里有我,就足够了。”她故意没说朱明,而是叫的相公。就是想告诉朱明,自己一辈子都是他的人了。甩也甩不掉的!
朱明哪里不明白艾灵柔的小心思,上前把她揽入了怀中,幽幽的说道:“在这个世界上,我只有两个亲人。一个是你,一个是瑚儿公主,你们是我不能割舍的一部分。可以说,没有你们,我在这个世界也就失去了意义。但是还有一个人,是我一辈子都不能忘掉的人——念靖曼。她是我的恩人,救命恩人!如果没有她的话,我早就在荒郊野外喂狼去了。所以,对她的那份情,是感恩之情。并不掺杂任何的儿女情长,你知道么?”
艾灵柔靠在朱明温暖的怀抱里,静静聆听着朱明发自肺腑的话,心中一阵感动。朱明把她当成了至亲至爱的亲人,她又何尝不是呢。在她的心里,朱明早都是生命中的一部分了。若说真的让她离开朱明,除非是杀了她。现在,她唯有紧紧的抱着朱明,以此来告诉他,自己很爱他。
两人环抱了好久,不知不觉,哪来了一阵轻风,把微弱的灯光给吹熄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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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今天我们要去哪啊?”一个油光粉面的家伙献媚的说道。
“本少爷今天心情好,咱们就去城郊的山上打猎吧!”一个长相小白脸似的书生说道。仔细一看,这家伙不正是吴旭升的大儿子吴觉行么!
吴觉行今天穿的很有书卷气息,有那么一点点文人骚客的风范。他今天看起来神采奕奕,精神极佳。原因是啥呢?就是因为这家伙昨天刚抢来一个姨太太,是一户商家老板的女儿。小妞不禁脸蛋好,身材好。最主要的是,经过咱们吴家大少昨夜的验证,这妞还是个雏儿。
这更是让吴觉行高兴了一回,一夜*了七八次。只把小妞整的是都下不来床了,,对吴觉行更是服服帖帖,百依百顺。这大大满足了吴觉行那膨胀的虚荣心。
由于昨夜的夜战,让吴觉行耗费了大量的体力,所以今天走路都有点飘飘的。但这并不影响吴觉行的兴致,吩咐了下人牵了马,带着这油光粉面的管家吴笛便往城郊赶去了。
两人快马奔腾的赶往城郊的小山坡,这里野生的动物比较多。一般有钱人有事没事都爱上这里打打猎,吃吃正宗的野什么的。两人来到了山脚下,吴觉行停了下来。管家吴笛连忙拿出弓箭交予吴觉行,吴觉行拿在手上,试了试。就开始寻找起猎物来。
突然,吴觉行发现了一个野山兔。他笑了笑,就瞄准了那个山兔。
吴觉行全身贯注的瞄着兔子,“嗖!”的一声,箭穿透了兔子的心脏。可怜的兔子挣扎了两下,便不动弹了。
吴笛见状,连忙竖起大拇指,拍起马屁:“少爷真是好箭法!”
吴觉行不可置否的笑道:“少拍马屁了,快去把那兔子给我捡回来,今天我要烤了他!”
“是!是!”吴笛就屁颠屁颠,一瘸一拐的跑向了兔子的方向。
吴笛边跑边想,幸亏这次少爷射中了。要是没射中的话,自己还要拿准备好的东西去忽悠他了。这败家少爷,真是让人头疼啊!
吴笛是吴觉行家的老管家了,是吴旭升捡回来的孤儿。从小就和大少爷吴觉行在一起,两人岁数相差不大。不过身份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因为吴笛是仆人,所以每天他都要喂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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