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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那名士兵一脸大汗显然很吃力,但更多的是紧张,结巴道:“我、、、、我的荣幸!王子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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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貌似居鲁士口中的这条大鱼,是条食人鱼,他们的战斗力很强,装备也很好,这明显不是一支普通维京劫掠部队,他们的装备也很好,被包围后仅仅一次骑兵冲锋就引起了整个包围的奥斯曼方阵的混乱。第一层的重装步兵被战马踩死不少,正在紧缩的包围圈一下子朝外扩张不少。像个橡皮筋一般朝外猛地一弹。
正在人肉了望塔上观战的居鲁士王子不由蹙紧了眉头,回头瞪了身后的中年将领一眼,沉声问道:“怎么回事?是对方太强了,还是我们奥斯曼帝国的士兵都是废物??再或者我看花眼了!五倍!五倍!五倍数量的士兵居然差点被他们杀出包围圈!”
中年将领不敢居鲁士的眼睛,低声应道:“王子殿下!这这队维京人,和这几天遭遇的其他维京人不一样,他们的战斗力很强!”
“不一样?”
居鲁士闷哼了一声,也不知道是相信了对方的解释,还是根本不信。
“要不……”中年将领试探着问道,“让另一路狙杀部队,赶来增援!”
“不用!”
居鲁士信心十足的冷然道,“虽然我现在可以肯定这队维京人里有个万户侯甚至旗主!”
中年将领哑然,脸上的冷汗狂下。
居鲁士王子猜的没错这2000维京勇士堆里正有一个旗主——鬣狗旗旗主——阿克蒙德!
处于包围圈的2000维京勇士,分成四队,每队400人,轮流发动冲锋,防止包围圈不断地缩小,剩余的100多人停在原地,战马和盔甲及维京勇士的血肉组成一道保护线,位于正中央的就是鬣狗旗旗主——阿克蒙德。
阿克蒙德是所有旗主中最年幼的,年仅25,他是去年刚刚继承战死的父亲成为旗主的,前边提过,荒原的蛮族大多是幼子继承法,世袭贵族的所有爵位和财富女人奴隶都会传给他最小的儿子!阿克蒙德就是他是他父亲上代鬣狗旗旗主最小的儿子,他刚刚继承了自己父亲所有的一切,爵位,甚至女人(历史上不少游牧民族,出现过这种情况,大王死后,他的儿子即位,先王的妃子们,刚登记的新王可以继续使用,这很常见在游牧民族,是真事儿!)。
阿克蒙德是个怪咖,他和汉尼拔一样不喜欢萝莉,反倒对性感熟透了的御女没有抵抗力,自己父亲那三个比他大十一岁的妃子,在他尝过味道后,就再也不想离开自己的大帐了,那三个妃子的技术是在太好!从阿克蒙德即位,到接到召集令出战,仅仅四天,他居然瘦了六斤,那是真正的三斤肉榨出两斤油来、、、、、、、、、、、、、、、、、、、、、
年轻的阿克蒙德,身高一米九二,作为他父亲最小也最疼爱的儿子,他从小娇生惯养,拥有比几乎所有维京人都白嫩的小脸,没什么胡子,用面如冠玉来形容再合适不过,怎么看怎么不像维京的种儿,除了胸前却黑黝黝的一片,胸毛!
阿克蒙德长得秀气,出名的好色!人却很嗜血好战,喜欢冲在最前列砍杀,也很有格斗天赋,善使镰矛(一种比长矛略短,顶端是镰刀和长矛的结合体,既能劈砍削切也能刺挑,但是很难掌握的武器),十四岁时族中上千身经百战的侍卫中没几人能在他手中走上几回合,就是为人没有什么耐心,任何事他都嫌烦,性情也懒!
被层层保护住的阿克蒙德打着哈欠,此刻的他十分想扑上去痛快的砍杀一番,奈何自己身份,自己现在是身背近十万同胞性命的旗主。
早知如此,就劝父亲把这劳什子旗主给二哥,他很想当呢!
阿克蒙德再次打个哈欠,愤恨的想着。
“有意思。”阿克蒙德托下巴,低声自语道,“这仗打得有点意思。”
“我有种感觉!(指着居鲁士手持单筒望远镜的位置)哪里有双毒蛇一样的眼睛在盯着我们,让我感觉后背都有点发凉了!”
话虽这么说,但阿克蒙德却带着淡淡的微笑。
说完看看左右道:“我们还有几只海东青!”
“大人!还有8只!”
“好!只留一只,其他的放出去,就说,我们在歌德城以西集结的消息已经泄露了!没必要赶来送死了!继续各自为战,劫掠和破坏,才是他们的任务!”
阿克蒙德还是一副没睡醒的样子。
“是!大人!”
bsp; 那名士兵一脸大汗显然很吃力,但更多的是紧张,结巴道:“我、、、、我的荣幸!王子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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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貌似居鲁士口中的这条大鱼,是条食人鱼,他们的战斗力很强,装备也很好,这明显不是一支普通维京劫掠部队,他们的装备也很好,被包围后仅仅一次骑兵冲锋就引起了整个包围的奥斯曼方阵的混乱。第一层的重装步兵被战马踩死不少,正在紧缩的包围圈一下子朝外扩张不少。像个橡皮筋一般朝外猛地一弹。
正在人肉了望塔上观战的居鲁士王子不由蹙紧了眉头,回头瞪了身后的中年将领一眼,沉声问道:“怎么回事?是对方太强了,还是我们奥斯曼帝国的士兵都是废物??再或者我看花眼了!五倍!五倍!五倍数量的士兵居然差点被他们杀出包围圈!”
中年将领不敢居鲁士的眼睛,低声应道:“王子殿下!这这队维京人,和这几天遭遇的其他维京人不一样,他们的战斗力很强!”
“不一样?”
居鲁士闷哼了一声,也不知道是相信了对方的解释,还是根本不信。
“要不……”中年将领试探着问道,“让另一路狙杀部队,赶来增援!”
“不用!”
居鲁士信心十足的冷然道,“虽然我现在可以肯定这队维京人里有个万户侯甚至旗主!”
中年将领哑然,脸上的冷汗狂下。
居鲁士王子猜的没错这2000维京勇士堆里正有一个旗主——鬣狗旗旗主——阿克蒙德!
处于包围圈的2000维京勇士,分成四队,每队400人,轮流发动冲锋,防止包围圈不断地缩小,剩余的100多人停在原地,战马和盔甲及维京勇士的血肉组成一道保护线,位于正中央的就是鬣狗旗旗主——阿克蒙德。
阿克蒙德是所有旗主中最年幼的,年仅25,他是去年刚刚继承战死的父亲成为旗主的,前边提过,荒原的蛮族大多是幼子继承法,世袭贵族的所有爵位和财富女人奴隶都会传给他最小的儿子!阿克蒙德就是他是他父亲上代鬣狗旗旗主最小的儿子,他刚刚继承了自己父亲所有的一切,爵位,甚至女人(历史上不少游牧民族,出现过这种情况,大王死后,他的儿子即位,先王的妃子们,刚登记的新王可以继续使用,这很常见在游牧民族,是真事儿!)。
阿克蒙德是个怪咖,他和汉尼拔一样不喜欢萝莉,反倒对性感熟透了的御女没有抵抗力,自己父亲那三个比他大十一岁的妃子,在他尝过味道后,就再也不想离开自己的大帐了,那三个妃子的技术是在太好!从阿克蒙德即位,到接到召集令出战,仅仅四天,他居然瘦了六斤,那是真正的三斤肉榨出两斤油来、、、、、、、、、、、、、、、、、、、、、
年轻的阿克蒙德,身高一米九二,作为他父亲最小也最疼爱的儿子,他从小娇生惯养,拥有比几乎所有维京人都白嫩的小脸,没什么胡子,用面如冠玉来形容再合适不过,怎么看怎么不像维京的种儿,除了胸前却黑黝黝的一片,胸毛!
阿克蒙德长得秀气,出名的好色!人却很嗜血好战,喜欢冲在最前列砍杀,也很有格斗天赋,善使镰矛(一种比长矛略短,顶端是镰刀和长矛的结合体,既能劈砍削切也能刺挑,但是很难掌握的武器),十四岁时族中上千身经百战的侍卫中没几人能在他手中走上几回合,就是为人没有什么耐心,任何事他都嫌烦,性情也懒!
被层层保护住的阿克蒙德打着哈欠,此刻的他十分想扑上去痛快的砍杀一番,奈何自己身份,自己现在是身背近十万同胞性命的旗主。
早知如此,就劝父亲把这劳什子旗主给二哥,他很想当呢!
阿克蒙德再次打个哈欠,愤恨的想着。
“有意思。”阿克蒙德托下巴,低声自语道,“这仗打得有点意思。”
“我有种感觉!(指着居鲁士手持单筒望远镜的位置)哪里有双毒蛇一样的眼睛在盯着我们,让我感觉后背都有点发凉了!”
话虽这么说,但阿克蒙德却带着淡淡的微笑。
说完看看左右道:“我们还有几只海东青!”
“大人!还有8只!”
“好!只留一只,其他的放出去,就说,我们在歌德城以西集结的消息已经泄露了!没必要赶来送死了!继续各自为战,劫掠和破坏,才是他们的任务!”
阿克蒙德还是一副没睡醒的样子。
“是!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