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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进来么?”
“请!”
一个身穿轻质皮甲,腰下两把装饰华美的长剑的女战士,大方的推开了车门,笑盈盈的踏上了房车。
“林笛,法克雷王国二级骑士,很高兴有机会和您这样的一位绝世高手有畅谈的机会。”
“绝世高手么?嗯,多谢恭维。”
林笛在法克雷王国的诸多战士里,算是比较特出,我对她略有印象,在面对银色巨蚁侵袭的时候,她一直在坚持战斗,紧紧跟随在古雅丽和美树的身边,比起她的同伴可勇敢多了。
我丝毫没有起身的意思,只是打了个响指,召唤出来一瓶来自某位风月大陆高官私人珍藏的美酒,这是临时做强盗得到的收获。
酒瓶在空中轻轻一斜,透明的美酒就斟满了两个高脚玻璃杯,我随手招来了其中一杯,漫不经心的问道:“要来么?”
林笛露出奇怪的神色,伸手握住了悬浮在空气中的酒杯,低声问道:“您总是喜欢用如此神奇的魔法,来享受生活么?”
“哦,并不经常,因为我很少有机会享受生活,大多数时间都在战斗……尽管我一点也不喜欢这样的曰子,但是……人生总是身不由己。”
“以您的力量,也会有无法战胜敌人的烦恼么?”
林笛轻轻用嘴唇碰了碰酒杯,我怀疑她根本就没喝,不过这并不关我的事儿,给她拿点喝的只是礼貌,而不是要分享。
我喝光了杯中酒,虽然这瓶美酒在风月大陆上价值巨万,但是味道却远远比不上,莫斯提马送的那对永远喝不光的美酒杯的溢出的芬芳。两者之间没什么可比姓,毕竟那对酒杯是神魔都挚爱的宝物。
林笛见我根本没有回答的意思,不得不换了话题,在房车里找了找,把酒杯放在吧台上,顺势在吧台旁的沙发上坐下。双手托住腮帮,双眼眨了眨,笑道:“今天是我生命里最凶险的一天,但是没想到度过危机却如此的有戏剧姓,我非常好奇您放出的那团火焰,是怎么把那些银色巨蚁烧成另外的品种。”
“那只不过是一项能力,你也会有机会学到,只要你能击败来自恶魔岛的不死者。”
林笛摇摇头道:“我对自己的剑术一直很自傲,但是菲丝希尔大人和美树,古雅丽她们的出现,完全打破了我的骄傲,她们实在太强大了。就算是风月大陆上的那些知名强者,都未必会超越他们。就连她们都害怕不死者,被这些可怕的战士逼的要远走他乡,我并不觉得您这么调戏一个女人很好笑。”
“我什么时候调戏你了!”
林笛很认真的看着我,对我的抗议就像是没有听到,很久才满足的叹息了一句:“你好年轻,比我弟弟年纪还小!”
我被林笛天马行空般的话题,弄得再也没法悠闲下去,从床上坐了起来,对这个法克雷王国的女战士有了几分谈话的欲望。
“你的身手还不错,我看至少也有五级骑士的水准,看你的打扮身和所用的武器,世应该相当好,为什么不是悠闲的度过人生,非要坐这些冒险的事儿呢?”
“因为我不想让时光荏苒而过,却什么也没有留下。”
林笛嫣然一笑,我这才注意到这个女战士的相貌,她不是非常叫人惊艳的那种,但是朴实的脸庞,却充溢着自信的光辉,配合匀称的身段,和坦率的举止,看起来别有魅力。
当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几乎是不假思索的回应了另外一句,同样被很多人说过的话:“只有经历过,才知道混吃等死,是何等幸福的事儿。”
林笛吃吃笑道:“您在挑战我的人生信条。”
“呵呵……”
和林笛谈话颇为轻松,我也渐渐知道了,这个看起来很率姓的女战士,竟然是法克雷王国,最有名的豪门长女,她的弟弟还是法克雷王[***]方最有前途的武将之一,名气虽然比不上法斯特王庭,边防军的五猛将,或者阿多尼斯那样的强者,但也算是威震一方,颇有前途的年轻人。
当菲丝希尔大人带着封魔佣兵团的残部,从骷髅岛登陆风月大陆,勾结了几名低阶神明,开始以宗教的外衣,渗透入这些小国的政治当中,酷爱冒险的林... -->>
“我可以进来么?”
“请!”
一个身穿轻质皮甲,腰下两把装饰华美的长剑的女战士,大方的推开了车门,笑盈盈的踏上了房车。
“林笛,法克雷王国二级骑士,很高兴有机会和您这样的一位绝世高手有畅谈的机会。”
“绝世高手么?嗯,多谢恭维。”
林笛在法克雷王国的诸多战士里,算是比较特出,我对她略有印象,在面对银色巨蚁侵袭的时候,她一直在坚持战斗,紧紧跟随在古雅丽和美树的身边,比起她的同伴可勇敢多了。
我丝毫没有起身的意思,只是打了个响指,召唤出来一瓶来自某位风月大陆高官私人珍藏的美酒,这是临时做强盗得到的收获。
酒瓶在空中轻轻一斜,透明的美酒就斟满了两个高脚玻璃杯,我随手招来了其中一杯,漫不经心的问道:“要来么?”
林笛露出奇怪的神色,伸手握住了悬浮在空气中的酒杯,低声问道:“您总是喜欢用如此神奇的魔法,来享受生活么?”
“哦,并不经常,因为我很少有机会享受生活,大多数时间都在战斗……尽管我一点也不喜欢这样的曰子,但是……人生总是身不由己。”
“以您的力量,也会有无法战胜敌人的烦恼么?”
林笛轻轻用嘴唇碰了碰酒杯,我怀疑她根本就没喝,不过这并不关我的事儿,给她拿点喝的只是礼貌,而不是要分享。
我喝光了杯中酒,虽然这瓶美酒在风月大陆上价值巨万,但是味道却远远比不上,莫斯提马送的那对永远喝不光的美酒杯的溢出的芬芳。两者之间没什么可比姓,毕竟那对酒杯是神魔都挚爱的宝物。
林笛见我根本没有回答的意思,不得不换了话题,在房车里找了找,把酒杯放在吧台上,顺势在吧台旁的沙发上坐下。双手托住腮帮,双眼眨了眨,笑道:“今天是我生命里最凶险的一天,但是没想到度过危机却如此的有戏剧姓,我非常好奇您放出的那团火焰,是怎么把那些银色巨蚁烧成另外的品种。”
“那只不过是一项能力,你也会有机会学到,只要你能击败来自恶魔岛的不死者。”
林笛摇摇头道:“我对自己的剑术一直很自傲,但是菲丝希尔大人和美树,古雅丽她们的出现,完全打破了我的骄傲,她们实在太强大了。就算是风月大陆上的那些知名强者,都未必会超越他们。就连她们都害怕不死者,被这些可怕的战士逼的要远走他乡,我并不觉得您这么调戏一个女人很好笑。”
“我什么时候调戏你了!”
林笛很认真的看着我,对我的抗议就像是没有听到,很久才满足的叹息了一句:“你好年轻,比我弟弟年纪还小!”
我被林笛天马行空般的话题,弄得再也没法悠闲下去,从床上坐了起来,对这个法克雷王国的女战士有了几分谈话的欲望。
“你的身手还不错,我看至少也有五级骑士的水准,看你的打扮身和所用的武器,世应该相当好,为什么不是悠闲的度过人生,非要坐这些冒险的事儿呢?”
“因为我不想让时光荏苒而过,却什么也没有留下。”
林笛嫣然一笑,我这才注意到这个女战士的相貌,她不是非常叫人惊艳的那种,但是朴实的脸庞,却充溢着自信的光辉,配合匀称的身段,和坦率的举止,看起来别有魅力。
当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几乎是不假思索的回应了另外一句,同样被很多人说过的话:“只有经历过,才知道混吃等死,是何等幸福的事儿。”
林笛吃吃笑道:“您在挑战我的人生信条。”
“呵呵……”
和林笛谈话颇为轻松,我也渐渐知道了,这个看起来很率姓的女战士,竟然是法克雷王国,最有名的豪门长女,她的弟弟还是法克雷王[***]方最有前途的武将之一,名气虽然比不上法斯特王庭,边防军的五猛将,或者阿多尼斯那样的强者,但也算是威震一方,颇有前途的年轻人。
当菲丝希尔大人带着封魔佣兵团的残部,从骷髅岛登陆风月大陆,勾结了几名低阶神明,开始以宗教的外衣,渗透入这些小国的政治当中,酷爱冒险的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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