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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远扬走出云南省人民医院,坐在前往机场的车上,拿出手机拨通了电话:“雷叔,开始吧。”
挂掉电话后他朝窗外望去。钢筋水泥的城市,车水马龙的街道,面容疲惫的人群,他蓦地想起了小时候看过的《人与自然》。都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环境,在动物世界里如此,现实社会里亦如此。为了争夺资源,争夺领地,争夺异性,只有最强的人才可以留到最后,掌控规则。以前他没有兴趣参与任何争夺,但现在他改变主意了。只要是他决定要的,那就势在必得。
陆远扬并没有坐上飞往北京的飞机,而是直接飞去了加拿大。飞机一落地,一辆黑色的奔驰早已等候在停机坪上。他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一边走下舷梯一边将脖子上的领带紧了紧。他戴着墨镜,脸上没有一丝表情。雷峥鸣从副驾驶座上下来,迎上前去将手中的一份蓝色封皮的资料递给他,然后替他打开车门。
坐上车后,陆远扬将手中的资料粗略的翻了一遍,开门见山的问道:“文俊生开的什么条件。”
“再加百分之十。”
“做梦,”陆远扬将手中的资料甩在一旁,接着问道:“他手上有多少股份。”
“百分之一点八,”雷峥鸣答道。
“怪不得敢漫天要价,”陆远扬冷笑道:“你去跟他谈,要么让他按照之前的条件把手里的股份卖给我。要是觉得不刺激呢,你就让他留着,我保证在一年内让他的那些股票变成一摞废纸,他可以期待一下。”
雷峥鸣点头道:“是。”
说罢,陆远扬摘掉墨镜,有些疲惫的向后靠了靠,眼睛微闭着对雷峥鸣说:“雷叔,到了叫我。”
当他再次睁开眼睛时,车窗外是满目苍翠的绿。向远处望去,沿着平缓的山坡,一排排整齐的大理石墓碑沉静安详的矗立在那里。陆远扬没有说话,望着窗外,许久才开口道:“怎么来这儿了。”
雷峥鸣中途打发走了司机,自己将车开到了这里。他没有回答他,拿起副驾驶座上放着的一束百合,打开车门说:“既然来了,就去看看吧。”
第七排的第七个位置,七,那是母亲最喜欢的数字。雷峥鸣俯身将花束放在墓碑前,他们俩席地而坐。因为特意嘱咐过墓园的看守每天都要打扫这里,所以墓碑上面并没有多少灰,但雷峥鸣还是从口袋里掏出专门买的干净的手帕,将墓碑仔仔细细的擦拭了一遍。
照片上的阮梦依然是不经风霜的少女模样,胸前梳着一条长长的辫子,额前的刘海松松的垂着,眼睛弯成月牙状,嘴角挂着两个浅浅的梨涡。
望着那张照片,许久,陆远扬问道:“雷叔,你当年见到我妈的时候,她就是这样吗?”
雷峥鸣嘴角扬起一丝微笑:“比照片上还要漂亮一些。”
他的记忆永恒的定格在三十年前的那个阳光灿烂的午后。当时的雷峥鸣和陆庆鄞都是军区大院的子弟,陆庆鄞的父亲是军区上将,而雷峥鸣的父亲则是陪着陆老爷子半辈子的副官。陆家的人对他和父亲都很好,没有一丝架子。雷峥鸣的母亲早逝,陆老爷子和陆老妇人更是对他视若己出。陆家三兄弟是他从小玩到大的兄弟,其中跟他关系最要好的,便是与他同岁的陆家老三——陆庆鄞。
那天,他和陆庆鄞骑着自行车在和平门附近的胡同里溜达。大中午的,胡同里也没什么人,骑在前面的陆庆鄞便松开手柄加速向前骑着。从旁边的一条窄胡同里突然走出来一个穿着白色长裙的姑娘,眼看着陆庆鄞来不及刹闸,自行车直直的冲那姑娘撞了上去。
姑娘被撞到了地上,陆庆鄞连忙将自行车扔在一边,走上前去将她扶了起来。雷峥鸣也从自行车上下来跑上前去看情况。
姑娘低着头缓了缓,才慢慢抬起头,笑着冲他们摆了摆手说:“我没事。”
胡同里的阳光明晃晃的照在她脸上,她的皮肤雪白剔透,笑容温暖到让人恍神。雷峥鸣觉得自己的呼吸都静止了。直到她转身离开,消失在胡同尽头时,他... -->>
陆远扬走出云南省人民医院,坐在前往机场的车上,拿出手机拨通了电话:“雷叔,开始吧。”
挂掉电话后他朝窗外望去。钢筋水泥的城市,车水马龙的街道,面容疲惫的人群,他蓦地想起了小时候看过的《人与自然》。都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环境,在动物世界里如此,现实社会里亦如此。为了争夺资源,争夺领地,争夺异性,只有最强的人才可以留到最后,掌控规则。以前他没有兴趣参与任何争夺,但现在他改变主意了。只要是他决定要的,那就势在必得。
陆远扬并没有坐上飞往北京的飞机,而是直接飞去了加拿大。飞机一落地,一辆黑色的奔驰早已等候在停机坪上。他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一边走下舷梯一边将脖子上的领带紧了紧。他戴着墨镜,脸上没有一丝表情。雷峥鸣从副驾驶座上下来,迎上前去将手中的一份蓝色封皮的资料递给他,然后替他打开车门。
坐上车后,陆远扬将手中的资料粗略的翻了一遍,开门见山的问道:“文俊生开的什么条件。”
“再加百分之十。”
“做梦,”陆远扬将手中的资料甩在一旁,接着问道:“他手上有多少股份。”
“百分之一点八,”雷峥鸣答道。
“怪不得敢漫天要价,”陆远扬冷笑道:“你去跟他谈,要么让他按照之前的条件把手里的股份卖给我。要是觉得不刺激呢,你就让他留着,我保证在一年内让他的那些股票变成一摞废纸,他可以期待一下。”
雷峥鸣点头道:“是。”
说罢,陆远扬摘掉墨镜,有些疲惫的向后靠了靠,眼睛微闭着对雷峥鸣说:“雷叔,到了叫我。”
当他再次睁开眼睛时,车窗外是满目苍翠的绿。向远处望去,沿着平缓的山坡,一排排整齐的大理石墓碑沉静安详的矗立在那里。陆远扬没有说话,望着窗外,许久才开口道:“怎么来这儿了。”
雷峥鸣中途打发走了司机,自己将车开到了这里。他没有回答他,拿起副驾驶座上放着的一束百合,打开车门说:“既然来了,就去看看吧。”
第七排的第七个位置,七,那是母亲最喜欢的数字。雷峥鸣俯身将花束放在墓碑前,他们俩席地而坐。因为特意嘱咐过墓园的看守每天都要打扫这里,所以墓碑上面并没有多少灰,但雷峥鸣还是从口袋里掏出专门买的干净的手帕,将墓碑仔仔细细的擦拭了一遍。
照片上的阮梦依然是不经风霜的少女模样,胸前梳着一条长长的辫子,额前的刘海松松的垂着,眼睛弯成月牙状,嘴角挂着两个浅浅的梨涡。
望着那张照片,许久,陆远扬问道:“雷叔,你当年见到我妈的时候,她就是这样吗?”
雷峥鸣嘴角扬起一丝微笑:“比照片上还要漂亮一些。”
他的记忆永恒的定格在三十年前的那个阳光灿烂的午后。当时的雷峥鸣和陆庆鄞都是军区大院的子弟,陆庆鄞的父亲是军区上将,而雷峥鸣的父亲则是陪着陆老爷子半辈子的副官。陆家的人对他和父亲都很好,没有一丝架子。雷峥鸣的母亲早逝,陆老爷子和陆老妇人更是对他视若己出。陆家三兄弟是他从小玩到大的兄弟,其中跟他关系最要好的,便是与他同岁的陆家老三——陆庆鄞。
那天,他和陆庆鄞骑着自行车在和平门附近的胡同里溜达。大中午的,胡同里也没什么人,骑在前面的陆庆鄞便松开手柄加速向前骑着。从旁边的一条窄胡同里突然走出来一个穿着白色长裙的姑娘,眼看着陆庆鄞来不及刹闸,自行车直直的冲那姑娘撞了上去。
姑娘被撞到了地上,陆庆鄞连忙将自行车扔在一边,走上前去将她扶了起来。雷峥鸣也从自行车上下来跑上前去看情况。
姑娘低着头缓了缓,才慢慢抬起头,笑着冲他们摆了摆手说:“我没事。”
胡同里的阳光明晃晃的照在她脸上,她的皮肤雪白剔透,笑容温暖到让人恍神。雷峥鸣觉得自己的呼吸都静止了。直到她转身离开,消失在胡同尽头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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