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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走,也能省事不少。
当了官,就不能随意出任职地,这点季宣和很不喜欢,却也无可奈何。他在这里不爽,别人想当都还当不上,要是让人知道了季宣和的想法,估计连拿面粉糊他一脸的想法都有了。
季宣和任知县快一年了,西林县百姓生活并未见好转,还仍是老样子。只西林县城百姓,特别是摆摊子开铺子的商户受益明显,混混收保护费的情况几近绝迹,一旦被发现,一律扭送到西山庄子。开荒一亩,尽管只是粗略过一遍,那也是个苦力活,没谁想不开愿意做这个。那些实在忍不住的,也只是因着生活窘迫,不如冒险一次,抓不到最好,抓住了正好解决当下的困境。
有一回正巧被季宣和碰上,看着混混被逮了还乐呵呵的,他真有些无语。你情我愿之事,季宣和不予置评。
眼下已是深秋,草木开始应对寒冬的到来,不是衰败就是落叶飘扬,只常绿树木还异常□□。
季宣和同邵云辰两人练习骑射多年,真正进入山林狩猎倒还未曾有过。他挑了一个日子,趁着入冬前欲进山体验一把。好久没有尝试,季宣和在末世锻炼出来的技能都快忘记了,是该好好找找感觉。
西林县城附近没有高山,往深处走才能见到。站在城墙上看,远处雪山若隐若现,季宣和想着若有机会就去看上一眼,雪山上好东西可不少。
此次出行是进山狩猎,季宣和同邵云辰都穿上了劲装,强健的体魄展露无遗,配上各有特色的面孔,两种不同风格的俊容,引得路边的姑娘媳妇都忍不住多看了一眼。
马匹在官道上飞驰,两边的景物飞速倒退,与之做伴的还有飞扬的尘土。
众人都不是初次放马奔腾,各有各躲避尘土的方法。季宣和同邵云辰打头,两人虽不用防尘,却也带了防尘的装备,以备不时之需。
秋天是硕果累累,丰收的时节,也预示着寒冬即将到来。
官道上铺着零星的落叶,估计是秋风不愿落叶太过寂寞,纵使被人踩踏也要宣示一番它们曾经存在过。
离西林县城最近的山并不是西山,不然条件如此便利,即使土地贫瘠也会有人开荒。
季宣和没有特意选择,挑了最近的岷山为入口。岷山是县城百姓砍柴挖野菜的最常去处,一路上行人不少。
留下两个护院留守,其他人都随着季宣和进山。
岷山上人委实不少,这里几乎每天都有人光顾,季宣和一行人没在此逗留,径直往深处而去。
入口处草木比较稀疏,连野鸡野兔都难得一见。随着众人越走越深,虫鸣鸟叫逐渐充斥着耳朵,草木更加旺盛,不见得有多密,却硬是挡住了暖融融的朝阳,盖因树木高大,树冠给人以遮天蔽日的错觉,阳光只能透过缝隙到达地面。
这里不说人迹罕至,至少也不是人类经常光顾的地方。皮靴踩在厚实的腐叶上,沙沙声不绝于耳,众人都没有说话,越发显得有点渗人。
十几年了,季宣和头一回进山,他可不想只猎点鸡鸭就了事。季宣和回头看了邵云辰一眼,又转了回去,没什么好担忧的,大家都是男人,他练的邵云辰也一样练,武力上邵云辰也许比不过他,却也绝不是弱者。
山林间行走、狩猎,一行人中,季宣和才是真正的行家。出发前,蒋青还没来得及说,季宣和就将一切都准备妥当。蒋青只好闭紧嘴巴,自行去准备他们要带的物品。
季宣和出来的并不早,行到此时已是日上三竿,斑驳的阳光照在几人身上,树影重重,视野被压缩在极小的范围之内。众人仍有条不紊地行进,一点都不见生疏感,常年的锻炼看起来并没白费。
季宣和重在狩猎,邵云辰却时不时打量着周围,似乎在寻找什么。
“嘘……”蒋青打了个手势,一行人不再前进,仔细辨别着四周的声响。
听清声音的来源地之后,季宣和一行人尽量放轻脚步,慢慢朝声响处前进。转过几棵树之后,已经能看清楚,不知是谁小小惊呼了一声:“是白唇鹿,机会难得。我们运气简直爆棚,这里又不算深山老林,它们居然会出现在这里?”
“没准是为了迎接我们的到来。”季宣和难得开起玩笑,他现在心情不错,说起话来就少了些顾忌。鹿可不是想吃就能吃到的,有时候有钱都不一定能买到,特别是那些不产鹿的地方,鹿肉可是金贵物品。
普通鹿都如此,白唇鹿那就是纯粹碰运气,运气来了就像季宣和他们一样,挡都挡不住。狩猎目标已找到,还是极为珍贵的白唇鹿,季宣和更不会轻易放过。
靠近到极限时,众人停下脚步,每个人各选一个地方,瞄准不同的白唇鹿。他们只有一次机会,错过了将很难有射出第二箭的机会。
到了此时,季宣和才重新拿回了指挥权,随着他一声令下,九支箭齐齐离弦而出,急速奔向各自选定的目标。
箭到,血起,哀鸣声不断,鹿群瞬间四散奔逃。这个场面确实有些过于血腥,季宣和却眼都不眨一下,其他人都没有注意到,只蒋青视线扫过时留意恶了,他脚步顿了一瞬,随即若无其事继续全力追击,由他负责的鹿带着箭枝跑了,一路上洒满鲜血。
总共九支箭,一共射中了五头白唇鹿,两头当场倒地,剩下三头鹿分三个方向逃命,他们好似知道自己的命运,尽量将人引离鹿群,不到最后一刻绝不停下脚步,尽管身体越来越乏力,也尽力往前,跑、跑、跑,心中只有这个执念,直到力尽或被人类追上,生命终止的那一刻。
不知为何,季宣和鼻子有些酸涩,原本的好心情也荡然无存。感动了一把,转身笑容重新扬起,他又是那个冷静自持,直面困难,决不退缩,目光直直锁定前方的季宣和。
猎物多了也有烦恼,公鹿体重不小,一个人扛着太过吃力,九人,五头鹿,其中两个还是主子,若非实在安排不过来,蒋青他们绝不会让季宣和夫夫动手。
邵云辰看他们在一边为如何分配人手为难,便主动开了口:“小的那头我和宣和负责,你们处理剩下四头就成。”
主君发话,剩下的就好办了,三头公鹿两人抬一头,余下的人负责母鹿。绳子他们有,作为扁担的木棍却得临时找。好在山里别的不多,就树木多,找几根手臂粗的树枝还是很容易的。
用绳子将白唇鹿四条腿绑在一起,木棍从中一穿而过,公鹿的重量由两人分担,就算出山的路有点长,走久了肩头有些沉,也都难以打消众人的兴奋之情。
自家主子可不是那等吝啬之人,他们少说能饱餐一顿鹿肉,这可是白唇鹿,就算是本地人,有幸能吃上一口的也都为数不多,更不用说是他们这样的下人。
其实包括季宣和在内,一行人中并没人实地见过白唇鹿,只是白唇鹿的特征太过明显,只要听过它们大名的人一眼就能认出来,根本不用担心会认错。
上山容易下山难,更何况还有着甜蜜的负担,季宣和他们花了不少时间才来到岷山的外围。
凡是路遇之人,都眼带羡色,个别的甚至目送他们远离自己的视线才回过神来。
要是这些鹿都是我的就好了,众人不约而同这么想到,不过他们也就只能这么想象来过一过瘾。白唇鹿不止难找,还不好抓,被公鹿踢一下,命丧当场都有可能,没有那份实力,就算明知山中蕴含着大量宝物,他们也不敢进。
被那么多人用热切的目光看着,季宣和一行人也面不改色。到了山下之后,将鹿绑在马上,贡献出马匹的人则和其他人两人一骑。待一切准备妥当,众人直奔西林县城。
出来时太阳还挂在东边,回程时太阳已西斜。原本准备在山中吃午饭,干粮都准备好了,没想到临近中午时碰到了心怡的猎物,弄得他们连吃午饭的时间都没有。岷山离县城不远,骑马速度更快,既然已经下山,也就不在乎这么点时间,回去用饭还能吃个热乎,季宣和一行人索性饿着肚子往回赶。
进了西林县城,又是一路注目礼,季宣和他们在众人的艳羡中回到季府。
“段妈妈,让厨房准备午膳,半个时辰后送到厅堂中,蒋青他们的也别忘了。”季宣和一边说一边往正房走去。
钻了半天山林,又担过白唇鹿,身上脏得不行,这身衣服染了血迹,大概是不能要了,季宣和有些可惜。这身劲装他也就穿过一两次,看着不显眼,料子却还算不错,云辰那套也遭受了同样的命运。
季宣和夫夫身材都很高挑,却没有护卫魁梧,他们的衣服不适合护卫们,只能修改一下,留给即墨邱成。
来到锦朝十几年,季宣和早就习惯了,对于将稍有瑕疵的外衣之类分给下人,他已不再感到别扭。
一起走,也能省事不少。
当了官,就不能随意出任职地,这点季宣和很不喜欢,却也无可奈何。他在这里不爽,别人想当都还当不上,要是让人知道了季宣和的想法,估计连拿面粉糊他一脸的想法都有了。
季宣和任知县快一年了,西林县百姓生活并未见好转,还仍是老样子。只西林县城百姓,特别是摆摊子开铺子的商户受益明显,混混收保护费的情况几近绝迹,一旦被发现,一律扭送到西山庄子。开荒一亩,尽管只是粗略过一遍,那也是个苦力活,没谁想不开愿意做这个。那些实在忍不住的,也只是因着生活窘迫,不如冒险一次,抓不到最好,抓住了正好解决当下的困境。
有一回正巧被季宣和碰上,看着混混被逮了还乐呵呵的,他真有些无语。你情我愿之事,季宣和不予置评。
眼下已是深秋,草木开始应对寒冬的到来,不是衰败就是落叶飘扬,只常绿树木还异常□□。
季宣和同邵云辰两人练习骑射多年,真正进入山林狩猎倒还未曾有过。他挑了一个日子,趁着入冬前欲进山体验一把。好久没有尝试,季宣和在末世锻炼出来的技能都快忘记了,是该好好找找感觉。
西林县城附近没有高山,往深处走才能见到。站在城墙上看,远处雪山若隐若现,季宣和想着若有机会就去看上一眼,雪山上好东西可不少。
此次出行是进山狩猎,季宣和同邵云辰都穿上了劲装,强健的体魄展露无遗,配上各有特色的面孔,两种不同风格的俊容,引得路边的姑娘媳妇都忍不住多看了一眼。
马匹在官道上飞驰,两边的景物飞速倒退,与之做伴的还有飞扬的尘土。
众人都不是初次放马奔腾,各有各躲避尘土的方法。季宣和同邵云辰打头,两人虽不用防尘,却也带了防尘的装备,以备不时之需。
秋天是硕果累累,丰收的时节,也预示着寒冬即将到来。
官道上铺着零星的落叶,估计是秋风不愿落叶太过寂寞,纵使被人踩踏也要宣示一番它们曾经存在过。
离西林县城最近的山并不是西山,不然条件如此便利,即使土地贫瘠也会有人开荒。
季宣和没有特意选择,挑了最近的岷山为入口。岷山是县城百姓砍柴挖野菜的最常去处,一路上行人不少。
留下两个护院留守,其他人都随着季宣和进山。
岷山上人委实不少,这里几乎每天都有人光顾,季宣和一行人没在此逗留,径直往深处而去。
入口处草木比较稀疏,连野鸡野兔都难得一见。随着众人越走越深,虫鸣鸟叫逐渐充斥着耳朵,草木更加旺盛,不见得有多密,却硬是挡住了暖融融的朝阳,盖因树木高大,树冠给人以遮天蔽日的错觉,阳光只能透过缝隙到达地面。
这里不说人迹罕至,至少也不是人类经常光顾的地方。皮靴踩在厚实的腐叶上,沙沙声不绝于耳,众人都没有说话,越发显得有点渗人。
十几年了,季宣和头一回进山,他可不想只猎点鸡鸭就了事。季宣和回头看了邵云辰一眼,又转了回去,没什么好担忧的,大家都是男人,他练的邵云辰也一样练,武力上邵云辰也许比不过他,却也绝不是弱者。
山林间行走、狩猎,一行人中,季宣和才是真正的行家。出发前,蒋青还没来得及说,季宣和就将一切都准备妥当。蒋青只好闭紧嘴巴,自行去准备他们要带的物品。
季宣和出来的并不早,行到此时已是日上三竿,斑驳的阳光照在几人身上,树影重重,视野被压缩在极小的范围之内。众人仍有条不紊地行进,一点都不见生疏感,常年的锻炼看起来并没白费。
季宣和重在狩猎,邵云辰却时不时打量着周围,似乎在寻找什么。
“嘘……”蒋青打了个手势,一行人不再前进,仔细辨别着四周的声响。
听清声音的来源地之后,季宣和一行人尽量放轻脚步,慢慢朝声响处前进。转过几棵树之后,已经能看清楚,不知是谁小小惊呼了一声:“是白唇鹿,机会难得。我们运气简直爆棚,这里又不算深山老林,它们居然会出现在这里?”
“没准是为了迎接我们的到来。”季宣和难得开起玩笑,他现在心情不错,说起话来就少了些顾忌。鹿可不是想吃就能吃到的,有时候有钱都不一定能买到,特别是那些不产鹿的地方,鹿肉可是金贵物品。
普通鹿都如此,白唇鹿那就是纯粹碰运气,运气来了就像季宣和他们一样,挡都挡不住。狩猎目标已找到,还是极为珍贵的白唇鹿,季宣和更不会轻易放过。
靠近到极限时,众人停下脚步,每个人各选一个地方,瞄准不同的白唇鹿。他们只有一次机会,错过了将很难有射出第二箭的机会。
到了此时,季宣和才重新拿回了指挥权,随着他一声令下,九支箭齐齐离弦而出,急速奔向各自选定的目标。
箭到,血起,哀鸣声不断,鹿群瞬间四散奔逃。这个场面确实有些过于血腥,季宣和却眼都不眨一下,其他人都没有注意到,只蒋青视线扫过时留意恶了,他脚步顿了一瞬,随即若无其事继续全力追击,由他负责的鹿带着箭枝跑了,一路上洒满鲜血。
总共九支箭,一共射中了五头白唇鹿,两头当场倒地,剩下三头鹿分三个方向逃命,他们好似知道自己的命运,尽量将人引离鹿群,不到最后一刻绝不停下脚步,尽管身体越来越乏力,也尽力往前,跑、跑、跑,心中只有这个执念,直到力尽或被人类追上,生命终止的那一刻。
不知为何,季宣和鼻子有些酸涩,原本的好心情也荡然无存。感动了一把,转身笑容重新扬起,他又是那个冷静自持,直面困难,决不退缩,目光直直锁定前方的季宣和。
猎物多了也有烦恼,公鹿体重不小,一个人扛着太过吃力,九人,五头鹿,其中两个还是主子,若非实在安排不过来,蒋青他们绝不会让季宣和夫夫动手。
邵云辰看他们在一边为如何分配人手为难,便主动开了口:“小的那头我和宣和负责,你们处理剩下四头就成。”
主君发话,剩下的就好办了,三头公鹿两人抬一头,余下的人负责母鹿。绳子他们有,作为扁担的木棍却得临时找。好在山里别的不多,就树木多,找几根手臂粗的树枝还是很容易的。
用绳子将白唇鹿四条腿绑在一起,木棍从中一穿而过,公鹿的重量由两人分担,就算出山的路有点长,走久了肩头有些沉,也都难以打消众人的兴奋之情。
自家主子可不是那等吝啬之人,他们少说能饱餐一顿鹿肉,这可是白唇鹿,就算是本地人,有幸能吃上一口的也都为数不多,更不用说是他们这样的下人。
其实包括季宣和在内,一行人中并没人实地见过白唇鹿,只是白唇鹿的特征太过明显,只要听过它们大名的人一眼就能认出来,根本不用担心会认错。
上山容易下山难,更何况还有着甜蜜的负担,季宣和他们花了不少时间才来到岷山的外围。
凡是路遇之人,都眼带羡色,个别的甚至目送他们远离自己的视线才回过神来。
要是这些鹿都是我的就好了,众人不约而同这么想到,不过他们也就只能这么想象来过一过瘾。白唇鹿不止难找,还不好抓,被公鹿踢一下,命丧当场都有可能,没有那份实力,就算明知山中蕴含着大量宝物,他们也不敢进。
被那么多人用热切的目光看着,季宣和一行人也面不改色。到了山下之后,将鹿绑在马上,贡献出马匹的人则和其他人两人一骑。待一切准备妥当,众人直奔西林县城。
出来时太阳还挂在东边,回程时太阳已西斜。原本准备在山中吃午饭,干粮都准备好了,没想到临近中午时碰到了心怡的猎物,弄得他们连吃午饭的时间都没有。岷山离县城不远,骑马速度更快,既然已经下山,也就不在乎这么点时间,回去用饭还能吃个热乎,季宣和一行人索性饿着肚子往回赶。
进了西林县城,又是一路注目礼,季宣和他们在众人的艳羡中回到季府。
“段妈妈,让厨房准备午膳,半个时辰后送到厅堂中,蒋青他们的也别忘了。”季宣和一边说一边往正房走去。
钻了半天山林,又担过白唇鹿,身上脏得不行,这身衣服染了血迹,大概是不能要了,季宣和有些可惜。这身劲装他也就穿过一两次,看着不显眼,料子却还算不错,云辰那套也遭受了同样的命运。
季宣和夫夫身材都很高挑,却没有护卫魁梧,他们的衣服不适合护卫们,只能修改一下,留给即墨邱成。
来到锦朝十几年,季宣和早就习惯了,对于将稍有瑕疵的外衣之类分给下人,他已不再感到别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