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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将来,我有何不知?明日死的人是你,不过你不用怕,会有人陪你的。末日,末日,若是没有末日,没有病毒,你现在是会在H市的郊区买一套房,与家人共聚天伦?”奚然知道他在H市的老婆孩子都染上了病毒,还有几天就会病发身亡。他进这个队伍的目的,其实也是想让文珺施舍一些血液。
“你到底是谁?”刀疤男停止了手上的动作,下意识地退后了几步。
奚然十分明白他,说坏他一定不是队伍里最歹毒的。只是那些男人,多久没有碰过女人了?现在在这里关着一个,能不兽性大发么?而且这可是肉文啊,里面的男人都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
“你不用知道我是谁,你只要知道——过去,将来,一切皆有因,亦有果。无人可做到没有弱点,包括你。”
这话说得真悬,不过越是这样,刀疤男就越是不敢动她了。
“既然你知道那么多,那你告诉我,最后他们找出这个病毒的解药了么?我的老婆孩子,还有幸活下来么?”
奚然摊了摊手,虽然原著里并没有说关于他家人的事,但是想想就知道,他都死了,还有谁愿意去管他的家人?总之奚然知道,林风一定不会。
“若你相信林风会,那便要叫你失望了。你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自取文珺的血液。自救,才是真理,才是人类最初的本能。”
这个人块头是大,在队伍里的工作主要也是搬运下器械、当个望风的,可是他的脑袋太蠢,就像个摆设似的。
“自救?”他喃喃自语起来,“头儿说过,去完B市之后就会去H市让文珺救他们……你的意思是?”
奚然不再开口。这个时候,沉默已经是最好的致命一击了。而且她说的也是实话,原著里,因为刀疤男死了,于是林风就更加把这句话抛诸脑后了。当他们达到H市时,人家老婆孩子都死了八百回了。况且,就算到了H市,林风也没想起来要去救谁。
“那我要怎么做?”
奚然沉思了一会儿,这人貌似可以利用一下。他也算是个有能力的人,只要他不要再肉自己就好了!
“你将我虐成这样,还指望我会告诉你?”奚然冷哼,“因果循环,或许下一世,你会懂得做人!”
因为家人生死而着急的刀疤男现在已经将奚然当做神仙拜了,他扑通一声跪下来,“您一定要告诉我!相信我,以后有我在,一定没人再敢碰您了!我的命不要紧,可是我老婆孩子,他们还年轻,给他们一条生路吧!”
奚然知道原著里设定的这个刀疤男是十分注重亲情的。作者还特意描写了几段他死之前回忆曾经的画面,估计目的是为了让读者有代入感吧,谁知道却起了反作用,让读者们更讨厌文珺了。
虽然奚然还是觉得这个人物设定得有些恶搞,可是这一设定恰恰就是唯一能够帮到她的。
“首先,保住你自己的命。”他好像是被埋伏在B市的人扫射而死的。其实他本来不应该死的,是文珺推他出去帮自己挡了一枪来着。
奚然本不想管这个闲事的。在第一个故事里她就已经漠视了很多人的性命,比如普阳的手下们啊,他们本都不应该死的,可最后都被一并处死了。她不是圣母,管不好自己还要救东救西的,她这也不叫冷血,只是做自己该做的事情。
既然刀疤男可以利用,那么她就帮一把好了。
“明日离文珺远点。跟在我身边,保你还有机会见到你的家人们。”这话说得真够女王范的,奚然突然挺佩服自己的,看来以前在现代每天刷了几个小时的X博真的有用啊!
“好,我一定……”刀疤男思考了好久,才蹦出一句,“听您差遣!万死不辞,赴汤蹈什么……”
奚然只能摇头,是这样么是这样么难道未来人连成语都不会了么这是什么节奏!实在是暴走了,这比她先进了100多年的未来人,竟然被她这一个在现代的奥特货给骗了?奚然仰天长啸,果然作者的智商就在那儿上不去了!
“怎么称呼?”奚然可不想叫他刀疤男什么的,这样的代号用起来实在太违和了。
“他们都叫老子强哥。你就叫我王强得了。哦对了差点忘了正事,今日我们就要回B市了,半个小时之后出发,有兴趣一起去么?”刀疤男说着,将刚才带进来的饭菜从小黑屋里的桌子上递给奚然。
奚然立刻地... -->>
“过去,将来,我有何不知?明日死的人是你,不过你不用怕,会有人陪你的。末日,末日,若是没有末日,没有病毒,你现在是会在H市的郊区买一套房,与家人共聚天伦?”奚然知道他在H市的老婆孩子都染上了病毒,还有几天就会病发身亡。他进这个队伍的目的,其实也是想让文珺施舍一些血液。
“你到底是谁?”刀疤男停止了手上的动作,下意识地退后了几步。
奚然十分明白他,说坏他一定不是队伍里最歹毒的。只是那些男人,多久没有碰过女人了?现在在这里关着一个,能不兽性大发么?而且这可是肉文啊,里面的男人都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
“你不用知道我是谁,你只要知道——过去,将来,一切皆有因,亦有果。无人可做到没有弱点,包括你。”
这话说得真悬,不过越是这样,刀疤男就越是不敢动她了。
“既然你知道那么多,那你告诉我,最后他们找出这个病毒的解药了么?我的老婆孩子,还有幸活下来么?”
奚然摊了摊手,虽然原著里并没有说关于他家人的事,但是想想就知道,他都死了,还有谁愿意去管他的家人?总之奚然知道,林风一定不会。
“若你相信林风会,那便要叫你失望了。你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自取文珺的血液。自救,才是真理,才是人类最初的本能。”
这个人块头是大,在队伍里的工作主要也是搬运下器械、当个望风的,可是他的脑袋太蠢,就像个摆设似的。
“自救?”他喃喃自语起来,“头儿说过,去完B市之后就会去H市让文珺救他们……你的意思是?”
奚然不再开口。这个时候,沉默已经是最好的致命一击了。而且她说的也是实话,原著里,因为刀疤男死了,于是林风就更加把这句话抛诸脑后了。当他们达到H市时,人家老婆孩子都死了八百回了。况且,就算到了H市,林风也没想起来要去救谁。
“那我要怎么做?”
奚然沉思了一会儿,这人貌似可以利用一下。他也算是个有能力的人,只要他不要再肉自己就好了!
“你将我虐成这样,还指望我会告诉你?”奚然冷哼,“因果循环,或许下一世,你会懂得做人!”
因为家人生死而着急的刀疤男现在已经将奚然当做神仙拜了,他扑通一声跪下来,“您一定要告诉我!相信我,以后有我在,一定没人再敢碰您了!我的命不要紧,可是我老婆孩子,他们还年轻,给他们一条生路吧!”
奚然知道原著里设定的这个刀疤男是十分注重亲情的。作者还特意描写了几段他死之前回忆曾经的画面,估计目的是为了让读者有代入感吧,谁知道却起了反作用,让读者们更讨厌文珺了。
虽然奚然还是觉得这个人物设定得有些恶搞,可是这一设定恰恰就是唯一能够帮到她的。
“首先,保住你自己的命。”他好像是被埋伏在B市的人扫射而死的。其实他本来不应该死的,是文珺推他出去帮自己挡了一枪来着。
奚然本不想管这个闲事的。在第一个故事里她就已经漠视了很多人的性命,比如普阳的手下们啊,他们本都不应该死的,可最后都被一并处死了。她不是圣母,管不好自己还要救东救西的,她这也不叫冷血,只是做自己该做的事情。
既然刀疤男可以利用,那么她就帮一把好了。
“明日离文珺远点。跟在我身边,保你还有机会见到你的家人们。”这话说得真够女王范的,奚然突然挺佩服自己的,看来以前在现代每天刷了几个小时的X博真的有用啊!
“好,我一定……”刀疤男思考了好久,才蹦出一句,“听您差遣!万死不辞,赴汤蹈什么……”
奚然只能摇头,是这样么是这样么难道未来人连成语都不会了么这是什么节奏!实在是暴走了,这比她先进了100多年的未来人,竟然被她这一个在现代的奥特货给骗了?奚然仰天长啸,果然作者的智商就在那儿上不去了!
“怎么称呼?”奚然可不想叫他刀疤男什么的,这样的代号用起来实在太违和了。
“他们都叫老子强哥。你就叫我王强得了。哦对了差点忘了正事,今日我们就要回B市了,半个小时之后出发,有兴趣一起去么?”刀疤男说着,将刚才带进来的饭菜从小黑屋里的桌子上递给奚然。
奚然立刻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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