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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时英懒洋洋的打了一个大哈欠,他昨晚熬夜写歌,直到外面的天空都变作鱼肚白,才猛地倒头大睡,又在严重睡眠不足的情况下爬起来,为的是来看任贞雅的表演,他现在的头还在隐隐作痛呢。
“这家伙真是……”等得不耐烦的洪时英,给任贞雅再次发去催促的短信。
不多时,洪时英终于等来任贞雅。
对方戴着顶黑色小毡礼帽,宽松的黑色背心和牛仔裤,配上半长的黑短发,莫名有种雌雄莫辨的帅气女性的魅力。其实任贞雅的五官是典型的美人长相,可今天的打扮却透出一股英气。
洪时英觉得任贞雅的打扮有些眼熟,但却想不起在哪里见过。
“叫人来,还好意思让我等?”
“至少我让你免费入场了。”任贞雅反唇相讥:“你知道现在知更鸟乐队的门票价格吗?”
“说得好像justmusic的门票不贵。”进入justmusic之后,洪时英早有在underground公演上场的经验,“搞不懂你为什么要弄乐队,戏剧科不用上课的吗?”
“我可是拿奖学金的尖子生啊!这叫课外兴趣。”
任贞雅捏着帽檐稍作调整,帽下精致的面容,使她看起来像还未长开的青涩少年,她一耸肩膀,随口胡诌:“也有可能是继承家业?我爸以前就是重金属摇滚乐队的主唱。”
洪时英一边和她说话,一边苦苦思索任贞雅今天的造型,直至这个瞬间福至心灵,他一打响指,终于想起自己为何会有熟悉感了。
“原来是像任伯父啊。”
难怪他疑惑为什么任贞雅穿这种偏男生的服饰,五官却不会呈现出女性特有的柔和感觉,如果仔细打量她的长相,实际上隐约能看到任宰范的影子。
洪时英忍不住啧啧感叹:“……遗传果然是最可怕的事之一。”
“我如果不像我爸,还能像谁?”任贞雅翻了一个白眼,她从后台的走廊扫了眼下面场地,已经有不少人聚集起来了,于是她对洪时英说:“我要去化妆了,你先进场吧。”
灯光先是逐渐暗下来,一束束的紫蓝色投影慢慢响起,每一盏灯响起的瞬间,台下的尖叫声也越来越高亢。
本来只是一个人在喊主唱的名字,但慢慢的两个,三个都开始喊起名字,这些喊叫声如同海洋般逐渐汇集到一处,最后变成震耳欲聋的应援声。
观众们都在喊同一个名字:任智慧。
“hey,你们最近过得好吗?”
被略微压低的声线,不可思议的让人觉得骨头一酥。
洪时英一摸手臂,果然起鸡皮疙瘩了。他抬头看向台上,任贞雅依旧是刚才的打扮,只是加了箍在脖子的黑色颈链,增添了一分禁欲气息。
不过她的小丑妆,让他几乎认不出那是她本人。
“你们想从哪一个首歌开始?玛丽莲.曼森的《dream》?来自5的《rning》?”任贞雅握着站立式麦克风,她看向台下的观众,轻笑出声:“你们都知道我常唱这两个乐队。”
台上的任贞雅还在与观众们互动,可是洪时英却忽然想起一些往事。
其实他们两人是在画室认识的,那时候洪时英没少被任贞雅欺负,他后来决定不再去画室,也有想要躲开她的因素存在。
那时洪时英第一次来画室,他觉得自己像被父母遗弃了,只能像提心吊胆的小心的观察四周的环境,老师正在指导别的学生,他只好孤零零的一个人坐着。
“新来的!你叫什么名字?”
突然响起的声音,洪时英如同炸毛的小动物,被吓得差点尖叫出声,脸也因此变得煞白。
可当他第一眼看到任贞雅,心里不由自主的感叹:好漂亮的女生。
以他现在八岁的年纪,掌握的词汇量仍然十分匮乏,但洪时英深深明白任贞雅是他至今见过最漂亮的女孩子,就像教堂里悬挂的天使油画。
“我叫任智慧,你呢?”
小小年纪便出落得极为漂亮,任贞雅朝洪时英扬起灿烂的笑容。
洪时英的脸不自觉地变红了,他小声的说:“……洪时英,我是洪时英。”
“时英,你的名字真好听,比我的智慧好多了。”任贞雅眉眼弯弯的称赞,她拿出拆开过的口香糖,递向洪时英,“你要吃吗?”
“谢谢。”洪时英腼腆的笑着回答。
第一次去画室的那一天,是洪时英这辈子最想遗忘的一天,也是他头一次意识到什么叫色是刮骨钢刀,越是漂亮的女孩子,越不能相信。后来家里要搬去别的地方,洪时英也顺势向家里提出要退出画室,理由恰好也是现成的,毕竟新家离画室很远。
尽管父母犹豫再三,还是给他办理了手续。
那是洪时英第一次见到任贞雅泪眼汪汪的样子。
任贞雅扁着嘴,眼里的泪珠迟迟不肯落下,她牢牢的拉住洪时英的手臂,“你是因为讨厌我,所以才走的吗?”
洪时英连忙摇头否认,她的眼泪害得他心慌意乱,他不禁怀疑自己是否做错了。
“那你能不能不要忘记我?”任贞雅伸出小拇指,充满期待的看着洪时英:“小拇指拉钩?”
他最后还是选择了勾住她的小指头。
等到他们再见面的时候,已经是几年后了。
洪时英是从别人的口中听到任智慧这个名字。
“喂,时英,你挑好了没有?”在便利商店内,相熟的同学用肩膀大力一顶洪时英,导致他下意识踉跄了几步,对方举起手中的饭团,“我决定午餐吃这个。”
洪时英皱着眉揉肩膀,语带不耐的说:“还没。”
“对了,你知道善正中学的校花吗... -->>
洪时英懒洋洋的打了一个大哈欠,他昨晚熬夜写歌,直到外面的天空都变作鱼肚白,才猛地倒头大睡,又在严重睡眠不足的情况下爬起来,为的是来看任贞雅的表演,他现在的头还在隐隐作痛呢。
“这家伙真是……”等得不耐烦的洪时英,给任贞雅再次发去催促的短信。
不多时,洪时英终于等来任贞雅。
对方戴着顶黑色小毡礼帽,宽松的黑色背心和牛仔裤,配上半长的黑短发,莫名有种雌雄莫辨的帅气女性的魅力。其实任贞雅的五官是典型的美人长相,可今天的打扮却透出一股英气。
洪时英觉得任贞雅的打扮有些眼熟,但却想不起在哪里见过。
“叫人来,还好意思让我等?”
“至少我让你免费入场了。”任贞雅反唇相讥:“你知道现在知更鸟乐队的门票价格吗?”
“说得好像justmusic的门票不贵。”进入justmusic之后,洪时英早有在underground公演上场的经验,“搞不懂你为什么要弄乐队,戏剧科不用上课的吗?”
“我可是拿奖学金的尖子生啊!这叫课外兴趣。”
任贞雅捏着帽檐稍作调整,帽下精致的面容,使她看起来像还未长开的青涩少年,她一耸肩膀,随口胡诌:“也有可能是继承家业?我爸以前就是重金属摇滚乐队的主唱。”
洪时英一边和她说话,一边苦苦思索任贞雅今天的造型,直至这个瞬间福至心灵,他一打响指,终于想起自己为何会有熟悉感了。
“原来是像任伯父啊。”
难怪他疑惑为什么任贞雅穿这种偏男生的服饰,五官却不会呈现出女性特有的柔和感觉,如果仔细打量她的长相,实际上隐约能看到任宰范的影子。
洪时英忍不住啧啧感叹:“……遗传果然是最可怕的事之一。”
“我如果不像我爸,还能像谁?”任贞雅翻了一个白眼,她从后台的走廊扫了眼下面场地,已经有不少人聚集起来了,于是她对洪时英说:“我要去化妆了,你先进场吧。”
灯光先是逐渐暗下来,一束束的紫蓝色投影慢慢响起,每一盏灯响起的瞬间,台下的尖叫声也越来越高亢。
本来只是一个人在喊主唱的名字,但慢慢的两个,三个都开始喊起名字,这些喊叫声如同海洋般逐渐汇集到一处,最后变成震耳欲聋的应援声。
观众们都在喊同一个名字:任智慧。
“hey,你们最近过得好吗?”
被略微压低的声线,不可思议的让人觉得骨头一酥。
洪时英一摸手臂,果然起鸡皮疙瘩了。他抬头看向台上,任贞雅依旧是刚才的打扮,只是加了箍在脖子的黑色颈链,增添了一分禁欲气息。
不过她的小丑妆,让他几乎认不出那是她本人。
“你们想从哪一个首歌开始?玛丽莲.曼森的《dream》?来自5的《rning》?”任贞雅握着站立式麦克风,她看向台下的观众,轻笑出声:“你们都知道我常唱这两个乐队。”
台上的任贞雅还在与观众们互动,可是洪时英却忽然想起一些往事。
其实他们两人是在画室认识的,那时候洪时英没少被任贞雅欺负,他后来决定不再去画室,也有想要躲开她的因素存在。
那时洪时英第一次来画室,他觉得自己像被父母遗弃了,只能像提心吊胆的小心的观察四周的环境,老师正在指导别的学生,他只好孤零零的一个人坐着。
“新来的!你叫什么名字?”
突然响起的声音,洪时英如同炸毛的小动物,被吓得差点尖叫出声,脸也因此变得煞白。
可当他第一眼看到任贞雅,心里不由自主的感叹:好漂亮的女生。
以他现在八岁的年纪,掌握的词汇量仍然十分匮乏,但洪时英深深明白任贞雅是他至今见过最漂亮的女孩子,就像教堂里悬挂的天使油画。
“我叫任智慧,你呢?”
小小年纪便出落得极为漂亮,任贞雅朝洪时英扬起灿烂的笑容。
洪时英的脸不自觉地变红了,他小声的说:“……洪时英,我是洪时英。”
“时英,你的名字真好听,比我的智慧好多了。”任贞雅眉眼弯弯的称赞,她拿出拆开过的口香糖,递向洪时英,“你要吃吗?”
“谢谢。”洪时英腼腆的笑着回答。
第一次去画室的那一天,是洪时英这辈子最想遗忘的一天,也是他头一次意识到什么叫色是刮骨钢刀,越是漂亮的女孩子,越不能相信。后来家里要搬去别的地方,洪时英也顺势向家里提出要退出画室,理由恰好也是现成的,毕竟新家离画室很远。
尽管父母犹豫再三,还是给他办理了手续。
那是洪时英第一次见到任贞雅泪眼汪汪的样子。
任贞雅扁着嘴,眼里的泪珠迟迟不肯落下,她牢牢的拉住洪时英的手臂,“你是因为讨厌我,所以才走的吗?”
洪时英连忙摇头否认,她的眼泪害得他心慌意乱,他不禁怀疑自己是否做错了。
“那你能不能不要忘记我?”任贞雅伸出小拇指,充满期待的看着洪时英:“小拇指拉钩?”
他最后还是选择了勾住她的小指头。
等到他们再见面的时候,已经是几年后了。
洪时英是从别人的口中听到任智慧这个名字。
“喂,时英,你挑好了没有?”在便利商店内,相熟的同学用肩膀大力一顶洪时英,导致他下意识踉跄了几步,对方举起手中的饭团,“我决定午餐吃这个。”
洪时英皱着眉揉肩膀,语带不耐的说:“还没。”
“对了,你知道善正中学的校花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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