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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向北,停停走走,游山玩水,等到了塞北,炙热的夏早已溜走,萧瑟的秋也堪堪行过大半全文阅读。
塞北的风正值强劲的时候,劲风席卷大地,凛冽的强风夹带着沙砾吹的人睁不开眼。
任离戳了戳趴在桌子上的红披风男子,见没有得到任何回应,知道对方累坏了,也不多做什么,安静的喝着店家提供的烈酒慢慢暖着身子。
这家店还是走了好久的路才找到的,还要多亏有陆小凤这个无论到哪儿都摆出一副熟悉态度的活地图。任离虽然有主神提供的情报作弊器,但这种小店什么的,还真没有记录。相反,标记这么一个小店的情报卖给主神,还能得点数。
古代交通不便这种事,任离早有预料。毕竟当初他曾独自一人从墨家机关城走到了秦都咸阳。但那真正的距离并不长,而且并没有太多的阻碍——如果山贼算的话。但真想想的话,还是很佩服那时的自己的。一个人的旅途,总是太艰辛。
有着陆小凤的陪伴,这一路他欣赏了、观看了不少新奇的东西,也体验了一把侠客的风情。陆小凤是麻烦的吸引体,也是个很值得相交的朋友。在和陆小凤表示任务不急之后,两人这样结伴而行兜兜转转的,倒让任离收获了不少见识和点数。有着朋友的陪伴,路才能走的更远。
哑巴小厮。这是他在江湖上留下的绰号。说是绰号,也只是个代称而已。
陆小凤十二个时辰贴身不离且从不在外人面前开口说话,这一路走来,任离也算是小有名气了。
当然,也仅止于小有名气,毕竟任离从未在人面前显露过什么,而陆小凤,虽然麻烦不断,但同时也是朋友满天下,真正用动手的时候,灵犀一指就足够了。
任离端起酒壶,怔了怔,随即想起这几个月陆小凤都怎么称呼他的,果断的把剩下的最后一点儿酒倒进自己面前的酒杯。
看到什么就叫什么的陆小凤绝对是故意的。茶杯茶碗就算了,桌子床也没什么,加上些“绿”“红”“四腿”“雕花”他也可以无视,但后来那些奇奇怪怪的动物是怎么回事。三腿蛤蟆、六眼蚌这些不可能存在的东西以及无脸狐狸、青尸鬼这种神神叨叨的玩意儿是在炫耀他那鬼话连篇的想象力吗!
就不能直接叫些普通点儿的名字。虽然任离知道,这可能是那个每到夜晚总想让他提前睡着的家伙抗议没有美女作陪的报复。不过,以他的小心眼儿,从陆小凤一开始叫出“糯米凉糕”这个称呼起,就注定了要接受一个紧密的跟踪狂了。
算了算时间,任离推醒了没形象的趴在桌上的陆小凤。
或许他真的该学骑马了。任离认真的反省了一下。因为他不会骑马又想好好旅行所以选择步行,但他的体力很差,又正赶上塞北大风,红披风背了他轻功寻到的这间小酒馆——还不是客栈。天黑之前他们必须到达一个有客栈的城镇,离万梅山庄最近的城镇就在前面。
事实证明,虽然陆小凤是个混蛋,但真的是个好朋友。
任离感慨的泡在热水里,一整天在黄沙劲风中的奔波劳累被一丝丝的从身体中抽去,这种感觉好极了。或许,看着陆小凤牺牲这么大的份上——他承认里面有他作怪的原因——今天他就自己一个人住客栈吧。
万梅山庄。
任离站在山庄门口,向来平静的心生出几分激动。庄子和想象中相差无几,一路行来的所见所闻沉淀于心,本不应这么轻易就被撼动。
但是,毕竟是传说中剑神居住的地方,而且,他就要亲眼看见剑神了。
深呼吸,任离调整心情。
陆小凤和管家打好招呼回身,就看到了一脸神游表情的某医生,不自觉的皱了皱眉。原意是他先来找西门吹雪,和原主打完招呼之后再带来这个家伙的,毕竟西门吹雪的秉性在那儿。可是……算了,这些就是那家伙自己的事情了。
“海市。”陆小凤戳了戳发呆中的某医生。
任离微笑着盯住陆小凤,陆小凤讪讪的收回已经打算往对方脑袋上拍的爪子。
走过沉稳不失大气的走廊,任离和陆小凤被管家带着七拐八拐,直走到山庄内部。
随着脚步沉淀好心情,做好充足的准备,但任离的思维还是在看到那个白色身影的时候停滞了一秒。
压迫住任离思维的,不是对方冷峻的面容,也不是那把古朴的乌鞘剑,而是自白衣男子身周散发出的锋锐剑意。
或许这一次见面之后,他的剑意会提高很多呢。任离... -->>
一路向北,停停走走,游山玩水,等到了塞北,炙热的夏早已溜走,萧瑟的秋也堪堪行过大半全文阅读。
塞北的风正值强劲的时候,劲风席卷大地,凛冽的强风夹带着沙砾吹的人睁不开眼。
任离戳了戳趴在桌子上的红披风男子,见没有得到任何回应,知道对方累坏了,也不多做什么,安静的喝着店家提供的烈酒慢慢暖着身子。
这家店还是走了好久的路才找到的,还要多亏有陆小凤这个无论到哪儿都摆出一副熟悉态度的活地图。任离虽然有主神提供的情报作弊器,但这种小店什么的,还真没有记录。相反,标记这么一个小店的情报卖给主神,还能得点数。
古代交通不便这种事,任离早有预料。毕竟当初他曾独自一人从墨家机关城走到了秦都咸阳。但那真正的距离并不长,而且并没有太多的阻碍——如果山贼算的话。但真想想的话,还是很佩服那时的自己的。一个人的旅途,总是太艰辛。
有着陆小凤的陪伴,这一路他欣赏了、观看了不少新奇的东西,也体验了一把侠客的风情。陆小凤是麻烦的吸引体,也是个很值得相交的朋友。在和陆小凤表示任务不急之后,两人这样结伴而行兜兜转转的,倒让任离收获了不少见识和点数。有着朋友的陪伴,路才能走的更远。
哑巴小厮。这是他在江湖上留下的绰号。说是绰号,也只是个代称而已。
陆小凤十二个时辰贴身不离且从不在外人面前开口说话,这一路走来,任离也算是小有名气了。
当然,也仅止于小有名气,毕竟任离从未在人面前显露过什么,而陆小凤,虽然麻烦不断,但同时也是朋友满天下,真正用动手的时候,灵犀一指就足够了。
任离端起酒壶,怔了怔,随即想起这几个月陆小凤都怎么称呼他的,果断的把剩下的最后一点儿酒倒进自己面前的酒杯。
看到什么就叫什么的陆小凤绝对是故意的。茶杯茶碗就算了,桌子床也没什么,加上些“绿”“红”“四腿”“雕花”他也可以无视,但后来那些奇奇怪怪的动物是怎么回事。三腿蛤蟆、六眼蚌这些不可能存在的东西以及无脸狐狸、青尸鬼这种神神叨叨的玩意儿是在炫耀他那鬼话连篇的想象力吗!
就不能直接叫些普通点儿的名字。虽然任离知道,这可能是那个每到夜晚总想让他提前睡着的家伙抗议没有美女作陪的报复。不过,以他的小心眼儿,从陆小凤一开始叫出“糯米凉糕”这个称呼起,就注定了要接受一个紧密的跟踪狂了。
算了算时间,任离推醒了没形象的趴在桌上的陆小凤。
或许他真的该学骑马了。任离认真的反省了一下。因为他不会骑马又想好好旅行所以选择步行,但他的体力很差,又正赶上塞北大风,红披风背了他轻功寻到的这间小酒馆——还不是客栈。天黑之前他们必须到达一个有客栈的城镇,离万梅山庄最近的城镇就在前面。
事实证明,虽然陆小凤是个混蛋,但真的是个好朋友。
任离感慨的泡在热水里,一整天在黄沙劲风中的奔波劳累被一丝丝的从身体中抽去,这种感觉好极了。或许,看着陆小凤牺牲这么大的份上——他承认里面有他作怪的原因——今天他就自己一个人住客栈吧。
万梅山庄。
任离站在山庄门口,向来平静的心生出几分激动。庄子和想象中相差无几,一路行来的所见所闻沉淀于心,本不应这么轻易就被撼动。
但是,毕竟是传说中剑神居住的地方,而且,他就要亲眼看见剑神了。
深呼吸,任离调整心情。
陆小凤和管家打好招呼回身,就看到了一脸神游表情的某医生,不自觉的皱了皱眉。原意是他先来找西门吹雪,和原主打完招呼之后再带来这个家伙的,毕竟西门吹雪的秉性在那儿。可是……算了,这些就是那家伙自己的事情了。
“海市。”陆小凤戳了戳发呆中的某医生。
任离微笑着盯住陆小凤,陆小凤讪讪的收回已经打算往对方脑袋上拍的爪子。
走过沉稳不失大气的走廊,任离和陆小凤被管家带着七拐八拐,直走到山庄内部。
随着脚步沉淀好心情,做好充足的准备,但任离的思维还是在看到那个白色身影的时候停滞了一秒。
压迫住任离思维的,不是对方冷峻的面容,也不是那把古朴的乌鞘剑,而是自白衣男子身周散发出的锋锐剑意。
或许这一次见面之后,他的剑意会提高很多呢。任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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