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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通在王帐里快被吓尿的时候,沈云那里其实也被吓得不轻。
似乎在抵达秋明川之后,他的好运气就用光了。
“客官,本店新品黄金羔羊,不知您几位要不要品尝一下?”
秋明城中的“锡兰客栈”迎来了新的一批客人。堂倌戴着汉式的圆角小帽,搭着汗巾,用熟练的汉语对客人介绍着。
“堂倌,别说什么新品不新品,扛饿的只管上。”一个大胖子重量级地往位置上一坐,嚷嚷道。
堂倌察言观色,见其他客人没什么表示,便点头微笑,准备去安排。这时另一个明显是领头的年轻人道:“别听他的,给我们弄几个精致点的小菜,黄金羔羊可以,如果有的话再做几碟清淡的菜肴。然后再给我们安排两间上房,八间普通房间。去吧!”
说话间,年轻人给堂倌丢了一枚大汉铜币做小费。堂倌乐得眉开眼笑,喜滋滋地去了。
落座后,年轻人毫不客气地瞪了胖子一眼,低声道:“胡嚷嚷什么?咱们现在是商旅,而且是大汉最有实力的鄢氏商行,吃饭当然也要吃好的。你再乱说话,我就让你去扮伙计,那你就可以使劲吃扛饿的了。”
胖子心虚地伸了伸舌头,笑嘻嘻地不以为意。
这群人自然就是沈云等人。这次进城,沈云只带了庞通、赵信、王纶三个军官,另外从警卫曲中选了机灵的二十个士兵。他们进城可不是为了吃喝。更不是为了了解所谓的情况---秋明城是座商城,没有太多的机密可言。来来往往的商旅早就将这里的情况打听的清清楚楚。对于游牧的匈奴人来说,城市只是提供财富的地方,守不守得住都无所谓,所以连城头的城防情况都不难打听到。
他们进城,主要目的还是在内城的王帐里。
内城的王帐无疑是整个秋明城防守最严密的地方。不过总体来看,乌流珠对秋明城的管理达到了一种这个时代近乎完美的地步。有点自由之城的意味。比如整个城市周围三十里只有正黄旗一旗军队驻守,而这一旗军队也不是全部放在城中,而是只有一个旗团在外城。一营精锐在内城。其他军队都在城外东面的军营里。
当然,对于秋明城而言,防御力量不仅仅只有这些。只要左贤王的令旗传讯,方圆一千里土地上的所有部族都会问讯前来,同时还有更远方,只要是属于左贤王的部下,都会奉令勤王。勤王时间有长有短。最快的时间是两天里会有两个旗团赶到,三天便会达到四个,到第六天将会超过七个,十五天时间里就可以将整个左贤王部的青壮都征召过来---当然,征召过来的青壮还需要分配武器,组织队伍。这些军队名为“克巴军”,战斗力不提,但单单是这些准备时间就要消耗一段时间。真正能够快速形成战力的军队是正黄旗,只需要两个时辰,其次是外围的镶黄旗。需要一天才能赶到秋明城,形成战力可能还需要三到四个时辰。
对于只有三千六百人的红狐部。等他们形成战力再打是没人会想的。
沈云沉吟着对王纶道:“正黄旗要集中过来需要四个时辰,那就是说一旦我们发动,就必须在一个半时辰之内脱身远遁。现在,就看那个左贤王是不是真如你口中所说那么英明了。”
王纶笑道:“说起英明,我觉得左贤王还不如部帅,至少部帅已经先出手了,而他还毫无所知。”
沈云哈哈一笑:“王纶,你拍马屁的功夫是深藏不露啊!本帅听得很舒服,哈哈哈哈!”
一边庞通嘴里塞着一块烤的酥黄的嫩肉,含含糊糊地说:“部帅,我也可以拍的你很舒服的……”
“吃你的吧!这还有鸡腿都塞不住你的嘴!”沈云笑骂道。
这时,堂倌走上前,带着谄笑道:“各位客官,外面有左贤王的护于找贵客里的主事,不知……?”
沈云和王纶对视一眼,心里都道:看,上钩了。
庞通嘴里使劲下咽,站起身道:“我就是。左贤王的护于找我何事?”
沈云坐的笔直,云淡风轻地喝着茶。
堂倌也不清楚,只是引着两个穿着匈奴左衽袍服,留着半边辫发的护于走进来。这两个护于的口气就不如堂倌客气了,看着庞通的眼神带着隐隐的敌意,不过基本的礼貌还是有的。其中一个稍稍抚胸道:“我是伟大的左贤王麾下护于,是不是阁下提及忽媞莫部被汉军袭击的事?贤王想请你过去询问具体的情况!”
庞通先露出一个憨厚的微笑,使劲将喉咙口的肉吞下去,然后脖子一梗,面色顿时一改,凛然如铁面忠臣:“阁下想必忘了,我是汉人!”
那护于愣了一下,然后面无表情地从左衽袍服里掏出一个钱袋,放在手里掂了掂,里面钱币碰撞的哗哗声让旁边的堂倌露出羡慕的眼神。
而庞通的表现更加不堪,忠臣瞬间变脸,谄媚软骨的汉奸相简直是“中行说”(注1)复生,手已经伸了过去,紧紧握住钱袋,嘴里道:“哈哈,哈哈,但我同时也是个商人!”
护于面无表情的脸上露出一丝厌恶,
但表面上还是淡淡地说:“很好,那请阁下跟我们走吧?”
“当然,当然!”庞通紧紧捂着胸口,屁颠屁颠地跟着护于走出去,同时脸上带着讨好的笑容说着一大队让人肉麻的马屁话。
王纶斜着眼睛,不禁担忧地悄声对沈云道:“部帅,庞通不会真的当了中行说吧?”
沈云捏着下巴,看庞通的背影远去。也不无担心地道:“真不好说,那奴颜婢膝的表情。看的我真想揍他一顿出气!”
“谁说不是呢!”王纶脸上深深担忧。
沈云回过头拍了王纶一下,道:“靠,你想什么呢,人家可是贵族子弟,匈奴人能贵过咱们大汉公侯么?赶紧准备去,让赵信他们也进来!”
“是是是。”王纶讪笑着赶紧出去安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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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明城是一个商城,人口三万余,数量还不及一个忽媞莫部。但实际上。秋明城作为左贤王的王城所在,人口是可以远远超过十万的。之所以只有三万人口,最关键原因还是乌流珠压根就没想改变匈奴人的游牧习惯。在王庭有很大一部分匈奴人已经走上了耕种定居的汉族式生活,但在这里,左贤王本人是不喜欢汉人的生活模式的。
在他看来,一个民族若要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和战斗力,游牧是最好的锻炼方式。汉人的生活模式虽好。但却容易让人陷于安逸,从而不思进取,最终沉沦。
对于游牧和耕种究竟孰优孰劣从圣祖时代有了学校之后开始了争论,最终也没有一个结果。毕竟人都是有惰性的,生存方式的决定权其实并不在某些人手里,而在整个社会的生产力。如果技术没有达到。就算想安逸也无法做到。相反,能够安逸的获取生存资源的时候,谁又还会去辛苦劳作呢?
这是个对立而又互相存在的观点。
乌流珠不喜欢汉族的耕种式生活模式,但他喜欢胖子。这点从他最得力的助手忽媞莫就能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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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通在王帐里快被吓尿的时候,沈云那里其实也被吓得不轻。
似乎在抵达秋明川之后,他的好运气就用光了。
“客官,本店新品黄金羔羊,不知您几位要不要品尝一下?”
秋明城中的“锡兰客栈”迎来了新的一批客人。堂倌戴着汉式的圆角小帽,搭着汗巾,用熟练的汉语对客人介绍着。
“堂倌,别说什么新品不新品,扛饿的只管上。”一个大胖子重量级地往位置上一坐,嚷嚷道。
堂倌察言观色,见其他客人没什么表示,便点头微笑,准备去安排。这时另一个明显是领头的年轻人道:“别听他的,给我们弄几个精致点的小菜,黄金羔羊可以,如果有的话再做几碟清淡的菜肴。然后再给我们安排两间上房,八间普通房间。去吧!”
说话间,年轻人给堂倌丢了一枚大汉铜币做小费。堂倌乐得眉开眼笑,喜滋滋地去了。
落座后,年轻人毫不客气地瞪了胖子一眼,低声道:“胡嚷嚷什么?咱们现在是商旅,而且是大汉最有实力的鄢氏商行,吃饭当然也要吃好的。你再乱说话,我就让你去扮伙计,那你就可以使劲吃扛饿的了。”
胖子心虚地伸了伸舌头,笑嘻嘻地不以为意。
这群人自然就是沈云等人。这次进城,沈云只带了庞通、赵信、王纶三个军官,另外从警卫曲中选了机灵的二十个士兵。他们进城可不是为了吃喝。更不是为了了解所谓的情况---秋明城是座商城,没有太多的机密可言。来来往往的商旅早就将这里的情况打听的清清楚楚。对于游牧的匈奴人来说,城市只是提供财富的地方,守不守得住都无所谓,所以连城头的城防情况都不难打听到。
他们进城,主要目的还是在内城的王帐里。
内城的王帐无疑是整个秋明城防守最严密的地方。不过总体来看,乌流珠对秋明城的管理达到了一种这个时代近乎完美的地步。有点自由之城的意味。比如整个城市周围三十里只有正黄旗一旗军队驻守,而这一旗军队也不是全部放在城中,而是只有一个旗团在外城。一营精锐在内城。其他军队都在城外东面的军营里。
当然,对于秋明城而言,防御力量不仅仅只有这些。只要左贤王的令旗传讯,方圆一千里土地上的所有部族都会问讯前来,同时还有更远方,只要是属于左贤王的部下,都会奉令勤王。勤王时间有长有短。最快的时间是两天里会有两个旗团赶到,三天便会达到四个,到第六天将会超过七个,十五天时间里就可以将整个左贤王部的青壮都征召过来---当然,征召过来的青壮还需要分配武器,组织队伍。这些军队名为“克巴军”,战斗力不提,但单单是这些准备时间就要消耗一段时间。真正能够快速形成战力的军队是正黄旗,只需要两个时辰,其次是外围的镶黄旗。需要一天才能赶到秋明城,形成战力可能还需要三到四个时辰。
对于只有三千六百人的红狐部。等他们形成战力再打是没人会想的。
沈云沉吟着对王纶道:“正黄旗要集中过来需要四个时辰,那就是说一旦我们发动,就必须在一个半时辰之内脱身远遁。现在,就看那个左贤王是不是真如你口中所说那么英明了。”
王纶笑道:“说起英明,我觉得左贤王还不如部帅,至少部帅已经先出手了,而他还毫无所知。”
沈云哈哈一笑:“王纶,你拍马屁的功夫是深藏不露啊!本帅听得很舒服,哈哈哈哈!”
一边庞通嘴里塞着一块烤的酥黄的嫩肉,含含糊糊地说:“部帅,我也可以拍的你很舒服的……”
“吃你的吧!这还有鸡腿都塞不住你的嘴!”沈云笑骂道。
这时,堂倌走上前,带着谄笑道:“各位客官,外面有左贤王的护于找贵客里的主事,不知……?”
沈云和王纶对视一眼,心里都道:看,上钩了。
庞通嘴里使劲下咽,站起身道:“我就是。左贤王的护于找我何事?”
沈云坐的笔直,云淡风轻地喝着茶。
堂倌也不清楚,只是引着两个穿着匈奴左衽袍服,留着半边辫发的护于走进来。这两个护于的口气就不如堂倌客气了,看着庞通的眼神带着隐隐的敌意,不过基本的礼貌还是有的。其中一个稍稍抚胸道:“我是伟大的左贤王麾下护于,是不是阁下提及忽媞莫部被汉军袭击的事?贤王想请你过去询问具体的情况!”
庞通先露出一个憨厚的微笑,使劲将喉咙口的肉吞下去,然后脖子一梗,面色顿时一改,凛然如铁面忠臣:“阁下想必忘了,我是汉人!”
那护于愣了一下,然后面无表情地从左衽袍服里掏出一个钱袋,放在手里掂了掂,里面钱币碰撞的哗哗声让旁边的堂倌露出羡慕的眼神。
而庞通的表现更加不堪,忠臣瞬间变脸,谄媚软骨的汉奸相简直是“中行说”(注1)复生,手已经伸了过去,紧紧握住钱袋,嘴里道:“哈哈,哈哈,但我同时也是个商人!”
护于面无表情的脸上露出一丝厌恶,
但表面上还是淡淡地说:“很好,那请阁下跟我们走吧?”
“当然,当然!”庞通紧紧捂着胸口,屁颠屁颠地跟着护于走出去,同时脸上带着讨好的笑容说着一大队让人肉麻的马屁话。
王纶斜着眼睛,不禁担忧地悄声对沈云道:“部帅,庞通不会真的当了中行说吧?”
沈云捏着下巴,看庞通的背影远去。也不无担心地道:“真不好说,那奴颜婢膝的表情。看的我真想揍他一顿出气!”
“谁说不是呢!”王纶脸上深深担忧。
沈云回过头拍了王纶一下,道:“靠,你想什么呢,人家可是贵族子弟,匈奴人能贵过咱们大汉公侯么?赶紧准备去,让赵信他们也进来!”
“是是是。”王纶讪笑着赶紧出去安排了
…………………………分割线…………………………
秋明城是一个商城,人口三万余,数量还不及一个忽媞莫部。但实际上。秋明城作为左贤王的王城所在,人口是可以远远超过十万的。之所以只有三万人口,最关键原因还是乌流珠压根就没想改变匈奴人的游牧习惯。在王庭有很大一部分匈奴人已经走上了耕种定居的汉族式生活,但在这里,左贤王本人是不喜欢汉人的生活模式的。
在他看来,一个民族若要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和战斗力,游牧是最好的锻炼方式。汉人的生活模式虽好。但却容易让人陷于安逸,从而不思进取,最终沉沦。
对于游牧和耕种究竟孰优孰劣从圣祖时代有了学校之后开始了争论,最终也没有一个结果。毕竟人都是有惰性的,生存方式的决定权其实并不在某些人手里,而在整个社会的生产力。如果技术没有达到。就算想安逸也无法做到。相反,能够安逸的获取生存资源的时候,谁又还会去辛苦劳作呢?
这是个对立而又互相存在的观点。
乌流珠不喜欢汉族的耕种式生活模式,但他喜欢胖子。这点从他最得力的助手忽媞莫就能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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