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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个小时的飞机让厉凡客疲惫不堪,原本应该躺在病床上的他没有得到主治医生的允许而擅自出院,他可以想像得到回病房后却没有看到自己的徐仁英应该是怎样的一副焦急模样,尽管心中充满愧疚,可是,就让他任性一次,孩子气一次吧。
有细密的汗水不断地从额头处冒出来,厉凡客一边擦着汗水一边往侯机室而去,还有半小时他就可以登上T市的飞机。侯机室里开着中央空调,厉凡客只觉得有些憋闷,因为害怕错过飞机,他打消了阖眼休息的念头。旁边坐着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男孩正目不转睛的看着自己身旁的行礼,然而去没有看见他的家长,厉凡客在他身边坐下的时候,引起了小男孩的注意。
“叔叔,你生病了吗?”白净的一张小脸满是担忧,厉凡客扭头看着他微微一笑,说:“叔叔没有生病。”
“可是叔叔你的脸好红哦,妈妈说我发烧的时候,脸也是这么红。”男孩很严肃的说。
厉凡客只是笑,确实,他在发烧,或许是私自拆下了包扎伤口纱布让伤口感染,再加上他有十多个小时没有好好休息,才会发烧吧,他嘴唇抿成一条线,手不自觉的轻轻握成拳,似乎在极力控制着自己不倒下。
飞机上,陆朗朗睡得很不踏实,一是因为太兴奋,二是因为太紧张,以致于她每两个小时就要醒过来。林默然却正好和她相反,他在飞机上睡得很踏实,此时神清气爽。
陆朗朗对林默然是否出差而非为了跟踪仍旧持以怀疑态度,直到两人出了机场,一辆黑色商务车停在门口,一个中等个子的中年男人微笑着迎上前来,接过他手中的提包,说:“林总,一路辛苦了。”陆朗朗才不得不相信自己确实有些太自恋了。
“你去哪儿?”林默然并不急着上车,扭头看向正在东张西望的陆朗朗。
“什么?”所有的标识都是英文,上面写着什么,完全看不懂嘛。
“你旅游也得有个目的地吧,正好有顺风车,捎你一程。”
“不用了,谢谢,我……有人会来接我。”陆朗朗笑咪咪的说着谎。
“哦?是这样啊,那我就先走了,拜拜。”林默然俊眉微扬,似笑非笑的钻进商务车里,车窗落下,他冲陆朗朗挥挥手,车子很快消失在陆朗朗的视线。
直到再也看不到林默然的商务车,陆朗朗再次陷入了纠结之中。她刚刚才记起自己似乎好像忘记了厉凡客所住的医院,隐隐知道有个什么“斯”什么“维”的医院,为了明确具体地址,她赶紧翻出手机,然而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爷故意捉弄她,手机刚开机便自动关机了。
没电。
“不是吧,要不要这么捉弄我啊?”陆朗朗差点儿没哭出来,无奈,只得凭着自己紧存在脑海里的英语单词询问着唐人街的走向,被问的是一个四十多岁有些胖胖的黑人妇女,陆朗朗也是寻找了很久才将目标锁定为她的,只因为她比其他人看上去似乎比较友善,两人几乎鸡同鸭讲的对话让陆朗朗几乎抓狂。
巨大的挫败感让陆朗朗欲哭无泪,暗暗发誓回去后,一定要死磕英语。
花了差不多四十分钟的时间,陆朗朗总算问清楚了唐人的走向,于是踏上了一辆大巴车。
林默然这次来纽约是来参加前女友的婚礼的,前任是美国人,算是他的青梅,两人曾经有交往过一段时间,但是或许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原因,两人发现彼此的关系更像是一对兄妹,于是两人和平分手,一周前,他收到了前任的电话,她结婚了,欢迎他去参加。
婚礼是在圣约翰大教堂举行。
车子快到达的时候,正在悠闲品尝咖啡的林默然收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他轻笑,喃喃自语道:“还以为你不需要我的帮助呢。”他以为电话是陆朗朗打来的,然而电话里确实响起了一个女声,但声音略显粗犷,一口流利的美式英文打破了他的猜想。
“Again?”林默然因为激动差点儿将手中的咖啡洒在自己身上,然而对方再次说了一次,是警察局没错。
林默然赶到警察局的时候,背上已经出了一身冷汗,直到他看到被吓得不轻的陆朗朗,这才暗暗松了口气,陆朗朗和一堆黑人男女关在一间狭小的房间里,因为陌生的环境陌生的语言,陆朗朗全身瑟瑟发抖,让人看着心疼。
“陆、朗、朗?”一口撇脚的国语生硬的喊出,陆朗朗一个激灵的抬起头来,门口站着一个同是黑人的女警员,而她身后,林默然眉头微皱的看着自己。
从警察局里出来,陆朗朗哭得泣不成声,林默然一脸好笑的看着她,问:“我说,你说有人会来接你,不会就是说刚才那位女警官吧?”他幽默的口吻并没有让陆朗朗放松下来,反而让她哭得更厉害了。
“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就被他们抓进来了。”到现在她也没搞清楚自己是怎么进来的。
“呵,你胆子还真大呀,拐卖儿童你知道在国内是什么罪吗?”
林默然一句话便让她停住了哭声,只是因为脸上化了淡妆,此时一哭,妆都被哭花了,看上去有几分滑稽。
“到底怎么回事?”林默然从她包里摸出一包纸巾,抽了一张出来擦着她脸上的泪水,声音难得变得柔和。<... -->>
十多个小时的飞机让厉凡客疲惫不堪,原本应该躺在病床上的他没有得到主治医生的允许而擅自出院,他可以想像得到回病房后却没有看到自己的徐仁英应该是怎样的一副焦急模样,尽管心中充满愧疚,可是,就让他任性一次,孩子气一次吧。
有细密的汗水不断地从额头处冒出来,厉凡客一边擦着汗水一边往侯机室而去,还有半小时他就可以登上T市的飞机。侯机室里开着中央空调,厉凡客只觉得有些憋闷,因为害怕错过飞机,他打消了阖眼休息的念头。旁边坐着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男孩正目不转睛的看着自己身旁的行礼,然而去没有看见他的家长,厉凡客在他身边坐下的时候,引起了小男孩的注意。
“叔叔,你生病了吗?”白净的一张小脸满是担忧,厉凡客扭头看着他微微一笑,说:“叔叔没有生病。”
“可是叔叔你的脸好红哦,妈妈说我发烧的时候,脸也是这么红。”男孩很严肃的说。
厉凡客只是笑,确实,他在发烧,或许是私自拆下了包扎伤口纱布让伤口感染,再加上他有十多个小时没有好好休息,才会发烧吧,他嘴唇抿成一条线,手不自觉的轻轻握成拳,似乎在极力控制着自己不倒下。
飞机上,陆朗朗睡得很不踏实,一是因为太兴奋,二是因为太紧张,以致于她每两个小时就要醒过来。林默然却正好和她相反,他在飞机上睡得很踏实,此时神清气爽。
陆朗朗对林默然是否出差而非为了跟踪仍旧持以怀疑态度,直到两人出了机场,一辆黑色商务车停在门口,一个中等个子的中年男人微笑着迎上前来,接过他手中的提包,说:“林总,一路辛苦了。”陆朗朗才不得不相信自己确实有些太自恋了。
“你去哪儿?”林默然并不急着上车,扭头看向正在东张西望的陆朗朗。
“什么?”所有的标识都是英文,上面写着什么,完全看不懂嘛。
“你旅游也得有个目的地吧,正好有顺风车,捎你一程。”
“不用了,谢谢,我……有人会来接我。”陆朗朗笑咪咪的说着谎。
“哦?是这样啊,那我就先走了,拜拜。”林默然俊眉微扬,似笑非笑的钻进商务车里,车窗落下,他冲陆朗朗挥挥手,车子很快消失在陆朗朗的视线。
直到再也看不到林默然的商务车,陆朗朗再次陷入了纠结之中。她刚刚才记起自己似乎好像忘记了厉凡客所住的医院,隐隐知道有个什么“斯”什么“维”的医院,为了明确具体地址,她赶紧翻出手机,然而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爷故意捉弄她,手机刚开机便自动关机了。
没电。
“不是吧,要不要这么捉弄我啊?”陆朗朗差点儿没哭出来,无奈,只得凭着自己紧存在脑海里的英语单词询问着唐人街的走向,被问的是一个四十多岁有些胖胖的黑人妇女,陆朗朗也是寻找了很久才将目标锁定为她的,只因为她比其他人看上去似乎比较友善,两人几乎鸡同鸭讲的对话让陆朗朗几乎抓狂。
巨大的挫败感让陆朗朗欲哭无泪,暗暗发誓回去后,一定要死磕英语。
花了差不多四十分钟的时间,陆朗朗总算问清楚了唐人的走向,于是踏上了一辆大巴车。
林默然这次来纽约是来参加前女友的婚礼的,前任是美国人,算是他的青梅,两人曾经有交往过一段时间,但是或许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原因,两人发现彼此的关系更像是一对兄妹,于是两人和平分手,一周前,他收到了前任的电话,她结婚了,欢迎他去参加。
婚礼是在圣约翰大教堂举行。
车子快到达的时候,正在悠闲品尝咖啡的林默然收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他轻笑,喃喃自语道:“还以为你不需要我的帮助呢。”他以为电话是陆朗朗打来的,然而电话里确实响起了一个女声,但声音略显粗犷,一口流利的美式英文打破了他的猜想。
“Again?”林默然因为激动差点儿将手中的咖啡洒在自己身上,然而对方再次说了一次,是警察局没错。
林默然赶到警察局的时候,背上已经出了一身冷汗,直到他看到被吓得不轻的陆朗朗,这才暗暗松了口气,陆朗朗和一堆黑人男女关在一间狭小的房间里,因为陌生的环境陌生的语言,陆朗朗全身瑟瑟发抖,让人看着心疼。
“陆、朗、朗?”一口撇脚的国语生硬的喊出,陆朗朗一个激灵的抬起头来,门口站着一个同是黑人的女警员,而她身后,林默然眉头微皱的看着自己。
从警察局里出来,陆朗朗哭得泣不成声,林默然一脸好笑的看着她,问:“我说,你说有人会来接你,不会就是说刚才那位女警官吧?”他幽默的口吻并没有让陆朗朗放松下来,反而让她哭得更厉害了。
“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就被他们抓进来了。”到现在她也没搞清楚自己是怎么进来的。
“呵,你胆子还真大呀,拐卖儿童你知道在国内是什么罪吗?”
林默然一句话便让她停住了哭声,只是因为脸上化了淡妆,此时一哭,妆都被哭花了,看上去有几分滑稽。
“到底怎么回事?”林默然从她包里摸出一包纸巾,抽了一张出来擦着她脸上的泪水,声音难得变得柔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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