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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会谈恋爱,是我不如景莫延聪明。
最后他说:你知道我不喜欢阿莫。
原来,你也知道你不喜欢景莫延。
你那样娇惯他,那样护短那样纵容,你口口声声说,你喜欢的是景莫延……
“你怎么做到的,齐楚……”我站起来,嗓子里像有刀片在割:“你教教我,你怎么做到的?”
我是这样喜欢你。我每天跟在你身边,我的目光无时无刻不牵在你身上,我用尽全力,给你找最好的通告,给你做最好吃的饭菜,因为你说了一句喜欢吃那种果脯,我一个月飞福建飞了五次。
我喜欢你,喜欢得全世界都知道了。
连黄景都可怜我。
七年之前,我是满腹斗志的小青年,觉得世界这样美好,只要努力,没有什么事情做不了。七年之后,我只想住在一个安静院子里,孤独终老。
你以为,你的清高你的骨气!你的清闲你的成功,是怎么来的!
这世界这样公平,你要睡觉,我就得忙通宵。你要清高,我就得弯下腰去,你要满脸冰冷,我就得堆出两个人的笑容,
但是,在这一切之后,你给了我什么。
你不喜欢我,我不怪你。
但是七年交情,你至少给我一点朋友之间的义气,不要让我如此寒心。
而今天,你说你不喜欢景莫延。
你喜欢我。
你说你知道。
那你怎么做到的。
一次次的冷漠和无视,一次次毫不留情的偏袒,我是这样的喜欢你眼睛,但整整七年,我不敢和你对视,因为那里面对我一点温情也无。
我今年三十岁。
我失眠,有胃病,我不再听歌,没事的时候,我喜欢喝酒,喝醉了之后常常做梦梦见你,就算在梦里,我心脏都疼得像要裂开。今年我辞职的时候,正好是阴天,我站在走廊尽头的落地窗前看自己,发现我脸色青白如同死人。
你怎么做到的?
要是你喜欢我,你怎么舍得在我面前不顾原则的维护景莫延,你怎么舍得看我一个人挣扎了整整七年,你每次趁我喝醉的时候,亲我的时候,有没有一点点的心疼?
你说你喜欢我,那你怎么会舍得看我落到这地步?
-
已经很晚了,我听见隐隐传来的主持人的声音。
“快九点半了,”我平静下来,看了一眼手表:“要颁最佳男配角了。”
齐楚看着我,没有说话。
“你知道我今天晚上为什么叫你出来吗?”我看着他眼睛问。
他眼神澄澈:“因为我说过,我拿金熊奖的时候,你要在我身边。”
他还是知道的。
他知道,这个世界上,如果曾经有一个人,会无条件满足他怪异的脾气,毫无章法的任性要求,会无限度地为了让他的遂心如意而努力,只得他一个满意眼神,就幸福得快死去。那个人就叫肖林。
我还以为他不知道。
这个小舞台,垂下来天鹅绒的帷幕那么高,灯光并不够亮,空空荡荡,站在这里,有种被整个世界遗忘的感觉。
“我们来接个吻吧,”我忽然提议:“我们还没有真正接过吻吧。”
如果,那些所谓的“你喝醉的时候我亲过你”不算的话。
齐楚的眼神幽深了起来。
他没有说话,只是抿了抿唇。
最开始的凑近,两个人都有点生疏,他比我高,低下头来的时候,阴影落在我鼻梁上,我抬起头,就可以看见他眼睛。
他的呼吸有点急促,鼻尖碰到了我脸颊。
然后他吻住了我。
他嘴唇温热,我闭上眼睛都可以在心里千万次临摹这形状,我曾经无数次肖想和他接吻,真正碰到他嘴唇的时候,连灵魂都在叹息。
心旌摇荡,魂飞魄散,我不自觉勾住他肩膀,世界似乎都在脚下化成了软泥,只是嘴唇相碰而已,却好像连心脏都要停跳。
我是这样喜欢他。
他说他也喜欢我。
我们却走到这一步。
-
帷幕忽然拉开,灯光大亮,无数光束从头顶毫不辟易照下来,拉开的帷幕之外,两台摄像机镜头正对着我们在拍。
这是今年金熊奖颁奖礼的直播。SV台直播权,收视率预计24个点。
而我们在接吻。
-
齐楚猛地推开了我。
拉开的帷幕之外,是嘉宾席的侧面,无数道震惊的目光笼罩,是最隆重的注目礼。
女嘉宾犹在报幕:……最佳男配角得主是,《十月烽火》,秦火扮演者,齐楚!
你看,我没有骗你。
你拿了金熊奖。
我也在你身边。
这剧本多圆满。
-
“齐楚,你现在知道我今晚为什么叫你出来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难产很久。
不是卡情节,是已经想出情节,却根本不想写。
这章其实不虐。
但是写完这章,就开始收尾了。
平生最恨写结尾,感觉跟给人物判死刑一样的。
PS:这篇文有被人说是万人迷,其实就我自己感觉,还是很现实。
喜欢大叔的几个人,有奔着利用他来的,有喜欢他却比陌生人对他还要差的,有根本不能依靠的青春期少年的。一堆渣渣,除了让大叔难受就没干别的事,也能算攻?
自从前段时间几个逆转打脸之后,很久没人说我神展开和不合逻辑了。也不知道是弃文了还是怎么的。
世界真美好呀~
当然,如果不用找工作多点时间写文就更美好了。
困得半昏迷不知道自己写了啥的作者爬着走远……
我不会谈恋爱,是我不如景莫延聪明。
最后他说:你知道我不喜欢阿莫。
原来,你也知道你不喜欢景莫延。
你那样娇惯他,那样护短那样纵容,你口口声声说,你喜欢的是景莫延……
“你怎么做到的,齐楚……”我站起来,嗓子里像有刀片在割:“你教教我,你怎么做到的?”
我是这样喜欢你。我每天跟在你身边,我的目光无时无刻不牵在你身上,我用尽全力,给你找最好的通告,给你做最好吃的饭菜,因为你说了一句喜欢吃那种果脯,我一个月飞福建飞了五次。
我喜欢你,喜欢得全世界都知道了。
连黄景都可怜我。
七年之前,我是满腹斗志的小青年,觉得世界这样美好,只要努力,没有什么事情做不了。七年之后,我只想住在一个安静院子里,孤独终老。
你以为,你的清高你的骨气!你的清闲你的成功,是怎么来的!
这世界这样公平,你要睡觉,我就得忙通宵。你要清高,我就得弯下腰去,你要满脸冰冷,我就得堆出两个人的笑容,
但是,在这一切之后,你给了我什么。
你不喜欢我,我不怪你。
但是七年交情,你至少给我一点朋友之间的义气,不要让我如此寒心。
而今天,你说你不喜欢景莫延。
你喜欢我。
你说你知道。
那你怎么做到的。
一次次的冷漠和无视,一次次毫不留情的偏袒,我是这样的喜欢你眼睛,但整整七年,我不敢和你对视,因为那里面对我一点温情也无。
我今年三十岁。
我失眠,有胃病,我不再听歌,没事的时候,我喜欢喝酒,喝醉了之后常常做梦梦见你,就算在梦里,我心脏都疼得像要裂开。今年我辞职的时候,正好是阴天,我站在走廊尽头的落地窗前看自己,发现我脸色青白如同死人。
你怎么做到的?
要是你喜欢我,你怎么舍得在我面前不顾原则的维护景莫延,你怎么舍得看我一个人挣扎了整整七年,你每次趁我喝醉的时候,亲我的时候,有没有一点点的心疼?
你说你喜欢我,那你怎么会舍得看我落到这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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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很晚了,我听见隐隐传来的主持人的声音。
“快九点半了,”我平静下来,看了一眼手表:“要颁最佳男配角了。”
齐楚看着我,没有说话。
“你知道我今天晚上为什么叫你出来吗?”我看着他眼睛问。
他眼神澄澈:“因为我说过,我拿金熊奖的时候,你要在我身边。”
他还是知道的。
他知道,这个世界上,如果曾经有一个人,会无条件满足他怪异的脾气,毫无章法的任性要求,会无限度地为了让他的遂心如意而努力,只得他一个满意眼神,就幸福得快死去。那个人就叫肖林。
我还以为他不知道。
这个小舞台,垂下来天鹅绒的帷幕那么高,灯光并不够亮,空空荡荡,站在这里,有种被整个世界遗忘的感觉。
“我们来接个吻吧,”我忽然提议:“我们还没有真正接过吻吧。”
如果,那些所谓的“你喝醉的时候我亲过你”不算的话。
齐楚的眼神幽深了起来。
他没有说话,只是抿了抿唇。
最开始的凑近,两个人都有点生疏,他比我高,低下头来的时候,阴影落在我鼻梁上,我抬起头,就可以看见他眼睛。
他的呼吸有点急促,鼻尖碰到了我脸颊。
然后他吻住了我。
他嘴唇温热,我闭上眼睛都可以在心里千万次临摹这形状,我曾经无数次肖想和他接吻,真正碰到他嘴唇的时候,连灵魂都在叹息。
心旌摇荡,魂飞魄散,我不自觉勾住他肩膀,世界似乎都在脚下化成了软泥,只是嘴唇相碰而已,却好像连心脏都要停跳。
我是这样喜欢他。
他说他也喜欢我。
我们却走到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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帷幕忽然拉开,灯光大亮,无数光束从头顶毫不辟易照下来,拉开的帷幕之外,两台摄像机镜头正对着我们在拍。
这是今年金熊奖颁奖礼的直播。SV台直播权,收视率预计24个点。
而我们在接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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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楚猛地推开了我。
拉开的帷幕之外,是嘉宾席的侧面,无数道震惊的目光笼罩,是最隆重的注目礼。
女嘉宾犹在报幕:……最佳男配角得主是,《十月烽火》,秦火扮演者,齐楚!
你看,我没有骗你。
你拿了金熊奖。
我也在你身边。
这剧本多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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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楚,你现在知道我今晚为什么叫你出来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难产很久。
不是卡情节,是已经想出情节,却根本不想写。
这章其实不虐。
但是写完这章,就开始收尾了。
平生最恨写结尾,感觉跟给人物判死刑一样的。
PS:这篇文有被人说是万人迷,其实就我自己感觉,还是很现实。
喜欢大叔的几个人,有奔着利用他来的,有喜欢他却比陌生人对他还要差的,有根本不能依靠的青春期少年的。一堆渣渣,除了让大叔难受就没干别的事,也能算攻?
自从前段时间几个逆转打脸之后,很久没人说我神展开和不合逻辑了。也不知道是弃文了还是怎么的。
世界真美好呀~
当然,如果不用找工作多点时间写文就更美好了。
困得半昏迷不知道自己写了啥的作者爬着走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