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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下午三四点的模样,司空绝便骑着高头大马,一路打马回来,今日他又早退了,一进府就像个花蝴蝶般地脚步轻快地去找夏锦华。
今日的司空绝心情不错,穿得异常光鲜亮丽,整个人的十分精神。
自从他与夏锦华成亲之后,他便一直是春风得意的模样,最近尤甚。
特别是今日,左右看着司空绝,似乎是帅了不少,就算是那森森的银色面具都要遮不住那逼人的帅气了。
就连阎璃也注意到了,左一瞧,又一看,才发现今日司空绝比别人精神的缘由,因为他的衣服异常扎眼,倒不是多闪亮,只是衣裳的面料特别平整,一点皱褶都没有,显得一丝不苟,别样的出彩!
每一个帅相公的背后,都有一个默默付出的妙手夫人。
司空绝便是如此,最近夏锦华又鼓捣了一个新鲜玩意,专门用来熨烫衣服的,是用陶烧出来的,像个茶壶,下方平整,掺上沸水,将衣服进行熨烫,能将衣服面料熨得特别平整。
熨衣服的别家也有,但是都没夏锦华这个这般精致好用。
司空绝每次都穿得光鲜亮丽,还都是别人没见过的新款式,简直羡煞人也!
司空绝神采奕奕地回来,寻到夏锦华正在厨房之中‘叮叮当当’的切菜,葫芦娃烧火,冬奴给打下手,阎芳染瞪大了一双眼,要学习夏锦华到底是怎么做菜的,她也要学到手,将来好死死地抓住司空绝的胃。
司空绝进门直奔夏锦华,欣喜道:“夫人,今日我们不做饭了,为夫带你去钱家酒楼吃饭。”
“不去,太贵了,没钱!”夏锦华一口回绝,她最近买了颗夜明珠大出血,实在是没心思去外面花钱吃饭。
“走吧,今日是我们成亲两个月的纪念日。”司空绝哄着,“为夫已经在酒楼订好位置了。”
听司空绝如此说,夏锦华才恍然想起了,他们‘再婚’已经两个月整了,但其实已经成婚两三年了。
夏锦华回头,看那一双掩藏在面具之下的眼,不乐地道:“你确定你只是单纯地想出去吃个饭庆祝,而不是吃腻了我做的饭了?”
司空绝立马精神一震,连忙保证道:“娘子做的饭是天上人间最好吃的,为夫哪里敢嫌弃,只是今日这日子特殊,咱们一定要好好地庆祝庆祝。”
夏锦华失笑,端过了一盘金灿灿的东西来,还是热乎的,道:“你尝尝,好吃不好吃?”
司空绝瞧那东西,一片片,炸得金黄金黄的,又是从未见识过的东西。
“又是夫人发明的东西?为夫且尝尝吧。”他伸手就要去拿,夏锦华将他的手一打,嗔道:“手都不洗,不许吃!”
“夫人喂。”司空绝已经张开了嘴巴,等着夏锦华投食,一片那金灿灿的东西便送进了嘴巴里。
他嚼了两下,似乎是跟那爆米花差不多,又是脆脆的,不过这个是咸的。
“口感不错,好吃!”司空绝评价道。
夏锦华也吃了一口,道:“这个叫做薯条,我们那里的人都喜欢吃,用土豆炸出来的,今日要去钱家酒楼,我正好将这个拿给钱奸商尝尝。”
这正和司空绝的意思,点头:“正好去吃个饭。”
夏锦华又拿出了另一盘吃食与司空绝尝。
不过这次的是一条条的,也是炸得金灿灿的,看起来十分可口的模样。
“这是薯条,也是土豆炸出来的,是欧洲人发明的,中原之地还没有。”
司空绝兴致勃勃地吃了几口,觉得甚是美味,甚至想将盘子给夺过去全吃。
“就给你吃两口,咱们还要去钱家酒楼吃饭,不能吃太饱了。”夏锦华将盘子给夺了过去,司空绝还是眼疾手快地抢了两块来,急忙往那嘴巴里面放。
自然是惹得夏锦华一阵骂,司空绝一边偷吃,一边帮着夏锦华将那薯条和薯片都装袋了,夏锦华已经换了衣裳,两人手牵手地出府了。
他们一走,葫芦娃等侍卫也是要跟上去的,阎芳染也眼巴巴地跟了上去。
夏锦华也未曾说什么,让那阎芳染同行了。
一行人坐马车到了钱家酒楼之中,司空绝自是拿了薯片和薯条找钱诏蔺讨价还价去了。
他说谈生意的事情,自然是要他这男人出面的。
夏锦华带着自己的一众侍卫往包厢中去了,随行的还有阎芳染。
她也来过这钱家酒楼,只不过不像夏锦华这般的轻车熟路。
“绝哥去了何处?”阎芳染还问道。
夏锦华如实地道:“你也看见了,我们将军府穷得都快要吃不起饭了,将军将我方才做的薯片和薯条拿去卖给钱家了,祈祷能换到点银子,能撑多久是多久。”
“啊!”阎芳染惊愕,想不到将军府竟然已经落魄至此了,竟然还做起生意了。
夏锦华叹息道:“咱们府里面就是这么个情况了,幸好和钱家还有些生意来往,不然,府里头的几百号人还真是要养不起了。”
阎芳染面色是从未有过的严肃,静默不语,不知道心中再想些什么。
葫芦娃见那阎芳染满脸的严肃,心中‘呵呵’一笑——他妈的,这薯片这薯条要是能卖给钱家,至少每年都是成千上万两的白银可赚。
夏锦华这土豪,就喜欢装穷!
“嘘——”
忽然,便听见这大堂之中一声轻佻无比的口哨声传来,众人转过头去,见那处,坐着一个白衣的年轻男子。
见那男子穿得异常骚包,一身白衣无瑕,气质干净如玉,墨发用了一顶简单的玉冠束在脑后,一张精致无比的脸蛋十分引人注目。
那男子是个少有的绝色之人,正坐在那处喝茶,目光紧盯着来往的女子,只要是个年轻女子经过,便朝别人挤挤眼,还吹吹口哨。
众多的大姑娘小媳妇儿听见那哨声,再看那张绝色明艳的脸蛋,顿时羞得脸儿一阵红晕,忙捂脸跑开了。
那男子便越发的放肆了,直勾勾的眼光一路追随着人家姑娘远去。
此时看见夏锦华等人回身去看,那男子越发的放肆了,朝那其中的夏锦华挤眉弄眼,眼神之中射出几道慑人的波纹来,那凉薄的唇还朝夏锦华吹着轻佻无比的口哨。
“嘘——”
夏锦华这已婚妇女倒是没什么反应,但阎芳染这未婚纯情少女却不禁红了脸蛋了,就连葫芦娃等人看见那男子的面容,面上也不禁升起了一阵阵红晕。
那男子似乎是成就感十足,那哨声之中也带了几分肆意,故意拉长了语调,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无动于衷的夏锦华。
“登徒子!”阎芳染又气又羞,葫芦娃已经按剑了。
那男子着实是轻佻得不行,见着来往女子便用眼神调戏,实在是肆无忌惮,不少人已经看不下去了,但是却未曾出手,因为那男子的身边,坐了好几个虎视眈眈的大汉,都不是一般人。
“郡主,要不要教训教训她?”葫芦娃面色恢复了平常,恼道。
夏锦华制止,目光斜视那男子一眼,唇上忽然浮起了一丝玩味的笑意,大步走向那男子。
那男子见着有个美妇人朝自己走来,眉眼之中写满了轻佻的欣喜,又挤挤眼,弄弄眉,“这位姑娘莫不是看中在下了?”
见夏锦华不说话,他又风流倜傥地拍拍自己的大腿:“来,美人,到本公子怀中来!”
夏锦华不说话,冷冷一笑,走到了男人身边,忽然双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直朝那男子的胸按了过去!
顿时,现场一阵抽气之声,众人目瞪口呆地看着夏锦华,和她的手,和她手上,那男人的胸!
一个女子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就这般摸了一个男人的胸!
简直有伤风化!大逆不道!
那男子也楞了,呆在了远处,竟然都忘记了闪躲,便任夏锦华那手按在他的胸部之上。
这一按,可是不得了,那男子身边接连响起了拔刀之声,夏锦华这边葫芦娃也早将袖剑抽出,两方人虎视眈眈。
那男子此时才反应过来,忙往后退了一步,温柔轻佻的面容... -->>
才下午三四点的模样,司空绝便骑着高头大马,一路打马回来,今日他又早退了,一进府就像个花蝴蝶般地脚步轻快地去找夏锦华。
今日的司空绝心情不错,穿得异常光鲜亮丽,整个人的十分精神。
自从他与夏锦华成亲之后,他便一直是春风得意的模样,最近尤甚。
特别是今日,左右看着司空绝,似乎是帅了不少,就算是那森森的银色面具都要遮不住那逼人的帅气了。
就连阎璃也注意到了,左一瞧,又一看,才发现今日司空绝比别人精神的缘由,因为他的衣服异常扎眼,倒不是多闪亮,只是衣裳的面料特别平整,一点皱褶都没有,显得一丝不苟,别样的出彩!
每一个帅相公的背后,都有一个默默付出的妙手夫人。
司空绝便是如此,最近夏锦华又鼓捣了一个新鲜玩意,专门用来熨烫衣服的,是用陶烧出来的,像个茶壶,下方平整,掺上沸水,将衣服进行熨烫,能将衣服面料熨得特别平整。
熨衣服的别家也有,但是都没夏锦华这个这般精致好用。
司空绝每次都穿得光鲜亮丽,还都是别人没见过的新款式,简直羡煞人也!
司空绝神采奕奕地回来,寻到夏锦华正在厨房之中‘叮叮当当’的切菜,葫芦娃烧火,冬奴给打下手,阎芳染瞪大了一双眼,要学习夏锦华到底是怎么做菜的,她也要学到手,将来好死死地抓住司空绝的胃。
司空绝进门直奔夏锦华,欣喜道:“夫人,今日我们不做饭了,为夫带你去钱家酒楼吃饭。”
“不去,太贵了,没钱!”夏锦华一口回绝,她最近买了颗夜明珠大出血,实在是没心思去外面花钱吃饭。
“走吧,今日是我们成亲两个月的纪念日。”司空绝哄着,“为夫已经在酒楼订好位置了。”
听司空绝如此说,夏锦华才恍然想起了,他们‘再婚’已经两个月整了,但其实已经成婚两三年了。
夏锦华回头,看那一双掩藏在面具之下的眼,不乐地道:“你确定你只是单纯地想出去吃个饭庆祝,而不是吃腻了我做的饭了?”
司空绝立马精神一震,连忙保证道:“娘子做的饭是天上人间最好吃的,为夫哪里敢嫌弃,只是今日这日子特殊,咱们一定要好好地庆祝庆祝。”
夏锦华失笑,端过了一盘金灿灿的东西来,还是热乎的,道:“你尝尝,好吃不好吃?”
司空绝瞧那东西,一片片,炸得金黄金黄的,又是从未见识过的东西。
“又是夫人发明的东西?为夫且尝尝吧。”他伸手就要去拿,夏锦华将他的手一打,嗔道:“手都不洗,不许吃!”
“夫人喂。”司空绝已经张开了嘴巴,等着夏锦华投食,一片那金灿灿的东西便送进了嘴巴里。
他嚼了两下,似乎是跟那爆米花差不多,又是脆脆的,不过这个是咸的。
“口感不错,好吃!”司空绝评价道。
夏锦华也吃了一口,道:“这个叫做薯条,我们那里的人都喜欢吃,用土豆炸出来的,今日要去钱家酒楼,我正好将这个拿给钱奸商尝尝。”
这正和司空绝的意思,点头:“正好去吃个饭。”
夏锦华又拿出了另一盘吃食与司空绝尝。
不过这次的是一条条的,也是炸得金灿灿的,看起来十分可口的模样。
“这是薯条,也是土豆炸出来的,是欧洲人发明的,中原之地还没有。”
司空绝兴致勃勃地吃了几口,觉得甚是美味,甚至想将盘子给夺过去全吃。
“就给你吃两口,咱们还要去钱家酒楼吃饭,不能吃太饱了。”夏锦华将盘子给夺了过去,司空绝还是眼疾手快地抢了两块来,急忙往那嘴巴里面放。
自然是惹得夏锦华一阵骂,司空绝一边偷吃,一边帮着夏锦华将那薯条和薯片都装袋了,夏锦华已经换了衣裳,两人手牵手地出府了。
他们一走,葫芦娃等侍卫也是要跟上去的,阎芳染也眼巴巴地跟了上去。
夏锦华也未曾说什么,让那阎芳染同行了。
一行人坐马车到了钱家酒楼之中,司空绝自是拿了薯片和薯条找钱诏蔺讨价还价去了。
他说谈生意的事情,自然是要他这男人出面的。
夏锦华带着自己的一众侍卫往包厢中去了,随行的还有阎芳染。
她也来过这钱家酒楼,只不过不像夏锦华这般的轻车熟路。
“绝哥去了何处?”阎芳染还问道。
夏锦华如实地道:“你也看见了,我们将军府穷得都快要吃不起饭了,将军将我方才做的薯片和薯条拿去卖给钱家了,祈祷能换到点银子,能撑多久是多久。”
“啊!”阎芳染惊愕,想不到将军府竟然已经落魄至此了,竟然还做起生意了。
夏锦华叹息道:“咱们府里面就是这么个情况了,幸好和钱家还有些生意来往,不然,府里头的几百号人还真是要养不起了。”
阎芳染面色是从未有过的严肃,静默不语,不知道心中再想些什么。
葫芦娃见那阎芳染满脸的严肃,心中‘呵呵’一笑——他妈的,这薯片这薯条要是能卖给钱家,至少每年都是成千上万两的白银可赚。
夏锦华这土豪,就喜欢装穷!
“嘘——”
忽然,便听见这大堂之中一声轻佻无比的口哨声传来,众人转过头去,见那处,坐着一个白衣的年轻男子。
见那男子穿得异常骚包,一身白衣无瑕,气质干净如玉,墨发用了一顶简单的玉冠束在脑后,一张精致无比的脸蛋十分引人注目。
那男子是个少有的绝色之人,正坐在那处喝茶,目光紧盯着来往的女子,只要是个年轻女子经过,便朝别人挤挤眼,还吹吹口哨。
众多的大姑娘小媳妇儿听见那哨声,再看那张绝色明艳的脸蛋,顿时羞得脸儿一阵红晕,忙捂脸跑开了。
那男子便越发的放肆了,直勾勾的眼光一路追随着人家姑娘远去。
此时看见夏锦华等人回身去看,那男子越发的放肆了,朝那其中的夏锦华挤眉弄眼,眼神之中射出几道慑人的波纹来,那凉薄的唇还朝夏锦华吹着轻佻无比的口哨。
“嘘——”
夏锦华这已婚妇女倒是没什么反应,但阎芳染这未婚纯情少女却不禁红了脸蛋了,就连葫芦娃等人看见那男子的面容,面上也不禁升起了一阵阵红晕。
那男子似乎是成就感十足,那哨声之中也带了几分肆意,故意拉长了语调,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无动于衷的夏锦华。
“登徒子!”阎芳染又气又羞,葫芦娃已经按剑了。
那男子着实是轻佻得不行,见着来往女子便用眼神调戏,实在是肆无忌惮,不少人已经看不下去了,但是却未曾出手,因为那男子的身边,坐了好几个虎视眈眈的大汉,都不是一般人。
“郡主,要不要教训教训她?”葫芦娃面色恢复了平常,恼道。
夏锦华制止,目光斜视那男子一眼,唇上忽然浮起了一丝玩味的笑意,大步走向那男子。
那男子见着有个美妇人朝自己走来,眉眼之中写满了轻佻的欣喜,又挤挤眼,弄弄眉,“这位姑娘莫不是看中在下了?”
见夏锦华不说话,他又风流倜傥地拍拍自己的大腿:“来,美人,到本公子怀中来!”
夏锦华不说话,冷冷一笑,走到了男人身边,忽然双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直朝那男子的胸按了过去!
顿时,现场一阵抽气之声,众人目瞪口呆地看着夏锦华,和她的手,和她手上,那男人的胸!
一个女子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就这般摸了一个男人的胸!
简直有伤风化!大逆不道!
那男子也楞了,呆在了远处,竟然都忘记了闪躲,便任夏锦华那手按在他的胸部之上。
这一按,可是不得了,那男子身边接连响起了拔刀之声,夏锦华这边葫芦娃也早将袖剑抽出,两方人虎视眈眈。
那男子此时才反应过来,忙往后退了一步,温柔轻佻的面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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