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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刀斧,他们不必去理会。
是的,他们不用去理会,因为他们相信,身边的战友,会帮他们挡下的敌人的刀枪。
四个人保护一个弩弓兵,以弩弓兵做为第一杀伤人,这是胡忧定计的战略。
要在混成的战场上,保护一个敌人重点进攻的人容易吗?
不容易,哪怕是四个护一个,有时候,也是不能完成的任务。
安融人再吃了苦头之后,很快就发现了弩弓的战力强大,他们把杀伤弩弓兵,做为首选目标。
突围战和阵地战不同。阵地战是一方守,一方攻,一静一动。而突围战则是一方要突出去,一方死顶不让突,双方都是运动着的。
这样双方焦灼在一块,弩弓兵要想射杀敌人,就比必须到队伍的前面去,他们需要战友的保护,却不能躲在战友之中。
这样弩弓兵直接面对敌人的机会非常大,战友想要保护他们的安全,就得花费比平时多一陪,十陪,甚至是百陪的精力。不只是精力,有时候,他们还得用身体去挡刀子。
驽马兵不要命的拼命向前,其他的兵种玩命一样的护着弩弓兵不受伤害。有士兵倒下,更多的士兵,却在成长着。战场永远是就好的学校,在这里所学到的东西,你一生难忘。
在忘情的玩命之下,部队终于打通了一条缺口,刀枪兵硬顶着安融人的利刃,尽可能的把缺口阔大。后面的其他部队,已经在向这边支援了,他们的动作,最好还是快点。
随着部队被打穿,安融人也疯狂了起来。疯对疯,都杀红了眼,同归于尽现象,开始变得多了起来。这个时候,什么战术,什么计划都已经被抛到了脑后,只有前进,前进,再前进
每一寸前进的道路,都会向给湿透了,踩在脚下滑腻腻的,每多人身上的绿军服,都变成了鲜红。听说用血染红的布料,永动不会退色,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胡忧全神贯注的关观察着战场的动向,这还是他第一次在后队指挥作战。相比起后队,胡忧更喜欢前线。那里可以更清楚的看清一切,可更能感受到热与火的狂热。
不过此时胡忧不能到第一线部队里进,因为他现在是新兵**团的大脑,他得不断的下达指令,以确保让士兵们获得胜利。
胡忧现在用的是从西门玉凤学来的改良改细化指挥法,由于**团里没有督将,偏将这种中层军官,胡忧必须要把他的命令,直接传到队长那里。这样才能让每一个小队谁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
‘累’,这是胡忧此时的感觉,大量的瞬间计算,让他的脑袋一阵阵的发晕。脑力劳动要比体力劳动更花费精神力,也更累人。
累也不能说累,更不能休息。这不是要打球,这是在打仗,打赢活,打败死。没有第三种选择。胡忧此时是硬咬着牙在指挥着部队的进攻。
猛的全身一松,通了,全部通了。胡忧在用力的抓紧拳头。好样的兄弟们,居然比预计少花了五分钟,打通出让部队突围的缺口。
“胡忧,我看我们快点,后面的地林桂人已经赶上来了。”红叶从开打之前,就一直在胡忧的身边,负责给胡忧传递消息。
“部队怎么样,已经全部脱离了吗。”胡忧问身边的朱大能。朱大能负责断后,这会一身血腥的回到胡忧的身边。
朱大能回道:“已经全部脱离,不过敌人追得非常紧,我们必须得想办法摆脱。不然会很麻烦。”
以五千部队,突出敌军五万部队的包围,这是值得高呼几声来发泄的事,不过朱大能的回答很平静,跟在胡忧的身边那么久,已经让他学会了以冷静的心去看问题。战场上,只是冷静的人。才能活得更久。
“命令部队,加速前进,一定要摆脱掉那些追兵。”胡忧下令道。
胡忧的命令刚刚下达,还没有传下来,一个士兵匆匆来报:“报将军,前方一公里处,发现大量敌军部队。”
“有多少人马?”胡忧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刚刚的突围,已经损耗掉他们很大的体力,弩弓也基本用完。这敌人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还让不让人活了。
“数量大约五千。”士兵回道。
胡忧刚要松口气,五千敌军,要正面对抗有些难,要打出一条通道跑,还是能行的。这士兵又补了一个词:“骑兵。”
胡忧那个气呀,你这不是大喘气吗
“下次把骑兵放前头说。”胡忧恨恨的说道。
这骑兵和步兵可是不一样的,这不是多一匹马和少一匹马的问题,而是本质的不同。胡忧现在的主要目的是突围,说白了就是跑路。这没有什么不好说的,后面可还跟着五万敌人呢,不跑路怎么着,拼命?谁的命太长了,不想活了,这样的局势,连命都没得拼,除了跑,只有送死一条。
跑路就是要比别人跑得快,这会遇上五千骑兵,可比遇上五万步兵还可怕。胡忧的**团,是步兵配制,也有马,但是很少,在刚才的突围之中,基本上全都死掉了。现在除了几匹带伤的马外。就没有能跑的马了。
怎么办?
难道今天真的要死在这里?
前前五千骑兵,身后五万步兵,无论冲那个方向,都是死路一条。
就算以胡忧的精明,一时半会,也想不出一个好的办法来。
朱大能和红叶的目光全都看着胡忧,身边士兵的目光,也全都看向胡忧。他们都知道,现在的形势有多少么的危险,可是他们还是选择相信胡忧。他们相信,胡忧一定能带给他们一条生路的。哪怕今天战死在这里,他们也相信这一点,从不怀疑。
面对士兵们信任的目光,胡忧感觉身上的压力空前的巨大。他知道自己必须想到一个最好的办法,可是现在,他没见那个时间,前后两边敌人的脚步声,都已经很近了,再不做出决定,他们就将永远都没有机会,再为自己决定任何事了。
死人是不需要做决定的。
胡忧还年轻,他可还不想死。废话难道年老的就想死吗?
决定必须做,可是真是太难了,胡忧几次开口,都没有能说出话来。五千步兵对抗五千骑兵,跟本没有胜利的可能。也就是说,往前冲,基本是个死。
往回跑?
身后是五万步兵,也不见得能好多少。
胡忧长这么大,真的是没有这么难过。如果是他一个人,那还好办一些。现在是全军的命,全都系于他的身上,他一句话,决定的可是几千条生命。
“往前,一路往前,人挡杀人,佛挡杀佛。
胡忧终于用尽全力的叫了出来。身后是五万人的敌人,转回身是不可能了。只有以血肉之身,硬顶骑兵看看,只要能抢到一些马,未见得就是必死。
做出决定之后,胡忧的心也就定了下来,反正已经是那样了,就不必在多想了,一条道走到黑就行。生死由命,富贵在天,赌一把了。
“传我命令,弩弓兵检查所有的箭矢,全部上膛。长枪兵阻马,刀兵准备随时抢马”
胡忧一项项的吩咐下去,恨不得拉过每一个士兵的手,教他们怎么做。
成不成,就看这一把了。
的刀斧,他们不必去理会。
是的,他们不用去理会,因为他们相信,身边的战友,会帮他们挡下的敌人的刀枪。
四个人保护一个弩弓兵,以弩弓兵做为第一杀伤人,这是胡忧定计的战略。
要在混成的战场上,保护一个敌人重点进攻的人容易吗?
不容易,哪怕是四个护一个,有时候,也是不能完成的任务。
安融人再吃了苦头之后,很快就发现了弩弓的战力强大,他们把杀伤弩弓兵,做为首选目标。
突围战和阵地战不同。阵地战是一方守,一方攻,一静一动。而突围战则是一方要突出去,一方死顶不让突,双方都是运动着的。
这样双方焦灼在一块,弩弓兵要想射杀敌人,就比必须到队伍的前面去,他们需要战友的保护,却不能躲在战友之中。
这样弩弓兵直接面对敌人的机会非常大,战友想要保护他们的安全,就得花费比平时多一陪,十陪,甚至是百陪的精力。不只是精力,有时候,他们还得用身体去挡刀子。
驽马兵不要命的拼命向前,其他的兵种玩命一样的护着弩弓兵不受伤害。有士兵倒下,更多的士兵,却在成长着。战场永远是就好的学校,在这里所学到的东西,你一生难忘。
在忘情的玩命之下,部队终于打通了一条缺口,刀枪兵硬顶着安融人的利刃,尽可能的把缺口阔大。后面的其他部队,已经在向这边支援了,他们的动作,最好还是快点。
随着部队被打穿,安融人也疯狂了起来。疯对疯,都杀红了眼,同归于尽现象,开始变得多了起来。这个时候,什么战术,什么计划都已经被抛到了脑后,只有前进,前进,再前进
每一寸前进的道路,都会向给湿透了,踩在脚下滑腻腻的,每多人身上的绿军服,都变成了鲜红。听说用血染红的布料,永动不会退色,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胡忧全神贯注的关观察着战场的动向,这还是他第一次在后队指挥作战。相比起后队,胡忧更喜欢前线。那里可以更清楚的看清一切,可更能感受到热与火的狂热。
不过此时胡忧不能到第一线部队里进,因为他现在是新兵**团的大脑,他得不断的下达指令,以确保让士兵们获得胜利。
胡忧现在用的是从西门玉凤学来的改良改细化指挥法,由于**团里没有督将,偏将这种中层军官,胡忧必须要把他的命令,直接传到队长那里。这样才能让每一个小队谁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
‘累’,这是胡忧此时的感觉,大量的瞬间计算,让他的脑袋一阵阵的发晕。脑力劳动要比体力劳动更花费精神力,也更累人。
累也不能说累,更不能休息。这不是要打球,这是在打仗,打赢活,打败死。没有第三种选择。胡忧此时是硬咬着牙在指挥着部队的进攻。
猛的全身一松,通了,全部通了。胡忧在用力的抓紧拳头。好样的兄弟们,居然比预计少花了五分钟,打通出让部队突围的缺口。
“胡忧,我看我们快点,后面的地林桂人已经赶上来了。”红叶从开打之前,就一直在胡忧的身边,负责给胡忧传递消息。
“部队怎么样,已经全部脱离了吗。”胡忧问身边的朱大能。朱大能负责断后,这会一身血腥的回到胡忧的身边。
朱大能回道:“已经全部脱离,不过敌人追得非常紧,我们必须得想办法摆脱。不然会很麻烦。”
以五千部队,突出敌军五万部队的包围,这是值得高呼几声来发泄的事,不过朱大能的回答很平静,跟在胡忧的身边那么久,已经让他学会了以冷静的心去看问题。战场上,只是冷静的人。才能活得更久。
“命令部队,加速前进,一定要摆脱掉那些追兵。”胡忧下令道。
胡忧的命令刚刚下达,还没有传下来,一个士兵匆匆来报:“报将军,前方一公里处,发现大量敌军部队。”
“有多少人马?”胡忧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刚刚的突围,已经损耗掉他们很大的体力,弩弓也基本用完。这敌人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还让不让人活了。
“数量大约五千。”士兵回道。
胡忧刚要松口气,五千敌军,要正面对抗有些难,要打出一条通道跑,还是能行的。这士兵又补了一个词:“骑兵。”
胡忧那个气呀,你这不是大喘气吗
“下次把骑兵放前头说。”胡忧恨恨的说道。
这骑兵和步兵可是不一样的,这不是多一匹马和少一匹马的问题,而是本质的不同。胡忧现在的主要目的是突围,说白了就是跑路。这没有什么不好说的,后面可还跟着五万敌人呢,不跑路怎么着,拼命?谁的命太长了,不想活了,这样的局势,连命都没得拼,除了跑,只有送死一条。
跑路就是要比别人跑得快,这会遇上五千骑兵,可比遇上五万步兵还可怕。胡忧的**团,是步兵配制,也有马,但是很少,在刚才的突围之中,基本上全都死掉了。现在除了几匹带伤的马外。就没有能跑的马了。
怎么办?
难道今天真的要死在这里?
前前五千骑兵,身后五万步兵,无论冲那个方向,都是死路一条。
就算以胡忧的精明,一时半会,也想不出一个好的办法来。
朱大能和红叶的目光全都看着胡忧,身边士兵的目光,也全都看向胡忧。他们都知道,现在的形势有多少么的危险,可是他们还是选择相信胡忧。他们相信,胡忧一定能带给他们一条生路的。哪怕今天战死在这里,他们也相信这一点,从不怀疑。
面对士兵们信任的目光,胡忧感觉身上的压力空前的巨大。他知道自己必须想到一个最好的办法,可是现在,他没见那个时间,前后两边敌人的脚步声,都已经很近了,再不做出决定,他们就将永远都没有机会,再为自己决定任何事了。
死人是不需要做决定的。
胡忧还年轻,他可还不想死。废话难道年老的就想死吗?
决定必须做,可是真是太难了,胡忧几次开口,都没有能说出话来。五千步兵对抗五千骑兵,跟本没有胜利的可能。也就是说,往前冲,基本是个死。
往回跑?
身后是五万步兵,也不见得能好多少。
胡忧长这么大,真的是没有这么难过。如果是他一个人,那还好办一些。现在是全军的命,全都系于他的身上,他一句话,决定的可是几千条生命。
“往前,一路往前,人挡杀人,佛挡杀佛。
胡忧终于用尽全力的叫了出来。身后是五万人的敌人,转回身是不可能了。只有以血肉之身,硬顶骑兵看看,只要能抢到一些马,未见得就是必死。
做出决定之后,胡忧的心也就定了下来,反正已经是那样了,就不必在多想了,一条道走到黑就行。生死由命,富贵在天,赌一把了。
“传我命令,弩弓兵检查所有的箭矢,全部上膛。长枪兵阻马,刀兵准备随时抢马”
胡忧一项项的吩咐下去,恨不得拉过每一个士兵的手,教他们怎么做。
成不成,就看这一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