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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初五,暴风雪军团的人,终于来到了顶泗。胡忧一行人,也终于结束了破庙的生活,得以回军青州。
事实上,林克醒来之后,胡忧他们就已经不需要再留在这里,但是鉴于死难者的遗物过多,路行不便,这才多留下来几天。
五天的破庙生活,虽然苦了一些,但是对于这些劫后余生的人来说,这已经是一个很不错的结果了。相比起那些死难的兄弟,他们至少还能感受这种清苦的生活。
这一次的年礼队,可以说是有史以来,最为悲剧的。林克损失了这么多的部下,还把皇帝回送给军团长的礼给弄丢了,回去升官,那是想都别想了。别说他只有一个做军团长姨太的姐姐,就算他有个军团长的妈也不行。
科库算是比较无辜的一个,他原本并不是年礼队伍里的人,要不是因为那巴坡的事,他跟本就不会来帝都,也就不会损失掉手下的几百名士兵和战马。要知道他的那些兵,可都是见过血的老兵,没死在战场上,却死在了这种天灾里,怎么能让他不心痛。科库直到现在,也没有完全恢复过来。
其他的人,秦明脖子上留下了一道深深的伤疤,朱大能他们受到了惊吓,红叶三女虽然躲过了天灾,但是策马狂奔几百里,也着实吃了不少苦。
细算下来,这次年礼队,唯一有收获的,也就只有胡忧一个人了。胡忧这次不仅得到了九个人的效忠,还得到了一个不死鸟的外号。
外号这东西,可不是自己起的,必须得别人起。不死鸟这名号,虽然不那么好听,但是胜在霸气十足,寓意也不错。胡忧一开始虽觉不够拉风,不过现在,也慢慢喜欢上了。
另外,林克一直以为已经丢失掉了的皇帝回礼,实事上,就在胡忧的戒指里边躺着。胡忧听说这东西是皇帝给军团长苏门达尔的礼物,心里就一直痒痒的,很想知道盒子里究竟是什么东西。
不过红叶大部份时间都在胡忧的身边,加上破庙这地方也不怎么样,这使得胡忧直到现在,都还不知道那个玉盒里装的是什么。不过皇帝送的东西,想来不会太差。这是胡忧的另一个收获。
还有一个收获比较空头,因为还没有经过最后的证实,所以还不知道究竟会是什么。
这次的天灾,林克部几乎全军覆没,只有胡忧的小队,完完整整,一个都没有死。加上他又救了林克和科库,这一个偏将一个校尉,外带一个秦明和三个兵,怎么说,也算是大功一件,赏是肯定有的,只是还不知道,是加官,还是赏钱。这个现在还不好猜,得看苏门达尔的意思。
苏门达尔对这次的事件,还是很重视的,他派了一个郎将来顶泗。郎将可是**团长,这位又是骑兵部的郎将,手下管着五六千号的人马,在军团里,那可是属于高官,不是军团长的亲信,跟本不可能坐到这个位子。
这个连年都没能好好过的郎将名叫奥特加,三十五六岁的样子,长得像个白面书生,不怎么像个将军。
不过谁敢因为他的外表而小看他,那可就大错特错了。林克私下里,曾经偷偷的告诉胡忧,这个奥特加看起来文弱,手上功夫却非常了得,最擅长的是使刀,素以快刀闻名军中。他的刀法,在暴风雨军团里,至少可以名列三甲。
奥特加带来了三百名士兵和数十辆大车,这使得胡忧他们,一路上都挺舒服的。每天在车中吹牛打屁,风不吹,雨不淋的,就到了青州。
奥特加这人似乎不太爱说话,除了见面的时候,和胡忧他们说过几句之外,就一直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如果不是停车吃饭的时候能见到他,胡忧甚至以为这个郎将不在队伍里呢。
“哈,真冷呀。”候三缩了缩身子道。
“可不吗,在燕州还不觉得怎么样,这秦川一过,天气看着就知道不同了。”
里尔多非常认同候三的话。他是中州出生的人,对于青州的寒冷,还是很不适应的。
胡忧放下手中的书,拿出酒壶,灌了一大口酒,说道:“这种天,如果能泡个温泉就爽了。”
候三接话道:“温泉,好像听说阳程有,回头问问偏将大人,他肯定知道。”
大难不死的林克,像完全变了一个人一样,比以前好说话得多,对身份官级,分得也没那么清楚了。要知道以前的林克,可不会和下级说太多话的。现在,经过在破庙里的几天相处,林克也逐渐的融入了这个队伍中。平时没事的时候,大伙也常在一起聊天。
胡忧随意的说道:“到时候再说吧。对了,你们有谁去过阳程吗?”
候... -->>
大年初五,暴风雪军团的人,终于来到了顶泗。胡忧一行人,也终于结束了破庙的生活,得以回军青州。
事实上,林克醒来之后,胡忧他们就已经不需要再留在这里,但是鉴于死难者的遗物过多,路行不便,这才多留下来几天。
五天的破庙生活,虽然苦了一些,但是对于这些劫后余生的人来说,这已经是一个很不错的结果了。相比起那些死难的兄弟,他们至少还能感受这种清苦的生活。
这一次的年礼队,可以说是有史以来,最为悲剧的。林克损失了这么多的部下,还把皇帝回送给军团长的礼给弄丢了,回去升官,那是想都别想了。别说他只有一个做军团长姨太的姐姐,就算他有个军团长的妈也不行。
科库算是比较无辜的一个,他原本并不是年礼队伍里的人,要不是因为那巴坡的事,他跟本就不会来帝都,也就不会损失掉手下的几百名士兵和战马。要知道他的那些兵,可都是见过血的老兵,没死在战场上,却死在了这种天灾里,怎么能让他不心痛。科库直到现在,也没有完全恢复过来。
其他的人,秦明脖子上留下了一道深深的伤疤,朱大能他们受到了惊吓,红叶三女虽然躲过了天灾,但是策马狂奔几百里,也着实吃了不少苦。
细算下来,这次年礼队,唯一有收获的,也就只有胡忧一个人了。胡忧这次不仅得到了九个人的效忠,还得到了一个不死鸟的外号。
外号这东西,可不是自己起的,必须得别人起。不死鸟这名号,虽然不那么好听,但是胜在霸气十足,寓意也不错。胡忧一开始虽觉不够拉风,不过现在,也慢慢喜欢上了。
另外,林克一直以为已经丢失掉了的皇帝回礼,实事上,就在胡忧的戒指里边躺着。胡忧听说这东西是皇帝给军团长苏门达尔的礼物,心里就一直痒痒的,很想知道盒子里究竟是什么东西。
不过红叶大部份时间都在胡忧的身边,加上破庙这地方也不怎么样,这使得胡忧直到现在,都还不知道那个玉盒里装的是什么。不过皇帝送的东西,想来不会太差。这是胡忧的另一个收获。
还有一个收获比较空头,因为还没有经过最后的证实,所以还不知道究竟会是什么。
这次的天灾,林克部几乎全军覆没,只有胡忧的小队,完完整整,一个都没有死。加上他又救了林克和科库,这一个偏将一个校尉,外带一个秦明和三个兵,怎么说,也算是大功一件,赏是肯定有的,只是还不知道,是加官,还是赏钱。这个现在还不好猜,得看苏门达尔的意思。
苏门达尔对这次的事件,还是很重视的,他派了一个郎将来顶泗。郎将可是**团长,这位又是骑兵部的郎将,手下管着五六千号的人马,在军团里,那可是属于高官,不是军团长的亲信,跟本不可能坐到这个位子。
这个连年都没能好好过的郎将名叫奥特加,三十五六岁的样子,长得像个白面书生,不怎么像个将军。
不过谁敢因为他的外表而小看他,那可就大错特错了。林克私下里,曾经偷偷的告诉胡忧,这个奥特加看起来文弱,手上功夫却非常了得,最擅长的是使刀,素以快刀闻名军中。他的刀法,在暴风雨军团里,至少可以名列三甲。
奥特加带来了三百名士兵和数十辆大车,这使得胡忧他们,一路上都挺舒服的。每天在车中吹牛打屁,风不吹,雨不淋的,就到了青州。
奥特加这人似乎不太爱说话,除了见面的时候,和胡忧他们说过几句之外,就一直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如果不是停车吃饭的时候能见到他,胡忧甚至以为这个郎将不在队伍里呢。
“哈,真冷呀。”候三缩了缩身子道。
“可不吗,在燕州还不觉得怎么样,这秦川一过,天气看着就知道不同了。”
里尔多非常认同候三的话。他是中州出生的人,对于青州的寒冷,还是很不适应的。
胡忧放下手中的书,拿出酒壶,灌了一大口酒,说道:“这种天,如果能泡个温泉就爽了。”
候三接话道:“温泉,好像听说阳程有,回头问问偏将大人,他肯定知道。”
大难不死的林克,像完全变了一个人一样,比以前好说话得多,对身份官级,分得也没那么清楚了。要知道以前的林克,可不会和下级说太多话的。现在,经过在破庙里的几天相处,林克也逐渐的融入了这个队伍中。平时没事的时候,大伙也常在一起聊天。
胡忧随意的说道:“到时候再说吧。对了,你们有谁去过阳程吗?”
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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