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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峥专心开车,坐在后排的丁瑶拿着手稿时不时哼出《天路》的调子。
唱歌的人都是这样,要先熟悉曲子,才能更快找到节奏。
看得出丁瑶很喜欢余峥拿给她的这歌,哼了几遍音调之后,又记下了歌词,就问开车的余峥:“想不想听我唱一遍?”
余峥还真没听过丁瑶单独给他唱歌的时候,就点了点头:“那就唱吧,我当你的第一个观众。”
丁瑶就开始唱《天路》了。
声音很纯,如同来自雪域高原深处的精灵。
余峥曾经听过韩红的原唱,已经觉得唱的很好了,但是此刻听见丁瑶的歌声,韩红的唱功有有些比不上丁瑶了。
丁瑶唱完之后,就问余峥:“唱的怎么样?有没有觉得别扭。”
余峥在开车,不能鼓掌,却由衷道:“已经很好了,你可以去网上搜索西藏歌手唱过的这《天路》,你比她们唱出来的声音更空灵。我想,卖给我这歌的两位词曲作家,也一定想不到,我为他们选了一个最佳的演唱者。”
余峥的夸奖并没有添加任何夸张的成分,《天路》这歌,完全就是给丁瑶量身打造的。如果丁瑶运气足够好,也能机缘巧合地因为此歌走进春晚,不难想象她会因此彻底大红大紫。
余峥的赞扬,让丁瑶露出了开心的笑容,然后丁瑶就问他“你说你这歌是买来的?价格不菲吧。”
丁瑶读书的北音大学,里面不少家里有钱有势的学生,经常花钱在外面买歌。这歌,词曲很精练,旋律也非常动听,应该是价值不菲吧。
这歌花了余峥二十万,算不得用重金购买,所以很轻松道:“你就别想太多了,说实话,我买下这歌并没有花多钱,我看挺适合你演唱的风格,我就送给你了,当你远赴东华市的出场费。”
“太珍贵了吧。”
丁瑶已经承了余峥很大一个人情,这次余峥又花钱给她买了一不错的歌,丁瑶都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回报对方了。
余峥的语气就有些随便了:“也就是像你这样的乐坛新人才觉得珍贵,这歌好多大明星都瞧不上眼的,所以我才会这么容易就把演唱版权买下来了。你就拿着吧,大不了以后你出名了,多给我几张签名照。”
丁瑶就答应他:“等我真的成为了大明星,我一定不会忘了你。”
余峥哈哈笑了两声:“一言为定哟。”
他知道,丁瑶以后肯定会成为大明星,上辈子他们除了高中时耍的比较近以外,随着丁瑶去了北音,渐渐在乐坛闯出了自己的名声,然后成为了家喻户晓的大明星,余峥和对方也就从青梅竹马变成了形同陌路,并不是余峥不愿意联系对方,实在是两人之间根本就不容易在处在一块儿,但重生后的这一世,两人玩到大的感情好像一直延续了下去,让余峥觉得挺不可思议的。
猜不透余峥为什么对自己这么好,难道因为是大家曾是邻居的缘故?
丁瑶的思绪有点乱,看着车外渐行渐远的各种高楼,她压低了声音,道:“我今晚住酒店吧,你找个离开业庆典近一点的酒店,我在店里面再练习几次这歌,也好明天出场的时候不会唱跑调了。”
余峥本来打算,让丁瑶住在东科大他租的房中就问她:“住酒店会不会不太安全?”
丁瑶考虑了一会儿,道:“也倒是,要不,今晚你就在酒店陪我?我们开双人间,一人一张床,我怕黑,一到夜里要是周围没人,我就睡不着。”
余峥差点没把车开到护城河里面,丁瑶还有这习惯?
怕影响丁瑶的名声,毕竟她现在也算是一个小有名气的歌手了。就说:“你干脆住我家算了。我家热闹,晚上你绝对不会害怕。”
丁瑶可不管那么多,到现在为止,包括她大学同寝的人都不知道她已经离开北京了。
“去你家不自在,还是在酒店里好一些,想干嘛就干嘛。”
丁瑶大大咧咧说着,当反应过来自己说的话似乎不太对劲儿时,竟然脸红道:“我是说,住在酒店,就可以... -->>
余峥专心开车,坐在后排的丁瑶拿着手稿时不时哼出《天路》的调子。
唱歌的人都是这样,要先熟悉曲子,才能更快找到节奏。
看得出丁瑶很喜欢余峥拿给她的这歌,哼了几遍音调之后,又记下了歌词,就问开车的余峥:“想不想听我唱一遍?”
余峥还真没听过丁瑶单独给他唱歌的时候,就点了点头:“那就唱吧,我当你的第一个观众。”
丁瑶就开始唱《天路》了。
声音很纯,如同来自雪域高原深处的精灵。
余峥曾经听过韩红的原唱,已经觉得唱的很好了,但是此刻听见丁瑶的歌声,韩红的唱功有有些比不上丁瑶了。
丁瑶唱完之后,就问余峥:“唱的怎么样?有没有觉得别扭。”
余峥在开车,不能鼓掌,却由衷道:“已经很好了,你可以去网上搜索西藏歌手唱过的这《天路》,你比她们唱出来的声音更空灵。我想,卖给我这歌的两位词曲作家,也一定想不到,我为他们选了一个最佳的演唱者。”
余峥的夸奖并没有添加任何夸张的成分,《天路》这歌,完全就是给丁瑶量身打造的。如果丁瑶运气足够好,也能机缘巧合地因为此歌走进春晚,不难想象她会因此彻底大红大紫。
余峥的赞扬,让丁瑶露出了开心的笑容,然后丁瑶就问他“你说你这歌是买来的?价格不菲吧。”
丁瑶读书的北音大学,里面不少家里有钱有势的学生,经常花钱在外面买歌。这歌,词曲很精练,旋律也非常动听,应该是价值不菲吧。
这歌花了余峥二十万,算不得用重金购买,所以很轻松道:“你就别想太多了,说实话,我买下这歌并没有花多钱,我看挺适合你演唱的风格,我就送给你了,当你远赴东华市的出场费。”
“太珍贵了吧。”
丁瑶已经承了余峥很大一个人情,这次余峥又花钱给她买了一不错的歌,丁瑶都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回报对方了。
余峥的语气就有些随便了:“也就是像你这样的乐坛新人才觉得珍贵,这歌好多大明星都瞧不上眼的,所以我才会这么容易就把演唱版权买下来了。你就拿着吧,大不了以后你出名了,多给我几张签名照。”
丁瑶就答应他:“等我真的成为了大明星,我一定不会忘了你。”
余峥哈哈笑了两声:“一言为定哟。”
他知道,丁瑶以后肯定会成为大明星,上辈子他们除了高中时耍的比较近以外,随着丁瑶去了北音,渐渐在乐坛闯出了自己的名声,然后成为了家喻户晓的大明星,余峥和对方也就从青梅竹马变成了形同陌路,并不是余峥不愿意联系对方,实在是两人之间根本就不容易在处在一块儿,但重生后的这一世,两人玩到大的感情好像一直延续了下去,让余峥觉得挺不可思议的。
猜不透余峥为什么对自己这么好,难道因为是大家曾是邻居的缘故?
丁瑶的思绪有点乱,看着车外渐行渐远的各种高楼,她压低了声音,道:“我今晚住酒店吧,你找个离开业庆典近一点的酒店,我在店里面再练习几次这歌,也好明天出场的时候不会唱跑调了。”
余峥本来打算,让丁瑶住在东科大他租的房中就问她:“住酒店会不会不太安全?”
丁瑶考虑了一会儿,道:“也倒是,要不,今晚你就在酒店陪我?我们开双人间,一人一张床,我怕黑,一到夜里要是周围没人,我就睡不着。”
余峥差点没把车开到护城河里面,丁瑶还有这习惯?
怕影响丁瑶的名声,毕竟她现在也算是一个小有名气的歌手了。就说:“你干脆住我家算了。我家热闹,晚上你绝对不会害怕。”
丁瑶可不管那么多,到现在为止,包括她大学同寝的人都不知道她已经离开北京了。
“去你家不自在,还是在酒店里好一些,想干嘛就干嘛。”
丁瑶大大咧咧说着,当反应过来自己说的话似乎不太对劲儿时,竟然脸红道:“我是说,住在酒店,就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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