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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到了作用。俞承嗣喝了俞母煎的药后,并没有完全康复,却不再像之前那般病得起不了身了。
一篓子草药其实真没多少,因为都是新鲜采来的,里头水分占了多半,而且俞小满还往里头兑了灵泉水。等俞承嗣按着一天三次的量,喝到了第四天时,草药就已经见底了。不过这个时候,他也好得差不多了。
哪怕四肢无力,哪怕精气神全无,哪怕困意十足,可旁的病症却都消失殆尽了。
此时,乡试近在眼前。
作者有话要说:
万字更√
看到书评区的争议,这里解释一下。
大哥不是不重男轻女,他是没儿子可以重视。女儿已经生下来了,这是无可改变的事实。另外就是,重男轻女和虐待女儿是两个概念,蠢作者的爹妈也一样重男轻女,可这并不妨碍他们疼我︿( ̄︶ ̄)︿
应该有人跟蠢作者一样的经历吧?就是生了儿子的人家都在节衣缩食砸锅卖铁的买房子,而生了女儿的就各种放飞自我。哪怕经济条件相差无几,可就是各种浪,买买买玩玩玩,反正就是先享受了再说,过得各种任性痛快。
一种是,没儿子没压力就要好好享受生活。
还有一种就是,干脆不上进了,有一天过一天,反正都已经这样了。
这些其实都是重男轻女的表现,不过一般人虽然重视儿子可也是疼爱女儿的,只有那种最极端的人渣才会虐待女儿╮(╯_╰)╭
大哥是吸血啃老,但不是人渣。
☆、第72章
第072章
三年一次的乡试近在眼前,可应考的秀才公们,却病倒了一大片。看小说到网
旁的地方也罢,单就是俞承嗣所在的县学里头,九成九的学生都病了。又因着县学入学的最低要求就是秀才,换句话说,全县里头有资格参加乡试的考生,这里就占了绝大部分,而他们却都病了。
隔壁县更可怕,因着病源就是从他们那头传来的,疫病几乎蔓延了所有角角落落。那些身强体壮的人倒是不怕,哪怕染上了,扛过去的可能性也大。可那些老弱妇孺,以及原本身子骨就羸弱的读书人们,却是死的死病的病。
再有临近几个县,虽然不曾发生大规模的死亡案例,可病倒的人却着实不少。多半人都是惜命的,且不说好些个都病得起不了身,哪怕咬牙能坚持的,又有几个敢拿命去搏前程?科举三年一次,小命却仅有一条。
原本,俞承嗣也该是其中一员的,可谁叫他运道好呢?赶在乡试前两日,他好了个七七八八。身子骨肯定不如平日里那般康健,可因着心里头抱着极大的希望,他的精神头看起来反而极好。
成与不成,就看这一次了。
别看俞承嗣先前同俞母说的那叫一个信誓旦旦,可事实上他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就像俞家老二说的那般,只看他考个秀才都那么吃力,考中举人的几率无限接近不可能。
然而,俞承嗣却从未轻言放弃。
机会肯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若是早不早的就放弃了,只怕他当初连秀才都考不上。这不,老天爷终是开了眼,大好的机会放在了他的跟前,倘若这次不能成功,他怕是到死都不会瞑目的。
正因为知道这次机会极为难得,哪怕身子骨尚未痊愈,俞承嗣要是咬牙坐上了去府城的马车。
俞母与他同去。
之前那日,俞母在一年中最热的季节,愣是咬牙跑了一整日。头一趟从村里家中赶往县城倒也罢了,起码那会儿因着天色尚早,还不算很热。可后来两趟,尤其是在亲眼瞧见俞承嗣病得只剩下一口气后,她简直就是拿命在夺路狂奔。
从村里到县城,正常来说,要走个至少一个半时辰,这还是对于脚程比较快的人来说的。俞母虽然素日里没少干粗活累活,可总得来说,她也是个妇道人家,脚程其实并不快。然而在那一日,明明太阳毒辣得厉害,她却愣是撑着那口气,从村里到县城,再从县城跑到镇上石家再回到村里,最后又从村里自家径直冲到了县城里……
足足三趟啊!
将近五个时辰的路程,其中大部分还是日头最烈之时。
偏这年头,可没啥方便跑路的衣裳鞋子,俞母打扮得同普通妇道人家一般无二,顶多就是因为是来县学里见大儿子的,特地挑的是平日里舍不得穿的好衣裳好鞋子。饶是如此,这么一天下来,啥好东西都毁了,甚至等到了俞承嗣喝下药缓过来后,她才愕然发现,自己原本那双九成新的千层底布鞋,早已在不知不觉间磨破了鞋底。更糟的是,她的脚底也磨破了,血肉和尘土混在一起,她愣是洗了许久才总算弄干净了。
可生怕俞承嗣担心,俞母啥都没说。
没告诉他自己这一天下来差点儿没把小命给跑丢了,也没告诉他自己中了暑还伤了脚,更不曾提一句关于秋娘见死不救拒不见面的事儿。
俞母的脑子从未有过的清晰,眼下最重要的,是先保住大儿子的性命,然后再尽可能叫他恢复健康,接着才是送他去府城参加乡试,最后……
她的承嗣肯定能中举的,一定能的!!
只这般,母子俩都在苦苦撑着,等到了乡试前一日,两人一起上了去府城的马车,赶在晌午之前进了府城。
俞母亲自将俞承嗣送进了科举考场里,并不顾炎炎酷暑,坚定的等在外头。
本朝的乡试一共有三场,每一场都是一天一夜,考生需提前一晚进入考场,而每场结束后,也有一天的休息时间。
按说这个时候真没必要再省钱了,可府城的物价却不是区区平安镇能够比的。尽管俞母出来时带上了所有的钱,包括俞家老二过年时给的孝敬钱。可这些钱要是用来买粗粮,那绝对是够一家子吃上许久的。然而,到了府城里,这些年钱还不够住几晚客栈的。
考虑到俞承嗣考完每场都有一天的休息时间,俞母索性掐着时间去定客栈,只定那一日的。如此一来,也就只有第一场和第二场考完后,需要住客栈,这样花费就一下子减少了许多。
也亏得今年考生少了六七成,不然都未必能顺利的订到客栈。
而除了客栈费用外,吃食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别以为这年头粗粮便宜,吃食就一定便宜了。事实上,在府城真的是一针一线都贵得要命。就说平安镇好了,赶场子时,也有那种凉茶摊子,一文钱就能喝到一大碗的大叶子茶,然后再去旁边买个烧饼吃,素的才两文钱,再不然就去买成人拳头那么大的实心馒头,一文钱一个就能吃饱了。
可在府城,你就是想省钱吃点儿差的,也没法子,因为除了特定的时候,人家街面上都不让你摆小摊。
那去哪儿吃?客栈里头有堂食,或者干脆就是酒楼食肆茶馆。别说平安镇了,就是县城好了,那也没法跟府城比。整个府城,单就是科举考场所在的南城这一边,光是茶馆就有三五十家。至于酒楼食肆之类的,更是多得数不胜数。
一句话,只要有钱,你想吃啥都没问题。
然而,俞母没钱。
轮到俞承嗣考完一场出来休息的那两日,俞母就在客栈里叫饭菜。而且为了能够尽可能的省下钱来,她都是只要一个人的份量,听俞承嗣问起,也会借口说自己已经吃过了。
这回,还真不能怪俞承嗣太粗心。一来,在他心目中,家里应该还是有些家底的。二来,他其实也不大清楚府城的物价,毕竟之前考秀才是在县里考的,无需特地赶到府城。三来,他这满脑子都是科举考题,别说关心他娘吃啥了,他连自己这几日吃的是啥都没注意。
问题来了,俞母这几日吃的到底是啥呢?
她多少还是有些见识的,知晓本朝对于粮食的定价格外严苛,再说这两年都是丰收年,粮价已经许久不曾涨价了。因此,她只揣着钱跑到粮食铺子,买了好些个红薯土豆。
红薯土豆生的也能吃,再不济就是去客栈后厨,塞个几文钱跟人借个火,再讨几碗水喝。
因着周遭的人都知晓俞母是来陪考的,兴许是感动于她为儿子付出那么多,又或者干脆就是想结个善缘,客栈掌柜叫她住到了自家柴房里,还吩咐后厨那头帮她烤红薯土豆,又给她凉开水喝。
起到了作用。俞承嗣喝了俞母煎的药后,并没有完全康复,却不再像之前那般病得起不了身了。
一篓子草药其实真没多少,因为都是新鲜采来的,里头水分占了多半,而且俞小满还往里头兑了灵泉水。等俞承嗣按着一天三次的量,喝到了第四天时,草药就已经见底了。不过这个时候,他也好得差不多了。
哪怕四肢无力,哪怕精气神全无,哪怕困意十足,可旁的病症却都消失殆尽了。
此时,乡试近在眼前。
作者有话要说:
万字更√
看到书评区的争议,这里解释一下。
大哥不是不重男轻女,他是没儿子可以重视。女儿已经生下来了,这是无可改变的事实。另外就是,重男轻女和虐待女儿是两个概念,蠢作者的爹妈也一样重男轻女,可这并不妨碍他们疼我︿( ̄︶ ̄)︿
应该有人跟蠢作者一样的经历吧?就是生了儿子的人家都在节衣缩食砸锅卖铁的买房子,而生了女儿的就各种放飞自我。哪怕经济条件相差无几,可就是各种浪,买买买玩玩玩,反正就是先享受了再说,过得各种任性痛快。
一种是,没儿子没压力就要好好享受生活。
还有一种就是,干脆不上进了,有一天过一天,反正都已经这样了。
这些其实都是重男轻女的表现,不过一般人虽然重视儿子可也是疼爱女儿的,只有那种最极端的人渣才会虐待女儿╮(╯_╰)╭
大哥是吸血啃老,但不是人渣。
☆、第72章
第072章
三年一次的乡试近在眼前,可应考的秀才公们,却病倒了一大片。看小说到网
旁的地方也罢,单就是俞承嗣所在的县学里头,九成九的学生都病了。又因着县学入学的最低要求就是秀才,换句话说,全县里头有资格参加乡试的考生,这里就占了绝大部分,而他们却都病了。
隔壁县更可怕,因着病源就是从他们那头传来的,疫病几乎蔓延了所有角角落落。那些身强体壮的人倒是不怕,哪怕染上了,扛过去的可能性也大。可那些老弱妇孺,以及原本身子骨就羸弱的读书人们,却是死的死病的病。
再有临近几个县,虽然不曾发生大规模的死亡案例,可病倒的人却着实不少。多半人都是惜命的,且不说好些个都病得起不了身,哪怕咬牙能坚持的,又有几个敢拿命去搏前程?科举三年一次,小命却仅有一条。
原本,俞承嗣也该是其中一员的,可谁叫他运道好呢?赶在乡试前两日,他好了个七七八八。身子骨肯定不如平日里那般康健,可因着心里头抱着极大的希望,他的精神头看起来反而极好。
成与不成,就看这一次了。
别看俞承嗣先前同俞母说的那叫一个信誓旦旦,可事实上他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就像俞家老二说的那般,只看他考个秀才都那么吃力,考中举人的几率无限接近不可能。
然而,俞承嗣却从未轻言放弃。
机会肯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若是早不早的就放弃了,只怕他当初连秀才都考不上。这不,老天爷终是开了眼,大好的机会放在了他的跟前,倘若这次不能成功,他怕是到死都不会瞑目的。
正因为知道这次机会极为难得,哪怕身子骨尚未痊愈,俞承嗣要是咬牙坐上了去府城的马车。
俞母与他同去。
之前那日,俞母在一年中最热的季节,愣是咬牙跑了一整日。头一趟从村里家中赶往县城倒也罢了,起码那会儿因着天色尚早,还不算很热。可后来两趟,尤其是在亲眼瞧见俞承嗣病得只剩下一口气后,她简直就是拿命在夺路狂奔。
从村里到县城,正常来说,要走个至少一个半时辰,这还是对于脚程比较快的人来说的。俞母虽然素日里没少干粗活累活,可总得来说,她也是个妇道人家,脚程其实并不快。然而在那一日,明明太阳毒辣得厉害,她却愣是撑着那口气,从村里到县城,再从县城跑到镇上石家再回到村里,最后又从村里自家径直冲到了县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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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近五个时辰的路程,其中大部分还是日头最烈之时。
偏这年头,可没啥方便跑路的衣裳鞋子,俞母打扮得同普通妇道人家一般无二,顶多就是因为是来县学里见大儿子的,特地挑的是平日里舍不得穿的好衣裳好鞋子。饶是如此,这么一天下来,啥好东西都毁了,甚至等到了俞承嗣喝下药缓过来后,她才愕然发现,自己原本那双九成新的千层底布鞋,早已在不知不觉间磨破了鞋底。更糟的是,她的脚底也磨破了,血肉和尘土混在一起,她愣是洗了许久才总算弄干净了。
可生怕俞承嗣担心,俞母啥都没说。
没告诉他自己这一天下来差点儿没把小命给跑丢了,也没告诉他自己中了暑还伤了脚,更不曾提一句关于秋娘见死不救拒不见面的事儿。
俞母的脑子从未有过的清晰,眼下最重要的,是先保住大儿子的性命,然后再尽可能叫他恢复健康,接着才是送他去府城参加乡试,最后……
她的承嗣肯定能中举的,一定能的!!
只这般,母子俩都在苦苦撑着,等到了乡试前一日,两人一起上了去府城的马车,赶在晌午之前进了府城。
俞母亲自将俞承嗣送进了科举考场里,并不顾炎炎酷暑,坚定的等在外头。
本朝的乡试一共有三场,每一场都是一天一夜,考生需提前一晚进入考场,而每场结束后,也有一天的休息时间。
按说这个时候真没必要再省钱了,可府城的物价却不是区区平安镇能够比的。尽管俞母出来时带上了所有的钱,包括俞家老二过年时给的孝敬钱。可这些钱要是用来买粗粮,那绝对是够一家子吃上许久的。然而,到了府城里,这些年钱还不够住几晚客栈的。
考虑到俞承嗣考完每场都有一天的休息时间,俞母索性掐着时间去定客栈,只定那一日的。如此一来,也就只有第一场和第二场考完后,需要住客栈,这样花费就一下子减少了许多。
也亏得今年考生少了六七成,不然都未必能顺利的订到客栈。
而除了客栈费用外,吃食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别以为这年头粗粮便宜,吃食就一定便宜了。事实上,在府城真的是一针一线都贵得要命。就说平安镇好了,赶场子时,也有那种凉茶摊子,一文钱就能喝到一大碗的大叶子茶,然后再去旁边买个烧饼吃,素的才两文钱,再不然就去买成人拳头那么大的实心馒头,一文钱一个就能吃饱了。
可在府城,你就是想省钱吃点儿差的,也没法子,因为除了特定的时候,人家街面上都不让你摆小摊。
那去哪儿吃?客栈里头有堂食,或者干脆就是酒楼食肆茶馆。别说平安镇了,就是县城好了,那也没法跟府城比。整个府城,单就是科举考场所在的南城这一边,光是茶馆就有三五十家。至于酒楼食肆之类的,更是多得数不胜数。
一句话,只要有钱,你想吃啥都没问题。
然而,俞母没钱。
轮到俞承嗣考完一场出来休息的那两日,俞母就在客栈里叫饭菜。而且为了能够尽可能的省下钱来,她都是只要一个人的份量,听俞承嗣问起,也会借口说自己已经吃过了。
这回,还真不能怪俞承嗣太粗心。一来,在他心目中,家里应该还是有些家底的。二来,他其实也不大清楚府城的物价,毕竟之前考秀才是在县里考的,无需特地赶到府城。三来,他这满脑子都是科举考题,别说关心他娘吃啥了,他连自己这几日吃的是啥都没注意。
问题来了,俞母这几日吃的到底是啥呢?
她多少还是有些见识的,知晓本朝对于粮食的定价格外严苛,再说这两年都是丰收年,粮价已经许久不曾涨价了。因此,她只揣着钱跑到粮食铺子,买了好些个红薯土豆。
红薯土豆生的也能吃,再不济就是去客栈后厨,塞个几文钱跟人借个火,再讨几碗水喝。
因着周遭的人都知晓俞母是来陪考的,兴许是感动于她为儿子付出那么多,又或者干脆就是想结个善缘,客栈掌柜叫她住到了自家柴房里,还吩咐后厨那头帮她烤红薯土豆,又给她凉开水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