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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头所至,有时候连整座巨大的沙丘,都像长了脚那样四散奔逃。
在内地,如果风速能达到九级左右,就会造成极大的破坏性,民房瓦片被刮走,水桶粗细的树木有可能会被刮断。
但九级大风放在沙漠中——用具无厘头的话来说就是,也太小儿科了,见惯了大风的老哈利和骆驼,也许会把九级风当做胡大赐予的‘凉爽’来看待。
这场能够让老哈利玩命狂奔的风速,已经达到了风速的极限,十二级!
狂风呼啸,几乎把沙漠上所有的黄沙都卷起,带着无坚不摧的力量向西北卷去,卷走了日光,卷走了沙漠,更卷走了高飞前面所有的骆驼影子。
秦城城脸上戴着风镜,如果她愿意,就能‘欣赏’这内地人一辈子也看不到的十二级大风,可她现在却紧闭着双眼,双手紧紧抱着高飞的胳膊,低声的哭泣着。
很多时候,秦老师都觉得她是一具行尸走肉,因为一个阴差阳错的机会,她被迫当着丈夫的面,和现在护着她的男人做……
那种耻辱,让她彻底的堕落,使她深深迷上了被这个男人充实的感觉,仿佛觉得世界上除了被他干之外,就再也没有值得她珍惜的事情了。
包括,她自己的生命。
她不止一次的幻想,也许死了比活着更好!
因为她深深迷恋的这个男人,却有他自己深爱的女人。
也许只有死,才能洗刷她身上的耻辱,才能让她记得她还是一个有尊严的人。
可是,当死亡这么真实的降临时,她却无比的恐惧。
她发现,不管是再怎么舒适的死法,也不如活着。
最起码,在这一刻,她能感受到高飞是在意她的。
要不然的话,高飞为什么会把她抱的这样紧,生怕她会被骆驼颠下去?
正是高飞胳膊上传来的力道,慢慢赶走了秦城城内心的恐惧,使她平静了下来,接着就是一种莫名的兴奋:我不是渴望和他永远在一起吗?既然活着时无法实现这个愿望,那么如果同时死在这场风暴中,也是个很不错的结局呀!
这个想法,让秦城城从兴奋,变为疯狂,继而失去了理智,扭头看向压在后背上的高飞。
因为高飞脸上戴着口罩和风镜,头上还戴着帽子,秦城城根本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也看不清他的眼神,却能从他有力的胳膊中体会到,这个男人正在凭着他一股子坚强的韧劲,咬牙抬手用皮鞭狠狠抽打骆驼,竭力让自己不掉队。
事实上,也正是因为高飞始终在狠力鞭策骆驼,所以才暂时没有掉队。
但相信用不了多久,驮着俩人的这头骆驼,就会被同伴逐渐甩开,独自迷失在茫茫黄沙中。
高飞也很明白这些,知道要想不掉队,要么把秦城城推下去,要么他自己下去。
一直以来,高飞都把秦城城定位在了床伴侣的位置上,也可以为了她而赴汤蹈火,但这并不代表着他爱她。
爱,是一种很奇怪的东东。
有时候,一个女人哪怕对一个男人付出她的所有,也不一定能得到男人的心,就像秦城城和高飞。
而有时候,哪怕一个女人什么都不做,反而总是给男人惹麻烦,可男人还是忘不了她,从而甘心为她做任何事,就像高飞和沈银冰。
高飞承认,他不爱秦城城,只是把她当做了配合默契的床伴侣。
依着高老板现在的身价,和他自身还算不错的小白脸形象,要想找个上乘的床伴侣,那可以说是易如反掌的。
你会为一个不爱,只是享受和她在床上一起疯狂时的女人,去死吗?
相信很多男人都会竖起一根中指,摇摇说:不!
高飞以为,他也是这种男人。
但是,就在眼下他必须把秦城城推下去才能活命的当口,他最终却莫名其妙的选择了——他要跳下骆驼,为秦城城争取活命的机会!
心中腾起这个念头时,高飞心中还在嘟囔:哥们这样犯傻,并不是因为爱她,而是因为是我把她带出来的,那么就得让人家安然回去,这是负责,哥们做人的原则。
心中打定主意后,高飞张嘴深吸了一口气,正要趴在秦城城耳边,大声告诉她要抓紧骆驼,他要跳下去徒步追赶前面的骆驼(秦城城原先骑的那头骆驼,现在已经身轻如燕的跑到老哈利那边了)时,却忽然觉得被她抱着的胳膊上猛地一疼!
秦城城摘下口罩,在他胳膊上狠狠咬了一口。
一口,见血。
胳膊受疼后,高飞下意识的猛地缩回,还没有来得及怒声喝问什么,秦城城却忽然一头向骆驼下面摔去,同时尖声叫道:“高飞,不要管我,也不要忘记我,快跑!!”
风头所至,有时候连整座巨大的沙丘,都像长了脚那样四散奔逃。
在内地,如果风速能达到九级左右,就会造成极大的破坏性,民房瓦片被刮走,水桶粗细的树木有可能会被刮断。
但九级大风放在沙漠中——用具无厘头的话来说就是,也太小儿科了,见惯了大风的老哈利和骆驼,也许会把九级风当做胡大赐予的‘凉爽’来看待。
这场能够让老哈利玩命狂奔的风速,已经达到了风速的极限,十二级!
狂风呼啸,几乎把沙漠上所有的黄沙都卷起,带着无坚不摧的力量向西北卷去,卷走了日光,卷走了沙漠,更卷走了高飞前面所有的骆驼影子。
秦城城脸上戴着风镜,如果她愿意,就能‘欣赏’这内地人一辈子也看不到的十二级大风,可她现在却紧闭着双眼,双手紧紧抱着高飞的胳膊,低声的哭泣着。
很多时候,秦老师都觉得她是一具行尸走肉,因为一个阴差阳错的机会,她被迫当着丈夫的面,和现在护着她的男人做……
那种耻辱,让她彻底的堕落,使她深深迷上了被这个男人充实的感觉,仿佛觉得世界上除了被他干之外,就再也没有值得她珍惜的事情了。
包括,她自己的生命。
她不止一次的幻想,也许死了比活着更好!
因为她深深迷恋的这个男人,却有他自己深爱的女人。
也许只有死,才能洗刷她身上的耻辱,才能让她记得她还是一个有尊严的人。
可是,当死亡这么真实的降临时,她却无比的恐惧。
她发现,不管是再怎么舒适的死法,也不如活着。
最起码,在这一刻,她能感受到高飞是在意她的。
要不然的话,高飞为什么会把她抱的这样紧,生怕她会被骆驼颠下去?
正是高飞胳膊上传来的力道,慢慢赶走了秦城城内心的恐惧,使她平静了下来,接着就是一种莫名的兴奋:我不是渴望和他永远在一起吗?既然活着时无法实现这个愿望,那么如果同时死在这场风暴中,也是个很不错的结局呀!
这个想法,让秦城城从兴奋,变为疯狂,继而失去了理智,扭头看向压在后背上的高飞。
因为高飞脸上戴着口罩和风镜,头上还戴着帽子,秦城城根本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也看不清他的眼神,却能从他有力的胳膊中体会到,这个男人正在凭着他一股子坚强的韧劲,咬牙抬手用皮鞭狠狠抽打骆驼,竭力让自己不掉队。
事实上,也正是因为高飞始终在狠力鞭策骆驼,所以才暂时没有掉队。
但相信用不了多久,驮着俩人的这头骆驼,就会被同伴逐渐甩开,独自迷失在茫茫黄沙中。
高飞也很明白这些,知道要想不掉队,要么把秦城城推下去,要么他自己下去。
一直以来,高飞都把秦城城定位在了床伴侣的位置上,也可以为了她而赴汤蹈火,但这并不代表着他爱她。
爱,是一种很奇怪的东东。
有时候,一个女人哪怕对一个男人付出她的所有,也不一定能得到男人的心,就像秦城城和高飞。
而有时候,哪怕一个女人什么都不做,反而总是给男人惹麻烦,可男人还是忘不了她,从而甘心为她做任何事,就像高飞和沈银冰。
高飞承认,他不爱秦城城,只是把她当做了配合默契的床伴侣。
依着高老板现在的身价,和他自身还算不错的小白脸形象,要想找个上乘的床伴侣,那可以说是易如反掌的。
你会为一个不爱,只是享受和她在床上一起疯狂时的女人,去死吗?
相信很多男人都会竖起一根中指,摇摇说:不!
高飞以为,他也是这种男人。
但是,就在眼下他必须把秦城城推下去才能活命的当口,他最终却莫名其妙的选择了——他要跳下骆驼,为秦城城争取活命的机会!
心中腾起这个念头时,高飞心中还在嘟囔:哥们这样犯傻,并不是因为爱她,而是因为是我把她带出来的,那么就得让人家安然回去,这是负责,哥们做人的原则。
心中打定主意后,高飞张嘴深吸了一口气,正要趴在秦城城耳边,大声告诉她要抓紧骆驼,他要跳下去徒步追赶前面的骆驼(秦城城原先骑的那头骆驼,现在已经身轻如燕的跑到老哈利那边了)时,却忽然觉得被她抱着的胳膊上猛地一疼!
秦城城摘下口罩,在他胳膊上狠狠咬了一口。
一口,见血。
胳膊受疼后,高飞下意识的猛地缩回,还没有来得及怒声喝问什么,秦城城却忽然一头向骆驼下面摔去,同时尖声叫道:“高飞,不要管我,也不要忘记我,快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