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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扑哧……”一声。大汉躺在了血泊之中。头颅之上多出一条深不见底的血痕。
邪气的微笑再次出现在罗云峰的脸上。罗云峰用剑挑下大汉腰间的细带,在手中掂量了一下,又在大汉的身上搜来搜去。
“哟呵,不错。虽然钱财不多,好在有三块灵石。看来那顾老头的消息,还算准确。”罗云峰邪邪的说道。把东西塞进大汉的细腰带,栓在了自己腰上。
他不为金银,只为这种称之为灵石的石头。加上这三块,总算有七十块灵石了,和那百块之数相差不远了。罗云峰欣慰的笑着。看了一眼旁边的死道士,这道士应该也是从其他地方得到消息,大概也是为了这几块石头。可惜最后只是为他,消耗了这大汉的少许体力而已。
这道士并没有让罗云峰有一丝的内疚。他现在心如铁石,他的怜悯之心,早在一年前就死去了。人在江湖飘,哪有不挨刀。只是这一刀重了一点而已。罗云峰上下打量了着道士,既然这道士也需要灵石,按理说,他身上应该也有这种东西才对,为什么这大汉刚才搜身没有看见呢?
本着苍蝇在小也是肉的原则,罗云峰在道士身上开始搜查起来。
“咦!”衣袖之中有夹层。罗云峰微微用力一撕。衣袖之中果然藏有东西,一张万隆商行的存票。
“呵呵…..不错,不错,看来又能多捞几块灵石了,希望这道士的存货不会让自己失望才好。”
罗云峰拿了存票,处理了一下自己留下的痕迹,便飘然而去。他相信,知道这个消息的人不会只有他和这道士。对他们这些追寻仙踪的江湖客来说,灵石就是无价之宝。
在离开后不到一盏茶的时间,先后来了三波人。看见红杉大汉死于地上,都默然的离开。并未做过多的停留。
很明显这不是罗云峰第一次干这种勾当了。一年前罗云峰还是一个从未杀过人的门外汉,而且连跟他人斗殴这种事儿,也已经很多年没干过了。
他本应该坐在舒适的沙发上,看着电视,泯着小酒,也许还有一两个小妞相陪。就因为一次旅行,就来到了这个陌生的世界,这里没有电视、没有公交车、没有手机、没有国家、没有法律……更没有怜悯之心。
习惯地球生活的他,来到这个充满血腥的世界。他是多么的无奈,是多么的悲催。以前对生活的抱怨,变成了永远的奢侈。
杀戮才是这个世界的主旋律。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他借住在一个小山村,那里民风淳朴,很少被外界打扰。相处了不到一周的时间。本来他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也充满了好感。但一群不速之客的到来,把他对这个世界的一切好感都冲掉了。
一年来,他流浪过很多地方,可惜他再也没有遇见那么淳朴的地方。这一年来,他在生死边缘徘徊了无数次。为了生存,罗云峰毫不犹豫的加入了这个人吃人的游戏之中。
罗云峰还记得自己本来是去尧山旅游。辛辛苦苦存了很久的小钱,才能出去耍这么一次,可没想到就这么穿越了。
记得到了尧山的第二天,他独自一人,看到一个山洞。本着好奇的他,在那个山洞里面逛了一圈,发现了地上有双草鞋,当自己捡起那双破旧的草鞋仔细一看时,就穿越了。
现在能够证明他是地球人的唯一证据,就是他脚上的旧草鞋。其他什么东西都没留下,连穿的衣服都没有。他光着身板就来到了这个世界。是那个村子的人给了他这一身粗布黑衣。除了这双破草鞋,就只有他脑海中多出来的一段无名口诀。
经过一年的努力,他修炼这无名口诀,也有所成就。如今的他,至少有两牛之力,速度更是奇快无比。在江湖中少有敌手。还有他脚上的旧草鞋,穿了都快一年了,也没见有丝毫破损的迹象,更神奇的是,经过一年之后,这草鞋跟他捡到的时候一模一样。
劫杀他人,主要就是想筹够一百块灵石。传闻这个世界有修仙门派,他们那里的货币,就是用这种石头做为货币,如果哪天遇见仙家收徒。即使没有上好的资质,只要能有一百块灵石作为入门费,也能拜入山中。
什么荣发富贵、什么权势地位、什么美女野兽,这些都是浮云。修成仙身,成就道果,才是罗云峰在这个世界上的唯一追求。
(新书开启,看客们多收藏,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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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扑哧……”一声。大汉躺在了血泊之中。头颅之上多出一条深不见底的血痕。
邪气的微笑再次出现在罗云峰的脸上。罗云峰用剑挑下大汉腰间的细带,在手中掂量了一下,又在大汉的身上搜来搜去。
“哟呵,不错。虽然钱财不多,好在有三块灵石。看来那顾老头的消息,还算准确。”罗云峰邪邪的说道。把东西塞进大汉的细腰带,栓在了自己腰上。
他不为金银,只为这种称之为灵石的石头。加上这三块,总算有七十块灵石了,和那百块之数相差不远了。罗云峰欣慰的笑着。看了一眼旁边的死道士,这道士应该也是从其他地方得到消息,大概也是为了这几块石头。可惜最后只是为他,消耗了这大汉的少许体力而已。
这道士并没有让罗云峰有一丝的内疚。他现在心如铁石,他的怜悯之心,早在一年前就死去了。人在江湖飘,哪有不挨刀。只是这一刀重了一点而已。罗云峰上下打量了着道士,既然这道士也需要灵石,按理说,他身上应该也有这种东西才对,为什么这大汉刚才搜身没有看见呢?
本着苍蝇在小也是肉的原则,罗云峰在道士身上开始搜查起来。
“咦!”衣袖之中有夹层。罗云峰微微用力一撕。衣袖之中果然藏有东西,一张万隆商行的存票。
“呵呵…..不错,不错,看来又能多捞几块灵石了,希望这道士的存货不会让自己失望才好。”
罗云峰拿了存票,处理了一下自己留下的痕迹,便飘然而去。他相信,知道这个消息的人不会只有他和这道士。对他们这些追寻仙踪的江湖客来说,灵石就是无价之宝。
在离开后不到一盏茶的时间,先后来了三波人。看见红杉大汉死于地上,都默然的离开。并未做过多的停留。
很明显这不是罗云峰第一次干这种勾当了。一年前罗云峰还是一个从未杀过人的门外汉,而且连跟他人斗殴这种事儿,也已经很多年没干过了。
他本应该坐在舒适的沙发上,看着电视,泯着小酒,也许还有一两个小妞相陪。就因为一次旅行,就来到了这个陌生的世界,这里没有电视、没有公交车、没有手机、没有国家、没有法律……更没有怜悯之心。
习惯地球生活的他,来到这个充满血腥的世界。他是多么的无奈,是多么的悲催。以前对生活的抱怨,变成了永远的奢侈。
杀戮才是这个世界的主旋律。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他借住在一个小山村,那里民风淳朴,很少被外界打扰。相处了不到一周的时间。本来他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也充满了好感。但一群不速之客的到来,把他对这个世界的一切好感都冲掉了。
一年来,他流浪过很多地方,可惜他再也没有遇见那么淳朴的地方。这一年来,他在生死边缘徘徊了无数次。为了生存,罗云峰毫不犹豫的加入了这个人吃人的游戏之中。
罗云峰还记得自己本来是去尧山旅游。辛辛苦苦存了很久的小钱,才能出去耍这么一次,可没想到就这么穿越了。
记得到了尧山的第二天,他独自一人,看到一个山洞。本着好奇的他,在那个山洞里面逛了一圈,发现了地上有双草鞋,当自己捡起那双破旧的草鞋仔细一看时,就穿越了。
现在能够证明他是地球人的唯一证据,就是他脚上的旧草鞋。其他什么东西都没留下,连穿的衣服都没有。他光着身板就来到了这个世界。是那个村子的人给了他这一身粗布黑衣。除了这双破草鞋,就只有他脑海中多出来的一段无名口诀。
经过一年的努力,他修炼这无名口诀,也有所成就。如今的他,至少有两牛之力,速度更是奇快无比。在江湖中少有敌手。还有他脚上的旧草鞋,穿了都快一年了,也没见有丝毫破损的迹象,更神奇的是,经过一年之后,这草鞋跟他捡到的时候一模一样。
劫杀他人,主要就是想筹够一百块灵石。传闻这个世界有修仙门派,他们那里的货币,就是用这种石头做为货币,如果哪天遇见仙家收徒。即使没有上好的资质,只要能有一百块灵石作为入门费,也能拜入山中。
什么荣发富贵、什么权势地位、什么美女野兽,这些都是浮云。修成仙身,成就道果,才是罗云峰在这个世界上的唯一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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