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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写这种东西没敢署名,就和陈某人一样,落款‘神州痛哭人’。
董婉去买书,还状似无意,借口构思小说,说一些间谍的基本素养,潜伏的规则,保密原则之类的东西,反正东一句西一句地说着玩,店主能不能听懂,她就不大清楚了,总不能真直接就说,你们的行为太粗放,我虽然是外行,可到底见多识广,还是让我来教教你们怎么在人家朝廷的眼皮子底下生存。
她能做的也就这么多。
店主第一时间就拿到了稿子,见是一首通俗的说唱本子,普通老百姓也能听得懂,也很爱听。
他一开始还以为是会中几个学子的作品,但不敢留真名,但他问了半天,居然没一个人承认!
店主这人虽然做了联络员,干起了‘伟大的造反事业’,但他本身其实还有点儿老派思想,多少有一些迷信,问了许久问不出,甚至开始觉得,也许是那些牺牲的前辈们显灵了,要不然为什么是红色的,还有,为什么笔力这么虚弱无力……
董婉是不知道这诡异的一切,但她的系统界面任务栏上,忽然出现一则可选任务。
任务介绍到是用冰冰冷冷的文字再卖萌。
亲爱的主人,您一个人降临这个黑暗的时空,您愿不愿意作为一盏指路的明灯,照亮这黑暗的世界!
任务:为革命作出贡献,方法不限。
成功奖励:变身面具一个
失败惩罚:无
董婉:“……”
看来不是什么强制性的任务,奖励可有可无的样子,变身面具抽奖里也能看到,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死活抽不到。
失败更是毫无惩罚。
再一看任务底下根本没有进度条,她就决定还是接着写自己的东西吧。
现在这种时候,搀和进这种事情里,那是找死呢!
回到书房,认认真真写自己的小说,她本来打算直接写英文,反正可以利用记忆药片直接找这本书的原文,当初董婉可是啃过原文书的。
但后来还是决定先写中文,然后再翻译,而且写中文还要写得文字唯美优雅些。
福尔摩斯是经典,可是翻译的小说,就是翻译得再好,也比不上原文。
董婉觉得,故事就在这里,以她运用语言的能力,肯定能把书写得很好,至少比翻译版读得舒服。
先在国内出版,再把英文的原文稿子送去英国校对出版也无妨。
只是,这样连续不断,不停地出新作,董婉已经成了国内有名的快手,而且,出的所有新作质量都很高,题材还有那么一点儿不一样,非常引人注目。
她这次打算慢慢来,反正福尔摩探案集都是独立的中短篇,拖得时间长一些,完全没有问题。
第一篇自然是写血字的研究,这个长篇是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初登场,也是董婉最喜爱的一篇。
她这一次确实是慢慢写,一点儿都不着急,宋编辑他们也没有怎么催稿,毕竟,董婉现在写得稿子太多了,为了质量考虑,也该给她充裕的时间。
稿子写完的时候,已经到了二十九年夏。
此时,京城好歹恢复了一点儿元气,断壁残垣中又到底新生了些许的绿意。
董婉把看过的报纸都整理了整理,忽然发现,报纸上宣传革命的文章居然多了起来。
这么正大光明地宣传革命,真是勇气十足。
随手把一份《新闻报》拿起来,看了一眼,董婉就忍不住皱眉叹息。
上面有一个姓沈的记者披露的《中俄密约》的内容,报道写得是悲愤异常,可这人直接用了真名,大大方方地报道,连个笔名也不起,简直是不要命啊!
董婉仿佛已经看到了这个记者的命运,可这时候,她的小说已经开始连载,注意力都集中在福尔摩斯上了。
现如今,董婉的小说在国内可用不着做太多宣传,她董卿这个名字亮出来,就不知道多少人为这个名字买账。
福尔摩斯一刊登,无数推理小说爱好者奔走相告。
而此小说也确实魅力无穷,一时间甚至造成了大半个中国都谈论福尔摩斯的盛况。
本来董婉是想隔上几个月,再出英文版,但英国方面的出版社早就盯着这份稿子,刚一出来,出版社方面甚至派了一个编辑亲自踏上中国的土地。
董先生向来不习惯拒绝真正喜欢她作品的读者,于是也就答应那位编辑马上出英文版的要求。
当然,写这种东西没敢署名,就和陈某人一样,落款‘神州痛哭人’。
董婉去买书,还状似无意,借口构思小说,说一些间谍的基本素养,潜伏的规则,保密原则之类的东西,反正东一句西一句地说着玩,店主能不能听懂,她就不大清楚了,总不能真直接就说,你们的行为太粗放,我虽然是外行,可到底见多识广,还是让我来教教你们怎么在人家朝廷的眼皮子底下生存。
她能做的也就这么多。
店主第一时间就拿到了稿子,见是一首通俗的说唱本子,普通老百姓也能听得懂,也很爱听。
他一开始还以为是会中几个学子的作品,但不敢留真名,但他问了半天,居然没一个人承认!
店主这人虽然做了联络员,干起了‘伟大的造反事业’,但他本身其实还有点儿老派思想,多少有一些迷信,问了许久问不出,甚至开始觉得,也许是那些牺牲的前辈们显灵了,要不然为什么是红色的,还有,为什么笔力这么虚弱无力……
董婉是不知道这诡异的一切,但她的系统界面任务栏上,忽然出现一则可选任务。
任务介绍到是用冰冰冷冷的文字再卖萌。
亲爱的主人,您一个人降临这个黑暗的时空,您愿不愿意作为一盏指路的明灯,照亮这黑暗的世界!
任务:为革命作出贡献,方法不限。
成功奖励:变身面具一个
失败惩罚:无
董婉:“……”
看来不是什么强制性的任务,奖励可有可无的样子,变身面具抽奖里也能看到,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死活抽不到。
失败更是毫无惩罚。
再一看任务底下根本没有进度条,她就决定还是接着写自己的东西吧。
现在这种时候,搀和进这种事情里,那是找死呢!
回到书房,认认真真写自己的小说,她本来打算直接写英文,反正可以利用记忆药片直接找这本书的原文,当初董婉可是啃过原文书的。
但后来还是决定先写中文,然后再翻译,而且写中文还要写得文字唯美优雅些。
福尔摩斯是经典,可是翻译的小说,就是翻译得再好,也比不上原文。
董婉觉得,故事就在这里,以她运用语言的能力,肯定能把书写得很好,至少比翻译版读得舒服。
先在国内出版,再把英文的原文稿子送去英国校对出版也无妨。
只是,这样连续不断,不停地出新作,董婉已经成了国内有名的快手,而且,出的所有新作质量都很高,题材还有那么一点儿不一样,非常引人注目。
她这次打算慢慢来,反正福尔摩探案集都是独立的中短篇,拖得时间长一些,完全没有问题。
第一篇自然是写血字的研究,这个长篇是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初登场,也是董婉最喜爱的一篇。
她这一次确实是慢慢写,一点儿都不着急,宋编辑他们也没有怎么催稿,毕竟,董婉现在写得稿子太多了,为了质量考虑,也该给她充裕的时间。
稿子写完的时候,已经到了二十九年夏。
此时,京城好歹恢复了一点儿元气,断壁残垣中又到底新生了些许的绿意。
董婉把看过的报纸都整理了整理,忽然发现,报纸上宣传革命的文章居然多了起来。
这么正大光明地宣传革命,真是勇气十足。
随手把一份《新闻报》拿起来,看了一眼,董婉就忍不住皱眉叹息。
上面有一个姓沈的记者披露的《中俄密约》的内容,报道写得是悲愤异常,可这人直接用了真名,大大方方地报道,连个笔名也不起,简直是不要命啊!
董婉仿佛已经看到了这个记者的命运,可这时候,她的小说已经开始连载,注意力都集中在福尔摩斯上了。
现如今,董婉的小说在国内可用不着做太多宣传,她董卿这个名字亮出来,就不知道多少人为这个名字买账。
福尔摩斯一刊登,无数推理小说爱好者奔走相告。
而此小说也确实魅力无穷,一时间甚至造成了大半个中国都谈论福尔摩斯的盛况。
本来董婉是想隔上几个月,再出英文版,但英国方面的出版社早就盯着这份稿子,刚一出来,出版社方面甚至派了一个编辑亲自踏上中国的土地。
董先生向来不习惯拒绝真正喜欢她作品的读者,于是也就答应那位编辑马上出英文版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