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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鹿轩女又道:“奥骨歇,你没有贸然的追出去是对的。既然我明敌暗,谁知道你若铤而走险,会不会连你也中了敌人的奸计呢?如今红蝮蛇头领已经命陨,你可千万要小心行事。否则如果连你也出了变故,我还有何颜面再见邪鹿岛的子民?”
孟铁也附和道:“哎就是,就是,奥骨歇将军,你可是我方的擎天一柱,有你在,军心方定啊!我这心里,也才踏实啊。”
“多谢大王和公主殿下的关切,奥骨歇愿为邪鹿岛的大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鹿轩女点了点头,昂首与众人说道:“时至今日,我们不能再坐以待毙了,否则汛县虽然水泊众多,适合我等作战,但久守一隅,早晚必败!更何谈什么大业?眼下,我们已入匮境,单凭自己的力量,只怕难以和霍无烙抗衡!所以,只有一个办法······”
【昭花县】
“呃······呃······”阿索痛苦的呻吟着,这已经是他回来的第三天了。
那日毒虫入体,万分惊险,几乎要了他的性命。但阿索却毫不后悔,如果重来一次的话,他仍会不假思索、舍命相救!
好在吉人自有天相,夏侯焱虽然没了百毒不侵的“绝莲清宁丹”,却仍有一种可以驱天下异虫的稀世草药。那毒虫受草药所引,在还没有伤及五脏六腑的情况下,便破体而出。
尽管如此,阿索的体内也早已渗入了毒素。幸亏夏侯焱身上,带着很多的灵丹妙药,否则阿索的右臂,多半是保不住了。
阿索有次问他:“兄长又非医者,哪里来的这么多珍宝?”
夏侯焱神秘一笑:“佳人所赠,浪子绝情,落花有意随流水,流水无心恋落花。此事都怪我,生性洒脱,辜负了她的好意······”
阿索心里忖道:原来兄长这样的人,也有为红颜苦恼之事。只不过······兄长是流水,佳人才是落花,与我和霓裳正好相反。是啊,如兄长这般的人物,又怎会没有女子倾心呢?
在他心里,夏侯焱长相英俊、年轻有为,潇洒于江湖,得快活自在。他时常崇拜自己的兄长,与这样完美的人相比,宛如塘纹比海浪、萤火比星光,甚至令他有些自惭形秽。
但就是这样的英杰,对自己这个铁头怪人竟没有半点的嫌弃,与我杯酒结义,并肩作战,同生共死!令阿索感动之余,还有一些庆幸,庆幸老天眷顾,北涯之大,自己并非再是孤形单影之人。
阿索脑袋有些发沉,他边忍着剧痛,边坐了起来,也不睁眼,将递过来的丹药一口吞下。之后嘀咕道:“兄长,我体内的余毒,还需几日方可化解?我在这床上躺了三天,屁股都麻了······”
“夏侯兄弟说,起码要一周毒性才会清除,而你的右臂虽是外伤,却已经被毒虫伤至筋骨,至少需要一个月才能痊愈呢。你好好听话,以后,我每日来陪你聊天解闷,扶着你在院子里转转,这样······你就不会屁股疼啦!”霍水月说道最后,害羞的“噗嗤”一笑,如玉般雪白的脸蛋透着粉红,她声音轻柔滑腻、婉转动听,却又似乎天生带着一丝妩媚,令人听到便浑身酥麻、蚀骨销魂。
阿索哪里知道进来的竟是霍水月,一听到她的声音,便立马瞪大双眼,浑身发颤,紧张的双手无处安放,也不知该如何是好。
霍水月看他笨拙的样子,似乎觉得有些可爱,也不知是故意在逗他还是如何,竟坐到了床边。侧着眸子,浅笑的看着他,杏眼如丝,娇润如花。
“霍,霍,霍姑娘······”阿索一紧张便又磕巴起来。自从那晚之后,他便一直有意的躲着霍水月,再没与她说过一句话。一方面,他心里仍时不时的想着红玉霓裳;另一方面,他深知自己丑陋的模样,即使没有红玉霓裳,自己也配不上这么国色天香的姑娘。因此,他虽然无比的纠结、烦闷,却仍不敢想象,也不愿想象,那晚究竟发生了什么,到底是不是梦境一场。
谁知今日霍水月竟主动来到了他的房间,顿时让他天旋地转、呼吸紧张起来。他大口的喘着粗气,甚至就连那天生死之斗之时,也没有如此的急促。
“我可不叫霍霍霍姑娘······我也不叫,霓裳姑娘。”霍水月打趣着他,又忽然吃起醋来,撅起小嘴,幽怨的看着他。
糟了!她······她怎么知道霓裳?难不成,那晚······那个人······我们真的?
霍水月抬起蛮腰,向他靠近了一点。
阿索只觉得霎时间万千思绪拧结如绳、心乱如麻,不自觉的又往床后退了一点。
霍水月掩嘴一笑,美若翩然,又挪一步。
阿索早已一身冷汗,就连身上的剧痛此时都感觉不到了,他退无可退,已至床边。
霍水月轻轻的凑了过来,身上带着醉人的芳香。她温柔解人的说道:“傻冤家,我的心,你早就明白了,不是吗?又何必装糊涂呢?那晚······是我自愿如此的,与你无干。如果,你还喜欢着那个霓裳姑娘的话,就去找她吧。只要你幸福快乐,我便心满意足了······”
【当晚,昭花县楼台】
月明星稀,秋风拂面。
“贤弟,你果然在这,我闻着酒味才找过来!你呀你,毒伤还没好利索,就跑没影了,居然还偷偷的喝酒,我看你这胳膊是不想要了!”夏侯焱虽在呵斥,但每字每句却又全是关心之语。
阿索心中惆怅,百感交集,却又无人可以倾诉,只好独登楼台、对月成影而酌。
他与夏侯焱虽结为异性兄弟,甚至过命的交情。但有些话,越是亲密之人,却又恰恰难以启齿。
夏侯焱坐到了阿索对面,他似乎早已猜到了什么,也不说破,二人会心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之中。
“兄长以后······”还是阿索先开了口。“打算去哪里?”
“就留在东荒,不走啦!”
阿索听罢,有些意外,却也有些意料之中;有些欣喜,却也有些遗憾······
夏侯焱继续说道:“兄弟,还记得前几日的霍无烙霍大哥吗?”
“当然记得,怎么?”
“霍大哥威名远扬,现在是火蛮寨的第一把交椅!囚岭现如今十之有八都归属霍大哥,东荒有识之士大半也都在他的麾下。他这些日子多次邀请你我加入他的门下,所以······贤弟你意下如何?”
阿索从小到大都是红玉堂的人,他从未想过会有今日这般抉择。他的心里自然是一万个不愿意的,不过,他却可以听得出来,兄长夏侯焱似乎却有应邀之意,这倒是令他十分的为难。
夏侯焱见他眉头紧锁,怎会不知他的心意,他继续劝道:“贤弟别急,听我说完。咱们自打认识以来,便相聚于这昭花小县,此地山清水秀,人美物灵,兄长我飘荡江湖多年,走南闯北,居无定所。如今与兄弟共同守着这块宁静之地,心里早已经把它当做我的第二个家啦!贤弟是否和我一样感同身受啊?”
“嗯!”阿索重重点头。尤其是当他说道“人美物灵”的时候,不知为何,阿索脑中一闪,心跳陡然快了几分。
夏侯焱继续道:“那孟铁一伙,虽说已被赶出了囚岭,红蝮蛇也被你我斩杀,但可别忘了,奥骨歇还没有死!一旦孟铁抓住机会、卷土重来,你我二人不在,这个账,可全都要算在昭花县的百姓身上!到时候,以孟铁和奥骨歇的残暴,只怕要屠戮整县,血流成河、尸殍遍野了!若果真如此,咱们兄弟二人还有什么面目苟活于世!?我之所以答应加入霍大哥一伙,正是因为霍大哥与那孟铁是死敌,咱们便可以借霍大哥之威,震慑孟铁!霍大哥也赏识你我兄弟二人之勇,令咱们率军镇守囚岭的整个东南大砦!如此一来,我们便可永保昭花县的平安啦!”
阿索经此一劝,顿时心里波涛汹涌,犹豫不决起来。
“只是北方一角,我们需要小心霍大哥的另外一个宿敌!那便是,德疏才薄之辈、庸庸碌碌之徒,孟铜的无能长子——孟断齐!”
!!!
阿索心头一惊,这个名字······好熟悉的名字!?是了,是他!那晚,那晚素梅姨娘说的,不正是他吗?!呵呵,还真是冤家路窄······
想到此处,阿索铁具之下,已经尽是决然之色。
好!为了水月姑娘,这个霍无烙,我帮定了!
也为了,也为了“霓裳姑娘”,这个霍无烙,我也帮定了!!!
sp; 鹿轩女又道:“奥骨歇,你没有贸然的追出去是对的。既然我明敌暗,谁知道你若铤而走险,会不会连你也中了敌人的奸计呢?如今红蝮蛇头领已经命陨,你可千万要小心行事。否则如果连你也出了变故,我还有何颜面再见邪鹿岛的子民?”
孟铁也附和道:“哎就是,就是,奥骨歇将军,你可是我方的擎天一柱,有你在,军心方定啊!我这心里,也才踏实啊。”
“多谢大王和公主殿下的关切,奥骨歇愿为邪鹿岛的大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鹿轩女点了点头,昂首与众人说道:“时至今日,我们不能再坐以待毙了,否则汛县虽然水泊众多,适合我等作战,但久守一隅,早晚必败!更何谈什么大业?眼下,我们已入匮境,单凭自己的力量,只怕难以和霍无烙抗衡!所以,只有一个办法······”
【昭花县】
“呃······呃······”阿索痛苦的呻吟着,这已经是他回来的第三天了。
那日毒虫入体,万分惊险,几乎要了他的性命。但阿索却毫不后悔,如果重来一次的话,他仍会不假思索、舍命相救!
好在吉人自有天相,夏侯焱虽然没了百毒不侵的“绝莲清宁丹”,却仍有一种可以驱天下异虫的稀世草药。那毒虫受草药所引,在还没有伤及五脏六腑的情况下,便破体而出。
尽管如此,阿索的体内也早已渗入了毒素。幸亏夏侯焱身上,带着很多的灵丹妙药,否则阿索的右臂,多半是保不住了。
阿索有次问他:“兄长又非医者,哪里来的这么多珍宝?”
夏侯焱神秘一笑:“佳人所赠,浪子绝情,落花有意随流水,流水无心恋落花。此事都怪我,生性洒脱,辜负了她的好意······”
阿索心里忖道:原来兄长这样的人,也有为红颜苦恼之事。只不过······兄长是流水,佳人才是落花,与我和霓裳正好相反。是啊,如兄长这般的人物,又怎会没有女子倾心呢?
在他心里,夏侯焱长相英俊、年轻有为,潇洒于江湖,得快活自在。他时常崇拜自己的兄长,与这样完美的人相比,宛如塘纹比海浪、萤火比星光,甚至令他有些自惭形秽。
但就是这样的英杰,对自己这个铁头怪人竟没有半点的嫌弃,与我杯酒结义,并肩作战,同生共死!令阿索感动之余,还有一些庆幸,庆幸老天眷顾,北涯之大,自己并非再是孤形单影之人。
阿索脑袋有些发沉,他边忍着剧痛,边坐了起来,也不睁眼,将递过来的丹药一口吞下。之后嘀咕道:“兄长,我体内的余毒,还需几日方可化解?我在这床上躺了三天,屁股都麻了······”
“夏侯兄弟说,起码要一周毒性才会清除,而你的右臂虽是外伤,却已经被毒虫伤至筋骨,至少需要一个月才能痊愈呢。你好好听话,以后,我每日来陪你聊天解闷,扶着你在院子里转转,这样······你就不会屁股疼啦!”霍水月说道最后,害羞的“噗嗤”一笑,如玉般雪白的脸蛋透着粉红,她声音轻柔滑腻、婉转动听,却又似乎天生带着一丝妩媚,令人听到便浑身酥麻、蚀骨销魂。
阿索哪里知道进来的竟是霍水月,一听到她的声音,便立马瞪大双眼,浑身发颤,紧张的双手无处安放,也不知该如何是好。
霍水月看他笨拙的样子,似乎觉得有些可爱,也不知是故意在逗他还是如何,竟坐到了床边。侧着眸子,浅笑的看着他,杏眼如丝,娇润如花。
“霍,霍,霍姑娘······”阿索一紧张便又磕巴起来。自从那晚之后,他便一直有意的躲着霍水月,再没与她说过一句话。一方面,他心里仍时不时的想着红玉霓裳;另一方面,他深知自己丑陋的模样,即使没有红玉霓裳,自己也配不上这么国色天香的姑娘。因此,他虽然无比的纠结、烦闷,却仍不敢想象,也不愿想象,那晚究竟发生了什么,到底是不是梦境一场。
谁知今日霍水月竟主动来到了他的房间,顿时让他天旋地转、呼吸紧张起来。他大口的喘着粗气,甚至就连那天生死之斗之时,也没有如此的急促。
“我可不叫霍霍霍姑娘······我也不叫,霓裳姑娘。”霍水月打趣着他,又忽然吃起醋来,撅起小嘴,幽怨的看着他。
糟了!她······她怎么知道霓裳?难不成,那晚······那个人······我们真的?
霍水月抬起蛮腰,向他靠近了一点。
阿索只觉得霎时间万千思绪拧结如绳、心乱如麻,不自觉的又往床后退了一点。
霍水月掩嘴一笑,美若翩然,又挪一步。
阿索早已一身冷汗,就连身上的剧痛此时都感觉不到了,他退无可退,已至床边。
霍水月轻轻的凑了过来,身上带着醉人的芳香。她温柔解人的说道:“傻冤家,我的心,你早就明白了,不是吗?又何必装糊涂呢?那晚······是我自愿如此的,与你无干。如果,你还喜欢着那个霓裳姑娘的话,就去找她吧。只要你幸福快乐,我便心满意足了······”
【当晚,昭花县楼台】
月明星稀,秋风拂面。
“贤弟,你果然在这,我闻着酒味才找过来!你呀你,毒伤还没好利索,就跑没影了,居然还偷偷的喝酒,我看你这胳膊是不想要了!”夏侯焱虽在呵斥,但每字每句却又全是关心之语。
阿索心中惆怅,百感交集,却又无人可以倾诉,只好独登楼台、对月成影而酌。
他与夏侯焱虽结为异性兄弟,甚至过命的交情。但有些话,越是亲密之人,却又恰恰难以启齿。
夏侯焱坐到了阿索对面,他似乎早已猜到了什么,也不说破,二人会心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之中。
“兄长以后······”还是阿索先开了口。“打算去哪里?”
“就留在东荒,不走啦!”
阿索听罢,有些意外,却也有些意料之中;有些欣喜,却也有些遗憾······
夏侯焱继续说道:“兄弟,还记得前几日的霍无烙霍大哥吗?”
“当然记得,怎么?”
“霍大哥威名远扬,现在是火蛮寨的第一把交椅!囚岭现如今十之有八都归属霍大哥,东荒有识之士大半也都在他的麾下。他这些日子多次邀请你我加入他的门下,所以······贤弟你意下如何?”
阿索从小到大都是红玉堂的人,他从未想过会有今日这般抉择。他的心里自然是一万个不愿意的,不过,他却可以听得出来,兄长夏侯焱似乎却有应邀之意,这倒是令他十分的为难。
夏侯焱见他眉头紧锁,怎会不知他的心意,他继续劝道:“贤弟别急,听我说完。咱们自打认识以来,便相聚于这昭花小县,此地山清水秀,人美物灵,兄长我飘荡江湖多年,走南闯北,居无定所。如今与兄弟共同守着这块宁静之地,心里早已经把它当做我的第二个家啦!贤弟是否和我一样感同身受啊?”
“嗯!”阿索重重点头。尤其是当他说道“人美物灵”的时候,不知为何,阿索脑中一闪,心跳陡然快了几分。
夏侯焱继续道:“那孟铁一伙,虽说已被赶出了囚岭,红蝮蛇也被你我斩杀,但可别忘了,奥骨歇还没有死!一旦孟铁抓住机会、卷土重来,你我二人不在,这个账,可全都要算在昭花县的百姓身上!到时候,以孟铁和奥骨歇的残暴,只怕要屠戮整县,血流成河、尸殍遍野了!若果真如此,咱们兄弟二人还有什么面目苟活于世!?我之所以答应加入霍大哥一伙,正是因为霍大哥与那孟铁是死敌,咱们便可以借霍大哥之威,震慑孟铁!霍大哥也赏识你我兄弟二人之勇,令咱们率军镇守囚岭的整个东南大砦!如此一来,我们便可永保昭花县的平安啦!”
阿索经此一劝,顿时心里波涛汹涌,犹豫不决起来。
“只是北方一角,我们需要小心霍大哥的另外一个宿敌!那便是,德疏才薄之辈、庸庸碌碌之徒,孟铜的无能长子——孟断齐!”
!!!
阿索心头一惊,这个名字······好熟悉的名字!?是了,是他!那晚,那晚素梅姨娘说的,不正是他吗?!呵呵,还真是冤家路窄······
想到此处,阿索铁具之下,已经尽是决然之色。
好!为了水月姑娘,这个霍无烙,我帮定了!
也为了,也为了“霓裳姑娘”,这个霍无烙,我也帮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