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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含糊不清,跌跌撞撞往温宛的房间走去,然后躺在安安的身边,占去了温宛睡的位置。
喂!怎么能这样?
温宛关好门,走回自己房间的时候,看到男人赖在自己床上,心里火起,可是,跟一个醉鬼怎么说得清?
只得压下怒火,看着男人脸色确实异常,好像发烧了,伸手探了一下,温度高得吓人,按她的经验,肯定有三十九度以上,属于高烧了,在她的印像中,他还没发过烧了,怎么喝了酒就那么脆弱了?而且,她怎么会那么倒霉?这事也被她碰上了。
家里也没什么chéngrén药,而孩子用的药倒齐全,估摸着适当的份量,给他弄好退烧药,扶起他的头喂他喝下,又给他喂了两大杯水,然后守在床边。
等到男人出了汗,她又拧来温热的毛巾,给他脸上与身上擦去汗珠。
折腾一翻过后,他的体温终于降下来也,可是,她却没地睡了,虽然床够大,可是,他睡在上面,她就不可能再躺上去。
夏晨占着另一个房间,沈权好像还赖在叶晴的房间里,她只能去客厅的木椅睡了。
拿了一床毛毯,铺在木椅上,随手拿过一个抱枕垫在头下,缩起身体,很快就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安安被旁边不停地动来动去手脚弄醒了,睁开眼睛一看,自己的妈妈被一个男人揽在怀里正熟睡,而这个男人不是谁,正是他的父亲,顿时开心地喊:“爸爸,你终于有不忙了?”
“嘘!”凌誉没想到小家伙那么早醒,抬起头看着睡里面的儿子,食指放在嘴边,然后又指指还在熟睡中的温宛。
安安是一个很聪明的孩子,一下子就领会到了他的意思,不再出声,只是咧开小嘴笑得很甜,依着温宛身边重新躺了下来。
———
天亮了,被折腾了一个晚上的叶晴没听到厨房有动静,只得强忍着全身酸疼起来准备早餐,沈权却猛地将她拉回床上,纳入自己的怀里:“还早着呢!”
“不行,我要去做早餐了,等会还得上班呢!哪像你公子哥们,上班只是当消磨时间?”温宛挣扎着想退出他的怀抱,可是,男人不让。
“叶晴,你别去上班了,我养你!”沈权紧了紧手,像个小泥鳅般的女人让他身体又开始有了变化,如果不是看在她一个晚上没睡好,他真想再来一次。
叶晴也感觉到了他的变化,害怕地说:“够了,你这个精虫上脑的男人,当你的****真的太亏了!”
“那就当我的老婆好了!”沈权闭着眼睛说“我娶你,总行了吗?”
“娶我?”叶晴有些不敢相信,后来看到他脸上的笑,觉得自己被骗了,顿时恼羞成怒,屈脚踢了他一下“谁稀罕做你的老婆?滚!”
沈权下身被踢了一脚,虽然力气不大,但是,像骨折般痛觉还是在全身弥漫开来,让他再也无力禁锢她了。
叶晴退出他的怀抱,心里七上八下,刚刚,他那句话如同一记重锺,震撼着她,也让她心里生出许多不确定。
嫁给他,是她的梦想,可是,他刚才是随口说的吗?还是真的有这样的打算?看他似笑非笑的表情,她就来气,因为她希望他说这话时,能正经一些,让她心里有数。
心不在焉地做着早餐,终于做好了,夏晨起床了,沈权也起来了,倒是天天都早起的温宛还没起来。
“喂,大懒虫小懒虫,起床啦!”叶晴拍打着房门大叫。
其实,自从有了安安,温宛就相当警醒,别说那么粗鲁的拍门,就算是睡在她身边的安安动动身子,她也会睁开眼睛看看。
可是,今天显然是反常的,梦中,她只觉得自己窝在一个温暖的避风港里,外面风雨都与她无关,鼻息间,有她喜欢闻的味道,那是让她五脏六腑都烫贴的气味,她有多久没有闻到了,很久了吧?久到自己都数不清日子了。
潜意识里,她不愿意醒来,希望一直睡下去。
因为叶晴那个粗鲁的女人实在太吵了,凌誉与安安都担心温宛被吵醒。
想去阻止,他将怀里的女人小心地退出怀抱,可是,他才动了动,而她就伸手揽紧了他身体,像一只八爪鱼,白天那无情无爱的样子,全部褪尽,她还是对他很依恋的,意识到这一点,他欣喜惹狂。
安安低声说:“我去开门。”
“好!”凌誉看着儿子蹑手蹑脚地跨过两个大人的身体,滑下床,给他竖起了大拇指。
房门开了,叶晴低头看到小小的人儿:“你妈呢?”再抬头,看到床上纠缠在一起的手脚,一个“啊”字被她捂在嘴巴里。
话含糊不清,跌跌撞撞往温宛的房间走去,然后躺在安安的身边,占去了温宛睡的位置。
喂!怎么能这样?
温宛关好门,走回自己房间的时候,看到男人赖在自己床上,心里火起,可是,跟一个醉鬼怎么说得清?
只得压下怒火,看着男人脸色确实异常,好像发烧了,伸手探了一下,温度高得吓人,按她的经验,肯定有三十九度以上,属于高烧了,在她的印像中,他还没发过烧了,怎么喝了酒就那么脆弱了?而且,她怎么会那么倒霉?这事也被她碰上了。
家里也没什么chéngrén药,而孩子用的药倒齐全,估摸着适当的份量,给他弄好退烧药,扶起他的头喂他喝下,又给他喂了两大杯水,然后守在床边。
等到男人出了汗,她又拧来温热的毛巾,给他脸上与身上擦去汗珠。
折腾一翻过后,他的体温终于降下来也,可是,她却没地睡了,虽然床够大,可是,他睡在上面,她就不可能再躺上去。
夏晨占着另一个房间,沈权好像还赖在叶晴的房间里,她只能去客厅的木椅睡了。
拿了一床毛毯,铺在木椅上,随手拿过一个抱枕垫在头下,缩起身体,很快就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安安被旁边不停地动来动去手脚弄醒了,睁开眼睛一看,自己的妈妈被一个男人揽在怀里正熟睡,而这个男人不是谁,正是他的父亲,顿时开心地喊:“爸爸,你终于有不忙了?”
“嘘!”凌誉没想到小家伙那么早醒,抬起头看着睡里面的儿子,食指放在嘴边,然后又指指还在熟睡中的温宛。
安安是一个很聪明的孩子,一下子就领会到了他的意思,不再出声,只是咧开小嘴笑得很甜,依着温宛身边重新躺了下来。
———
天亮了,被折腾了一个晚上的叶晴没听到厨房有动静,只得强忍着全身酸疼起来准备早餐,沈权却猛地将她拉回床上,纳入自己的怀里:“还早着呢!”
“不行,我要去做早餐了,等会还得上班呢!哪像你公子哥们,上班只是当消磨时间?”温宛挣扎着想退出他的怀抱,可是,男人不让。
“叶晴,你别去上班了,我养你!”沈权紧了紧手,像个小泥鳅般的女人让他身体又开始有了变化,如果不是看在她一个晚上没睡好,他真想再来一次。
叶晴也感觉到了他的变化,害怕地说:“够了,你这个精虫上脑的男人,当你的****真的太亏了!”
“那就当我的老婆好了!”沈权闭着眼睛说“我娶你,总行了吗?”
“娶我?”叶晴有些不敢相信,后来看到他脸上的笑,觉得自己被骗了,顿时恼羞成怒,屈脚踢了他一下“谁稀罕做你的老婆?滚!”
沈权下身被踢了一脚,虽然力气不大,但是,像骨折般痛觉还是在全身弥漫开来,让他再也无力禁锢她了。
叶晴退出他的怀抱,心里七上八下,刚刚,他那句话如同一记重锺,震撼着她,也让她心里生出许多不确定。
嫁给他,是她的梦想,可是,他刚才是随口说的吗?还是真的有这样的打算?看他似笑非笑的表情,她就来气,因为她希望他说这话时,能正经一些,让她心里有数。
心不在焉地做着早餐,终于做好了,夏晨起床了,沈权也起来了,倒是天天都早起的温宛还没起来。
“喂,大懒虫小懒虫,起床啦!”叶晴拍打着房门大叫。
其实,自从有了安安,温宛就相当警醒,别说那么粗鲁的拍门,就算是睡在她身边的安安动动身子,她也会睁开眼睛看看。
可是,今天显然是反常的,梦中,她只觉得自己窝在一个温暖的避风港里,外面风雨都与她无关,鼻息间,有她喜欢闻的味道,那是让她五脏六腑都烫贴的气味,她有多久没有闻到了,很久了吧?久到自己都数不清日子了。
潜意识里,她不愿意醒来,希望一直睡下去。
因为叶晴那个粗鲁的女人实在太吵了,凌誉与安安都担心温宛被吵醒。
想去阻止,他将怀里的女人小心地退出怀抱,可是,他才动了动,而她就伸手揽紧了他身体,像一只八爪鱼,白天那无情无爱的样子,全部褪尽,她还是对他很依恋的,意识到这一点,他欣喜惹狂。
安安低声说:“我去开门。”
“好!”凌誉看着儿子蹑手蹑脚地跨过两个大人的身体,滑下床,给他竖起了大拇指。
房门开了,叶晴低头看到小小的人儿:“你妈呢?”再抬头,看到床上纠缠在一起的手脚,一个“啊”字被她捂在嘴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