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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他虽然还是不成器,但总算,活得像个人了。”中年人答非所问,但冯斯能听出他的话外之音。
这个曾炜,还深通狡兔三窟的道理呢,冯斯想。
中年人把他带到了地道的出口,恰好是胡同的另一头。出去之前,冯斯换上了事先早就放在地道里的衣服,戴上了一顶傻里傻气的黄色假发,这让他看上去和刚才的杀马特青年就像是兄弟一样。
地道出口处停着一辆破旧的轻型货车,中年人示意冯斯上车,然后他自己坐在了驾驶位上,发动汽车。
“这一次我们又要去哪儿?”冯斯问。
“去一个你绝对想不到的地方。”中年人憨厚地笑了笑。
“那曾警官呢?”冯斯又问。
“曾警官会去和你会合的,他自己有办法摆脱跟踪,但是带着你就会费点事。”中年人委婉地说。
冯斯深感挫折,不再多问。因为是周末的缘故,路上并不算太堵,一小时之后,汽车来到了目的地,冯斯探头出去看了一眼,登时傻了。
“喂,大哥……不是真的要把我关在这种地方吧?”冯斯脸色煞白。
“这里很安全,或者说,是曾警官能够安排的最安全的地方。”中年人寻找着停车的车位。
“但是……我还得上课啊!关在这里怎么上课?”冯斯结结巴巴地找着理由。
“命都快没了,还上什么课?”中年人惊奇地看着他。
“但是……我不是个疯子啊……”冯斯喃喃地说。
夕阳正在坠入地平线,最后的黯淡余晖照亮了眼前这家机构的名牌:这是一家位于京郊的知名大型精神病院。
一瞬间,种种与精神病院有关的恐怖传闻排着队地涌上心头,在影视里接触到的与疯人院有关的可怕影像也一个个浮现在眼前,冯斯只觉得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他是个胆子比较大的人,最近一年里也有过不少出生入死的危险经历,套用范量宇的话,勉强也算得上是在生死线上打过一两次滚了,如果眼前摆出一头老虎他都未必会有多害怕。
但精神病院是一种对他而言全然未知的处所。可怕的并不是摆在明面上的危险,而是神秘与未知。对任何一个正常人来说,精神病院都难免会带有几分神秘色彩,而种种传闻又会被夸大、被渲染,最终变成人人畏惧的都市流言。冯斯固然是一个聪明人,听到精神病院的名头,还是难免背脊发凉。
“我还是那句话,不当疯子就当死人。”中年男人笑眯眯地说。
“但是……我要是真进去了,得每天吃治疗精神病的药吧?”冯斯想起了一个关键问题,“那些东西副作用大得很,我担心我没当疯子,倒吃药吃成傻子了。”
“曾警官在里面安排好了,给你的药都是假的,淀粉丸,”中年男人说,“走吧,我陪你挂号去。”
“你家曾警官真是算无遗策。”冯斯长叹一声。
精神病院的挂号和冯斯想象中不太一样,并没有什么疯疯癫癫眼神不正常的男女被绳子捆着押过来,看上去和普通医院的挂号大厅并无不同。他甚至并不容易分辨出到底周围的人哪个是病患哪个是病患家属,每一个人看起来都安静而忧郁,那大概是精神病院独有的氛围所造成的。
趁着中年男人帮他挂号的时候,冯斯抽空给文潇岚打了个电话,让她先去校园内找了部公用电话以防监听,然后两人再次通话。从对方在电话里倒抽一口凉气的声音,他可以想象文潇岚此刻一定是吃惊非常。
“怎么会搞成这样……那你得在里面呆多久?有什么要我们几个帮你做的?”文潇岚问。“另外,中午那起枪杀案已经闹得沸沸扬扬了,真没想到你当时居然在现场。”
“我也不知道会呆多久,总而言之,现在顾不上别的了,旷课和辅导员点名什么的只能听天由命——学籍也没有小命重要啊。”冯斯说。
“需要我帮你请假吗?”
“算啦,最近请的假太多了,反而引人注目,不管他啦!当然你要是能编出合适的理由也可以去试试……”冯斯哼唧着,“倒是另外有重要的事儿:让宁哥帮我查一查那个死者的身份和最近的动向,他很有可能是个关键人物。另外,你们都有可能被人监视,千万别来看我;随身物品肯定会被收缴,但有曾炜帮忙,几天之后我应该有希望拿回电话,但也最好别直接电话。有什么消息的话,去网吧或者学校机房,在我的另一个秘密邮箱账号里留言到草稿箱……”
他把账号密码告诉了文潇岚,文潇岚笑了起来:“电话什么的就不说了,有人想在网络上监控宁哥可不容易,通过他直接和你联络不就行了?”
“说得也是,”冯斯说,“那就拜托你了。”
挂掉电话,中年男人也办好了手续,于是我们的天选者正式成为了精神病院里的一名住院治疗患者。于他而言,这又是一次人生中的全新体验。
这家医院的精神病住院部分两个大区,一个是重病患者所住的平房区,另一个是病症较轻的患者所住的楼房区。冯斯有幸被视为病症较轻,住进了楼房。
按照护士的要求,他把包括手机在内的所有随身物品都上交了,暂时中断了和外界的一切联系。他换上病号服,先跟随护士去认了自己的床位。曾炜看来的还算比较照顾他,虽然给他弄的是四人间,但房间里其他三个床位都是空着的,相当于享受单间待遇。
这时候已经过了晚饭时间,食堂里已经没有饭菜,中年男人想办法给冯斯捣鼓来一碗鸡蛋面。冯斯午饭晚饭都没吃,正饿得慌,捧起碗大口大口吃起来。中年男人一边看着他狼吞虎咽吃面,一边说:“我走了。过几天曾警官会来看你。”
冯斯愣了愣,停住筷子:“过几天?那我到底会在这儿呆多久?”
“我也不知道。我只负责把你带到这里。”中年男人说。
“他要是老不来……难道我就得在这儿一直关下去?”冯斯的脸又有点发绿。
“那可说不定。”中年男人坏笑一声。
中年男人离开了。经过这一阵折腾之后,也基本到了睡觉时间。护士锁上了房门,冯斯躺在床上,原以为自己会辗转难眠,但不知道为什么,脑袋刚沾到枕头,就一阵阵的倦意涌来,居然很快睡着了。算起来,从中午目睹那场令人震惊的枪杀案,到自己睡在了精神病院里,一共只有十个小时的时间。但这短短十个小时就像沧海桑田一般,各种各样层出不穷的变故足以令人疲惫不堪。
他又在梦里见到了姜米,但和白天那个美妙的幻境不同,梦中的一切带有令人窒息的沉重。姜米满脸泪痕,追问着他:“你为什么要让我忘掉你?你以为你这样很伟大吗?你为了求自己心安,就情愿这样去伤害别人吗?你知不知道,‘但求自己心安’是这世上最大的恶!”
冯斯无言以对。醒来之后,他没有睁开眼睛,还在回味着姜米的那句话:“但求自己心安’是这世上最大的恶!”当然,这话并不是姜米说的,梦里的一切所反映出来的不过是冯斯本人的潜意识。这句话之所以会蹦出来,是因为前几天他还用这话编了个小段子,发在微博上为自己的营销账号骗转发。
我让路晗衣帮忙消去姜米对我的记忆,难道真的只是为了——求自己心安?冯斯心里一颤。他很清楚,从理性角度上来说,这个决定无可厚非。自己是一个“没用的天选者”,至今所拥有的唯一能力是激发其他守卫人的附脑,但自己的附脑却从来没有任何主动能力,在弱肉强食的魔王世界里,完全就是一盘菜,只能一次次依靠梁野等人的救助才活下来。每一次被双头怪人范量宇蔑视地称作“废物”,总是会深深伤害到他的自尊,所以他知道自己无力保护姜米,让她忘掉自己、回到美国去过平静安稳的生活,似乎是完全符合理性的正确抉择。
但自从姜米离开后,他却一次又一次地在梦里后悔和自责。似乎只有在做梦的时候,冰冷的理性才会暂时退散,一直被压抑的情感才能从水面下悄然浮现,提醒冯斯:你是一个人,不是一台机器,你身上不只有坚硬的理性,还有柔软的感情。在感情的天平上,永远不能用二大于一的法则去衡量。
这句话文潇岚一直在对他说,他一次又一次地不敢去细究,但梦境告诉了他:他十分在意文潇岚所说的话,也在潜意识里觉得文潇岚其实是正确的,只是在理智的约束下不敢相信。所以他才会反反复复梦见姜米,梦见姜米哀怨的眼神,梦见自己对“但求自己心安”的痛悔。
也只有在梦里,他才敢问自己那个问题:如果时光倒流,能够再来一次,自己到底会做出怎样的抉择?是维持原判、还是不顾一切地选择感情?
他在乱七八糟的梦境里度过了一夜。清晨七点,护士把他叫醒,让他吃了第一次药,冯斯反正知道这是假药,倒是吃得很痛快。半小时之后,他被带到了食堂,在这里,他算是第一次真真正正地身处一堆精神病人中间了。
早餐还算不错,牛奶、鸡蛋、花卷和粥,还有咸菜,味道不怎么样,营养和热量倒是足够,但冯斯食不甘味,一边吃一边不停地打量周围的人。不久之后他就发现,这样的紧张有些多余,至少从表面上看来,身边的人们都并无异状,大多数一个人坐着安安静静地吃饭,还有一小部分是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边吃早饭边聊天。
不过他很快注意到,并非所有人吃饭都那么平常,还有一组人被安排坐在食堂一角,专门有两个护士在旁边盯着他们,要求他们把东西都吃掉,吃完还不许随意活动。难道这些就是所谓的重症患者?他猜测着。
现在他虽然还是不成器,但总算,活得像个人了。”中年人答非所问,但冯斯能听出他的话外之音。
这个曾炜,还深通狡兔三窟的道理呢,冯斯想。
中年人把他带到了地道的出口,恰好是胡同的另一头。出去之前,冯斯换上了事先早就放在地道里的衣服,戴上了一顶傻里傻气的黄色假发,这让他看上去和刚才的杀马特青年就像是兄弟一样。
地道出口处停着一辆破旧的轻型货车,中年人示意冯斯上车,然后他自己坐在了驾驶位上,发动汽车。
“这一次我们又要去哪儿?”冯斯问。
“去一个你绝对想不到的地方。”中年人憨厚地笑了笑。
“那曾警官呢?”冯斯又问。
“曾警官会去和你会合的,他自己有办法摆脱跟踪,但是带着你就会费点事。”中年人委婉地说。
冯斯深感挫折,不再多问。因为是周末的缘故,路上并不算太堵,一小时之后,汽车来到了目的地,冯斯探头出去看了一眼,登时傻了。
“喂,大哥……不是真的要把我关在这种地方吧?”冯斯脸色煞白。
“这里很安全,或者说,是曾警官能够安排的最安全的地方。”中年人寻找着停车的车位。
“但是……我还得上课啊!关在这里怎么上课?”冯斯结结巴巴地找着理由。
“命都快没了,还上什么课?”中年人惊奇地看着他。
“但是……我不是个疯子啊……”冯斯喃喃地说。
夕阳正在坠入地平线,最后的黯淡余晖照亮了眼前这家机构的名牌:这是一家位于京郊的知名大型精神病院。
一瞬间,种种与精神病院有关的恐怖传闻排着队地涌上心头,在影视里接触到的与疯人院有关的可怕影像也一个个浮现在眼前,冯斯只觉得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他是个胆子比较大的人,最近一年里也有过不少出生入死的危险经历,套用范量宇的话,勉强也算得上是在生死线上打过一两次滚了,如果眼前摆出一头老虎他都未必会有多害怕。
但精神病院是一种对他而言全然未知的处所。可怕的并不是摆在明面上的危险,而是神秘与未知。对任何一个正常人来说,精神病院都难免会带有几分神秘色彩,而种种传闻又会被夸大、被渲染,最终变成人人畏惧的都市流言。冯斯固然是一个聪明人,听到精神病院的名头,还是难免背脊发凉。
“我还是那句话,不当疯子就当死人。”中年男人笑眯眯地说。
“但是……我要是真进去了,得每天吃治疗精神病的药吧?”冯斯想起了一个关键问题,“那些东西副作用大得很,我担心我没当疯子,倒吃药吃成傻子了。”
“曾警官在里面安排好了,给你的药都是假的,淀粉丸,”中年男人说,“走吧,我陪你挂号去。”
“你家曾警官真是算无遗策。”冯斯长叹一声。
精神病院的挂号和冯斯想象中不太一样,并没有什么疯疯癫癫眼神不正常的男女被绳子捆着押过来,看上去和普通医院的挂号大厅并无不同。他甚至并不容易分辨出到底周围的人哪个是病患哪个是病患家属,每一个人看起来都安静而忧郁,那大概是精神病院独有的氛围所造成的。
趁着中年男人帮他挂号的时候,冯斯抽空给文潇岚打了个电话,让她先去校园内找了部公用电话以防监听,然后两人再次通话。从对方在电话里倒抽一口凉气的声音,他可以想象文潇岚此刻一定是吃惊非常。
“怎么会搞成这样……那你得在里面呆多久?有什么要我们几个帮你做的?”文潇岚问。“另外,中午那起枪杀案已经闹得沸沸扬扬了,真没想到你当时居然在现场。”
“我也不知道会呆多久,总而言之,现在顾不上别的了,旷课和辅导员点名什么的只能听天由命——学籍也没有小命重要啊。”冯斯说。
“需要我帮你请假吗?”
“算啦,最近请的假太多了,反而引人注目,不管他啦!当然你要是能编出合适的理由也可以去试试……”冯斯哼唧着,“倒是另外有重要的事儿:让宁哥帮我查一查那个死者的身份和最近的动向,他很有可能是个关键人物。另外,你们都有可能被人监视,千万别来看我;随身物品肯定会被收缴,但有曾炜帮忙,几天之后我应该有希望拿回电话,但也最好别直接电话。有什么消息的话,去网吧或者学校机房,在我的另一个秘密邮箱账号里留言到草稿箱……”
他把账号密码告诉了文潇岚,文潇岚笑了起来:“电话什么的就不说了,有人想在网络上监控宁哥可不容易,通过他直接和你联络不就行了?”
“说得也是,”冯斯说,“那就拜托你了。”
挂掉电话,中年男人也办好了手续,于是我们的天选者正式成为了精神病院里的一名住院治疗患者。于他而言,这又是一次人生中的全新体验。
这家医院的精神病住院部分两个大区,一个是重病患者所住的平房区,另一个是病症较轻的患者所住的楼房区。冯斯有幸被视为病症较轻,住进了楼房。
按照护士的要求,他把包括手机在内的所有随身物品都上交了,暂时中断了和外界的一切联系。他换上病号服,先跟随护士去认了自己的床位。曾炜看来的还算比较照顾他,虽然给他弄的是四人间,但房间里其他三个床位都是空着的,相当于享受单间待遇。
这时候已经过了晚饭时间,食堂里已经没有饭菜,中年男人想办法给冯斯捣鼓来一碗鸡蛋面。冯斯午饭晚饭都没吃,正饿得慌,捧起碗大口大口吃起来。中年男人一边看着他狼吞虎咽吃面,一边说:“我走了。过几天曾警官会来看你。”
冯斯愣了愣,停住筷子:“过几天?那我到底会在这儿呆多久?”
“我也不知道。我只负责把你带到这里。”中年男人说。
“他要是老不来……难道我就得在这儿一直关下去?”冯斯的脸又有点发绿。
“那可说不定。”中年男人坏笑一声。
中年男人离开了。经过这一阵折腾之后,也基本到了睡觉时间。护士锁上了房门,冯斯躺在床上,原以为自己会辗转难眠,但不知道为什么,脑袋刚沾到枕头,就一阵阵的倦意涌来,居然很快睡着了。算起来,从中午目睹那场令人震惊的枪杀案,到自己睡在了精神病院里,一共只有十个小时的时间。但这短短十个小时就像沧海桑田一般,各种各样层出不穷的变故足以令人疲惫不堪。
他又在梦里见到了姜米,但和白天那个美妙的幻境不同,梦中的一切带有令人窒息的沉重。姜米满脸泪痕,追问着他:“你为什么要让我忘掉你?你以为你这样很伟大吗?你为了求自己心安,就情愿这样去伤害别人吗?你知不知道,‘但求自己心安’是这世上最大的恶!”
冯斯无言以对。醒来之后,他没有睁开眼睛,还在回味着姜米的那句话:“但求自己心安’是这世上最大的恶!”当然,这话并不是姜米说的,梦里的一切所反映出来的不过是冯斯本人的潜意识。这句话之所以会蹦出来,是因为前几天他还用这话编了个小段子,发在微博上为自己的营销账号骗转发。
我让路晗衣帮忙消去姜米对我的记忆,难道真的只是为了——求自己心安?冯斯心里一颤。他很清楚,从理性角度上来说,这个决定无可厚非。自己是一个“没用的天选者”,至今所拥有的唯一能力是激发其他守卫人的附脑,但自己的附脑却从来没有任何主动能力,在弱肉强食的魔王世界里,完全就是一盘菜,只能一次次依靠梁野等人的救助才活下来。每一次被双头怪人范量宇蔑视地称作“废物”,总是会深深伤害到他的自尊,所以他知道自己无力保护姜米,让她忘掉自己、回到美国去过平静安稳的生活,似乎是完全符合理性的正确抉择。
但自从姜米离开后,他却一次又一次地在梦里后悔和自责。似乎只有在做梦的时候,冰冷的理性才会暂时退散,一直被压抑的情感才能从水面下悄然浮现,提醒冯斯:你是一个人,不是一台机器,你身上不只有坚硬的理性,还有柔软的感情。在感情的天平上,永远不能用二大于一的法则去衡量。
这句话文潇岚一直在对他说,他一次又一次地不敢去细究,但梦境告诉了他:他十分在意文潇岚所说的话,也在潜意识里觉得文潇岚其实是正确的,只是在理智的约束下不敢相信。所以他才会反反复复梦见姜米,梦见姜米哀怨的眼神,梦见自己对“但求自己心安”的痛悔。
也只有在梦里,他才敢问自己那个问题:如果时光倒流,能够再来一次,自己到底会做出怎样的抉择?是维持原判、还是不顾一切地选择感情?
他在乱七八糟的梦境里度过了一夜。清晨七点,护士把他叫醒,让他吃了第一次药,冯斯反正知道这是假药,倒是吃得很痛快。半小时之后,他被带到了食堂,在这里,他算是第一次真真正正地身处一堆精神病人中间了。
早餐还算不错,牛奶、鸡蛋、花卷和粥,还有咸菜,味道不怎么样,营养和热量倒是足够,但冯斯食不甘味,一边吃一边不停地打量周围的人。不久之后他就发现,这样的紧张有些多余,至少从表面上看来,身边的人们都并无异状,大多数一个人坐着安安静静地吃饭,还有一小部分是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边吃早饭边聊天。
不过他很快注意到,并非所有人吃饭都那么平常,还有一组人被安排坐在食堂一角,专门有两个护士在旁边盯着他们,要求他们把东西都吃掉,吃完还不许随意活动。难道这些就是所谓的重症患者?他猜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