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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古话说“穷山恶水出刁民”,这句话用在楚宋交界的地方,可算是非常的贴切了。
自燕国往楚国,经历的多是高山峻岭,地势险要,自然是不太方便。故一般多是从宋国,虽然也有山林环伺,但多了条水路可以选,而商旅多半是选择这种经济又便捷的通道。
清晨,这一带云雾浓厚,整个将群山挂了一层婚纱一般,也算得上是别有一番特色了
“哇!这里的景色好美啊!”
行路至此的李隆兴和洛念,也对这景色不由的生出赞美。
“岁落众芳歇,时当大火流。霜威出塞早,云色渡河秋。梦绕边城月,心飞故国楼。思归若离水,无日不悠悠。”
这李隆兴倒是有些兴致,还在这景色之下吟诵起诗来了。
“哟,李大哥,你这真是好雅兴啊,好诗啊!看不出来你还是个大诗人!”
洛念倒是觉得惊讶,要说这李隆兴平日里,也没见他有这么有才的一面啊!还能即兴成诗的,看来是小看他了。
“哈哈哈!丫头不要取笑我啊,这诗并不是我作的!”
李隆兴故意卖了个关子,也没有说是谁做的,只是淡淡地说:“当日我与那诗人一同行路至此,在前方的梅溪镇短暂停留了一阵子,那诗人心中有感,也就写了这么一首诗。”
洛念被他勾起了好奇心,忍不住问道:“那诗人是谁啊,既然是诗人,怎么还不能说出人家的名讳的!”
李隆兴笑着看着这个姑娘,倒是觉得有些搞笑。
“还能有哪个诗人,和我李隆兴一起来这种穷山恶水的地方,不就只有你那个大诗人姐夫呗!”
洛念一听恍然大悟,原来是自己的姐夫啊!不过想想也觉得理所当然,除了自己的那个姐夫,还有谁能和李隆兴走的这么近呢?
“那李大哥,我们就在前面梅溪镇停一下吧!当日你和我姐夫在哪,去做了些什么,也带我去看看!”
李隆兴真想打自己的嘴巴子,这丫头怎么这么不省心啊。
当日去,是为了补给而且连赶了好几天路,林澈受伤的身体也需要休息,才在这个必经之地停下来歇脚。
可为了照顾这个小姑奶奶,前面不知道停了多少次了,补给也完完全全的足够。而且近来听说这里也不太太平,常有商旅被劫的事发生。
“这太危险了,上次是因为林兄弟受伤了,还有要补给。近来听说这梅溪镇强盗横行,时有出没,我们还是不要节外生枝的好!”
李隆兴也算得上是苦口婆心了,只是这显然不能打消这个小姑娘得好奇心。
“别啊,李大哥你这么多护卫,再说这光天化日之下,朗朗乾坤之中,盗贼怎敢如此猖獗!我们今天去去就走!好嘛好嘛!”
李隆兴一看这丫头已经打定了注意,一来是美女得要求无法拒绝,二来是这丫头的性子,万一不答应跳了船可怎么办才好,也只能硬着头皮上岸了。
“好吧,那先说好的,去去就走!”
“嗯好嘞!去梅溪镇喽!”
而此时在山上,正有一伙儿,密切得盯着这条船。
“庞三哥,这船看上去富丽堂皇,吃水也很深,想必带了不少好东西,财宝女人怕是都是上好货,干不干?”
这贼头贼脑的土匪,跟着旁边的一个大哥模样的高大汉子说道。
“干,回去告诉大哥,船上岸就在岸上抢,不上岸就水上拦!到了这梅溪地界的船,都是我们的!”
汉子眼睛里露出得意和自信的眼神。
“诶好嘞!”
那贼头贼脑的小弟,抄起家伙,带上两个人就往山寨里去,这伙就是这最近臭名昭著的庞山寨的土匪,专挑商船下手。
咚地一声,随着船下锚靠了岸,这群人也就到了梅溪镇这个地方。
话说以前的梅溪镇因为是去往楚国的要地,这商旅队伍也算得上是络绎不绝,甚是热闹。
可如今看起来这却是商旅罕见,人也少了好多,颇有些凄凉地感觉。
“李大哥,快,快带我去,你和姐夫一起去过的地方!”
这洛念下了船就像了出了笼的鸟一样,欢呼雀跃地就到处乱飞。这李隆兴只得让一行人留在船上,带着一批护卫就往里面赶了。
这梅溪镇如今多了一间客栈,名曰“庞家客栈”,相信大家应该听名字就知道,这家客栈可有多么的不好惹了。
这客栈建立的还没有多久,可是却占据了最好的位置,将原来的老板扫地出门,同时还打压其他的客栈,其他的店要么关门了,要么改行了。这样,它也就成了这里唯一一家看上去算是还能住人的店。
要说这庞家客栈,消费高就不用说了,毕竟是唯一的一家店。同时财物丢失甚至有人命丧于此的事也是时有发生,于是当地人都管这个地方叫“阎王店”。
而以前林澈和李隆兴住在这的时候,名字还不是这个,当然他们当日是安然无事的。
“老人家,请问来福客栈怎么走啊!”
老人家一扭头,看着原来是一个天仙一样的小姑娘、一个贵公子还有一堆护卫,心里却是非常的紧张啊!
“姑娘,你可别去那啊!那儿现在不是什么‘来福客栈’,现在是‘庞家客栈’,是这里出了名的‘阎王店’啊!”
洛念倒是觉得有些奇怪。
“阎王店?”
“对啊!”
老人家把这事给他们说了一遍,但是洛念看了看身边这么多护卫,还有小西在,自己也就是去看看,大不了马上走,顶多就是多花点钱而已了。于是辞别了老人家,还是往那边赶了去。
要说这庞家客栈,自从有了“阎王店”的这个名号以后,那生意是越来越少,好在这群人也根本没有打算以这个为生,否则迟早要饿死。
不过今天,倒还算有那么点让人以外啊!今天出乎意料的来了两波客人,还都是要吃饭住店的。
有两个男的一桌,一个老头带个普通的帽子,八字胡加上山羊胡,有些驼背,拿着一根比自己人还高的杖,用布裹着,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的,不过看他的样子,显然也不是一个有钱的主。和他一起的,那个穿的也是普普通通,而且看上去又大又... -->>
有句古话说“穷山恶水出刁民”,这句话用在楚宋交界的地方,可算是非常的贴切了。
自燕国往楚国,经历的多是高山峻岭,地势险要,自然是不太方便。故一般多是从宋国,虽然也有山林环伺,但多了条水路可以选,而商旅多半是选择这种经济又便捷的通道。
清晨,这一带云雾浓厚,整个将群山挂了一层婚纱一般,也算得上是别有一番特色了
“哇!这里的景色好美啊!”
行路至此的李隆兴和洛念,也对这景色不由的生出赞美。
“岁落众芳歇,时当大火流。霜威出塞早,云色渡河秋。梦绕边城月,心飞故国楼。思归若离水,无日不悠悠。”
这李隆兴倒是有些兴致,还在这景色之下吟诵起诗来了。
“哟,李大哥,你这真是好雅兴啊,好诗啊!看不出来你还是个大诗人!”
洛念倒是觉得惊讶,要说这李隆兴平日里,也没见他有这么有才的一面啊!还能即兴成诗的,看来是小看他了。
“哈哈哈!丫头不要取笑我啊,这诗并不是我作的!”
李隆兴故意卖了个关子,也没有说是谁做的,只是淡淡地说:“当日我与那诗人一同行路至此,在前方的梅溪镇短暂停留了一阵子,那诗人心中有感,也就写了这么一首诗。”
洛念被他勾起了好奇心,忍不住问道:“那诗人是谁啊,既然是诗人,怎么还不能说出人家的名讳的!”
李隆兴笑着看着这个姑娘,倒是觉得有些搞笑。
“还能有哪个诗人,和我李隆兴一起来这种穷山恶水的地方,不就只有你那个大诗人姐夫呗!”
洛念一听恍然大悟,原来是自己的姐夫啊!不过想想也觉得理所当然,除了自己的那个姐夫,还有谁能和李隆兴走的这么近呢?
“那李大哥,我们就在前面梅溪镇停一下吧!当日你和我姐夫在哪,去做了些什么,也带我去看看!”
李隆兴真想打自己的嘴巴子,这丫头怎么这么不省心啊。
当日去,是为了补给而且连赶了好几天路,林澈受伤的身体也需要休息,才在这个必经之地停下来歇脚。
可为了照顾这个小姑奶奶,前面不知道停了多少次了,补给也完完全全的足够。而且近来听说这里也不太太平,常有商旅被劫的事发生。
“这太危险了,上次是因为林兄弟受伤了,还有要补给。近来听说这梅溪镇强盗横行,时有出没,我们还是不要节外生枝的好!”
李隆兴也算得上是苦口婆心了,只是这显然不能打消这个小姑娘得好奇心。
“别啊,李大哥你这么多护卫,再说这光天化日之下,朗朗乾坤之中,盗贼怎敢如此猖獗!我们今天去去就走!好嘛好嘛!”
李隆兴一看这丫头已经打定了注意,一来是美女得要求无法拒绝,二来是这丫头的性子,万一不答应跳了船可怎么办才好,也只能硬着头皮上岸了。
“好吧,那先说好的,去去就走!”
“嗯好嘞!去梅溪镇喽!”
而此时在山上,正有一伙儿,密切得盯着这条船。
“庞三哥,这船看上去富丽堂皇,吃水也很深,想必带了不少好东西,财宝女人怕是都是上好货,干不干?”
这贼头贼脑的土匪,跟着旁边的一个大哥模样的高大汉子说道。
“干,回去告诉大哥,船上岸就在岸上抢,不上岸就水上拦!到了这梅溪地界的船,都是我们的!”
汉子眼睛里露出得意和自信的眼神。
“诶好嘞!”
那贼头贼脑的小弟,抄起家伙,带上两个人就往山寨里去,这伙就是这最近臭名昭著的庞山寨的土匪,专挑商船下手。
咚地一声,随着船下锚靠了岸,这群人也就到了梅溪镇这个地方。
话说以前的梅溪镇因为是去往楚国的要地,这商旅队伍也算得上是络绎不绝,甚是热闹。
可如今看起来这却是商旅罕见,人也少了好多,颇有些凄凉地感觉。
“李大哥,快,快带我去,你和姐夫一起去过的地方!”
这洛念下了船就像了出了笼的鸟一样,欢呼雀跃地就到处乱飞。这李隆兴只得让一行人留在船上,带着一批护卫就往里面赶了。
这梅溪镇如今多了一间客栈,名曰“庞家客栈”,相信大家应该听名字就知道,这家客栈可有多么的不好惹了。
这客栈建立的还没有多久,可是却占据了最好的位置,将原来的老板扫地出门,同时还打压其他的客栈,其他的店要么关门了,要么改行了。这样,它也就成了这里唯一一家看上去算是还能住人的店。
要说这庞家客栈,消费高就不用说了,毕竟是唯一的一家店。同时财物丢失甚至有人命丧于此的事也是时有发生,于是当地人都管这个地方叫“阎王店”。
而以前林澈和李隆兴住在这的时候,名字还不是这个,当然他们当日是安然无事的。
“老人家,请问来福客栈怎么走啊!”
老人家一扭头,看着原来是一个天仙一样的小姑娘、一个贵公子还有一堆护卫,心里却是非常的紧张啊!
“姑娘,你可别去那啊!那儿现在不是什么‘来福客栈’,现在是‘庞家客栈’,是这里出了名的‘阎王店’啊!”
洛念倒是觉得有些奇怪。
“阎王店?”
“对啊!”
老人家把这事给他们说了一遍,但是洛念看了看身边这么多护卫,还有小西在,自己也就是去看看,大不了马上走,顶多就是多花点钱而已了。于是辞别了老人家,还是往那边赶了去。
要说这庞家客栈,自从有了“阎王店”的这个名号以后,那生意是越来越少,好在这群人也根本没有打算以这个为生,否则迟早要饿死。
不过今天,倒还算有那么点让人以外啊!今天出乎意料的来了两波客人,还都是要吃饭住店的。
有两个男的一桌,一个老头带个普通的帽子,八字胡加上山羊胡,有些驼背,拿着一根比自己人还高的杖,用布裹着,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的,不过看他的样子,显然也不是一个有钱的主。和他一起的,那个穿的也是普普通通,而且看上去又大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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