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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他拎着保温桶去医院送粥。
所谓的“婆婆”其实并不是他的亲人。
周婆婆是他们家以前的保姆,从小把他带大,照顾他的生活起居,一做就是十多年,在他高中的时候才因为身体不好,辞了工作回家休养。
父母对周婆婆很感激,温景尧也将她当作自己的亲奶奶看待,到现在都时不时会去探望她。
周婆婆很早没了老伴,只有一个嫁给了外国人的独生女,长期生活在英国,一年回家两次。婆婆说什么也不肯离开生养她的故土,现在仍是独居状态,平时有点什么事都是邻里间相互照应着。
凌晨温景尧接到周家邻居打来的电话,说婆婆因为高烧不退送医院了,立刻从床上爬起来,急急忙忙赶去医院。
拎着粥推开病房门,周婆婆刚挂完水,正靠在床头跟几个来探望她的老邻居说话。有人陪着,她的气色看上去好了一些,就是说话声音听起来还挺虚弱。
“景尧,快进来。”
因为温景尧常去她家探望,所以周婆婆的邻居们都认识他,一见到就直夸这孩子长得俊头脑聪明有情有义……总之把自己所有能用上的赞扬词汇都用上了。温景尧不知道该如何回应长辈们的夸奖,只能呆坐着不说话。
客人们不好让周婆婆太累,没坐多久就起身告辞。周婆婆喝了一口温景尧带来的银耳莲子粥,慈爱地问道:“这粥是你买的?”
“不……做的。”
“做的?”周婆婆当然知道这不可能是温景尧的作品,“谁做的?”
“跟我一起住的人。”
“做得很好啊……香滑软糯,火候一分不差。”周婆婆舀起一勺,细细地品,“是个能干的孩子。”
温景尧赞同地点头。
他自然不清楚对方此时心里的想法。
周婆婆之前听说他搬出去一个人住,还有点放心不下,她担心这孩子不会做饭就整天吃些不健康的垃圾食品,但是最近每次见到温景尧,都觉得他气色很好精神也很好,还比以前长胖了些,于是也就安心了下来。
“跟你一起住的人,是你同学吗?”
“跟我们学校中文系的,跟我同年级,他叫伏麟。”温景尧简单跟长辈交代了一下,“他厨艺好,平时家事大多是他在做……他对我也很好。”
温景尧的本意是想告诉长辈他室友是个很好的人所以不用担心他的生活,但这话听在周婆婆耳朵里,就完全变了个味。
从“我有一个好室友”变成了“我有一个好媳妇”。
周婆婆就想啊,中文系,会做饭,勤快能干,是个女孩子吧?叫伏琳?……难怪这孩子去年一定要搬出宿舍呢,原来是交女朋友了吗……
温景尧有点交际障碍,周婆婆本以为他不会太早谈恋爱,结果这孩子居然在她不知道的时候就开窍了,还手脚极快地同居了?
周婆婆越想越高兴,忍不住又想多打听几句那女孩的个人情况,也算是帮他爸妈先探探口风:“伏这个姓不常见啊,她是哪儿人啊?”
“y市的。”
“好好,y市好地方啊,离我们这也不远。”
如果在英文语境下,他们绝对不可能发生此类误会,但现在是“他”“她”读音不分的中文,使得周婆婆完全误解……
温景尧回到家已经挺晚了,伏麟还没睡,在客厅里鼓捣他的植物们。
“抱歉啊把客厅弄得那么乱,再等会儿就好,我会打扫干净的。”
“你在干嘛?”温景尧低头看着地上一株株暴露着根部的植物。
“给多肉换盆,长开了,以前的窝住不下了。还有今天刚到家的,也得换个盆。”
伏麟指了指距离他最近的那株。
那是一只胖乎乎毛茸茸,长得像小熊爪子一样的可爱植物。
温景尧蹲着观察了一会儿,忍不住用手指轻轻蹭了蹭那层白色的绒毛。
“它叫熊童子,长得很可爱吧。”
“……嗯。”
“能把他们都放在客厅和阳台吗?我房间光线不够好。”
“好。”
“或者你喜欢的话,放你房里去?”伏麟笑了笑,“有点绿色的话心情会更好。”
“我以前买过仙人掌,养不活。”
“有我在呢,不怕养不活熊孩子。”
温景尧点点头:“你很喜欢多肉?”
“嗯,因为看起来很好吃。”
“……”
温景尧很想帮忙,但又怕自己什么都不懂把娇嫩的根茎碰坏,只能帮伏麟混混泥土喷喷药。
两个人忙到半夜总算忙完了。
温景尧把熊童子带回自己房间,在灯光下看了它很久。
以前觉得伏麟就像多肉植物一样软糯无害,但现在好像又不是这样。伏麟对他的态度不复最初的小心翼翼,少了几分客气,多了几分随意。
温景尧一点也不了解隔壁服的情况,自然也不了解昔年的陵光,听吴卓凡说陵光是个率性又强势的人,似乎很难跟他认识的这个伏麟联系在一起。
哪一面是表,哪一面是里?
谁又知道。
#
几天后周婆婆出了院,但是身体仍是很虚弱,温景尧放心不下,每天晚上都会过去探望她,带上伏麟做好的饭菜。
周婆婆在未见其人的情况下,吃了伏麟亲手做的很多东西,营养丰富容易消化菜色还不带重样的。周婆婆也对这个神秘而贤惠的“伏琳”越来越有好感,经常拐着弯打听“小女朋友”的消息。
在性别完全倒错的情况下,要说真的没有聊起来很别扭的地方吗?倒也不是,但温景尧在这方面特别迟钝(或者说正直?),就算周婆婆问他们俩到底是什么时候决定同居的,温景尧也只会把“同居”理解为“同住”,坦然地回答:“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决定住在一起了,因为合眼缘。”
……这种... -->>
晚上,他拎着保温桶去医院送粥。
所谓的“婆婆”其实并不是他的亲人。
周婆婆是他们家以前的保姆,从小把他带大,照顾他的生活起居,一做就是十多年,在他高中的时候才因为身体不好,辞了工作回家休养。
父母对周婆婆很感激,温景尧也将她当作自己的亲奶奶看待,到现在都时不时会去探望她。
周婆婆很早没了老伴,只有一个嫁给了外国人的独生女,长期生活在英国,一年回家两次。婆婆说什么也不肯离开生养她的故土,现在仍是独居状态,平时有点什么事都是邻里间相互照应着。
凌晨温景尧接到周家邻居打来的电话,说婆婆因为高烧不退送医院了,立刻从床上爬起来,急急忙忙赶去医院。
拎着粥推开病房门,周婆婆刚挂完水,正靠在床头跟几个来探望她的老邻居说话。有人陪着,她的气色看上去好了一些,就是说话声音听起来还挺虚弱。
“景尧,快进来。”
因为温景尧常去她家探望,所以周婆婆的邻居们都认识他,一见到就直夸这孩子长得俊头脑聪明有情有义……总之把自己所有能用上的赞扬词汇都用上了。温景尧不知道该如何回应长辈们的夸奖,只能呆坐着不说话。
客人们不好让周婆婆太累,没坐多久就起身告辞。周婆婆喝了一口温景尧带来的银耳莲子粥,慈爱地问道:“这粥是你买的?”
“不……做的。”
“做的?”周婆婆当然知道这不可能是温景尧的作品,“谁做的?”
“跟我一起住的人。”
“做得很好啊……香滑软糯,火候一分不差。”周婆婆舀起一勺,细细地品,“是个能干的孩子。”
温景尧赞同地点头。
他自然不清楚对方此时心里的想法。
周婆婆之前听说他搬出去一个人住,还有点放心不下,她担心这孩子不会做饭就整天吃些不健康的垃圾食品,但是最近每次见到温景尧,都觉得他气色很好精神也很好,还比以前长胖了些,于是也就安心了下来。
“跟你一起住的人,是你同学吗?”
“跟我们学校中文系的,跟我同年级,他叫伏麟。”温景尧简单跟长辈交代了一下,“他厨艺好,平时家事大多是他在做……他对我也很好。”
温景尧的本意是想告诉长辈他室友是个很好的人所以不用担心他的生活,但这话听在周婆婆耳朵里,就完全变了个味。
从“我有一个好室友”变成了“我有一个好媳妇”。
周婆婆就想啊,中文系,会做饭,勤快能干,是个女孩子吧?叫伏琳?……难怪这孩子去年一定要搬出宿舍呢,原来是交女朋友了吗……
温景尧有点交际障碍,周婆婆本以为他不会太早谈恋爱,结果这孩子居然在她不知道的时候就开窍了,还手脚极快地同居了?
周婆婆越想越高兴,忍不住又想多打听几句那女孩的个人情况,也算是帮他爸妈先探探口风:“伏这个姓不常见啊,她是哪儿人啊?”
“y市的。”
“好好,y市好地方啊,离我们这也不远。”
如果在英文语境下,他们绝对不可能发生此类误会,但现在是“他”“她”读音不分的中文,使得周婆婆完全误解……
温景尧回到家已经挺晚了,伏麟还没睡,在客厅里鼓捣他的植物们。
“抱歉啊把客厅弄得那么乱,再等会儿就好,我会打扫干净的。”
“你在干嘛?”温景尧低头看着地上一株株暴露着根部的植物。
“给多肉换盆,长开了,以前的窝住不下了。还有今天刚到家的,也得换个盆。”
伏麟指了指距离他最近的那株。
那是一只胖乎乎毛茸茸,长得像小熊爪子一样的可爱植物。
温景尧蹲着观察了一会儿,忍不住用手指轻轻蹭了蹭那层白色的绒毛。
“它叫熊童子,长得很可爱吧。”
“……嗯。”
“能把他们都放在客厅和阳台吗?我房间光线不够好。”
“好。”
“或者你喜欢的话,放你房里去?”伏麟笑了笑,“有点绿色的话心情会更好。”
“我以前买过仙人掌,养不活。”
“有我在呢,不怕养不活熊孩子。”
温景尧点点头:“你很喜欢多肉?”
“嗯,因为看起来很好吃。”
“……”
温景尧很想帮忙,但又怕自己什么都不懂把娇嫩的根茎碰坏,只能帮伏麟混混泥土喷喷药。
两个人忙到半夜总算忙完了。
温景尧把熊童子带回自己房间,在灯光下看了它很久。
以前觉得伏麟就像多肉植物一样软糯无害,但现在好像又不是这样。伏麟对他的态度不复最初的小心翼翼,少了几分客气,多了几分随意。
温景尧一点也不了解隔壁服的情况,自然也不了解昔年的陵光,听吴卓凡说陵光是个率性又强势的人,似乎很难跟他认识的这个伏麟联系在一起。
哪一面是表,哪一面是里?
谁又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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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后周婆婆出了院,但是身体仍是很虚弱,温景尧放心不下,每天晚上都会过去探望她,带上伏麟做好的饭菜。
周婆婆在未见其人的情况下,吃了伏麟亲手做的很多东西,营养丰富容易消化菜色还不带重样的。周婆婆也对这个神秘而贤惠的“伏琳”越来越有好感,经常拐着弯打听“小女朋友”的消息。
在性别完全倒错的情况下,要说真的没有聊起来很别扭的地方吗?倒也不是,但温景尧在这方面特别迟钝(或者说正直?),就算周婆婆问他们俩到底是什么时候决定同居的,温景尧也只会把“同居”理解为“同住”,坦然地回答:“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决定住在一起了,因为合眼缘。”
……这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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