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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只因为我永远都无法忘记
也许三年,也许更久,我依然会回到那个叫做“仙跡林”的红茶馆,理由单纯的很,我曾经生活在这里。无论是早晨的一杯茉莉清茶,还是黑夜里的一壶泡沫咖啡,我的味觉就像我的生活一样,失去了滋味。喜欢茉莉那清淡的味道,生活枯燥的时候需要净化的因子;依赖泡沫咖啡的苦涩,因为我是一个属于黑夜的精灵。这个城市,隔离了所有相识的,不相识的人,而我永远踏着优雅的步伐,在这个安静的角落里,来过,走过,一次次的重叠,生活就是这样,至少我现在还是这样认为。
那一年,我走进了一个叫做“仙跡林”的红茶馆,品尝到了生命中的第一杯“粉红佳人”那是一种只为了我这样的人才存在的灰色饮料。凄迷的色泽,看不见对面的光芒,凌状的冰块,比心情还冷,脆绿色的塑料吸管,在我纤细的手指间自然的弯曲,然后粉红色的液体就流进我的口中。有一种沉醉的麻木,我喜欢它,因为它的廉价还有冰凉的心情滋味。我喜欢上了这个地方,安静的,寂寞的,冰冷的,孤寂的,即便是优美的音乐也伴随着人的心情而扭转了它的旋律。一个渴望已久的地方,在我即将离开的时候出现在了我的生活之中。好吧,就让我短暂的停留片刻也好,生活中总有一些值得去留恋和回忆的东西,无论以前的日子过的是多么的糟糕或者颓废。
我叫优雅,那一年我24岁,我没有告诉别人我姓什么,也许只因为在很久以前我就已经完全的忘记了,可是我总是那么期待有一个人可以记住我的姓。我从没有太多的奢望,只需要一个人,真的就那么简单。因为我总认为一个人的情感,一辈子只可以付出一次,只可以付给一个人,真挚的爱情如果可以无休止的复制,那是对神圣灵魂的践踏,是亵渎。
我喜欢喝清淡的东西,那也许与品位无关,我只希望自己可以优雅的活着,给别人看看也好。我不会在意自己的生活方式,可是却那么在意别人的目光,熟悉的,陌生的,经常相遇的,还是擦肩而过的。我仿佛是生活在别人的空间里,为了所有邂逅的人及尽展示着自己的美好。真的很累,直到有一天,我在放纵中等待着死亡的来临,那一刻,我忘记了所有,忘记了自己是一个叫做优雅的美丽女人。
喜欢它,喜欢游鸿明的下沙,喜欢聆听着音乐一个人傻傻的沉默,喜欢在那复制的古木下长久的仰望,直到自己的脖子酸痛,然后一直躺到侍应生来谴责我离去。然后我挎起自己的皮包,融入冰冷的黑夜里。我那坚硬的高根鞋底撞击在水泥地面上,发出单调的“镪镪”声响,让我知道自己还活着。又是一个漫长的黑夜,那短暂的六个小时,我无处可去,我喜欢游荡的感觉,因为那早已经习惯。
我总会回头,在我路途的某一个不经意的瞬间,总会有一些陌生的声音纠缠着我。我去寻找,或者说在等待,一个个陌生的身影,臃肿的,消瘦的,一样有点无耻的嘴脸,暧昧的神情,总会让我莫名所以的想呕吐。然后领着我到一个陌生的环境,那一夜,我不是奉献,也不是付出,只是简单的交易,换取我需要的东西,或者只是为了填补我空虚的心灵。这个城市,一个无名的我,在用一种属于自己的方式,进行着自己的生活。
我感觉时间是永远停滞的,因为我的生活内容总是一层不变,直到我发现自己容颜的衰老。一条条轻微的鱼尾纹,像牢固而锋利的细线,割破我曾经白皙,娇嫩的脸面。眼神有一点迷惘,望着窗外车水马龙的街道,我有一跃而下的冲动。那种飘逸的感觉,我渴望,也许只是希冀永远的解脱。
我退回自己的屋子里,散发着馨香的丝绵被是我永远的温暖,我懒散的躺在上面,脸有种潮湿的感觉,这一夜,我不想外出。
相逢,永远不是错
他叫李默,一个报社的文字编辑,也许我不应该将他抬到一个让人仰望的高度,但他真的很出色。180㎝的身高,俊朗的外表,优雅的谈吐,让人向往的名牌学位,让人羡慕的工作单位,高收入,也许也有个好的出生吧。相逢纯属偶然,他走过我的身边,然后短暂的停留,注视,接着翩然的离开。
我知道我走过繁华商场的回头率,但我只希望一个人可以为我驻留,而他是那个人么?也许有一点奢望,我回转头,继续握紧自己手中的咖啡壶,这个冰冷的季节,我需要它来给我取暖。我叫来侍应生,偏着头,直到看的他脸红扑扑的,然后我说,我想听一首歌。我在茶水单上写下歌手和歌曲的名字,递给了他。我看着他那离开时匆忙的脚步,心里窃窃的微笑,真的是一个很纯真的男孩。是啊,纯真,他那么的轻易显露,而我的呢?
很想以前的日子,一个不属于这个城市的记忆,偶尔也会傻傻的笑出声音来。然后累了,我就爬在桌子上,看着每一个走进红茶馆的人,那么的入神,仿佛他们的生活就是我的生活,可是为什么总是那么遥远?
听音乐是我最大的享受,可是总是无法真正的融入我的内心,也许只是为了驱除我心底的寂寞,有一点悲哀。那是一首古老的英文歌曲,优美而感伤的旋律,我总是不厌倦的一遍遍折磨着自己的听觉系统。我喜欢那首歌,没有别的理由,只因为我永远都不明白歌词的意思。我的英语水平,低到只可以说“我爱你”而这首歌却没有那三个我耳熟能详的英文单词。
歌一遍遍的放,也许是侍应生错误理解了我的意思,在这个没有很多客人的红茶馆里,我是永远的熟客,所以我总是很破例的得到他们的眷顾,可以尽量的享受属于自己喜欢的东西。
可是今天,这么多的客人,很多人已经蹙起了自己的眉头,并不是每个人都有我这样另类的爱好。我招了招手,叫来了那个负责放音乐的侍应生。
“小姐,有事么?”他彬彬有礼的问。
“如果你们只做我一个人的生意,我介意你把音响的音频开的大一些。”我微笑的看着他:“可是很遗憾,我的收入只够维持我日常的开销,你们的薪水我无法支给。”
“小姐你误会了,这首歌是另一位先生特意点的。”侍应生回答我。
“哦,是么?”我有一点惊讶,问:“可以告诉我是哪一位先生么?”
这并不是什么过分的要求,他很轻易的回答了我。我的视线顺着他的手指方向望过去,一个男人坐在一个偏僻的角落里,正对着我微微的笑着。
他叫李默,沉默的默,他的人并不像他的名字,是一个很健谈的人。也许是因为彼此是生活在两个空间的人,他给我一种很健康的感觉,可惜无法感染给我,我喜欢阴暗,至少是宁静。
一杯茉莉清茶,是李默送给我的第一份见面的礼物,他很优雅的坐在我面前,没有问我介不介意。他给我一种很霸道的感觉,可是那种感觉很温暖。
“我叫李默。”他第一句话这样说。
“优雅。”我回答,然后细心的去品尝面前的茉莉清茶。这是我第一次喝这样的茶水,也是第一次一个让我有好感的男人请我喝这样的茶水。
“喜欢这样的感觉么?”李默的笑很干净却很勾魂,至少我这么认为,可惜我并不为所动。
“你忘记了问一个问题了。”我知道他忘记问我的姓氏了,我很冲动的想脱口告诉他,可是理智控制了我的话语。
“你的名字很美丽,就像这清茶的色泽一样,听起来,喝起来,一样是美丽的享受。”李默继续侃着。
也许只有他这样的男人才可以说出这样让人赏心悦耳的话,我报以一个温柔的神情。这个男人,我真的不反感,可惜的是他出现的太迟了。
“我以前没有见过你。”李默好像很遗憾的样子,也许他的想法是和我一样吧。生命中总有一些让我们感到美好的邂逅,却不一定会在最恰当的时间里出现,可是我们总是期待。当真正来临的时候,我不知道自己还可以做些什么。
“你以前没有来过这里。”我笑着打趣。这几年,我绻缩在这里,看遍了所有的面孔,却唯独没有你。现在的相逢是错是对,为什么我的心在深深悸动的同时还有渴望和恐惧?
“以后我会经常出现在这里。”李默很肯定的说。
我是一个不愿意轻易相信男人话的女人,或者说我是一个不愿意相信男人的女人。我总认为男人只是一种擅长谈判的动物,没有情感只有性欲的可恶昆虫。偶尔想一想,我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一具完美无暇的躯体,我只是用来兑换自己的欲望和所需。
我有一点厌恶起自己来,感觉那么的恶心,我果断的站起来,离开了眼前的男人,虽然心里那么渴望可以和他多呆一会,即便多看一眼也是好的。
我走了,还有我那刺耳的鞋底和水泥地面的碰撞声。
爱情,水泥城堡里的可爱童话
这个时代是安安的“复活节“,这个女人,仿佛与我有着相同的灵魂,绝望而细腻的文字,在教唆着让寂寞的人如何优雅的死去。我跑到了离家不远处的科教书店,抱回了她最新版本的莲花。没有什么实质的内容,只是喜欢那种冰冷的感觉,字里行间的丝丝冷气,可以短时间的麻醉自己清醒的大脑。
我窝在自己的床上,弄乱自己湿漉漉的长发,褪下紧身的衣裳,恣意的寻找属于自己的自由。一行字是一副忧郁的画面;一本书,是一本诅咒过的爱情童话;一个回忆,可以让我静静的躺在床上,感受着死亡的快感。我是一个不相信爱情的女人,我是一个相信属命的女人。李默,他的出现,让我惊喜的同时不知所措。我合上书,用脸去体验着它的冰冷,然后心似刀割的疼痛。
三天了,我没有外出,一个人,还有安安和三毛的心情碎语。我是女人,一个只剩下优雅外表的漂亮女人,我在青春的季节丢失青春,我在纯真的年代丢失纯真。现在的我,只渴望在撒哈拉大大漠里赤裸裸的奔跑,可是现在的我,却只可以握紧自己仅剩的容颜绝望的喘息。爱情,只是水泥城堡里的美丽童话,遥远而不可及的想像,满足自己虚伪的渴望。我不相信,也没有去尝试的勇气。李默只是我生命中一个不安分的琴弦,曾经轻微的挑动我的心弦,很快的就会被我无情的折断。
我将自己“化装”成一个教堂的修女,一颗似乎与爱情绝缘的冰冷的心,再次的出现在我最喜欢的一个角落里。那个男人,听着我以往听过的音乐,坐在我曾经坐过的位子上,点了我曾经最喜欢的咖啡,露出初次与我相识时的笑容。洁白的牙齿,粗糙的胡茬,略现颓废的神情,未曾修复的乱发,仿佛只是为了等待我的到来。素不知,千年的时间都会在他等待的时候溜走。
“我知道你会来,所以我就一直在这里等你。”李默很幽默的说:“我真的害怕你会记不起我来,所以就很霸道的占据了你的位子。”
“你真的很聪明,那只是一个短暂的邂逅。”我淡淡的,却无法对他冰冷:“生命中有无数次的意外相逢,你是不是太认真了?”
“美丽的邂逅永远是那么难得,我不可以错过。”李默紧紧的盯着我,仿佛要看进我的内心:“我想你是赞成我的观点的。”
我总是掩饰的那么好,他最终还是失败的低下了自己的头。
“也许很多事情都不是你想像中那样。”我告诉他。
“那你告诉我。”李默很开心的问。
这个男人,仿佛是一张白纸,也许要经过别人的描绘才会精彩起来,可惜的是我丢失了那支带着色彩的笔。
“我不会告诉你。”我俏皮的提醒他:“男人总要经历过无数次的失恋,才会真正的长大,成熟。”
“我愿意失恋,如果那是为了你。”李默很认真的说,他那清澈的神情曾短暂的打动了我的心。
“你不害怕痛苦?”我轻轻的汲取一口那已经冰冷的饮料,整理了一下额前的碎发,然后看着他,带点认真的说。
“你是个漂亮的女子。”李默叹息了一声,没有掩饰自己的情感。
“漂亮的女人个个都是女巫。”我告诉他,加重了“女人”两个字,可是他会明白么?这是张小娴的一句话,我就轻易的说了出来。也许我真的不需要去探索什么,彻底的回头,尽快的离开,永远的消失,那是不是很好?
“可是我希望看着你变成巫婆。”李默告诉我:“我希望一直陪着你,只到你变成巫婆。”
“那就不好看了。”我浅浅的一笑,这个男人,我终于等到了他的出现,却用了这么多年。
“女人是永远都不知道自己有多美丽的。”李默脸上露出了笑容:“你的美丽只有我可以看的到。”
我知道他说的话是真的,我也相信,这就是我在这个城市逗留这么久的唯一原因。可是当他真正的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没有激动,也没有感到幸福,却只有深深的解脱。这个世界,还有一个人知道我的好,一个萍水相逢,并不熟念的男人,不是为了我的身体,而是其他的什么东西。
也许这就是爱情吧,却那么的让我精疲力竭,我抬起自己的眼睛,紧紧的凝望着眼前的男人,不知道自己是怎样的表情。我就那样一直的看着,直到他将我搂进他的怀里。原来男人胸膛也可以这么的温暖和踏实,可是我直到今天才真正的发现,想着想着,心不禁深深的叹息。
喜欢,只有那么一点点
我在彻底糜烂的同时渴求着不可能的完美,我用华丽的外表掩饰自己心底的落寞与孤寂,一个游荡已久的灵魂绻缩在一个寂静的小屋里,偶尔去感受外面的残酷与啁哳。一个不属于我这个世界的男人俘虏了我,我的情感被他轻易的攥在了手掌,小心的呵护。他却无法走进我的灵魂深处,而我冰冷依旧如初。
我拒绝了李默,他的关怀,爱护和殷勤。枯萎的鲜花仿佛就是爱情的版本,我将它无情的遗弃在蒙满灰尘的阳台上,然后我站在那里,俯视那个站在大街上的男人。这里是繁华街24号,一个与我年龄相符合的数字。一个70㎡鸟巢,是我用了一星期的时间陪伴一个我不认识的有钱男人换来的结果,很肮脏的地方。请原谅我的容忍,我需要一个落脚的地方,这个世界可以饿死那些无所事事的男人,却贫困不了我这样漂亮的女人。
生活的手段有好多中,我无疑选择了一种最直接,也最让人唾弃的方式。在这个空荡而拥挤,冰冷而热烈的城市里,生存是一种手段,以前从没有发觉错与对,只有深深的失落。直到我看见李默的眼神,才会发觉心底的痛楚,还有鲜血淋漓的刺伤,可是那种感觉我很喜欢。
我想我是一个有点自虐的女人,喜欢看李默有点痛苦和哀怨的神情,后来才知道我只是渴望着爱情的感觉,没有甜蜜和温馨,多一点痛苦和绝望也好的。李默,他可以给予我的永远只有那么多,也许只因为我不敢接受的太多,我是那么的清楚自己,那么的怯弱。
李默是一个永远都会记得我存在的人,从红茶馆的别离,他在我家的楼下已经矗立了n个日子,却从没有机会踏进那个门槛。这个家还有我的心都是我的禁地,只属于我,不会向任何人打开的,可是我并没有告诉他。我喜欢他送给我的每一束鲜花,我渴望自己一走到阳台就可以看见他着急的样子。我会弄乱自己的头发,轻柔的垂下去;我会挥舞起自己的睡衣,让他看见那鲜艳的色彩;我也会对他娇媚的微笑,直到他急着只跺脚。那样模样,真的好可爱。
“女巫,开门。”李默曾经不止一次的捶着我的门,在外面大叫。
“你如果敢走进来,我就吃了你。”我甩掉自己大大的拖鞋,光着脚板奔到门前,听他怒吼。
“我要将你揉进自己的身体。”李默赤裸裸的,无所顾忌的继续喊叫。
“爱情会让人变的疯狂,你还是安静一下吧。”我斜依在墙壁上不为所动。
“我知道你就喜欢我的疯狂。”李默开心的宣言:“我要让你喜欢死我。”
我突然默默无言,是啊,这就是爱情的感觉,我等待了那么久,真的渴望他可以更猛烈一些。
“优雅,你怎么不说话了。”李默关心的问。他总是这样,我一沉默,他就感觉自己好像做错了什么。
我继续沉默,可是泪水已经流满了我的脸,我无力的绻缩在地上,用手抱住自己的头,轻声的呜咽。那... -->>
回忆,只因为我永远都无法忘记
也许三年,也许更久,我依然会回到那个叫做“仙跡林”的红茶馆,理由单纯的很,我曾经生活在这里。无论是早晨的一杯茉莉清茶,还是黑夜里的一壶泡沫咖啡,我的味觉就像我的生活一样,失去了滋味。喜欢茉莉那清淡的味道,生活枯燥的时候需要净化的因子;依赖泡沫咖啡的苦涩,因为我是一个属于黑夜的精灵。这个城市,隔离了所有相识的,不相识的人,而我永远踏着优雅的步伐,在这个安静的角落里,来过,走过,一次次的重叠,生活就是这样,至少我现在还是这样认为。
那一年,我走进了一个叫做“仙跡林”的红茶馆,品尝到了生命中的第一杯“粉红佳人”那是一种只为了我这样的人才存在的灰色饮料。凄迷的色泽,看不见对面的光芒,凌状的冰块,比心情还冷,脆绿色的塑料吸管,在我纤细的手指间自然的弯曲,然后粉红色的液体就流进我的口中。有一种沉醉的麻木,我喜欢它,因为它的廉价还有冰凉的心情滋味。我喜欢上了这个地方,安静的,寂寞的,冰冷的,孤寂的,即便是优美的音乐也伴随着人的心情而扭转了它的旋律。一个渴望已久的地方,在我即将离开的时候出现在了我的生活之中。好吧,就让我短暂的停留片刻也好,生活中总有一些值得去留恋和回忆的东西,无论以前的日子过的是多么的糟糕或者颓废。
我叫优雅,那一年我24岁,我没有告诉别人我姓什么,也许只因为在很久以前我就已经完全的忘记了,可是我总是那么期待有一个人可以记住我的姓。我从没有太多的奢望,只需要一个人,真的就那么简单。因为我总认为一个人的情感,一辈子只可以付出一次,只可以付给一个人,真挚的爱情如果可以无休止的复制,那是对神圣灵魂的践踏,是亵渎。
我喜欢喝清淡的东西,那也许与品位无关,我只希望自己可以优雅的活着,给别人看看也好。我不会在意自己的生活方式,可是却那么在意别人的目光,熟悉的,陌生的,经常相遇的,还是擦肩而过的。我仿佛是生活在别人的空间里,为了所有邂逅的人及尽展示着自己的美好。真的很累,直到有一天,我在放纵中等待着死亡的来临,那一刻,我忘记了所有,忘记了自己是一个叫做优雅的美丽女人。
喜欢它,喜欢游鸿明的下沙,喜欢聆听着音乐一个人傻傻的沉默,喜欢在那复制的古木下长久的仰望,直到自己的脖子酸痛,然后一直躺到侍应生来谴责我离去。然后我挎起自己的皮包,融入冰冷的黑夜里。我那坚硬的高根鞋底撞击在水泥地面上,发出单调的“镪镪”声响,让我知道自己还活着。又是一个漫长的黑夜,那短暂的六个小时,我无处可去,我喜欢游荡的感觉,因为那早已经习惯。
我总会回头,在我路途的某一个不经意的瞬间,总会有一些陌生的声音纠缠着我。我去寻找,或者说在等待,一个个陌生的身影,臃肿的,消瘦的,一样有点无耻的嘴脸,暧昧的神情,总会让我莫名所以的想呕吐。然后领着我到一个陌生的环境,那一夜,我不是奉献,也不是付出,只是简单的交易,换取我需要的东西,或者只是为了填补我空虚的心灵。这个城市,一个无名的我,在用一种属于自己的方式,进行着自己的生活。
我感觉时间是永远停滞的,因为我的生活内容总是一层不变,直到我发现自己容颜的衰老。一条条轻微的鱼尾纹,像牢固而锋利的细线,割破我曾经白皙,娇嫩的脸面。眼神有一点迷惘,望着窗外车水马龙的街道,我有一跃而下的冲动。那种飘逸的感觉,我渴望,也许只是希冀永远的解脱。
我退回自己的屋子里,散发着馨香的丝绵被是我永远的温暖,我懒散的躺在上面,脸有种潮湿的感觉,这一夜,我不想外出。
相逢,永远不是错
他叫李默,一个报社的文字编辑,也许我不应该将他抬到一个让人仰望的高度,但他真的很出色。180㎝的身高,俊朗的外表,优雅的谈吐,让人向往的名牌学位,让人羡慕的工作单位,高收入,也许也有个好的出生吧。相逢纯属偶然,他走过我的身边,然后短暂的停留,注视,接着翩然的离开。
我知道我走过繁华商场的回头率,但我只希望一个人可以为我驻留,而他是那个人么?也许有一点奢望,我回转头,继续握紧自己手中的咖啡壶,这个冰冷的季节,我需要它来给我取暖。我叫来侍应生,偏着头,直到看的他脸红扑扑的,然后我说,我想听一首歌。我在茶水单上写下歌手和歌曲的名字,递给了他。我看着他那离开时匆忙的脚步,心里窃窃的微笑,真的是一个很纯真的男孩。是啊,纯真,他那么的轻易显露,而我的呢?
很想以前的日子,一个不属于这个城市的记忆,偶尔也会傻傻的笑出声音来。然后累了,我就爬在桌子上,看着每一个走进红茶馆的人,那么的入神,仿佛他们的生活就是我的生活,可是为什么总是那么遥远?
听音乐是我最大的享受,可是总是无法真正的融入我的内心,也许只是为了驱除我心底的寂寞,有一点悲哀。那是一首古老的英文歌曲,优美而感伤的旋律,我总是不厌倦的一遍遍折磨着自己的听觉系统。我喜欢那首歌,没有别的理由,只因为我永远都不明白歌词的意思。我的英语水平,低到只可以说“我爱你”而这首歌却没有那三个我耳熟能详的英文单词。
歌一遍遍的放,也许是侍应生错误理解了我的意思,在这个没有很多客人的红茶馆里,我是永远的熟客,所以我总是很破例的得到他们的眷顾,可以尽量的享受属于自己喜欢的东西。
可是今天,这么多的客人,很多人已经蹙起了自己的眉头,并不是每个人都有我这样另类的爱好。我招了招手,叫来了那个负责放音乐的侍应生。
“小姐,有事么?”他彬彬有礼的问。
“如果你们只做我一个人的生意,我介意你把音响的音频开的大一些。”我微笑的看着他:“可是很遗憾,我的收入只够维持我日常的开销,你们的薪水我无法支给。”
“小姐你误会了,这首歌是另一位先生特意点的。”侍应生回答我。
“哦,是么?”我有一点惊讶,问:“可以告诉我是哪一位先生么?”
这并不是什么过分的要求,他很轻易的回答了我。我的视线顺着他的手指方向望过去,一个男人坐在一个偏僻的角落里,正对着我微微的笑着。
他叫李默,沉默的默,他的人并不像他的名字,是一个很健谈的人。也许是因为彼此是生活在两个空间的人,他给我一种很健康的感觉,可惜无法感染给我,我喜欢阴暗,至少是宁静。
一杯茉莉清茶,是李默送给我的第一份见面的礼物,他很优雅的坐在我面前,没有问我介不介意。他给我一种很霸道的感觉,可是那种感觉很温暖。
“我叫李默。”他第一句话这样说。
“优雅。”我回答,然后细心的去品尝面前的茉莉清茶。这是我第一次喝这样的茶水,也是第一次一个让我有好感的男人请我喝这样的茶水。
“喜欢这样的感觉么?”李默的笑很干净却很勾魂,至少我这么认为,可惜我并不为所动。
“你忘记了问一个问题了。”我知道他忘记问我的姓氏了,我很冲动的想脱口告诉他,可是理智控制了我的话语。
“你的名字很美丽,就像这清茶的色泽一样,听起来,喝起来,一样是美丽的享受。”李默继续侃着。
也许只有他这样的男人才可以说出这样让人赏心悦耳的话,我报以一个温柔的神情。这个男人,我真的不反感,可惜的是他出现的太迟了。
“我以前没有见过你。”李默好像很遗憾的样子,也许他的想法是和我一样吧。生命中总有一些让我们感到美好的邂逅,却不一定会在最恰当的时间里出现,可是我们总是期待。当真正来临的时候,我不知道自己还可以做些什么。
“你以前没有来过这里。”我笑着打趣。这几年,我绻缩在这里,看遍了所有的面孔,却唯独没有你。现在的相逢是错是对,为什么我的心在深深悸动的同时还有渴望和恐惧?
“以后我会经常出现在这里。”李默很肯定的说。
我是一个不愿意轻易相信男人话的女人,或者说我是一个不愿意相信男人的女人。我总认为男人只是一种擅长谈判的动物,没有情感只有性欲的可恶昆虫。偶尔想一想,我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一具完美无暇的躯体,我只是用来兑换自己的欲望和所需。
我有一点厌恶起自己来,感觉那么的恶心,我果断的站起来,离开了眼前的男人,虽然心里那么渴望可以和他多呆一会,即便多看一眼也是好的。
我走了,还有我那刺耳的鞋底和水泥地面的碰撞声。
爱情,水泥城堡里的可爱童话
这个时代是安安的“复活节“,这个女人,仿佛与我有着相同的灵魂,绝望而细腻的文字,在教唆着让寂寞的人如何优雅的死去。我跑到了离家不远处的科教书店,抱回了她最新版本的莲花。没有什么实质的内容,只是喜欢那种冰冷的感觉,字里行间的丝丝冷气,可以短时间的麻醉自己清醒的大脑。
我窝在自己的床上,弄乱自己湿漉漉的长发,褪下紧身的衣裳,恣意的寻找属于自己的自由。一行字是一副忧郁的画面;一本书,是一本诅咒过的爱情童话;一个回忆,可以让我静静的躺在床上,感受着死亡的快感。我是一个不相信爱情的女人,我是一个相信属命的女人。李默,他的出现,让我惊喜的同时不知所措。我合上书,用脸去体验着它的冰冷,然后心似刀割的疼痛。
三天了,我没有外出,一个人,还有安安和三毛的心情碎语。我是女人,一个只剩下优雅外表的漂亮女人,我在青春的季节丢失青春,我在纯真的年代丢失纯真。现在的我,只渴望在撒哈拉大大漠里赤裸裸的奔跑,可是现在的我,却只可以握紧自己仅剩的容颜绝望的喘息。爱情,只是水泥城堡里的美丽童话,遥远而不可及的想像,满足自己虚伪的渴望。我不相信,也没有去尝试的勇气。李默只是我生命中一个不安分的琴弦,曾经轻微的挑动我的心弦,很快的就会被我无情的折断。
我将自己“化装”成一个教堂的修女,一颗似乎与爱情绝缘的冰冷的心,再次的出现在我最喜欢的一个角落里。那个男人,听着我以往听过的音乐,坐在我曾经坐过的位子上,点了我曾经最喜欢的咖啡,露出初次与我相识时的笑容。洁白的牙齿,粗糙的胡茬,略现颓废的神情,未曾修复的乱发,仿佛只是为了等待我的到来。素不知,千年的时间都会在他等待的时候溜走。
“我知道你会来,所以我就一直在这里等你。”李默很幽默的说:“我真的害怕你会记不起我来,所以就很霸道的占据了你的位子。”
“你真的很聪明,那只是一个短暂的邂逅。”我淡淡的,却无法对他冰冷:“生命中有无数次的意外相逢,你是不是太认真了?”
“美丽的邂逅永远是那么难得,我不可以错过。”李默紧紧的盯着我,仿佛要看进我的内心:“我想你是赞成我的观点的。”
我总是掩饰的那么好,他最终还是失败的低下了自己的头。
“也许很多事情都不是你想像中那样。”我告诉他。
“那你告诉我。”李默很开心的问。
这个男人,仿佛是一张白纸,也许要经过别人的描绘才会精彩起来,可惜的是我丢失了那支带着色彩的笔。
“我不会告诉你。”我俏皮的提醒他:“男人总要经历过无数次的失恋,才会真正的长大,成熟。”
“我愿意失恋,如果那是为了你。”李默很认真的说,他那清澈的神情曾短暂的打动了我的心。
“你不害怕痛苦?”我轻轻的汲取一口那已经冰冷的饮料,整理了一下额前的碎发,然后看着他,带点认真的说。
“你是个漂亮的女子。”李默叹息了一声,没有掩饰自己的情感。
“漂亮的女人个个都是女巫。”我告诉他,加重了“女人”两个字,可是他会明白么?这是张小娴的一句话,我就轻易的说了出来。也许我真的不需要去探索什么,彻底的回头,尽快的离开,永远的消失,那是不是很好?
“可是我希望看着你变成巫婆。”李默告诉我:“我希望一直陪着你,只到你变成巫婆。”
“那就不好看了。”我浅浅的一笑,这个男人,我终于等到了他的出现,却用了这么多年。
“女人是永远都不知道自己有多美丽的。”李默脸上露出了笑容:“你的美丽只有我可以看的到。”
我知道他说的话是真的,我也相信,这就是我在这个城市逗留这么久的唯一原因。可是当他真正的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没有激动,也没有感到幸福,却只有深深的解脱。这个世界,还有一个人知道我的好,一个萍水相逢,并不熟念的男人,不是为了我的身体,而是其他的什么东西。
也许这就是爱情吧,却那么的让我精疲力竭,我抬起自己的眼睛,紧紧的凝望着眼前的男人,不知道自己是怎样的表情。我就那样一直的看着,直到他将我搂进他的怀里。原来男人胸膛也可以这么的温暖和踏实,可是我直到今天才真正的发现,想着想着,心不禁深深的叹息。
喜欢,只有那么一点点
我在彻底糜烂的同时渴求着不可能的完美,我用华丽的外表掩饰自己心底的落寞与孤寂,一个游荡已久的灵魂绻缩在一个寂静的小屋里,偶尔去感受外面的残酷与啁哳。一个不属于我这个世界的男人俘虏了我,我的情感被他轻易的攥在了手掌,小心的呵护。他却无法走进我的灵魂深处,而我冰冷依旧如初。
我拒绝了李默,他的关怀,爱护和殷勤。枯萎的鲜花仿佛就是爱情的版本,我将它无情的遗弃在蒙满灰尘的阳台上,然后我站在那里,俯视那个站在大街上的男人。这里是繁华街24号,一个与我年龄相符合的数字。一个70㎡鸟巢,是我用了一星期的时间陪伴一个我不认识的有钱男人换来的结果,很肮脏的地方。请原谅我的容忍,我需要一个落脚的地方,这个世界可以饿死那些无所事事的男人,却贫困不了我这样漂亮的女人。
生活的手段有好多中,我无疑选择了一种最直接,也最让人唾弃的方式。在这个空荡而拥挤,冰冷而热烈的城市里,生存是一种手段,以前从没有发觉错与对,只有深深的失落。直到我看见李默的眼神,才会发觉心底的痛楚,还有鲜血淋漓的刺伤,可是那种感觉我很喜欢。
我想我是一个有点自虐的女人,喜欢看李默有点痛苦和哀怨的神情,后来才知道我只是渴望着爱情的感觉,没有甜蜜和温馨,多一点痛苦和绝望也好的。李默,他可以给予我的永远只有那么多,也许只因为我不敢接受的太多,我是那么的清楚自己,那么的怯弱。
李默是一个永远都会记得我存在的人,从红茶馆的别离,他在我家的楼下已经矗立了n个日子,却从没有机会踏进那个门槛。这个家还有我的心都是我的禁地,只属于我,不会向任何人打开的,可是我并没有告诉他。我喜欢他送给我的每一束鲜花,我渴望自己一走到阳台就可以看见他着急的样子。我会弄乱自己的头发,轻柔的垂下去;我会挥舞起自己的睡衣,让他看见那鲜艳的色彩;我也会对他娇媚的微笑,直到他急着只跺脚。那样模样,真的好可爱。
“女巫,开门。”李默曾经不止一次的捶着我的门,在外面大叫。
“你如果敢走进来,我就吃了你。”我甩掉自己大大的拖鞋,光着脚板奔到门前,听他怒吼。
“我要将你揉进自己的身体。”李默赤裸裸的,无所顾忌的继续喊叫。
“爱情会让人变的疯狂,你还是安静一下吧。”我斜依在墙壁上不为所动。
“我知道你就喜欢我的疯狂。”李默开心的宣言:“我要让你喜欢死我。”
我突然默默无言,是啊,这就是爱情的感觉,我等待了那么久,真的渴望他可以更猛烈一些。
“优雅,你怎么不说话了。”李默关心的问。他总是这样,我一沉默,他就感觉自己好像做错了什么。
我继续沉默,可是泪水已经流满了我的脸,我无力的绻缩在地上,用手抱住自己的头,轻声的呜咽。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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