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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忧伤的哭声从河的下游不远处传来,与那头顶上的烈日一同折磨着所有的人。
一群身穿长袍,头扎头巾的人正站在奔流不息的河边,静静的看着下游的那一群哭泣着的人们。
为首的一人三十左右,下巴上有一撮不浓不淡的胡须,白净的脸与他身边那些人的脸形成鲜明对比,此刻,他的表情与其他的人一样凝重。
站在他左手边的一名男人开口道:“方头儿,你说他们真的会把寡妇烧死吗?”
这人抿着嘴,好半天才回答道:“我也不知道,烧死寡妇的习俗我只是听穆罕默德说的,他曾经见过,不过他不肯说出细节,所以我自然也就不会知道。不过,看起来这家人是穷人,可能他们会把寡妇卖掉吧?”
正说话间,那下游围着的一群人散了开来,而那原本被他们围在中间的那堆篝火已经熄灭了。人们从灰烬中扒出一具焦尸,抬到了河边,略微的表示了一番悲痛之后,便将那具焦尸扔进了河里。
看着下游那些渐渐散去的人群,还有那河中越漂越远的焦尸,上游的那些人不觉感慨起来。
一人说道:“化人怎么也不化干净?就这么往河里一扔就算是完了?”
另一人说道:“穷人自然买不起多少柴火,能烧成这样就已经算是很不错了,起码有人给他收尸送葬。”
“天底下哪儿都一样!富人永远享受,哪怕死了也比穷人风光!”一名紧靠河岸的人大声的感慨着。
“风啸,你又在说怪话了!”那为首之人转过脸去,语气略显严厉的呵斥了一句。
风啸赶紧伸了伸舌头,随后说道:“方头儿,不是我说怪话,而是事实如此!若是那个穷人有钱的话,那么起码能够风风光光的烧个干净,然后把骨灰洒进河里去,可是现在却只成了一具焦尸,顺着河往海里流,也不知哪天就被野兽拖上了岸,成了野兽的盘中餐。”
不等为首那人发话,另外一人却接口道:“这些事情可真不关咱们的事,咱们青衫社的任务就是尽快拿获童清风,干完了这件事,咱们早早的回去,免得在这儿受这份儿罪!不过这话又说回来,这个地方还真是奇怪的很,那当皇帝的跟这里的百姓居然不是同一个民族,信的教也不一样。”
这伙正在河边议论着的人正是青衫社的人,而他们的这名首领不是别人,却正是青衫社的首领之一方世玉了。本来今天他们是来到这座码头等人的,但由于船迟迟未到,因此便走出码头,观看一场火葬,并发表着自己的看法。
方世玉自然是不会跟自己手下的这些人争论眼前的这件事情的,因为他心中还有更急迫的事情等待他去完成。
自从得知童清风逃往印度之后,方世玉就马上领人一路追踪而去,经过一番艰难的海上及陆上跋涉,终于在上个月得到了童清风的线索。但让他们意外的是,此时的童清风并不是躲在什么商人的宅院之中,而是躲进了印度的皇宫里,这样一来,他们抓人的难度就更大了。
方世玉自然不会轻易放弃,他马上找到了门路,准备亲自前往皇宫拜访印度的皇帝,但是让他再次感到棘手的一件事情是,那名原先答应带他们拜见皇帝的大臣突然狮子大开口,向他们索要大笔金子,这让方世玉感到很为难,因为他们带来的金银已经基本上用去了七成多,而剩下的除了要维持他们二十几个人的生活之外,还必须支付翻译穆罕默德的薪水,所以,现在他根本没有办法拿出这么多金子,万般无奈之下,他不得不将三名手下和他们的翻译穆罕默德派回南洋,命他们向郑森借些金子,以便尽快能够拜见印度的皇帝。
那三名手下和翻译一去就是差不多两个月,这两个月中,方世玉他们真正可算是如坐针毡,除了每日继续监视皇宫附近的动静之外,就是每日来到这恒河岸边,望眼欲穿的向下游望去,等候着那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回来的三名手下。
由于现在的印度正处于衰落阶段,不仅统治者上层争权夺利的厉害,而且各地的百姓起义也是风起云涌,而也象大明朝一样,这个时候最嚣张跋扈的正是那些兵丁将领,即使是现在的印度京城也一样不能让人安心,除了要应付那些兵丁们的骚扰之外,还必须时刻提防童清风的反噬,毕竟来到这里的不只是童清风一个人,他的身边除了狐狸球儿之外,还有狐狸球儿手下几个最凶狠的打手,相比之下,穷途末路的歹人往往更加的凶残。
与往常一样,今天方世玉他们也是来等候船只的,按照他们的统计,从下游来到这印度京城德里的船只每天只有十几艘,而且全部都是小船,再加上这里人生地不熟,所以,他们必须仔细的观察,以防出现意外。
工夫不负有心人,就在天色将黑,他们正准备返回客栈的时候,一名眼尖的部下忽然指着下游说道:“快看,又有一艘船来了!”
方世玉立刻带人等候在码头上,与那些混身是汗、皮肤黝黑的当地苦力挤在一起,一边忍受着码头上难闻的气味,一边焦虑的等候着那艘载满了人畜的船只。
船只晃晃悠悠的行驶到码头,不等船只停稳,方世玉就急着跨上船,急切的向船舱里张望。
几个熟悉的身影马上映入了他的眼帘,已经让他等了快两个月的部下终于回来了。
“嘿!方!”翻译穆罕默德非常高兴的举起双手,向着方世玉喊道。
船上的人纷纷向外挤去,码头上的苦力们也在监工的鞭子的催促下挤上船去,一时之间,船上乱成一片,方世玉生怕金子有失,于是赶紧奋力向前挤去,在推倒了几个壮汉之后,他终于与那几名手下会合了。
让他感到有些意外的是,这次来的手下除了自己派去的那三人和翻译之外,居然又来了三个人,其中的一人是他认识的。
方世玉惊讶的问道:“张宝?你怎么也来了?”
张宝笑道:“可不是我自己想来的,是洪头儿命我来的,他说我比较机灵,就让我来听你的调遣,我一到新南安,就找到了分社的人,正想让他们帮我找船,却正好碰见了你派回去的手下,于是大伙儿就一起来了。”
方世玉这才恍然大悟,他不敢在这里过多停留,急忙带着众人返回了码头。
好不容易挤出人群,方世玉便追问道:“东西带来了没有?”
“带来了,不仅有金子,而且有珠宝。郑森最近非常高兴,所以就格外的大方些,这些东西是他送给我们的,不是借给我们的,所以不用还。”一名手下将背后背着的两个包裹解了下来,递给方世玉,并说道“听说大军在日本打了胜仗,不仅郑森高兴,而且元帅也高兴。”
方世玉接过包裹,用手掂了掂,不觉赞道:“好家伙!真沉呐!”
翻译穆罕默德说道:“这里一共是五百两黄金,外加三十颗红蓝宝石,当然沉得很。不过,我必须先向你要回我的薪水,要知道,你已经拖了我整整两个月的薪水了!当初你在新南安找到我的时候,我当时是一个码头的监工,我的薪水可也不低,要不是你答应给我更高的薪水,我肯定是不会来这里的。”
方世玉笑道:“我什么时候拖欠过你的工钱?这两个月的工钱我都交给你的侄子了,你若想要,就去找他要去吧。”
“哦?你把我的薪水给了哈桑?噢,这可不是个好主意,他一向花钱大方,可千万别把我的钱花光才好。早知道这样,我回去时也将他一同带回去了。”穆罕默德嘴里不停的嘟囔着。
方世玉说道:“那可不行!虽然哈桑的汉话说得并不流利,不过有他跟我们在一起,总比我们什么也不会说好,上个月印度的官兵到我们的客栈去捣乱,幸亏哈桑会说话,否则的话,当真麻烦之极!”
穆罕默德得意的笑笑,并说道:“那是当然!我从十岁就跟着父亲经商,跑到大明呆了整整十年,后来又在印度呆了十年,我不仅会说汉话,而且也会说印度十几种土语,哈桑从小就跟我在一起,他的本领肯定不会差。”
“好了,好了!你就别再吹了,在船上的时候,那个人跟你说话,你不是还是两手一摊听不懂?”听到穆罕默德越吹越离谱,站在他身后的张宝忍不住纠正了他的错误。
不等穆罕默德开口解释,方世玉已经帮他解了围,他转身示意众人马上离开码头,随即将两只包裹紧紧的扎在身上,并对张宝说道:“印度的土语有上百种,就算是穆罕默德穷其一生也不可能全部学会,现在的他就已经算很不错了,起码能够帮助我们跟这里的官员说上话,当然了,没有黄金还是白搭。”
众人不再说别的话,立刻转身走出码头,向着自己所住的客栈快步走去。
张宝是第一次来到印度,自然眼光中充满了好奇与迷惑,一路之上问话不断,好在方世玉今天的心情很好,也很爽快的回答了他的众多问题,这让张宝大长见识。
穆罕默德见张宝停下了不停喷着吐沫的嘴巴,于是终于找到了插嘴的机会,他向方世玉问道:“你们要抓的那个人跑了吗?”
方世玉摇了摇头,说道:“没跑,应该还在皇宫里,因为我派去监视的人没有看到他们出来,我只是非常奇怪,为何印度的皇帝会收留他?”
穆罕默德鼻子里冷哼一声,随即说道:“肯定是用黄金珠宝打动了印度皇帝的心,现在的印度皇帝已经没有他祖先的那种勇猛了!他除了每天泡在嫔妃们的澡盆里之外,就只对黄金和珠宝感兴趣了,他的那些大臣们也是跟他学的。”
方世玉摇头叹息,看起来这种昏庸的皇帝并非只有中国有,外国也一样随处可见,这下子自己可又算是长了回见识。
众人很快回到客栈,待安顿好了一切,方世玉马上带上一百两黄金,外加五颗红宝石,去拜访那位印度国的权臣,以便早日去见印度皇帝。
有了黄金和珠宝开道,自然一切好说,当方世玉将那一百两黄金拿出来后,那权臣先是答应第二天带他们去拜见皇帝,但方世玉可不愿意再等这么长的时间,于是他很快向穆罕默德使了个眼色,穆罕默德心领神会,立刻拿出了那五颗牛眼般大小的蓝宝石。
权臣的态度马上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他一边贪婪的用双手不停的摩挲着那五颗蓝宝石,一边满口答应尽快为他们安排,最迟在晚上就可以进宫拜见印度国皇帝。
等待,是让人焦虑的一种行为,也许在权臣看来只不过是短短的几个小时而已,但在方世玉他们看来,却好象是等了足足半年一样。
终于,这令人焦躁不安的等待结束了,印度皇帝派来了几名亲信官员,表示愿意接见远道而来的大明朝的使者。在那名权臣的暗示下,方世玉终于明白,原来是他贿赂了皇帝身边的宠臣,才得以让他们进宫,而皇帝今晚也象往日一样,在皇宫里大宴群臣,因此有足够的时间接见一下大明朝来的使者。
看着那权臣的脸色,与那不停摩挲的双手,方世玉自然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于是,片刻之后,那包裹里的金子就又少了一百两。
众人均要跟去,但方世玉却并未同意,他只带上穆罕默德和张宝,以及另外五个手下,一共八人,半躺进印度国皇帝派人抬来的小轿,经过那长长的、漆黑的街道,向着印度皇宫进发。
与其它的地方比较起来,皇宫总是格外的金碧辉煌,虽然远远比不上南京的皇宫庞大,但精致了许多,当然,其防卫力量相比之南京的大明皇宫来却一点儿也不逊色,三步一岗五步一哨,那面容严肃认真的卫兵时刻提醒着所有的人——不要妄图打皇帝陛下的任何主意。
众人在皇宫的前花园停下,并下了轿子,不等他们适应这里的光线,一阵杂乱的脚步声传进了他们的耳朵,一名皇帝最信任的将领带领着数十名卫兵赶到了这里。
一番短暂的寒暄,一番认真的搜身,他们终于获得了许可,跟随着那名权臣走向皇宫深处。
穿过长长的厅廊,再绕过一大片池塘,众人终于抵达了全印度的权利中心。
方世玉非常的惊奇,因为他忽然发现,在他眼前的这座巨大的宫殿里,已经坐满了身穿整齐漂亮的衣服的印度官员,而他们也正转过头,直愣愣的看着自己这些身穿阿拉伯长袍的黄皮肤的人。
同过询问那名权臣,方世玉很快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了,因为印度的皇帝极有可能把自己当做了大明朝的正式使节,所以他才会在宴会上接见自己,这也许是出于礼貌,但更可能是在向自己展示他的国家的强大与富... -->>
一阵忧伤的哭声从河的下游不远处传来,与那头顶上的烈日一同折磨着所有的人。
一群身穿长袍,头扎头巾的人正站在奔流不息的河边,静静的看着下游的那一群哭泣着的人们。
为首的一人三十左右,下巴上有一撮不浓不淡的胡须,白净的脸与他身边那些人的脸形成鲜明对比,此刻,他的表情与其他的人一样凝重。
站在他左手边的一名男人开口道:“方头儿,你说他们真的会把寡妇烧死吗?”
这人抿着嘴,好半天才回答道:“我也不知道,烧死寡妇的习俗我只是听穆罕默德说的,他曾经见过,不过他不肯说出细节,所以我自然也就不会知道。不过,看起来这家人是穷人,可能他们会把寡妇卖掉吧?”
正说话间,那下游围着的一群人散了开来,而那原本被他们围在中间的那堆篝火已经熄灭了。人们从灰烬中扒出一具焦尸,抬到了河边,略微的表示了一番悲痛之后,便将那具焦尸扔进了河里。
看着下游那些渐渐散去的人群,还有那河中越漂越远的焦尸,上游的那些人不觉感慨起来。
一人说道:“化人怎么也不化干净?就这么往河里一扔就算是完了?”
另一人说道:“穷人自然买不起多少柴火,能烧成这样就已经算是很不错了,起码有人给他收尸送葬。”
“天底下哪儿都一样!富人永远享受,哪怕死了也比穷人风光!”一名紧靠河岸的人大声的感慨着。
“风啸,你又在说怪话了!”那为首之人转过脸去,语气略显严厉的呵斥了一句。
风啸赶紧伸了伸舌头,随后说道:“方头儿,不是我说怪话,而是事实如此!若是那个穷人有钱的话,那么起码能够风风光光的烧个干净,然后把骨灰洒进河里去,可是现在却只成了一具焦尸,顺着河往海里流,也不知哪天就被野兽拖上了岸,成了野兽的盘中餐。”
不等为首那人发话,另外一人却接口道:“这些事情可真不关咱们的事,咱们青衫社的任务就是尽快拿获童清风,干完了这件事,咱们早早的回去,免得在这儿受这份儿罪!不过这话又说回来,这个地方还真是奇怪的很,那当皇帝的跟这里的百姓居然不是同一个民族,信的教也不一样。”
这伙正在河边议论着的人正是青衫社的人,而他们的这名首领不是别人,却正是青衫社的首领之一方世玉了。本来今天他们是来到这座码头等人的,但由于船迟迟未到,因此便走出码头,观看一场火葬,并发表着自己的看法。
方世玉自然是不会跟自己手下的这些人争论眼前的这件事情的,因为他心中还有更急迫的事情等待他去完成。
自从得知童清风逃往印度之后,方世玉就马上领人一路追踪而去,经过一番艰难的海上及陆上跋涉,终于在上个月得到了童清风的线索。但让他们意外的是,此时的童清风并不是躲在什么商人的宅院之中,而是躲进了印度的皇宫里,这样一来,他们抓人的难度就更大了。
方世玉自然不会轻易放弃,他马上找到了门路,准备亲自前往皇宫拜访印度的皇帝,但是让他再次感到棘手的一件事情是,那名原先答应带他们拜见皇帝的大臣突然狮子大开口,向他们索要大笔金子,这让方世玉感到很为难,因为他们带来的金银已经基本上用去了七成多,而剩下的除了要维持他们二十几个人的生活之外,还必须支付翻译穆罕默德的薪水,所以,现在他根本没有办法拿出这么多金子,万般无奈之下,他不得不将三名手下和他们的翻译穆罕默德派回南洋,命他们向郑森借些金子,以便尽快能够拜见印度的皇帝。
那三名手下和翻译一去就是差不多两个月,这两个月中,方世玉他们真正可算是如坐针毡,除了每日继续监视皇宫附近的动静之外,就是每日来到这恒河岸边,望眼欲穿的向下游望去,等候着那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回来的三名手下。
由于现在的印度正处于衰落阶段,不仅统治者上层争权夺利的厉害,而且各地的百姓起义也是风起云涌,而也象大明朝一样,这个时候最嚣张跋扈的正是那些兵丁将领,即使是现在的印度京城也一样不能让人安心,除了要应付那些兵丁们的骚扰之外,还必须时刻提防童清风的反噬,毕竟来到这里的不只是童清风一个人,他的身边除了狐狸球儿之外,还有狐狸球儿手下几个最凶狠的打手,相比之下,穷途末路的歹人往往更加的凶残。
与往常一样,今天方世玉他们也是来等候船只的,按照他们的统计,从下游来到这印度京城德里的船只每天只有十几艘,而且全部都是小船,再加上这里人生地不熟,所以,他们必须仔细的观察,以防出现意外。
工夫不负有心人,就在天色将黑,他们正准备返回客栈的时候,一名眼尖的部下忽然指着下游说道:“快看,又有一艘船来了!”
方世玉立刻带人等候在码头上,与那些混身是汗、皮肤黝黑的当地苦力挤在一起,一边忍受着码头上难闻的气味,一边焦虑的等候着那艘载满了人畜的船只。
船只晃晃悠悠的行驶到码头,不等船只停稳,方世玉就急着跨上船,急切的向船舱里张望。
几个熟悉的身影马上映入了他的眼帘,已经让他等了快两个月的部下终于回来了。
“嘿!方!”翻译穆罕默德非常高兴的举起双手,向着方世玉喊道。
船上的人纷纷向外挤去,码头上的苦力们也在监工的鞭子的催促下挤上船去,一时之间,船上乱成一片,方世玉生怕金子有失,于是赶紧奋力向前挤去,在推倒了几个壮汉之后,他终于与那几名手下会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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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世玉惊讶的问道:“张宝?你怎么也来了?”
张宝笑道:“可不是我自己想来的,是洪头儿命我来的,他说我比较机灵,就让我来听你的调遣,我一到新南安,就找到了分社的人,正想让他们帮我找船,却正好碰见了你派回去的手下,于是大伙儿就一起来了。”
方世玉这才恍然大悟,他不敢在这里过多停留,急忙带着众人返回了码头。
好不容易挤出人群,方世玉便追问道:“东西带来了没有?”
“带来了,不仅有金子,而且有珠宝。郑森最近非常高兴,所以就格外的大方些,这些东西是他送给我们的,不是借给我们的,所以不用还。”一名手下将背后背着的两个包裹解了下来,递给方世玉,并说道“听说大军在日本打了胜仗,不仅郑森高兴,而且元帅也高兴。”
方世玉接过包裹,用手掂了掂,不觉赞道:“好家伙!真沉呐!”
翻译穆罕默德说道:“这里一共是五百两黄金,外加三十颗红蓝宝石,当然沉得很。不过,我必须先向你要回我的薪水,要知道,你已经拖了我整整两个月的薪水了!当初你在新南安找到我的时候,我当时是一个码头的监工,我的薪水可也不低,要不是你答应给我更高的薪水,我肯定是不会来这里的。”
方世玉笑道:“我什么时候拖欠过你的工钱?这两个月的工钱我都交给你的侄子了,你若想要,就去找他要去吧。”
“哦?你把我的薪水给了哈桑?噢,这可不是个好主意,他一向花钱大方,可千万别把我的钱花光才好。早知道这样,我回去时也将他一同带回去了。”穆罕默德嘴里不停的嘟囔着。
方世玉说道:“那可不行!虽然哈桑的汉话说得并不流利,不过有他跟我们在一起,总比我们什么也不会说好,上个月印度的官兵到我们的客栈去捣乱,幸亏哈桑会说话,否则的话,当真麻烦之极!”
穆罕默德得意的笑笑,并说道:“那是当然!我从十岁就跟着父亲经商,跑到大明呆了整整十年,后来又在印度呆了十年,我不仅会说汉话,而且也会说印度十几种土语,哈桑从小就跟我在一起,他的本领肯定不会差。”
“好了,好了!你就别再吹了,在船上的时候,那个人跟你说话,你不是还是两手一摊听不懂?”听到穆罕默德越吹越离谱,站在他身后的张宝忍不住纠正了他的错误。
不等穆罕默德开口解释,方世玉已经帮他解了围,他转身示意众人马上离开码头,随即将两只包裹紧紧的扎在身上,并对张宝说道:“印度的土语有上百种,就算是穆罕默德穷其一生也不可能全部学会,现在的他就已经算很不错了,起码能够帮助我们跟这里的官员说上话,当然了,没有黄金还是白搭。”
众人不再说别的话,立刻转身走出码头,向着自己所住的客栈快步走去。
张宝是第一次来到印度,自然眼光中充满了好奇与迷惑,一路之上问话不断,好在方世玉今天的心情很好,也很爽快的回答了他的众多问题,这让张宝大长见识。
穆罕默德见张宝停下了不停喷着吐沫的嘴巴,于是终于找到了插嘴的机会,他向方世玉问道:“你们要抓的那个人跑了吗?”
方世玉摇了摇头,说道:“没跑,应该还在皇宫里,因为我派去监视的人没有看到他们出来,我只是非常奇怪,为何印度的皇帝会收留他?”
穆罕默德鼻子里冷哼一声,随即说道:“肯定是用黄金珠宝打动了印度皇帝的心,现在的印度皇帝已经没有他祖先的那种勇猛了!他除了每天泡在嫔妃们的澡盆里之外,就只对黄金和珠宝感兴趣了,他的那些大臣们也是跟他学的。”
方世玉摇头叹息,看起来这种昏庸的皇帝并非只有中国有,外国也一样随处可见,这下子自己可又算是长了回见识。
众人很快回到客栈,待安顿好了一切,方世玉马上带上一百两黄金,外加五颗红宝石,去拜访那位印度国的权臣,以便早日去见印度皇帝。
有了黄金和珠宝开道,自然一切好说,当方世玉将那一百两黄金拿出来后,那权臣先是答应第二天带他们去拜见皇帝,但方世玉可不愿意再等这么长的时间,于是他很快向穆罕默德使了个眼色,穆罕默德心领神会,立刻拿出了那五颗牛眼般大小的蓝宝石。
权臣的态度马上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他一边贪婪的用双手不停的摩挲着那五颗蓝宝石,一边满口答应尽快为他们安排,最迟在晚上就可以进宫拜见印度国皇帝。
等待,是让人焦虑的一种行为,也许在权臣看来只不过是短短的几个小时而已,但在方世玉他们看来,却好象是等了足足半年一样。
终于,这令人焦躁不安的等待结束了,印度皇帝派来了几名亲信官员,表示愿意接见远道而来的大明朝的使者。在那名权臣的暗示下,方世玉终于明白,原来是他贿赂了皇帝身边的宠臣,才得以让他们进宫,而皇帝今晚也象往日一样,在皇宫里大宴群臣,因此有足够的时间接见一下大明朝来的使者。
看着那权臣的脸色,与那不停摩挲的双手,方世玉自然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于是,片刻之后,那包裹里的金子就又少了一百两。
众人均要跟去,但方世玉却并未同意,他只带上穆罕默德和张宝,以及另外五个手下,一共八人,半躺进印度国皇帝派人抬来的小轿,经过那长长的、漆黑的街道,向着印度皇宫进发。
与其它的地方比较起来,皇宫总是格外的金碧辉煌,虽然远远比不上南京的皇宫庞大,但精致了许多,当然,其防卫力量相比之南京的大明皇宫来却一点儿也不逊色,三步一岗五步一哨,那面容严肃认真的卫兵时刻提醒着所有的人——不要妄图打皇帝陛下的任何主意。
众人在皇宫的前花园停下,并下了轿子,不等他们适应这里的光线,一阵杂乱的脚步声传进了他们的耳朵,一名皇帝最信任的将领带领着数十名卫兵赶到了这里。
一番短暂的寒暄,一番认真的搜身,他们终于获得了许可,跟随着那名权臣走向皇宫深处。
穿过长长的厅廊,再绕过一大片池塘,众人终于抵达了全印度的权利中心。
方世玉非常的惊奇,因为他忽然发现,在他眼前的这座巨大的宫殿里,已经坐满了身穿整齐漂亮的衣服的印度官员,而他们也正转过头,直愣愣的看着自己这些身穿阿拉伯长袍的黄皮肤的人。
同过询问那名权臣,方世玉很快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了,因为印度的皇帝极有可能把自己当做了大明朝的正式使节,所以他才会在宴会上接见自己,这也许是出于礼貌,但更可能是在向自己展示他的国家的强大与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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