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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生活在军中,骑骏马、喝烈酒,和军中豪杰无异,拍着这不过七斤多一此的侯小清,却如抱着一块沉重的石头,不一会,师高金双手就开始酸软,背上也冒出一些密集地汗滴。
侯大勇看到师高金抱小孩子地姿势十分别扭,手上非常用劲,仿佛稍稍松一些,孩子就会掉下来一般,就笑着对师高月明道:“你来抱孩子,我请师先生喝酒。”
再一次听到侯大勇称呼父亲为“师先生”师高月明不禁心中一酸,她知道侯大勇的妻子符英是符皇后之妹,身份高贵,自己跟着侯大勇,永远只能是一名小妾。
符英没有居住在灵州,侯大勇身边只有师高月明一个女人,师高月明原本以为侯大勇不久以后就会把师高绿绮收至帐中,不料,侯大勇对美貌的师高绿绮并没有兴趣,虽说天天由师高绿绮穿衣打扮,却没有任何无礼之举。
不知不觉中,师高月明把自己当成了女主人,此时听见侯大勇的称呼,师高月明再一次明白现实是多么残酷,自己只不过是生活在精心编织的一场梦中,妾仍然是妾,女主人仍是远在大梁的符家小娘子,想起符家小娘子,师高月明心中就是一阵绞痛。
师高月明不愿意在父亲面前显露自己的情绪,仍是满脸笑容地接过了孩子,笑道:“父亲远来劳顿,要少喝一些酒。”
党项人的祖辈曾经生活在青海湖一带,苦寒难耐,族人好酒,遇节日则通宵达旦地饮酒,酒后打架滋事着实不少,师高月明害怕父亲喝酒之后和侯大勇发生冲突,因此,特地叮嘱了一句。
酒宴很快就摆了上来,虽说酒宴,不过四五个菜而已,全是大盆的肉食肉汤。
酒至三巡,各类客气的废话讲完。侯大勇很随意地问道:“师先生是党项颇超族人吧?”
师高金苦笑道:“我来到房当族二十多年了,儿子师高知潮,女儿师高月明都是在清水河畔长大,颇超人和房当人本是同根同源,我们也算是房当人。”
侯大勇脸上浮起一阵轻微地笑意,道:“我也就不绕***了,听说师高月明的爷爷曾是颇超族的族长,因为二十年前争夺族长之位,发生了火拼,师先生被迫逃出了颇超族,是不是这样一回事?”
师高金沉默了一会。点头道:“是。”侯大勇目光犀利无比,盯着师高金,严肃地道:“我问你一句真心话,你想不想回到颇超族,夺回族长之位?”
闻此言,师高金眼皮一阵微跳。
在房当族中,虽说鹰帅房当明有知遇之恩。可是毕竟是客卿身份,只能献策之权,但是没有决策权,换一个角度说,其个人命运完全掌握在房当族首领手中,不管计谋如何出色,都不过是一件用得称手地工具而已,既然是工具,用来不称手的时候。就是被丢弃之日。
重夺族长之位是师高金潜伏在内心深入的一个梦想。只不过从颇超族逃亡时间已久,回到颇超族都已成为遥远的梦想,看来永无实现的可能。此时,侯大勇突然提出这个建议,以黑雕军地实力,加上房当族相助,重返颇超族的梦想就极有可能变成现实。
师高金脸色如常,右手不停地搓着淡黄色玉佩,玉佩上刻着一条奔跑着地草原狼。师高月明很熟悉父亲这个动作,每遇难以决断之事。父亲总要搓着这块玉佩,停止搓揉便是下定决心之时。
师高金犹豫片刻,重夺族长之位的想法还是占了上风,他抬起头,道:“节度使此话当真?”
侯大勇断然道:“君子一言,驰马难追。”
师高月明看见父亲眼中闪出一股异彩,心中微叹:自己的夫君当真历害,竟把夫妻的床弟之言记得如此清楚。提出的建议恰恰击中了要害,父亲实在没有办法拒绝。
“师先生离开颇超族已有二十多年了,不知族中是否还有其他亲人或是亲信好友,若要重夺族长之位,全凭武力也不行,最好是软、硬两手同时应用,师先生回去以后要好好斟酌一番。”
师高月明还有一个哥哥。听说孔武有力,是不可多得地将才,师先生可以带信给师高知潮,我要见他一面。”
“节度使放心,虽说我离开颇超族多年,但是,颇超族里忠于父亲的故旧不少,当年我逃离颇超族之时,颇超黑羊杀了很多忠于父亲的族人,这个仇恨再过百年不会忘记,我这几年和颇超族族人也暗中有联系,只有黑雕军大军出动,必然应者如云,颇超黑羊众叛亲离之下,族长之位难保”
颇超族位于贺兰山北麓,有近十万族人,首领颇超黑羊身边有数千精兵,虽说他为人残暴,族人多有不满,但是要重夺族长之位谈何容易,师高金故意说得很轻松,主要是为了坚定侯大勇的决心。
侯大勇长期领兵,深知实力才是硬道理,所谓道义,不过是成功者为了维护其统治而采取地一种手段,师高金一家是权力之争地失败者,所谓应者如云、众叛亲离不过是煽情之托词。侯大勇也没有点破师高金,微微一笑,道:“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师先生也不必操之过急,寻找合适的族人为内应,等待恰当时机,力争一击成功。”
两人交谈甚为投机,也没有回避师高月明。师高月明凝神看着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男人,虽说经历不同,性格迥异,但是,两人谈话间,眼中始终闪烁着一种雄性的渴望,这种渴望是生命力强劲的表现,凭空为两人增添了些色彩。
师高月明心中正在百感交集,忽觉手中湿淋淋一片,低头看时,女儿侯小清正睁着眼睛看着自己。
七月天气炎热,侯大勇怕女儿用尿布后会被捂起痱子,就不准给小清用尿布,晚上则派几个侍女轮流守候。因此,师高月明手上水流成溪。师高月明就对着另一间房屋喊道:“绿绮,快来,小清流尿了。”
两人手忙脚乱地走进里屋,大事谈毕,师高金见侯大勇站了起了,也适时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恭敬地行过大礼之后,回到了客房。
师高金背影从内院大门消失之后,侯大勇脸上的笑容就渐渐隐去,他快步走到书房,取过红色纸条,在书架上取过一本佛经,很快,密码就翻诗了出来:赵普已死,孟殊。
侯大勇在书桌前坐了半响,这才起身,从腰带处取过一个精致的防风火机,这条腰带是秋菊春兰所缝制,已使用四年之久,上面还有数次受伤所留下的暗黑色血迹,这条腰带尽管陈旧,却仍然结实耐用,虽说符英后来让人又做了一条相似的腰带,侯大勇还是喜欢用这条旧腰带。
防风打火机有着暗灰色磨砂外壳,历经五年多时间,却依然如昔。这种防风打火机是特种部队专用打火机,采用了耐用高效的“mlku”打火装置,使用期在十年以上。侯大勇轻轻一按黑色地按钮,腾起了一股蓝色火焰,红色纸条慢慢地化成了灰烬。
年生活在军中,骑骏马、喝烈酒,和军中豪杰无异,拍着这不过七斤多一此的侯小清,却如抱着一块沉重的石头,不一会,师高金双手就开始酸软,背上也冒出一些密集地汗滴。
侯大勇看到师高金抱小孩子地姿势十分别扭,手上非常用劲,仿佛稍稍松一些,孩子就会掉下来一般,就笑着对师高月明道:“你来抱孩子,我请师先生喝酒。”
再一次听到侯大勇称呼父亲为“师先生”师高月明不禁心中一酸,她知道侯大勇的妻子符英是符皇后之妹,身份高贵,自己跟着侯大勇,永远只能是一名小妾。
符英没有居住在灵州,侯大勇身边只有师高月明一个女人,师高月明原本以为侯大勇不久以后就会把师高绿绮收至帐中,不料,侯大勇对美貌的师高绿绮并没有兴趣,虽说天天由师高绿绮穿衣打扮,却没有任何无礼之举。
不知不觉中,师高月明把自己当成了女主人,此时听见侯大勇的称呼,师高月明再一次明白现实是多么残酷,自己只不过是生活在精心编织的一场梦中,妾仍然是妾,女主人仍是远在大梁的符家小娘子,想起符家小娘子,师高月明心中就是一阵绞痛。
师高月明不愿意在父亲面前显露自己的情绪,仍是满脸笑容地接过了孩子,笑道:“父亲远来劳顿,要少喝一些酒。”
党项人的祖辈曾经生活在青海湖一带,苦寒难耐,族人好酒,遇节日则通宵达旦地饮酒,酒后打架滋事着实不少,师高月明害怕父亲喝酒之后和侯大勇发生冲突,因此,特地叮嘱了一句。
酒宴很快就摆了上来,虽说酒宴,不过四五个菜而已,全是大盆的肉食肉汤。
酒至三巡,各类客气的废话讲完。侯大勇很随意地问道:“师先生是党项颇超族人吧?”
师高金苦笑道:“我来到房当族二十多年了,儿子师高知潮,女儿师高月明都是在清水河畔长大,颇超人和房当人本是同根同源,我们也算是房当人。”
侯大勇脸上浮起一阵轻微地笑意,道:“我也就不绕***了,听说师高月明的爷爷曾是颇超族的族长,因为二十年前争夺族长之位,发生了火拼,师先生被迫逃出了颇超族,是不是这样一回事?”
师高金沉默了一会。点头道:“是。”侯大勇目光犀利无比,盯着师高金,严肃地道:“我问你一句真心话,你想不想回到颇超族,夺回族长之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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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当族中,虽说鹰帅房当明有知遇之恩。可是毕竟是客卿身份,只能献策之权,但是没有决策权,换一个角度说,其个人命运完全掌握在房当族首领手中,不管计谋如何出色,都不过是一件用得称手地工具而已,既然是工具,用来不称手的时候。就是被丢弃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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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高金脸色如常,右手不停地搓着淡黄色玉佩,玉佩上刻着一条奔跑着地草原狼。师高月明很熟悉父亲这个动作,每遇难以决断之事。父亲总要搓着这块玉佩,停止搓揉便是下定决心之时。
师高金犹豫片刻,重夺族长之位的想法还是占了上风,他抬起头,道:“节度使此话当真?”
侯大勇断然道:“君子一言,驰马难追。”
师高月明看见父亲眼中闪出一股异彩,心中微叹:自己的夫君当真历害,竟把夫妻的床弟之言记得如此清楚。提出的建议恰恰击中了要害,父亲实在没有办法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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颇超族位于贺兰山北麓,有近十万族人,首领颇超黑羊身边有数千精兵,虽说他为人残暴,族人多有不满,但是要重夺族长之位谈何容易,师高金故意说得很轻松,主要是为了坚定侯大勇的决心。
侯大勇长期领兵,深知实力才是硬道理,所谓道义,不过是成功者为了维护其统治而采取地一种手段,师高金一家是权力之争地失败者,所谓应者如云、众叛亲离不过是煽情之托词。侯大勇也没有点破师高金,微微一笑,道:“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师先生也不必操之过急,寻找合适的族人为内应,等待恰当时机,力争一击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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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高月明心中正在百感交集,忽觉手中湿淋淋一片,低头看时,女儿侯小清正睁着眼睛看着自己。
七月天气炎热,侯大勇怕女儿用尿布后会被捂起痱子,就不准给小清用尿布,晚上则派几个侍女轮流守候。因此,师高月明手上水流成溪。师高月明就对着另一间房屋喊道:“绿绮,快来,小清流尿了。”
两人手忙脚乱地走进里屋,大事谈毕,师高金见侯大勇站了起了,也适时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恭敬地行过大礼之后,回到了客房。
师高金背影从内院大门消失之后,侯大勇脸上的笑容就渐渐隐去,他快步走到书房,取过红色纸条,在书架上取过一本佛经,很快,密码就翻诗了出来:赵普已死,孟殊。
侯大勇在书桌前坐了半响,这才起身,从腰带处取过一个精致的防风火机,这条腰带是秋菊春兰所缝制,已使用四年之久,上面还有数次受伤所留下的暗黑色血迹,这条腰带尽管陈旧,却仍然结实耐用,虽说符英后来让人又做了一条相似的腰带,侯大勇还是喜欢用这条旧腰带。
防风打火机有着暗灰色磨砂外壳,历经五年多时间,却依然如昔。这种防风打火机是特种部队专用打火机,采用了耐用高效的“mlku”打火装置,使用期在十年以上。侯大勇轻轻一按黑色地按钮,腾起了一股蓝色火焰,红色纸条慢慢地化成了灰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