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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她已经竖起一根食指:“嘘,杜程琛进来了。你快来听。”
我跟着趴在门板上,听到杜程琛一如既往没有什么感情的声音:“我们两个就不客套了。我来带杜绾回杜家。”
顾衍之淡淡开口:“这个恐怕不行。”
“杜绾是杜家人。你们两个不沾亲不带故,她住在你这里不像话。”
“没什么不像话的。人是我带来t城的,我得对她负责任。”
“杜绾是我堂妹,我照顾她是理所应当。你把杜绾带来t城,已经是她的福气。”
顾衍之的声音慢条斯理,带着一分隐淡笑意:“杜绾的父亲是杜思成,你的亲生叔叔。杜绾身为你堂妹,和你跟我之间的关系不应该有什么区别。她出生在大山,不代表她一辈子就该呆在那里。我既然看到了,带她来这里就不是她的福气,我的本分而已。既然已经带她过来,我总不希望她过得不好。只是她在杜家的这一年,身高半点没长,还比在大山的时候瘦了一些,堂兄,我不觉得你照顾她照顾得挺好。”
杜程琛沉默了一会儿:“你这样做,没有考虑过我的处境。你想把我的堂妹的监护权变更在你名下,有没有想过有关我的声誉问题?别人以后对杜家指指点点,你让我怎么处理?”
顾衍之温和开口:“我不能因为你的一点面子,耽误一个我带回来的女孩子。杜绾现在只有十二岁,她还是个小孩子。这个年纪,本来怎么折腾都天经地义。但她现在比一年前我回来的时候更加懂事。她从杜家跑出来,没说过你一句坏话。她忍到这个地步不容易。”
杜程琛说:“我以后会对她上心。”
“我认为杜绾不会再相信你的话。”
杜程琛又默然了片刻,说:“我不能把她的监护权给你。”
“我本来以为姑父的一些基因没有遗传到你身上,杜程琛。”顾衍之的声音突然变得冷淡,“他以前欠下杜思成的那些财产,你不想代他还也无话可说。毕竟是几十年前的旧账,杜绾的父亲当时决定不再要,旁人不好再说什么。但是你不该冷落杜绾,她虽然是个小孩子,却很聪明,什么都懂。你这样做,难道想等着她长大以后,再效仿一遍当年的姑父和杜思成?”
杜程琛一时没有说话。
叶寻寻碰了碰我,低声说:“顾衍之对你比鄢玉对我好多了嘛。”
“我觉得鄢玉对你挺好的。”
“你省省好了。这一帮年青人里也只有顾衍之靠谱一点,剩下江燕南跟楚煜一个滑一个花,姓鄢的那个就更别说了,凉薄得跟全世界都欠了他一样。你知道么,你前天离家出走,顾衍之都找到我这里来了,打电话问我你去了哪里,我怎么会知道你去了哪里啊,他当我是金毛寻回犬吗?”
“……你昨天晚上一跑出去,鄢玉也立刻就去追你了好吗?”
“他?他追上我把我训了一顿,顾衍之训过你吗?我昨天听江燕南说,你在网球馆里一失踪,顾衍之一边找你一边给报社打电话,直接要去晚报当晚新增版面,整一个篇幅都登你的寻人启事。还说要是找不着就明天接着登。那可是占据整个版面的寻人启事好不好,市局领导人都没享受过这样的待遇,搞得晚报主编都快哭了,但是没办法印刷厂还是得印刷。结果印刷到一半又听说你给找着了,搞得晚报主编又大哭了一次。”
“……”
叶寻寻叹了口气:“顾衍之可是t城硕果仅存的一枚钻石单身汉。才貌能力家世统统没得挑,杜绾,你可要加油。”
“……加油做什么?”
“加油把他按在办公桌上强吻!表白!然后他就会是你的了!”
叶寻寻低声说到一半,突地戛然而止。仔细看了看我的表情,脸上慢慢现出一点意味深长的感觉来。
片刻后,她试探着开口:“……杜绾,你,该不会真的喜欢上顾衍之了吧?”
“……”
叶寻寻突然变得十分严肃:“我警告你啊杜绾,刚才的话我只是说着玩玩的。这都是鄢,楚煜他们那些人常开的玩笑话。我自己也经常被他们这样开玩笑的。可是你要一直保持冷静,千万别喜欢上顾衍之。你要是真的这么干,日后必定有你生不如死的那一天。”
☆、第十一章、你令我神魂颠倒。(三)
当我以二十二岁的年纪回忆这些事,对于叶寻寻所讲的这句话,只能说是冥冥之中自有天定。
假如叶寻寻知道自己有一语成谶的功力,大概当年也就不会自诩未卜先知地漫天预言那么多事。然而童年无一例外总是希望自己能变得强大而神秘,未卜先知也被视为强大而神秘的一种,叶寻寻这样要强的人就更是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由此也就导致她曾经预言过许多事情,并且当真乌鸦嘴地一一命中。
比如她曾经说楚煜为人那样花心,总有天道轮回的一天,让他为特别的一个女孩子焦头烂额万劫不复。楚煜曾对她的这一言论表示好笑,然而在去年当真有一个叫乔乔的女孩出现,楚煜也当真在今年早春的一天夜里,市内飙车到二百迈,只为阻止乔乔的一场自杀,却在最后一个拐口遭遇车祸,至今昏迷尚未醒来;比如叶寻寻还曾经说她和鄢玉终究走不到一起,她托着腮将这话反复说过许多遍,而事实真的就是鄢玉在叶寻寻十九岁的时候离开t城,直至今年叶寻寻与他人结婚也未回来;比如叶寻寻还曾经说我喜欢上顾衍之,总会遭遇生不如死的那一天,而事实真的就是这样。
我原本以为,叶寻寻所说的生不如死,只不过是我当初偷偷喜欢上顾衍之,而他尚未知晓时,我心情的百转千回。暗恋总是苍白而多彩,失望又期待,假如是这样所谓的生不如死,只要结局是在一起,总也是值得的。却没想过生不如死当真就是生不如死,赤^裸裸的残忍,不带任何的比喻和掩饰。
然而转念一想,既然同为一语成谶,那么老天对其他人都很残忍,自然如今对我也是要同等残忍的。总归不过是我自己还有些不甘心罢了。
只是如今想来,仍然觉得,喜欢上顾衍之,实在是再轻易不过的一件事。
我在见到他的第一天,就知道他喜欢捉弄人。却同时温柔,从容,丰神如玉。从此之后的岁月中,渐渐沉淀下来记住的,只有他的优点。他可以将每件事都处理得恰到好处,常常微笑,不动声色,没有皱起眉心的时候。他有一手好厨艺,最擅长的煎牛排令有幸尝过的每一个人都念念不忘。他一手撑着额角,一手轻拍后背,在床边哄人睡觉的样子那样好看。他漫不经心,又沉稳强大,让人觉得足以依靠,完全安全。这样的一个人,连嫉妒都无法滋生,唯有喜欢。
那一日叶寻寻在休息室的门板后面,问我是否喜欢上了顾衍之。有那么一两秒钟的时间我心念电转,再下一刻回复的时候,我将否认进行得轻描淡写:“你以前不是说什么喜欢一个人是很辛苦的一件事吗?我总得先让别人喜欢上我,我再喜欢别人才行啊。就算是顾衍之,也还是要这样做的么。”
叶寻寻说:“你的想法是正确的,值得表扬的。只不过最后一句话就算了。先不要说指望顾衍之喜欢上你,就说他喜欢上一个人,我觉得都没有可能的那一天。”
“……为什么?”
话,她已经竖起一根食指:“嘘,杜程琛进来了。你快来听。”
我跟着趴在门板上,听到杜程琛一如既往没有什么感情的声音:“我们两个就不客套了。我来带杜绾回杜家。”
顾衍之淡淡开口:“这个恐怕不行。”
“杜绾是杜家人。你们两个不沾亲不带故,她住在你这里不像话。”
“没什么不像话的。人是我带来t城的,我得对她负责任。”
“杜绾是我堂妹,我照顾她是理所应当。你把杜绾带来t城,已经是她的福气。”
顾衍之的声音慢条斯理,带着一分隐淡笑意:“杜绾的父亲是杜思成,你的亲生叔叔。杜绾身为你堂妹,和你跟我之间的关系不应该有什么区别。她出生在大山,不代表她一辈子就该呆在那里。我既然看到了,带她来这里就不是她的福气,我的本分而已。既然已经带她过来,我总不希望她过得不好。只是她在杜家的这一年,身高半点没长,还比在大山的时候瘦了一些,堂兄,我不觉得你照顾她照顾得挺好。”
杜程琛沉默了一会儿:“你这样做,没有考虑过我的处境。你想把我的堂妹的监护权变更在你名下,有没有想过有关我的声誉问题?别人以后对杜家指指点点,你让我怎么处理?”
顾衍之温和开口:“我不能因为你的一点面子,耽误一个我带回来的女孩子。杜绾现在只有十二岁,她还是个小孩子。这个年纪,本来怎么折腾都天经地义。但她现在比一年前我回来的时候更加懂事。她从杜家跑出来,没说过你一句坏话。她忍到这个地步不容易。”
杜程琛说:“我以后会对她上心。”
“我认为杜绾不会再相信你的话。”
杜程琛又默然了片刻,说:“我不能把她的监护权给你。”
“我本来以为姑父的一些基因没有遗传到你身上,杜程琛。”顾衍之的声音突然变得冷淡,“他以前欠下杜思成的那些财产,你不想代他还也无话可说。毕竟是几十年前的旧账,杜绾的父亲当时决定不再要,旁人不好再说什么。但是你不该冷落杜绾,她虽然是个小孩子,却很聪明,什么都懂。你这样做,难道想等着她长大以后,再效仿一遍当年的姑父和杜思成?”
杜程琛一时没有说话。
叶寻寻碰了碰我,低声说:“顾衍之对你比鄢玉对我好多了嘛。”
“我觉得鄢玉对你挺好的。”
“你省省好了。这一帮年青人里也只有顾衍之靠谱一点,剩下江燕南跟楚煜一个滑一个花,姓鄢的那个就更别说了,凉薄得跟全世界都欠了他一样。你知道么,你前天离家出走,顾衍之都找到我这里来了,打电话问我你去了哪里,我怎么会知道你去了哪里啊,他当我是金毛寻回犬吗?”
“……你昨天晚上一跑出去,鄢玉也立刻就去追你了好吗?”
“他?他追上我把我训了一顿,顾衍之训过你吗?我昨天听江燕南说,你在网球馆里一失踪,顾衍之一边找你一边给报社打电话,直接要去晚报当晚新增版面,整一个篇幅都登你的寻人启事。还说要是找不着就明天接着登。那可是占据整个版面的寻人启事好不好,市局领导人都没享受过这样的待遇,搞得晚报主编都快哭了,但是没办法印刷厂还是得印刷。结果印刷到一半又听说你给找着了,搞得晚报主编又大哭了一次。”
“……”
叶寻寻叹了口气:“顾衍之可是t城硕果仅存的一枚钻石单身汉。才貌能力家世统统没得挑,杜绾,你可要加油。”
“……加油做什么?”
“加油把他按在办公桌上强吻!表白!然后他就会是你的了!”
叶寻寻低声说到一半,突地戛然而止。仔细看了看我的表情,脸上慢慢现出一点意味深长的感觉来。
片刻后,她试探着开口:“……杜绾,你,该不会真的喜欢上顾衍之了吧?”
“……”
叶寻寻突然变得十分严肃:“我警告你啊杜绾,刚才的话我只是说着玩玩的。这都是鄢,楚煜他们那些人常开的玩笑话。我自己也经常被他们这样开玩笑的。可是你要一直保持冷静,千万别喜欢上顾衍之。你要是真的这么干,日后必定有你生不如死的那一天。”
☆、第十一章、你令我神魂颠倒。(三)
当我以二十二岁的年纪回忆这些事,对于叶寻寻所讲的这句话,只能说是冥冥之中自有天定。
假如叶寻寻知道自己有一语成谶的功力,大概当年也就不会自诩未卜先知地漫天预言那么多事。然而童年无一例外总是希望自己能变得强大而神秘,未卜先知也被视为强大而神秘的一种,叶寻寻这样要强的人就更是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由此也就导致她曾经预言过许多事情,并且当真乌鸦嘴地一一命中。
比如她曾经说楚煜为人那样花心,总有天道轮回的一天,让他为特别的一个女孩子焦头烂额万劫不复。楚煜曾对她的这一言论表示好笑,然而在去年当真有一个叫乔乔的女孩出现,楚煜也当真在今年早春的一天夜里,市内飙车到二百迈,只为阻止乔乔的一场自杀,却在最后一个拐口遭遇车祸,至今昏迷尚未醒来;比如叶寻寻还曾经说她和鄢玉终究走不到一起,她托着腮将这话反复说过许多遍,而事实真的就是鄢玉在叶寻寻十九岁的时候离开t城,直至今年叶寻寻与他人结婚也未回来;比如叶寻寻还曾经说我喜欢上顾衍之,总会遭遇生不如死的那一天,而事实真的就是这样。
我原本以为,叶寻寻所说的生不如死,只不过是我当初偷偷喜欢上顾衍之,而他尚未知晓时,我心情的百转千回。暗恋总是苍白而多彩,失望又期待,假如是这样所谓的生不如死,只要结局是在一起,总也是值得的。却没想过生不如死当真就是生不如死,赤^裸裸的残忍,不带任何的比喻和掩饰。
然而转念一想,既然同为一语成谶,那么老天对其他人都很残忍,自然如今对我也是要同等残忍的。总归不过是我自己还有些不甘心罢了。
只是如今想来,仍然觉得,喜欢上顾衍之,实在是再轻易不过的一件事。
我在见到他的第一天,就知道他喜欢捉弄人。却同时温柔,从容,丰神如玉。从此之后的岁月中,渐渐沉淀下来记住的,只有他的优点。他可以将每件事都处理得恰到好处,常常微笑,不动声色,没有皱起眉心的时候。他有一手好厨艺,最擅长的煎牛排令有幸尝过的每一个人都念念不忘。他一手撑着额角,一手轻拍后背,在床边哄人睡觉的样子那样好看。他漫不经心,又沉稳强大,让人觉得足以依靠,完全安全。这样的一个人,连嫉妒都无法滋生,唯有喜欢。
那一日叶寻寻在休息室的门板后面,问我是否喜欢上了顾衍之。有那么一两秒钟的时间我心念电转,再下一刻回复的时候,我将否认进行得轻描淡写:“你以前不是说什么喜欢一个人是很辛苦的一件事吗?我总得先让别人喜欢上我,我再喜欢别人才行啊。就算是顾衍之,也还是要这样做的么。”
叶寻寻说:“你的想法是正确的,值得表扬的。只不过最后一句话就算了。先不要说指望顾衍之喜欢上你,就说他喜欢上一个人,我觉得都没有可能的那一天。”
“……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