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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ript> 没想到许尽欢会舍了自己跟美国佬走,许渊气的火冒三丈,开着车绕着城飚了三圈才渐渐冷静下来。
把车子停在护城河边,他闷闷的抽烟,回想着去疗养院的点点滴滴,又从疗养院想到警局。在警局里遇见黄娜娜之后,更是把他一直压在心底的陈年旧账都给翻了出来。
黄娜娜不仅仅是他的大学同学,还是他曾经的未婚妻刘琳的闺蜜。许尽欢那事,她也算半个当事人,又因为跟刘琳的关系,知道的可能不比他这个当事人少。
事到如今,他还是想不通当年为什么许尽欢会用那种方式当众表白她对自己的感情?说起来,少女情怀总是诗,十六七岁的女孩子,多少都有一点恋兄恋父情节。他虽不敢自夸貌比潘安才比子建,但心里也很清楚自己在女性的眼里多少算是个有魅力的男人。
所以被小丫头爱慕,这并不奇怪。说真的,他也有点享受被一个美少女崇拜爱慕的虚荣。
但这份略带禁忌的情感一直被他控制在“发乎情,止乎礼”的境地,当年出于保护许尽欢的考虑,他还特地低调处理了自己和刘琳的恋情。
欢欢是个骄傲的孩子,又因为长得漂亮,处处受到追捧和宠爱。个性和脾气确实有那么一点任性,但这么多年相处下来,他很清楚这孩子本质还是比较单纯善良的。
并且她对他的感情,至少在他感觉而言,并没有像后来表现的那么夸张极端。她确实有点敌视刘琳,在得知两人正式订婚之后。但一般会面场合,还是比较克制的,至少从来没有给刘琳难堪过。虽然是看在他的面子上,但这就是关键所在。
她一向还是愿意听他的话!
可后来……想起那晚发生的事,他真是不堪回首。
究竟是哪儿出了错?难道是他一直误会了她的行为?忽视了她的情感?所以才导致她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步步沉沦,最终走向极端?
可究竟是什么样的困境,会让一个天真善良的姑娘用“脱光衣服钻进自己小叔的被窝”这种极端的方式破釜沉舟的表达爱意?
怎么看,都像是个疯子所为!
而那天,偏偏刘琳提出要留在家里过夜。他心想着两人的婚事就在下半年,过几天就要去领证,一个女孩子主动提这样的要求,再拒绝就太不是男人。当然,这也是为了安抚刘琳。毕竟,他的低调处理从某种程度来说,确实有点伤害刘琳的自尊心。
不然,她也不会总是有意无意的抱怨他对这份恋情缺乏热情。显然她很清楚的察觉到了他的克制,并敏锐的感觉到克制的原因是欢欢。
女人的直觉总是正确的。他对欢欢确实抱有一种介乎于长辈和男人之间的复杂情感,而欢欢对他亦抱有同感。但他作为一个正常理性的成年人,很清楚那条红线是不能越过的。
这不仅关系到他的前途和未来,同样也关系到欢欢的未来。虽然他和她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但身份注定他们只能是家人,不可能成为爱人。
况且欢欢才十七岁,这个年纪的孩子根本不懂什么叫*情,什么叫做责任。她们往往会把激情和崇拜错当成爱情,然后凭着年轻肆无忌惮的勇往直前,摔一个头破血流也在所不惜。
可他舍不得她头破血流!他的小公主应该过公主的生活,平平安安的长大,平平安安的上学,平平安安的恋爱,平平安安的成家。
家人是最牢不可破的纽带,他愿意当她一辈子的小叔,做一辈子的守护天使。
可万万没想到,最后却发生了那样的事情!
后悔吗?当然后悔!如果他知道欢欢心里对他的爱已经到了这样极端纠结的地步……他会考虑和她在一起的。哪怕最终一起两败俱伤,彻底不幸。但至少,她不会发疯!
可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他当时完全被震惊了,下意识的关闭了沟通的渠道,彻底拒绝了欢欢。结果导致她越发沉沦,最终再也无法摆脱困境,诱发了精神分裂。
那段时间对他来说也是一种煎熬!他试图让刘琳明白,欢欢和自己是清白的。小姑娘只是一时糊涂,一时冲动,她并没有恶意。
但刘琳却似乎受到了很大的刺激,不仅不愿意接受他的任何解释,连面对面的交流也被截断。
退婚也是通过黄娜娜来转达的,一并归还的还有他特地为她挑选的婚戒。
刘琳是刘市长的千金,出了这样的事,他这个市长准姑爷自然也只能打包滚蛋。想要在机关里进一步上升,已经成了奢望。
失去婚姻,失去工作,失去前途,他一下从云端坠落到谷底,心情格外沮丧。
但命运还是不愿意放过他,等他回到家才发现,欢欢疯了!
也许她早就疯了,如果不是疯子,又怎么会做出那样的事?
但为爱疯狂和精神分裂是两码事!前者虽然疯狂,但多少还带着一点浪漫和悲情主义。而精神分裂,则非但没有半点浪漫,反而把一个人最丑陋的一面肆无忌惮的暴露在所有爱着她的人面前。
他的小公主,他的小美人,他可爱的小侄女,变成了一个彻底的毫无美感的疯子!
她甚至连他都认不出,穿着一身脏污的衣服,带着一股异味,蜷缩在同样脏污的床上,喋喋不休的叨念一些谁也听不懂的怪话。
那床单,那衣服,还是他给她买的。粉红色,带蕾丝,镶着花边,但现在全是油腻腻散发着恶臭。
她谁也不让靠近,包括最爱的他。
谁要是靠近她,她立马会变成一头疯狂的野兽。连吼带叫,连抓带咬,连撕带踹!
是真的咬!张开嘴恶狠狠的咬住,咬住了就不撒嘴,怎么拽也拽不开,硬生生撕下一块肉!
他狠狠的摁灭手中的烟蒂,伸手抚了抚肩膀。
被咬掉的肉留下了疤,此刻又在隐隐作痛。
最终迫于无奈,也为了欢欢能接受到正规的治疗,大哥和大嫂把她送进了疗养院。
而他则因为不堪面对这样的结局,黯然离开,到外地去工作了。
就在他走后一个月,大嫂的情况也开始不妙起来,很快被确诊为抑郁症。
为了让大嫂得到更好的治疗,大哥选择了移民,把欢欢托付给他照顾。
可他因为心结难以打开,仍然不愿意面对,只能委托律师事务所代为支付疗养院的费用。
直到一个月前,因为工作的关系回到了本地,结果在酒店泳池边遇到了欢欢。
当时他真的惊呆了!下意识的以为自己产生了幻觉!这幻觉太过于真实,真实到令他恐惧。因为他很清楚,幻觉就是幻觉,幻觉是假的。如果他认为幻觉是真的,那么他也疯了。
他见识过疯子的可怕和丑陋,所以坚决不能接受自己也变成疯子。
天知道他当时鼓起多大的勇气才伸出手去拍她的肩膀!而手掌接触到真实身体的感觉,又给了他多大的安慰和刺激!
她是真的!她真的出现在了他的面前,而且看起来是那么的正常!
她和他记忆里的分毫不差,仍然是曾经那个骄傲的美丽的天真的无辜的善良的小公主。
肌肤雪白,头发乌黑,一身干净利落。尤其是那双眼,清澈,透亮,闪烁着理性的光辉,那是一个正常少女该有的眼睛。
他已经想不起当时自己是什么表情,呆若木鸡?还是僵硬呆板?总之应该是不好看的,因为她看起来有点被吓到的样子。
然后,她问他。
“你是谁?”
*
他是谁?
许渊闭上眼,在车子里一个人闷声苦笑。
他是许渊,他是小叔,他是她曾经深爱到为之疯狂的男人。
曾经……
她竟然问他是谁,用一脸看陌生人的目光看着他。
这目光就像一把刀一样,狠狠的扎进他的胸膛,刺穿他的心脏。
他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许尽欢会不认识自己。
是因为她恨着他,所以才假装不认识他吗?他如此想过。那就恨吧,恨与爱从来只是一线之隔。她有权利恨他,正如他有权利恨她一样。
但很快,他就清醒过来。眼前这个人是真的不认识他!
她不仅不认识他,而且也不在记得曾经的爱意,没有了爱,自然也就没有了恨。她像一只自由自在的小鸟一样,拍着翅膀离开了曾经将她溺毙的沼泽,飞向了新生... -->>
</script> 没想到许尽欢会舍了自己跟美国佬走,许渊气的火冒三丈,开着车绕着城飚了三圈才渐渐冷静下来。
把车子停在护城河边,他闷闷的抽烟,回想着去疗养院的点点滴滴,又从疗养院想到警局。在警局里遇见黄娜娜之后,更是把他一直压在心底的陈年旧账都给翻了出来。
黄娜娜不仅仅是他的大学同学,还是他曾经的未婚妻刘琳的闺蜜。许尽欢那事,她也算半个当事人,又因为跟刘琳的关系,知道的可能不比他这个当事人少。
事到如今,他还是想不通当年为什么许尽欢会用那种方式当众表白她对自己的感情?说起来,少女情怀总是诗,十六七岁的女孩子,多少都有一点恋兄恋父情节。他虽不敢自夸貌比潘安才比子建,但心里也很清楚自己在女性的眼里多少算是个有魅力的男人。
所以被小丫头爱慕,这并不奇怪。说真的,他也有点享受被一个美少女崇拜爱慕的虚荣。
但这份略带禁忌的情感一直被他控制在“发乎情,止乎礼”的境地,当年出于保护许尽欢的考虑,他还特地低调处理了自己和刘琳的恋情。
欢欢是个骄傲的孩子,又因为长得漂亮,处处受到追捧和宠爱。个性和脾气确实有那么一点任性,但这么多年相处下来,他很清楚这孩子本质还是比较单纯善良的。
并且她对他的感情,至少在他感觉而言,并没有像后来表现的那么夸张极端。她确实有点敌视刘琳,在得知两人正式订婚之后。但一般会面场合,还是比较克制的,至少从来没有给刘琳难堪过。虽然是看在他的面子上,但这就是关键所在。
她一向还是愿意听他的话!
可后来……想起那晚发生的事,他真是不堪回首。
究竟是哪儿出了错?难道是他一直误会了她的行为?忽视了她的情感?所以才导致她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步步沉沦,最终走向极端?
可究竟是什么样的困境,会让一个天真善良的姑娘用“脱光衣服钻进自己小叔的被窝”这种极端的方式破釜沉舟的表达爱意?
怎么看,都像是个疯子所为!
而那天,偏偏刘琳提出要留在家里过夜。他心想着两人的婚事就在下半年,过几天就要去领证,一个女孩子主动提这样的要求,再拒绝就太不是男人。当然,这也是为了安抚刘琳。毕竟,他的低调处理从某种程度来说,确实有点伤害刘琳的自尊心。
不然,她也不会总是有意无意的抱怨他对这份恋情缺乏热情。显然她很清楚的察觉到了他的克制,并敏锐的感觉到克制的原因是欢欢。
女人的直觉总是正确的。他对欢欢确实抱有一种介乎于长辈和男人之间的复杂情感,而欢欢对他亦抱有同感。但他作为一个正常理性的成年人,很清楚那条红线是不能越过的。
这不仅关系到他的前途和未来,同样也关系到欢欢的未来。虽然他和她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但身份注定他们只能是家人,不可能成为爱人。
况且欢欢才十七岁,这个年纪的孩子根本不懂什么叫*情,什么叫做责任。她们往往会把激情和崇拜错当成爱情,然后凭着年轻肆无忌惮的勇往直前,摔一个头破血流也在所不惜。
可他舍不得她头破血流!他的小公主应该过公主的生活,平平安安的长大,平平安安的上学,平平安安的恋爱,平平安安的成家。
家人是最牢不可破的纽带,他愿意当她一辈子的小叔,做一辈子的守护天使。
可万万没想到,最后却发生了那样的事情!
后悔吗?当然后悔!如果他知道欢欢心里对他的爱已经到了这样极端纠结的地步……他会考虑和她在一起的。哪怕最终一起两败俱伤,彻底不幸。但至少,她不会发疯!
可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他当时完全被震惊了,下意识的关闭了沟通的渠道,彻底拒绝了欢欢。结果导致她越发沉沦,最终再也无法摆脱困境,诱发了精神分裂。
那段时间对他来说也是一种煎熬!他试图让刘琳明白,欢欢和自己是清白的。小姑娘只是一时糊涂,一时冲动,她并没有恶意。
但刘琳却似乎受到了很大的刺激,不仅不愿意接受他的任何解释,连面对面的交流也被截断。
退婚也是通过黄娜娜来转达的,一并归还的还有他特地为她挑选的婚戒。
刘琳是刘市长的千金,出了这样的事,他这个市长准姑爷自然也只能打包滚蛋。想要在机关里进一步上升,已经成了奢望。
失去婚姻,失去工作,失去前途,他一下从云端坠落到谷底,心情格外沮丧。
但命运还是不愿意放过他,等他回到家才发现,欢欢疯了!
也许她早就疯了,如果不是疯子,又怎么会做出那样的事?
但为爱疯狂和精神分裂是两码事!前者虽然疯狂,但多少还带着一点浪漫和悲情主义。而精神分裂,则非但没有半点浪漫,反而把一个人最丑陋的一面肆无忌惮的暴露在所有爱着她的人面前。
他的小公主,他的小美人,他可爱的小侄女,变成了一个彻底的毫无美感的疯子!
她甚至连他都认不出,穿着一身脏污的衣服,带着一股异味,蜷缩在同样脏污的床上,喋喋不休的叨念一些谁也听不懂的怪话。
那床单,那衣服,还是他给她买的。粉红色,带蕾丝,镶着花边,但现在全是油腻腻散发着恶臭。
她谁也不让靠近,包括最爱的他。
谁要是靠近她,她立马会变成一头疯狂的野兽。连吼带叫,连抓带咬,连撕带踹!
是真的咬!张开嘴恶狠狠的咬住,咬住了就不撒嘴,怎么拽也拽不开,硬生生撕下一块肉!
他狠狠的摁灭手中的烟蒂,伸手抚了抚肩膀。
被咬掉的肉留下了疤,此刻又在隐隐作痛。
最终迫于无奈,也为了欢欢能接受到正规的治疗,大哥和大嫂把她送进了疗养院。
而他则因为不堪面对这样的结局,黯然离开,到外地去工作了。
就在他走后一个月,大嫂的情况也开始不妙起来,很快被确诊为抑郁症。
为了让大嫂得到更好的治疗,大哥选择了移民,把欢欢托付给他照顾。
可他因为心结难以打开,仍然不愿意面对,只能委托律师事务所代为支付疗养院的费用。
直到一个月前,因为工作的关系回到了本地,结果在酒店泳池边遇到了欢欢。
当时他真的惊呆了!下意识的以为自己产生了幻觉!这幻觉太过于真实,真实到令他恐惧。因为他很清楚,幻觉就是幻觉,幻觉是假的。如果他认为幻觉是真的,那么他也疯了。
他见识过疯子的可怕和丑陋,所以坚决不能接受自己也变成疯子。
天知道他当时鼓起多大的勇气才伸出手去拍她的肩膀!而手掌接触到真实身体的感觉,又给了他多大的安慰和刺激!
她是真的!她真的出现在了他的面前,而且看起来是那么的正常!
她和他记忆里的分毫不差,仍然是曾经那个骄傲的美丽的天真的无辜的善良的小公主。
肌肤雪白,头发乌黑,一身干净利落。尤其是那双眼,清澈,透亮,闪烁着理性的光辉,那是一个正常少女该有的眼睛。
他已经想不起当时自己是什么表情,呆若木鸡?还是僵硬呆板?总之应该是不好看的,因为她看起来有点被吓到的样子。
然后,她问他。
“你是谁?”
*
他是谁?
许渊闭上眼,在车子里一个人闷声苦笑。
他是许渊,他是小叔,他是她曾经深爱到为之疯狂的男人。
曾经……
她竟然问他是谁,用一脸看陌生人的目光看着他。
这目光就像一把刀一样,狠狠的扎进他的胸膛,刺穿他的心脏。
他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许尽欢会不认识自己。
是因为她恨着他,所以才假装不认识他吗?他如此想过。那就恨吧,恨与爱从来只是一线之隔。她有权利恨他,正如他有权利恨她一样。
但很快,他就清醒过来。眼前这个人是真的不认识他!
她不仅不认识他,而且也不在记得曾经的爱意,没有了爱,自然也就没有了恨。她像一只自由自在的小鸟一样,拍着翅膀离开了曾经将她溺毙的沼泽,飞向了新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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