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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宽的左手手腕下侧,显有两道5cm长的划痕,皮肤都坏了,它们彼此平行,宽度非常的小,长度也是一样的。我观察着这对倾斜的划痕,它们是凌晨那一时间导致的,就像有不锋利的金属片或者石棱刮的,但绝不是指甲挠的。
考虑到这可能是即将被勒死时挣扎时弄上去的,所以我认为这道划痕来源于庞宽身前的凶手之一,对方手指上有一枚戒指,戒指上的小钻石或者金属钻托或者纯金属的两侧在对方和死者厮扭时划上去的。
不仅如此,凶手是左手腕被划伤,由于双方是对着站的,所以这枚戒指被凶手之一戴在了右手,当然了,虽然有“男左女右”这一说法,但凶手戴在右手上说明不了性别的,毕竟现在很多女性都把戒指戴在左手,有的是因为工作用右手多怕磨损,有的纯粹喜欢这样戴,缘由五花八门。
但是,这枚戒指(可能钻戒,可能不是钻戒)八九不离十是女式的,因为男性的戒指通常没有那种多花样。
这样一来,等有嫌疑人出现时,我们能通过其手上有没有戒指作为一种参考,还有就是戒指上刮伤庞宽的位置旁边也许不易被洗到的地方,没准能提取到血迹、皮肤组织之类的。
我拿出手机对着庞宽手腕拍了下照片,就把白布盖在了其尸身。我摘掉手套对着韦其乐说道:“看完了。”
韦其乐竖起大拇指道:“强,这都能看出不少门道,不愧是我偶像的弟弟。”
“你偶像?”我诧异道。
“鬼瞳神探。”韦其乐惋惜的说:“上帝想看跳舞了,就把我偶像MJ带走了,上帝丢东西想找到凶手了,就把鬼瞳神探戴走了。唉……”
我了然的点头,叹息道:“我比大姐姐还差了十万八千里呢。”
“现在起,你就我偶像了!”韦其乐像一个脑残粉似得注视着我的脸。
我欲哭无泪的说:“拜托,大哥,我错了,千万别把我当偶像,我不想被带走啊。”
“呃……”韦其乐挠了挠脑袋。
这时吴大方回来了,他笑着说道:“许老弟,干的不错,我拿去给法医,说这个唾液样本能检测DNA。你看完尸体了?还发现什么没有?”
我白眼一翻,拿出手机打开照片道:“这是死者手腕的划痕,疑似死亡过程中凶手之一佩戴的女式戒指划到的,关键时刻可以当作一个参考。对了,勒死庞宽的绳子呢?”
“这个我放在警局办公室了,等回去再看吧。我们现在去案发现场。”吴大方视线移开屏幕,领着我和韦其乐出了分局建筑,回到车内前往蝴蝶公园的林荫道。
花了四十分钟,我们到了目的地。
吴大方把车绕到蝴蝶公园后侧二百米的位置,拐入了林荫道,往前行驶了大约一百六十米,就刹住了车子。换句话说,这案发现场离蝴蝶公园的后门约有四十米的样子。
现场已被警戒线封锁了,还没拆掉。
这地上都是铺的地砖,隐约还能看出来庞宽临死之前挣扎时,鞋子与地擦痕。
吴大方指着旁边的第二棵树,“就吊在这树的枝子上边。凶手应该是先往上边搭了绳子,系上死结,再把庞宽抱着挂吊上去的。”
我上下打量着树枝,询问道:“当时你们到这时,庞宽的脚离地有多高?”
“四十六公分,我测量了。”吴大方说道。
四十六公分,这将近半米了,庞宽的身高有一米七六,加一块是两米又二十二公分,所以把绳子打结的高度在此基础之上减去头颅的长度,大概有两米零几的样子。
这样一算,凶手不用上树,直接把绳子兜过树枝就能伸手打结,个子稍微矮一点儿,踮着脚也能做到。但想把庞宽这体重的抱起来,让其下巴挂上绳子,凶手十有八... -->>
庞宽的左手手腕下侧,显有两道5cm长的划痕,皮肤都坏了,它们彼此平行,宽度非常的小,长度也是一样的。我观察着这对倾斜的划痕,它们是凌晨那一时间导致的,就像有不锋利的金属片或者石棱刮的,但绝不是指甲挠的。
考虑到这可能是即将被勒死时挣扎时弄上去的,所以我认为这道划痕来源于庞宽身前的凶手之一,对方手指上有一枚戒指,戒指上的小钻石或者金属钻托或者纯金属的两侧在对方和死者厮扭时划上去的。
不仅如此,凶手是左手腕被划伤,由于双方是对着站的,所以这枚戒指被凶手之一戴在了右手,当然了,虽然有“男左女右”这一说法,但凶手戴在右手上说明不了性别的,毕竟现在很多女性都把戒指戴在左手,有的是因为工作用右手多怕磨损,有的纯粹喜欢这样戴,缘由五花八门。
但是,这枚戒指(可能钻戒,可能不是钻戒)八九不离十是女式的,因为男性的戒指通常没有那种多花样。
这样一来,等有嫌疑人出现时,我们能通过其手上有没有戒指作为一种参考,还有就是戒指上刮伤庞宽的位置旁边也许不易被洗到的地方,没准能提取到血迹、皮肤组织之类的。
我拿出手机对着庞宽手腕拍了下照片,就把白布盖在了其尸身。我摘掉手套对着韦其乐说道:“看完了。”
韦其乐竖起大拇指道:“强,这都能看出不少门道,不愧是我偶像的弟弟。”
“你偶像?”我诧异道。
“鬼瞳神探。”韦其乐惋惜的说:“上帝想看跳舞了,就把我偶像MJ带走了,上帝丢东西想找到凶手了,就把鬼瞳神探戴走了。唉……”
我了然的点头,叹息道:“我比大姐姐还差了十万八千里呢。”
“现在起,你就我偶像了!”韦其乐像一个脑残粉似得注视着我的脸。
我欲哭无泪的说:“拜托,大哥,我错了,千万别把我当偶像,我不想被带走啊。”
“呃……”韦其乐挠了挠脑袋。
这时吴大方回来了,他笑着说道:“许老弟,干的不错,我拿去给法医,说这个唾液样本能检测DNA。你看完尸体了?还发现什么没有?”
我白眼一翻,拿出手机打开照片道:“这是死者手腕的划痕,疑似死亡过程中凶手之一佩戴的女式戒指划到的,关键时刻可以当作一个参考。对了,勒死庞宽的绳子呢?”
“这个我放在警局办公室了,等回去再看吧。我们现在去案发现场。”吴大方视线移开屏幕,领着我和韦其乐出了分局建筑,回到车内前往蝴蝶公园的林荫道。
花了四十分钟,我们到了目的地。
吴大方把车绕到蝴蝶公园后侧二百米的位置,拐入了林荫道,往前行驶了大约一百六十米,就刹住了车子。换句话说,这案发现场离蝴蝶公园的后门约有四十米的样子。
现场已被警戒线封锁了,还没拆掉。
这地上都是铺的地砖,隐约还能看出来庞宽临死之前挣扎时,鞋子与地擦痕。
吴大方指着旁边的第二棵树,“就吊在这树的枝子上边。凶手应该是先往上边搭了绳子,系上死结,再把庞宽抱着挂吊上去的。”
我上下打量着树枝,询问道:“当时你们到这时,庞宽的脚离地有多高?”
“四十六公分,我测量了。”吴大方说道。
四十六公分,这将近半米了,庞宽的身高有一米七六,加一块是两米又二十二公分,所以把绳子打结的高度在此基础之上减去头颅的长度,大概有两米零几的样子。
这样一算,凶手不用上树,直接把绳子兜过树枝就能伸手打结,个子稍微矮一点儿,踮着脚也能做到。但想把庞宽这体重的抱起来,让其下巴挂上绳子,凶手十有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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