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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因此他觉得,这个时候见好就收,是最好的选择。
跟汪庆国一起回到他家,汪庆国先打听妻子的状况,说是吃了邵家瑞带来的药,还在昏睡中。
想到妻子的事,汪庆国就很担忧,不知对方为什么要通过妻子对付他。
沈翊给出了答案:“汪总,其实你现在也不用太担心,我刚才看了,这里的位置,正好可以对东山龙脉起到辅助的作用,对方应该是想要通过破坏你这里的风水,让东山龙脉得不到支援,这样就可以更迅速解决龙脉。”
潘一骏等人都比较赞同沈翊的解释,当然,事实是否是这样,肯定要经过调查,好在经沈翊这么一说,汪庆国心里不至于那么提心吊胆了。
之后,汪庆国把鬼木制作的法器,交给沈翊,并又给了沈翊五十万,以谢沈翊的帮忙。
鬼木制作的法器是一个棺材,雕工等方面自不必说,全都是大师级别的水准,至于法器的效果,沈翊虽然不太清楚,但还是能够感觉的到,此物气场十分强烈,应该是一件质量上层的高级法器,完全符合他的要求。
剩下的那五十万,沈翊原本想要推掉,觉得少点就行,但汪庆国实在热情,盛情难却之下,他还是答应了下来。
收到钱之后,沈翊立刻把借唐士祐的钱给还掉,这让他多少有些尴尬,风水师的钱实在是太好用,也太好赚了。
先前,他不过是购买了两件法器,以及符笔和朱砂墨,就用光了几十万,为此还借了一笔钱。
但现在短短一天不到的时间,他就赚了五十万现金,以及一件鬼木制作的棺材法器。这件法器的价值至少在百万左右,也就是说,他今天赚了有一百五十万,他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
之后,沈翊把已经找到了法器的消息告诉了童云娜,童云娜非常高兴,表示马上派人过去拿法器。
沈翊让她的人去张振业那边见面,并说了他手受伤的事情。
好在,小区那边光是准备工作,也不是短时间之内就能完成的,小区的事到也不急。
接下来几天,沈翊在张振业家以需要养伤为由,没有出去。就这样一直风平浪静,等到了回新海的日子。
张振业本来还想请沈翊多住几天,不过这次沈翊已经出来了有段时间了,荆川再好,不是他的故乡。虽然,他对新海的感情不见得有多深,但也是他待了十八年多的地,
一路平安抵达新海,当沈翊脚下踏上新海的土地,一种特殊的感觉油然而生。
“还真是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啊!”
沈翊笑了笑,叫上出租车,返回店里。
车子只能停在风水街的街口,沈翊付钱下了车,向自家店铺走去,临近店门口,他突然发现有个人在门口徘徊。
沈翊越看此人越是面熟,再仔细一想,这不是已经许多年不见的沈加财吗?
沈翊心里一喜,快步走了过去,远远地便打起了招呼:“窝瓜!”
“小翊?!”
沈加财回头一看,脸上露出些许狐疑的神色。
沈翊这段时间,补充了不少营养,身体亏空得到大量的补充,体格已经健壮了不少,更别说,和小时候那上瘦得不成样子的模样相比了。
“窝瓜,干嘛这个样子,不认识我啦?”沈翊朝沈加财的胸口打了一拳。
“嘶!你这变化也太大了吧?”沈加财上下打量着沈翊,一副不可思议的模样。
“你的变化也不小。”
沈翊也打量着沈加财,除了那张窝瓜脸实在太好识别之外,沈加财的其他地方,看起来也跟变了个人试的。其他不说,他现在一身肌肉,肯定花费了不少时间锻炼。
p;因此他觉得,这个时候见好就收,是最好的选择。
跟汪庆国一起回到他家,汪庆国先打听妻子的状况,说是吃了邵家瑞带来的药,还在昏睡中。
想到妻子的事,汪庆国就很担忧,不知对方为什么要通过妻子对付他。
沈翊给出了答案:“汪总,其实你现在也不用太担心,我刚才看了,这里的位置,正好可以对东山龙脉起到辅助的作用,对方应该是想要通过破坏你这里的风水,让东山龙脉得不到支援,这样就可以更迅速解决龙脉。”
潘一骏等人都比较赞同沈翊的解释,当然,事实是否是这样,肯定要经过调查,好在经沈翊这么一说,汪庆国心里不至于那么提心吊胆了。
之后,汪庆国把鬼木制作的法器,交给沈翊,并又给了沈翊五十万,以谢沈翊的帮忙。
鬼木制作的法器是一个棺材,雕工等方面自不必说,全都是大师级别的水准,至于法器的效果,沈翊虽然不太清楚,但还是能够感觉的到,此物气场十分强烈,应该是一件质量上层的高级法器,完全符合他的要求。
剩下的那五十万,沈翊原本想要推掉,觉得少点就行,但汪庆国实在热情,盛情难却之下,他还是答应了下来。
收到钱之后,沈翊立刻把借唐士祐的钱给还掉,这让他多少有些尴尬,风水师的钱实在是太好用,也太好赚了。
先前,他不过是购买了两件法器,以及符笔和朱砂墨,就用光了几十万,为此还借了一笔钱。
但现在短短一天不到的时间,他就赚了五十万现金,以及一件鬼木制作的棺材法器。这件法器的价值至少在百万左右,也就是说,他今天赚了有一百五十万,他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
之后,沈翊把已经找到了法器的消息告诉了童云娜,童云娜非常高兴,表示马上派人过去拿法器。
沈翊让她的人去张振业那边见面,并说了他手受伤的事情。
好在,小区那边光是准备工作,也不是短时间之内就能完成的,小区的事到也不急。
接下来几天,沈翊在张振业家以需要养伤为由,没有出去。就这样一直风平浪静,等到了回新海的日子。
张振业本来还想请沈翊多住几天,不过这次沈翊已经出来了有段时间了,荆川再好,不是他的故乡。虽然,他对新海的感情不见得有多深,但也是他待了十八年多的地,
一路平安抵达新海,当沈翊脚下踏上新海的土地,一种特殊的感觉油然而生。
“还真是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啊!”
沈翊笑了笑,叫上出租车,返回店里。
车子只能停在风水街的街口,沈翊付钱下了车,向自家店铺走去,临近店门口,他突然发现有个人在门口徘徊。
沈翊越看此人越是面熟,再仔细一想,这不是已经许多年不见的沈加财吗?
沈翊心里一喜,快步走了过去,远远地便打起了招呼:“窝瓜!”
“小翊?!”
沈加财回头一看,脸上露出些许狐疑的神色。
沈翊这段时间,补充了不少营养,身体亏空得到大量的补充,体格已经健壮了不少,更别说,和小时候那上瘦得不成样子的模样相比了。
“窝瓜,干嘛这个样子,不认识我啦?”沈翊朝沈加财的胸口打了一拳。
“嘶!你这变化也太大了吧?”沈加财上下打量着沈翊,一副不可思议的模样。
“你的变化也不小。”
沈翊也打量着沈加财,除了那张窝瓜脸实在太好识别之外,沈加财的其他地方,看起来也跟变了个人试的。其他不说,他现在一身肌肉,肯定花费了不少时间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