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隐居渝城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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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城,又称山城、桥都、雾都,在抗战的时候,这里是国家的陪都,是一个充满了风情和韵味的城市,而我则随着呆呆一起,来到了江北区一处不算繁华的街道,随他一起接手了一个酒吧。
当然,他是老板,我不过是一个服务员而已。
事实上,当我在公路上爬上大货车,最后晃荡在黔阳街头的时候,我已经是走投无路,无家可归了。
我不知道当初在广南那边被抓进监狱,紧接着越狱的事情,到底有没有被通报到上面去,对我进行通缉,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像罗平或者黑袍人这样的家伙在找我,单是师父“遗言”里让我在处理好蛊胎之前,不得与之前的任何人联系,这一点,就足以让我不得不放弃所有的社会关系,自谋出路。
诚然,我或许可以凭借着刚刚学得的本事,顺手牵羊,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然而一来这些年来我受到的教育,让我无法迈出那一步;第二则是瞧见了便宜师姐,我也知道咱们政府里面,也有专门处理像我们这帮人的有关部门,而且十分强力。
如果真的做得太过分,留下案底,说不定就真的是随人拿捏了,不如清清白白更加重要。
所以当呆呆提出帮助的时候,我没有任何推辞,就应了下来。
紧接着我随着他一起来到了这个西南的心脏城市里,在他刚刚接手的酒吧里,做起了一个普通的服务员来。
其实这并不像他所说的,是他家在这里有一个酒吧这酒吧是刚刚转手的,呆呆的姐姐从别人的手里接过来,然后转给呆呆的。至于为什么,我后来才知道,原来他的相亲女神黄菲是他姐给介绍的,结果后来人家看不上呆呆,但呆呆反而给陷进了里面去,这使得呆呆姐十分内疚。
当得知老弟准备离开黔阳之后,他姐姐就买了这么一个酒吧来,给呆呆经营,以作补偿。
听到这件事情的时候,我简直就是跪了尼玛,有钱人的世界真的看不懂啊,我怎么没有人送我一酒吧来玩玩呢?
不过这酒吧并不算大,位于中信大厦附近,除了每天都有驻场大学生主唱之外,也没有什么刺激性的节目,不过好在酒水便宜,附近又有许多白领和大学生,生意倒也还算是不错。
酒吧以前的老板要不是着急出国,未必肯出手。
我跟着呆呆过来的,不过因为不敢暴露身份的缘故,所以也没有敢使用王明的称呼和学历,而是用呆呆提前支给的钱,办了一张假身份证。
这身份证是别人遗失的,证是真的,我是假的,原主人叫做王福贵,而我则直接用了下来,谎称自己家里排行老二,所以别人都叫我王二,没有读过什么书,初中毕业就出来混了。
鉴于这样的资历,呆呆就让我当了一个普通的服务员。
人有亲疏,我又不想跟呆呆走得太近,于是自己在酒吧附近租了一间房子,购用了一些简单的物品,然后就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定居下来。
酒吧是夜生活的一种形式,我每天下午五点半上班,凌晨两点或者三点下班,生活倒也还算规律。
在这里待上一个多月,我发现开始渐渐地喜欢上这个空气里都弥漫着火锅底料气味的城市它没有争斗,没有拼命,没有刀剑,更没有密密麻麻的毒虫和长蛇,一切都是那么的简单。
日落而作,日出而息。
除此之外,这里还是一个美女聚集的城市。
这一点太重要了,特别是对于呆呆来说,作为一个刚刚受了情伤的男人,让他最快走出来的,莫过于就是快速开启另外的一段恋爱。
一开始呆呆是拒绝的,然而过了没几天,当瞧见来酒吧玩儿的美女一个比一个乖,就再也忍耐不住了。
比起呆呆来说,我却显得十分的收敛。
并不因为他是老板,而我仅仅只是一个服务员的关系,而是我的肚子,开始越来越大了。
真的,蛊胎长得很快,四五个月,我的肚子就已经藏不住了,我不得不买来宽松的衣服,而且还得装成一胖子,方才能够瞒得过周围的人。
肚子里面的那个小家伙,每天在我睡觉的时候,总是会时不时地翻身动一动,每一次我摸起她的脑袋或者屁股时,总是会有一种油然而生的情感出现。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母性?
我的天!
除了蛊胎渐渐长大,胎灵小米儿也开始越来越活泼了,她对这个世界有着太多太多的好奇,正是会趴在厚厚窗帘的背后... -->>
渝城,又称山城、桥都、雾都,在抗战的时候,这里是国家的陪都,是一个充满了风情和韵味的城市,而我则随着呆呆一起,来到了江北区一处不算繁华的街道,随他一起接手了一个酒吧。
当然,他是老板,我不过是一个服务员而已。
事实上,当我在公路上爬上大货车,最后晃荡在黔阳街头的时候,我已经是走投无路,无家可归了。
我不知道当初在广南那边被抓进监狱,紧接着越狱的事情,到底有没有被通报到上面去,对我进行通缉,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像罗平或者黑袍人这样的家伙在找我,单是师父“遗言”里让我在处理好蛊胎之前,不得与之前的任何人联系,这一点,就足以让我不得不放弃所有的社会关系,自谋出路。
诚然,我或许可以凭借着刚刚学得的本事,顺手牵羊,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然而一来这些年来我受到的教育,让我无法迈出那一步;第二则是瞧见了便宜师姐,我也知道咱们政府里面,也有专门处理像我们这帮人的有关部门,而且十分强力。
如果真的做得太过分,留下案底,说不定就真的是随人拿捏了,不如清清白白更加重要。
所以当呆呆提出帮助的时候,我没有任何推辞,就应了下来。
紧接着我随着他一起来到了这个西南的心脏城市里,在他刚刚接手的酒吧里,做起了一个普通的服务员来。
其实这并不像他所说的,是他家在这里有一个酒吧这酒吧是刚刚转手的,呆呆的姐姐从别人的手里接过来,然后转给呆呆的。至于为什么,我后来才知道,原来他的相亲女神黄菲是他姐给介绍的,结果后来人家看不上呆呆,但呆呆反而给陷进了里面去,这使得呆呆姐十分内疚。
当得知老弟准备离开黔阳之后,他姐姐就买了这么一个酒吧来,给呆呆经营,以作补偿。
听到这件事情的时候,我简直就是跪了尼玛,有钱人的世界真的看不懂啊,我怎么没有人送我一酒吧来玩玩呢?
不过这酒吧并不算大,位于中信大厦附近,除了每天都有驻场大学生主唱之外,也没有什么刺激性的节目,不过好在酒水便宜,附近又有许多白领和大学生,生意倒也还算是不错。
酒吧以前的老板要不是着急出国,未必肯出手。
我跟着呆呆过来的,不过因为不敢暴露身份的缘故,所以也没有敢使用王明的称呼和学历,而是用呆呆提前支给的钱,办了一张假身份证。
这身份证是别人遗失的,证是真的,我是假的,原主人叫做王福贵,而我则直接用了下来,谎称自己家里排行老二,所以别人都叫我王二,没有读过什么书,初中毕业就出来混了。
鉴于这样的资历,呆呆就让我当了一个普通的服务员。
人有亲疏,我又不想跟呆呆走得太近,于是自己在酒吧附近租了一间房子,购用了一些简单的物品,然后就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定居下来。
酒吧是夜生活的一种形式,我每天下午五点半上班,凌晨两点或者三点下班,生活倒也还算规律。
在这里待上一个多月,我发现开始渐渐地喜欢上这个空气里都弥漫着火锅底料气味的城市它没有争斗,没有拼命,没有刀剑,更没有密密麻麻的毒虫和长蛇,一切都是那么的简单。
日落而作,日出而息。
除此之外,这里还是一个美女聚集的城市。
这一点太重要了,特别是对于呆呆来说,作为一个刚刚受了情伤的男人,让他最快走出来的,莫过于就是快速开启另外的一段恋爱。
一开始呆呆是拒绝的,然而过了没几天,当瞧见来酒吧玩儿的美女一个比一个乖,就再也忍耐不住了。
比起呆呆来说,我却显得十分的收敛。
并不因为他是老板,而我仅仅只是一个服务员的关系,而是我的肚子,开始越来越大了。
真的,蛊胎长得很快,四五个月,我的肚子就已经藏不住了,我不得不买来宽松的衣服,而且还得装成一胖子,方才能够瞒得过周围的人。
肚子里面的那个小家伙,每天在我睡觉的时候,总是会时不时地翻身动一动,每一次我摸起她的脑袋或者屁股时,总是会有一种油然而生的情感出现。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母性?
我的天!
除了蛊胎渐渐长大,胎灵小米儿也开始越来越活泼了,她对这个世界有着太多太多的好奇,正是会趴在厚厚窗帘的背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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