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绝地孤舟 非常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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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胡博士一家
胡博士与儿子儿媳同住一栋楼,但没有住在一起。他在三楼,儿子儿媳在四楼。
自从十五年前,妻子因车祸离去后,胡博士就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一个人安安静静地,没人打扰地生活。
其实,也并非完全地没人打扰。每个周末,孙女就会过来陪他。
孙女叫胡祎,也是一个爱静的女孩。一到周末,她就跑到爷爷家里懒得回家。因为爷爷不会像父母那样问这问那,也不会逼着她去学习。但在爷爷家里,她总是很主动地做功课。做完功课后,就与爷爷一起喝咖啡、看书、听音乐、聊天。
胡祎也很喜欢听披头士。但爷爷喜欢披头士里面的约翰·列侬和林戈·斯塔尔,她却更喜欢里面的保罗·麦卡特尼和乔治·哈里森。原因是她觉得麦卡特尼和哈里森的作品永远是那么的丰富且具独创性,仔细聆听,就会感觉到隐藏在音符里的很纯朴的画面,就像置身在英国美丽的小乡村里一样。
胡祎的第一次失恋,没有告诉父母,而是把伤心偷偷告诉了爷爷。然后,与爷爷一起听了披头士的“yesterday”。
胡祎还有一个爱好,就是喜欢跟着爷爷去城外的戈壁滩上看落日。
起先,只是觉得好玩,可后来去得多了,慢慢的,她也喜欢上了那样的旅行。
因为地处内陆,很少有阴雨天气。所以,基本上平均每两个周末就可去一次。
静静地坐在戈壁滩稍高一点的小砂石丘上,选一块没有石块,只有细沙的地方。坐在上面。屁股下面不垫任何东西地坐在上面。这时,胡祎总喜欢抓起一大把细沙,使劲握紧,然后让细沙从手指缝间一点一点地溜出来。她最喜欢那种细沙从手指间渗出来时滑溜溜的感觉。
戈壁滩上的黄昏特别长,太阳走得异乎寻常得慢,就像玩了一天还舍不得回家的孩子。那时的太阳也不会那么耀眼刺目,而是像一个暖烘烘的红色小火球。那种很温柔的红色,毛茸茸的红色。胡祎总喜欢那样直直地看着那些毛茸茸的小火球,一直看得眼睛隐隐作痛。然后揉揉眼睛,再睁开眼。这时,整个天空都满是毛茸茸的小火球了,就像小时候在游乐园里看的万花筒一样。不过,比万花筒好看多了,因为这里的火红是有温度的,四周天上地下,目力所及之处全都是温暖的火红。连呼出的空气、说出的话也似乎都被染成了火红。而且,这里没有游乐园里的嘈杂,四周除了呼呼的风声,没有一点杂音。在没风的时候,都可以听见脚后跟血管跳动的声音。如果两肩放松,微微屏住呼吸,把所有的心思都集中在眉心窝的地方,甚至还可以听见太阳落山的声音呢。
5,胡博士一家
胡博士与儿子儿媳同住一栋楼,但没有住在一起。他在三楼,儿子儿媳在四楼。
自从十五年前,妻子因车祸离去后,胡博士就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一个人安安静静地,没人打扰地生活。
其实,也并非完全地没人打扰。每个周末,孙女就会过来陪他。
孙女叫胡祎,也是一个爱静的女孩。一到周末,她就跑到爷爷家里懒得回家。因为爷爷不会像父母那样问这问那,也不会逼着她去学习。但在爷爷家里,她总是很主动地做功课。做完功课后,就与爷爷一起喝咖啡、看书、听音乐、聊天。
胡祎也很喜欢听披头士。但爷爷喜欢披头士里面的约翰·列侬和林戈·斯塔尔,她却更喜欢里面的保罗·麦卡特尼和乔治·哈里森。原因是她觉得麦卡特尼和哈里森的作品永远是那么的丰富且具独创性,仔细聆听,就会感觉到隐藏在音符里的很纯朴的画面,就像置身在英国美丽的小乡村里一样。
胡祎的第一次失恋,没有告诉父母,而是把伤心偷偷告诉了爷爷。然后,与爷爷一起听了披头士的“yesterday”。
胡祎还有一个爱好,就是喜欢跟着爷爷去城外的戈壁滩上看落日。
起先,只是觉得好玩,可后来去得多了,慢慢的,她也喜欢上了那样的旅行。
因为地处内陆,很少有阴雨天气。所以,基本上平均每两个周末就可去一次。
静静地坐在戈壁滩稍高一点的小砂石丘上,选一块没有石块,只有细沙的地方。坐在上面。屁股下面不垫任何东西地坐在上面。这时,胡祎总喜欢抓起一大把细沙,使劲握紧,然后让细沙从手指缝间一点一点地溜出来。她最喜欢那种细沙从手指间渗出来时滑溜溜的感觉。
戈壁滩上的黄昏特别长,太阳走得异乎寻常得慢,就像玩了一天还舍不得回家的孩子。那时的太阳也不会那么耀眼刺目,而是像一个暖烘烘的红色小火球。那种很温柔的红色,毛茸茸的红色。胡祎总喜欢那样直直地看着那些毛茸茸的小火球,一直看得眼睛隐隐作痛。然后揉揉眼睛,再睁开眼。这时,整个天空都满是毛茸茸的小火球了,就像小时候在游乐园里看的万花筒一样。不过,比万花筒好看多了,因为这里的火红是有温度的,四周天上地下,目力所及之处全都是温暖的火红。连呼出的空气、说出的话也似乎都被染成了火红。而且,这里没有游乐园里的嘈杂,四周除了呼呼的风声,没有一点杂音。在没风的时候,都可以听见脚后跟血管跳动的声音。如果两肩放松,微微屏住呼吸,把所有的心思都集中在眉心窝的地方,甚至还可以听见太阳落山的声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