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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节是公孙烨的番外)
我叫公孙烨。
公孙这个姓很少见,所以很多时候,当我报出姓名时,很多人都会猜到我是谁,而对我恭敬有加。
唯独她。
自从那次在医院偶遇,她闹出一个大笑话之后,我对这个穿着时髦,妆容精致的女人并没有留下多少印象。
因为这样的女人在我的生活中实在太多了。
我没有时间去记住她们。
第二次跟她见面,她则是以牧思远的秘书身份出现。
那是在一个舞会上,容颜俏丽,打扮精致的她,自然获得了很多公子哥的关注。
但是我发现,她并不跟任何男人跳舞,除了她的老板--牧思远。
我真的很好奇,她就这样站在一旁,看着牧思远跟很多女宾跳完一支又一支的舞曲。
每当一支舞曲结束,她的脸上都会出现期待又兴奋的神情,但是,牧思远却从来没有来到她身边邀请她跳舞。
所以,每当舞曲再次响起,她都是失望之极。
我忽然觉得这个女人有点意思,至少勾起了我的--征服欲。
于是,我走到她面前,非常诚恳的邀请她:“小姐,很荣幸请你跳支舞?”
旁边的女宾们都冲她投来羡慕的目光,因为我很少在这些舞会上主动邀请女人跳舞。
或许明天,她甚至会登上小报上的头条。
哪个女人不想飞上枝头?
特别像她这种,没有名媛身份,还在努力工作养活自己的女人?
然而,出乎意料之外,却又在意料之中,她拒绝了我。
还像躲瘟疫一般的立即走开了。
我没有追上去,什么样的女人我没见过?说不定这是她欲擒故纵的办法?!
对这些,我并没有太在意,当然我更没有想过,我的人生会跟她有那么多,那么多的交集。
第三次见面是我意想不到的。
那天我从邻市回来,车子开过沿海公路的时候,我看到一个女人赤脚在公路一旁走着。
二月的天气还那么冷,她却只穿了单薄的工作衬衣,短裙和丝袜,不知道她从哪里来,也不知道她从哪里去。
第一眼我没有认出她,直到车开过了,我无意识的看了一下后视镜,才发现这个女人我认识。
看她一脸的伤心与落寞,走在风中瑟瑟发抖的模样,我还是将车倒了回去,叫住了她。
“上车吗?”我问她。
她用很陌生的眼光看我,显然时间相隔太久,她根本不记得我了。
“滚开!”那时候的她骂起人来真的很厉害,“我不是妓.女,你找错人了。”
她不是妓.女,难道我看上去像一个嫖.客吗?
既然她不需要帮忙,我便不再说什么,发动车子走了。
然而,还没开出一百米,后视镜里的她,忽然晕了过去。
在这样的地方,就算她是假装,我也不能就这样丢下一个女人而去,于是我把她抱上了车。
到了医院后,我才知道她根本不是假装。
医生说她已经二天没有任何进食,而且徒步走了两天,磨出了满脚的血泡。
一个女人,像她这样的女人,漂亮能干,能够独立生活,有工作养活自己的女人,为什么会让自己受到这样的折磨?
我除了好奇,还是好奇。
昏睡了一天**后,她醒了。
看到病床边的我,她的情绪不再激动,而是对我说了声谢谢。
她猜到了是我把她从沿海公路上救了回来。
我不好问别的什么,只道:“要不要通知你的上司?”
孰料她听了,立即猛烈的摇头,连声说:“不用了,不用了!”
大概是看出了我眼底的讶异,她又给自己解释:“我的上司很忙的,他没有时间理会我们这些小事的。”
小事?很忙?
我一个借口也不相信,因为出了医院之后,我立即看到了一份报纸。
报纸上说前晚在海上举行的一场盛大酒会上,牧思远带来了自己青梅竹马的女朋友郑心悠。
两人非常般配,犹如金童玉女,相信不久之后商界就会传来好消息。
前一晚?!
我大约猜到了什么,而晚上我再去医院,果然看到她也抓着这张报纸。
虽然她已经睡着,但满脸的泪痕却未
(这一节是公孙烨的番外)
我叫公孙烨。
公孙这个姓很少见,所以很多时候,当我报出姓名时,很多人都会猜到我是谁,而对我恭敬有加。
唯独她。
自从那次在医院偶遇,她闹出一个大笑话之后,我对这个穿着时髦,妆容精致的女人并没有留下多少印象。
因为这样的女人在我的生活中实在太多了。
我没有时间去记住她们。
第二次跟她见面,她则是以牧思远的秘书身份出现。
那是在一个舞会上,容颜俏丽,打扮精致的她,自然获得了很多公子哥的关注。
但是我发现,她并不跟任何男人跳舞,除了她的老板--牧思远。
我真的很好奇,她就这样站在一旁,看着牧思远跟很多女宾跳完一支又一支的舞曲。
每当一支舞曲结束,她的脸上都会出现期待又兴奋的神情,但是,牧思远却从来没有来到她身边邀请她跳舞。
所以,每当舞曲再次响起,她都是失望之极。
我忽然觉得这个女人有点意思,至少勾起了我的--征服欲。
于是,我走到她面前,非常诚恳的邀请她:“小姐,很荣幸请你跳支舞?”
旁边的女宾们都冲她投来羡慕的目光,因为我很少在这些舞会上主动邀请女人跳舞。
或许明天,她甚至会登上小报上的头条。
哪个女人不想飞上枝头?
特别像她这种,没有名媛身份,还在努力工作养活自己的女人?
然而,出乎意料之外,却又在意料之中,她拒绝了我。
还像躲瘟疫一般的立即走开了。
我没有追上去,什么样的女人我没见过?说不定这是她欲擒故纵的办法?!
对这些,我并没有太在意,当然我更没有想过,我的人生会跟她有那么多,那么多的交集。
第三次见面是我意想不到的。
那天我从邻市回来,车子开过沿海公路的时候,我看到一个女人赤脚在公路一旁走着。
二月的天气还那么冷,她却只穿了单薄的工作衬衣,短裙和丝袜,不知道她从哪里来,也不知道她从哪里去。
第一眼我没有认出她,直到车开过了,我无意识的看了一下后视镜,才发现这个女人我认识。
看她一脸的伤心与落寞,走在风中瑟瑟发抖的模样,我还是将车倒了回去,叫住了她。
“上车吗?”我问她。
她用很陌生的眼光看我,显然时间相隔太久,她根本不记得我了。
“滚开!”那时候的她骂起人来真的很厉害,“我不是妓.女,你找错人了。”
她不是妓.女,难道我看上去像一个嫖.客吗?
既然她不需要帮忙,我便不再说什么,发动车子走了。
然而,还没开出一百米,后视镜里的她,忽然晕了过去。
在这样的地方,就算她是假装,我也不能就这样丢下一个女人而去,于是我把她抱上了车。
到了医院后,我才知道她根本不是假装。
医生说她已经二天没有任何进食,而且徒步走了两天,磨出了满脚的血泡。
一个女人,像她这样的女人,漂亮能干,能够独立生活,有工作养活自己的女人,为什么会让自己受到这样的折磨?
我除了好奇,还是好奇。
昏睡了一天**后,她醒了。
看到病床边的我,她的情绪不再激动,而是对我说了声谢谢。
她猜到了是我把她从沿海公路上救了回来。
我不好问别的什么,只道:“要不要通知你的上司?”
孰料她听了,立即猛烈的摇头,连声说:“不用了,不用了!”
大概是看出了我眼底的讶异,她又给自己解释:“我的上司很忙的,他没有时间理会我们这些小事的。”
小事?很忙?
我一个借口也不相信,因为出了医院之后,我立即看到了一份报纸。
报纸上说前晚在海上举行的一场盛大酒会上,牧思远带来了自己青梅竹马的女朋友郑心悠。
两人非常般配,犹如金童玉女,相信不久之后商界就会传来好消息。
前一晚?!
我大约猜到了什么,而晚上我再去医院,果然看到她也抓着这张报纸。
虽然她已经睡着,但满脸的泪痕却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