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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吃过吧?胡同里的老大爷做的,据说他们家祖上是御厨出身,如今每天只做十只鸡。这种烧鸡,经过卤、炸、煮过后,又抹了秘制的麻油和花椒油。吃的时候直接用手撕,保证原汁原味,好吃到没朋友!”他轻轻拍拍油纸包,故意贴心道:“光吃生日蛋糕,这种华而不实的东西,夜里做的梦一定不会太好看。来吧,五斤的小公鸡,都是你的。”
“董傻子烧鸡?”她冷笑着,打量着他狡黠的大内双:“朗爷,您还真下功夫呢。”
“这御厨姓董啊,巧合,纯属巧合。”他望了望酣睡中的米嬅,感叹道:“我去,徐达灌了爆米花多少酒啊,怎么睡成这个德行!”
她长眉一挑,盯住意味深长的他:“看来,朗爷跟徐达的交情,倒越来越深厚了。”
他轻轻吹了声口哨,顺便解下了战术包:“我也没办法啊,总得赶在十二点前,给我兄弟过了生日吧。听说明天你出院,我恐怕也不能来接你。明天一早我有提报。等活动结束了,我再为您接风洗尘吧。”
她闻了闻油纸包里肉香味,浅浅一笑:“听徐达说,你找到新工作了,特别忙。似乎还高升了,恭喜您啊,叶总。你行,叶晴朗,居然还想瞒着我。”
“徐达这家伙,嘴巴也太大了。本想先做出点儿成绩,再给你一个惊喜的。”他叹了口气,讪讪道。
“对,徐达为了灌醉爆米花儿,结果杀敌一千自损八百。惊喜?我看你能给我的,大概都是惊吓吧!”她摇摇头,倒吸冷气。
她故意避重就轻,他却浅笑不再深究。他从背包里取出纸盒子,放在地板上。
“咚咚锵,这是我送你的生日礼物……”他从盒子里取出一双崭新的Timberland 女式经典大黄靴。
“我喜欢它的广告语,走的时候,叫Timberland,回来时,才叫踢不烂。”他浅笑着,喃喃道:“咚咚锵,从你的这个生日开始,每年我都会送你一双Timberland,我希望你穿着战靴,征服快乐,所向披靡。我更愿,余生很长的路,我们能一起走过,闯过,开心过……无论繁花或荆棘,无论顺遂或坎坷,我都想和你在一起,把Timberland踩成踢不烂,好吗?”
她愣住,任由着他,小心翼翼脱下她脚上的拖鞋,又把她的脚丫放进一双大黄靴中。
新鲜而粗犷的皮革味,赤脚踩住的踏实感,和高跟鞋完全不同的安全感。她唇角微微上扬,情不自禁的笑了。很舒服啊,这靴子。
“十二点,刚刚好。”他打了个响指,心满意足:“踢不烂可不是水晶鞋,灰姑娘还是白雪公主,都可以去见鬼了,只有随心所欲的活,才会快乐……做你自己,就好了。”
两个人同时望着窗外的皎洁明月,月光如洗,心情却心照不宣的,温暖而明亮。
与此同时,遥远的加州。
身穿病号服的白一尘,同样坐在轮椅上。他脸色奇白,神情疲惫。他膝头,平铺着一张信纸,如同他脸色一般的苍白而无力。
晨曦站在他身后,微微蹙眉,低低道:“老板,如果你真放不下……就算绑,我也要把她绑回来。但你,必须接受治疗,不能再迟。”
白一尘沉默了良久,艰涩一笑:“帝都比加州,快了十六个小时。晨曦……我和咚咚之间,一直有时差的……”
“老板!”晨曦焦灼道:“你的身体,不能再拖下了。暂时放手而已,又不是斩首!”
“谁说,我会放手?”白一尘眸光微寒,犀利回眸:“就算砍了我的脑袋,我也不会放手。晨曦,我没事……让医生准备手术吧。”
他望了望耀眼的阳光,低垂着好看的桃花眸,浅浅一笑,低语着:“小妞儿,我会回来的……”
,没吃过吧?胡同里的老大爷做的,据说他们家祖上是御厨出身,如今每天只做十只鸡。这种烧鸡,经过卤、炸、煮过后,又抹了秘制的麻油和花椒油。吃的时候直接用手撕,保证原汁原味,好吃到没朋友!”他轻轻拍拍油纸包,故意贴心道:“光吃生日蛋糕,这种华而不实的东西,夜里做的梦一定不会太好看。来吧,五斤的小公鸡,都是你的。”
“董傻子烧鸡?”她冷笑着,打量着他狡黠的大内双:“朗爷,您还真下功夫呢。”
“这御厨姓董啊,巧合,纯属巧合。”他望了望酣睡中的米嬅,感叹道:“我去,徐达灌了爆米花多少酒啊,怎么睡成这个德行!”
她长眉一挑,盯住意味深长的他:“看来,朗爷跟徐达的交情,倒越来越深厚了。”
他轻轻吹了声口哨,顺便解下了战术包:“我也没办法啊,总得赶在十二点前,给我兄弟过了生日吧。听说明天你出院,我恐怕也不能来接你。明天一早我有提报。等活动结束了,我再为您接风洗尘吧。”
她闻了闻油纸包里肉香味,浅浅一笑:“听徐达说,你找到新工作了,特别忙。似乎还高升了,恭喜您啊,叶总。你行,叶晴朗,居然还想瞒着我。”
“徐达这家伙,嘴巴也太大了。本想先做出点儿成绩,再给你一个惊喜的。”他叹了口气,讪讪道。
“对,徐达为了灌醉爆米花儿,结果杀敌一千自损八百。惊喜?我看你能给我的,大概都是惊吓吧!”她摇摇头,倒吸冷气。
她故意避重就轻,他却浅笑不再深究。他从背包里取出纸盒子,放在地板上。
“咚咚锵,这是我送你的生日礼物……”他从盒子里取出一双崭新的Timberland 女式经典大黄靴。
“我喜欢它的广告语,走的时候,叫Timberland,回来时,才叫踢不烂。”他浅笑着,喃喃道:“咚咚锵,从你的这个生日开始,每年我都会送你一双Timberland,我希望你穿着战靴,征服快乐,所向披靡。我更愿,余生很长的路,我们能一起走过,闯过,开心过……无论繁花或荆棘,无论顺遂或坎坷,我都想和你在一起,把Timberland踩成踢不烂,好吗?”
她愣住,任由着他,小心翼翼脱下她脚上的拖鞋,又把她的脚丫放进一双大黄靴中。
新鲜而粗犷的皮革味,赤脚踩住的踏实感,和高跟鞋完全不同的安全感。她唇角微微上扬,情不自禁的笑了。很舒服啊,这靴子。
“十二点,刚刚好。”他打了个响指,心满意足:“踢不烂可不是水晶鞋,灰姑娘还是白雪公主,都可以去见鬼了,只有随心所欲的活,才会快乐……做你自己,就好了。”
两个人同时望着窗外的皎洁明月,月光如洗,心情却心照不宣的,温暖而明亮。
与此同时,遥远的加州。
身穿病号服的白一尘,同样坐在轮椅上。他脸色奇白,神情疲惫。他膝头,平铺着一张信纸,如同他脸色一般的苍白而无力。
晨曦站在他身后,微微蹙眉,低低道:“老板,如果你真放不下……就算绑,我也要把她绑回来。但你,必须接受治疗,不能再迟。”
白一尘沉默了良久,艰涩一笑:“帝都比加州,快了十六个小时。晨曦……我和咚咚之间,一直有时差的……”
“老板!”晨曦焦灼道:“你的身体,不能再拖下了。暂时放手而已,又不是斩首!”
“谁说,我会放手?”白一尘眸光微寒,犀利回眸:“就算砍了我的脑袋,我也不会放手。晨曦,我没事……让医生准备手术吧。”
他望了望耀眼的阳光,低垂着好看的桃花眸,浅浅一笑,低语着:“小妞儿,我会回来的……”